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最新)

2024-04-29

1. 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最新)

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 (2017年1月19日八届湖南省律师协会理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收费指导标准。 第二条本收费指导标准适用于我省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为委托人提供市场调节价范畴的律师服务收费。 律师事务所为委托人提供政府指导价范畴的律师服务收费,应按照湘发改价服〔2016〕129号通知执行。 第三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和服务对象,采取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计件收费、计时收费、期间收费、风险收费等方式。 第四条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期间收费适用于在一定期限内,为单位或项目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收费(不包括具体诉讼、仲裁案件的代理);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第五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 (一)以涉案争议标的额为基数,按以下比例分段累计收费。此方式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仲裁案件,包括民商事、行政、非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 争议标的收费标准 10万元以下3000元—10000元 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8%—6% 5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6%—4% 5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4%—2% 2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2%—1% 1亿元以上部分1%—0.5% 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在上述比例以上协商收费。 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特别困难的单位或个人,可在上述比例降低30%的幅度以内适当收费,具体金额根据具体情况、支付方式等因素,结合本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二)上述标准为一审(或仲裁)案件收费标准。办理一审又代理二审或再审的,按一审收费标准另行收费;案件中如有反诉(反请求)案件的,代理费按反诉、反请求标的额另行收费。 (三)单独代理执行案件,按一审收费标准收费。 (四)企业改制、投资并购、公司上市、参与破产程序(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按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收取费用)、股权转让、债券发行、建设项目招投标、PPP项目等专项法律服务,按照所涉及的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500万元以下部分为5%—4%; 2、5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为4%—3%; 3、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为3%—2%; 4、5,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为2%—1%; 5、1亿元以上部分为1%—0.5%。 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参与特别困难的企业改制、破产,可在上述比例降低30%的幅度以内适当收费,具体金额根据具体情况、支付方式等因素,结合本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五)房地产项目专项法律服务,按该项目投资总额的1%收费。 第六条计件收费标准 (一)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复议、行政听证案件,民事、经济案件,非公民申请国家赔偿案件,每件每个诉讼阶段基础收费3000元—20000元。 (二)为涉及财产关系的业务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1、婚姻、家庭、小额民间借贷等一般民事法律事务的代书、咨询,每件收费200元—2000元。 2、审查、起草、修改合同、章程,提供资信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咨询建议书,参加项目谈判,出具律师见证书等,每件基础收费3000元—20000元。 (三)上述业务中涉及疑难、复杂等特殊情况的,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可在收费标准以上、五倍以内协商收费。 第七条风险代理收费标准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的,一般不低于标的额的10%,最高收费金额一般不高于标的额的50%。也可以采取先收取基本费用,再按结果另行收取风险部分费用。 第八条计时收费标准 计时收费标准以律师工作时间为单位确定收费,具体计时方法、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在以下标准的基础上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执业3年以下的律师,每工作1小时收费不低于500元。 具有初级职称或者具有硕士学位或者执业3年以上、8年以下的律师,每工作1小时收费均不低于1000元。 具有中级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执业8年以上、15年以下的律师,每工作1小时收费均不低于1500元。 具有高级职称或者执业15年以上的律师,每工作1小时收费均不低于2000元。 出差超过一天的,每天按8小时工作时间收费;赴工作地往返途中的时间按相应标准的50%计时收费。 第九条期间收费标准 (一)担任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50,000元—500,000元/年。 (二)担任大型企业法律顾问,200,000元—1,000,000元/年。 (三)担任中型企业法律顾问,100,000元—500,000元/年。 (四)担任小(微)型企业、非经营性单位法律顾问,30,000元—100,000元/年。 (五)担任家庭及个人法律顾问,20,000元--100,000元/年。 以上收费可在上述标准的60%—200%幅度内收取。具体数额根据委托单位的法律服务工作量、工作难度、营业状况、所需额外服务成本等因素,结合本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第十条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收取律师服务费时,应当将以下主要因素作为考量依据: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及额外成本;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一条律师服务费不包含服务项目需支出的行政、司法、鉴定、评估、拍卖、翻译、公证、专家咨询论证等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也不包含律师为提供服务支出的差旅费用。 第十二条本收费指导标准中的“以下”、“以内”均不包含本数,“以上”、“不低于”均包含本数。 第十三条本收费指导标准自湖南省律师协会理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以上是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具体收费可与律师本人商谈。

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最新)

2. 湖南律师收费标准

湖南律师收费标准律师服务采取三种收费方式
计时收费是指按照律师办理法律事务的计费工作时间确定费用,办理法律事务需要一名以上律师的,可按实际办理人数累加计收。此次出台的计时收费标准范围为50元~1000元/小时。律师事务所可在此范围内根据律师的执业年限、职称级别、业务能力、社会信誉等因素确定具体收费。
计件收费是指办理一宗法律事务、咨询一次法律事务或代写、制作一件法律文书所收取的费用。此次出台的标准规定,比较复杂的法律事务咨询,律师事务所可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风险代理是指律师事务所在受理业务时,委托人事先不支付费用,而在协议中约定业务收费与服务结果挂钩,律师事务所承担可能难以足额收取服务费用的风险,先期委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行为。物价部门规定,律师事务所在进行风险代理时,允许按照不超过案件标的额30%的标准,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数额与方式。
三种情况可申请减免律师费
办法规定,因公受伤请求赔偿(责任事故除外);请求赡养、抚养、扶养生活确有困难的;请求劳动保险金、抚恤金、救济金以及其他特殊情况无力承担律师费的,可向司法行政部门申请法律援助或向律师事务所申请减免律师费。
物价部门同时表示,律师费及在办理法律事务中发生的应由委托人支付的其他费用,由律师事务所统一向委托人收取。律师个人不得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因律师过错而终止委托关系的,律师事务所应当退还预收的全部费用;因委托人过错或委托人的要求超出协议范围而终止委托关系的,以及双方无过错而终止委托关系的,律师事务所应对预收的律师费按照承办该项法律事务的实际支出进行相应的扣除,余额部分退还委托人。
计件收费的标准
(一)解答法律咨询
1.不涉及财产关系:50元~1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100元~300元/件
比较复杂的法律事务咨询,可以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二)代写法律文书
1.代写诉讼文书:50元~200元/件
2.制作法律事务文书:200元~2000元/件。
比较复杂的法律事务文书,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倍。
(三)办理刑事案件
1.侦查阶段:500元~5000元/件
2.起诉阶段:1000元~5000元/件
3.一审案件:2000元~9000元/件
4.二审案件:2000元~10000元/件
5.担任刑事自诉案件的原告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的:1000元~8000元/件。
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5倍。
(四)代理民事、行政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案件:500元~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案件依照争议标的在规定的比例幅度内分段累计收费;
争议标的
收费标准
1万元以下500元~1000元/件
1万至10万元(含10万元)不超过5%;
10万至50万元(含50万元)不超过4%;
50万至100万元(含100万元)不超过3%;
10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不超过2%;
500万元以上不超过1%
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3倍。
(五)代理仲裁案件按照民事、行政案件的标准收费。
(六)担任法律顾问、办理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专项法律顾问、办理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的收费标准由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3. 民事诉讼律师收费标准一览表

民事诉讼律师收费标准如下:(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10000元/件;(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2000元。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算。争议标的额 计费比率:10001元—100000元部分 5%~6%;100001元—1000000元部分 4%~5%;1000001元—5000000元部分 3%~4%;5000001元—10000000元部分 2%~3%;10000001元—50000000元部分 1%~2%;50000001元以上部分 0.5%~1%。

民事诉讼律师收费标准一览表

4. 民事诉讼律师收费标准一览表

您好,民事诉讼律师收费标准如下:(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10000元/件;(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2000元。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算。争议标的额 计费比率:10001元—100000元部分 5%~6%;100001元—1000000元部分 4%~5%;1000001元—5000000元部分 3%~4%;5000001元—10000000元部分 2%~3%;10000001元—50000000元部分 1%~2%;50000001元以上部分 0.5%~1%。【摘要】
民事诉讼律师收费标准一览表【提问】
您好,民事诉讼律师收费标准如下:(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10000元/件;(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2000元。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算。争议标的额 计费比率:10001元—100000元部分 5%~6%;100001元—1000000元部分 4%~5%;1000001元—5000000元部分 3%~4%;5000001元—10000000元部分 2%~3%;10000001元—50000000元部分 1%~2%;50000001元以上部分 0.5%~1%。【回答】

5. 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试行)的标准内容

(试行)
一、刑事案件收费标准
(一)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4000—30000元。
4、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
(二)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三)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
(四)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
二、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
(一)民事诉讼案件按审判阶段确定收费标准。
1、计件收费标准。每件收费3000—10000元。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10%(最低收费3000元);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6%;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4%;1000万元以上,2%。按当事人争议标的额差额累进计费。
3、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
(二)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与委托人约定的财产利益的30%。
(三)再审、申诉案件分别按照一个审判阶段确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四)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
三、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收费标准
(一)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以每个审判阶段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二)计件收费标准为每件3000——10000元。下浮不限。
(三)涉及财产关系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案件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执行。
四、计时收费标准:100元—3000元有效工作小时。下浮不限。
五、下列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按照不高于规定收费标准的5倍收费,协商不成的,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
(一)案件法律关系复杂,律师办案时间明显多于同类案件的;
(二)案件涉及疑难专业问题,对律师专业水平要求明显高于同类案件的;
(三)重大涉外案件及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诉讼标的额不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民事案件,给予社会保险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案件,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案件,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以及风险代理案件、计时收费案件不适用前款规定。

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试行)的标准内容

6. 民事诉讼律师收费标准及计费方法

由于民事案件的律师收费标准是针对于所有民事案件的,所以它同时也适用于此: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仲裁案件:
10000元/件
2、涉及财产部分的,按照以下比例收取:
争议标的
a代理费计算满额
(mb)
1)5万元以下部分,不另收费;
2)5万元至20万元部分,
a×6%
9000元+5000元=14000元(20万元满额);
3)20万元至50万元部分,
a×5%
15000元+14000元=29000元(50万元满额);
4)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a×3%
15000元+29000元=44000元(100万元满额);
5)100万元以上部分,
a×1.5%
a×1.5%+44000元。
3、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找律师写离婚起诉书要多少钱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协商,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律师法》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律师法》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政府制定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必要时可以实行听证。

7. 民事诉讼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哪些?

一、计件收费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1000-10000人民币;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具体依照以下比例分档、累计收取;
50000元以下的(不含本数)1000-3000元50000元以上500000元以内6%-5%500000元以上1000000元以内5%-4%1000000元以上5000000元以内4%-3%5000000元以上10000000元以内3%-2%10000000元以上2%-1%
二、代理申诉案件
实行计件收费,每件1000-6000元。进入再审程序后,未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的,按各类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收取;原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的,则按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三、计时收费
计时收费适用于上述全部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应按办理法律事务的有效时间计算,包括向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调查取证、查阅有关资料、起草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件、出庭、参与调解和谈判
、代办各类手续和律师办案在途时间等。律师办理法律事务计费工作时间的计算规则由省律师协会另行制定,报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审核后执行。律师个人的计时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根据
律师的执业年限、服务能力、社会信誉等因素原则上按每人每小时500元以内自定,并报主管的司法行政部门、物价部门备案;确需超过500元的,由律师事务所向省律师协会申报,经审核同意
后报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备案。
四、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中,对办案时间太长、专业技术要求高的案件以及集团犯罪、涉外等疑难、复杂案件,律师事务所可以与委托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能超过本收费标准的4倍。对是否属于疑难、复杂案件产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律师协会或主管司法行政部门协调。
五、以上各项标准,除另有指明外,均指诉讼案件一审的收费标准。未办理一审而办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取;曾办理一审又办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酌减收取;执行案件,按照一审或二审的收费标准收取;发回重审的案件,按一审或二审标准酌减收取。

民事诉讼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哪些?

8. 民事诉讼律师收费标准一览表

民事诉讼律师费用坦模收取标准是;1、民事诉讼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是:(一)代理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不低于以下标准采用差额累进制计算收费比例:(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为5%,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取;(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野吵元)为4.2%;(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4%;(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3%;(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2%;(6)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为1.2%;(7)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1%;(8)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0.5%。上述两项收费标准是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单独代理二审、发回重审、再审让脊缓案件的、代理仲裁案件、代理不予执行或撤销仲裁裁决案件的,可参照上述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收取。同一律师事务所再次代理同一案件的不同审理阶段的,可以给予优惠。同时代理反诉、反请求案件的,反诉、反请求案件的收费可按标的额参照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费。涉外案件:涉外(含涉港、澳、台地区)案件的收费标准,可参照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如果涉及到外语语种法律服务的,可以按上述标准的1至5倍收费。经委托人同意,也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参照外国或港、澳、台地区律师事务所驻我国代表机构办理同类法律事务的收费标准,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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