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规定的入股方式主要有哪些

2024-04-27

1. 《公司法》规定的入股方式主要有哪些

(一)货币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其认缴的股本金额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前将现金一次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临时帐户,并向公司出示其资信证明,以证实其投资资格和能力。
(二)实物作价出资方式。以实物出资必须评估作价,并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评估作价结果核算、确认。股东以实物作价出资,应在办理公司登记时,办理实物出资的转移手续,并由有关验资机构通验证。
(三)工业产权出资方式。工业产权出资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专利权和商标权;一类是专有技术,股东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作为出资向公司入股,股东必须是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经过法律程序的确认。股东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必须进行评估,并应在办理公司登记之前办妥其转让手续。同时,公司法规定,以工业产权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
(四)土地使用权出资方式。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其出资作价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评估,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并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
一、投资入股时合同该怎么写以及注意事项:
如果想投资一家公司,该注意些什么?合同上面应该怎么写?
1、从财务上要注意:先搞清楚要投资的这个公司的财务状况、流动资金、股份构成、债务情况、经营情况、盈利能力、公司人员工资水平;
2、从行业上要注意:将被投资企业产品所在行业的前景(是否是朝阳、夕阳或成熟行业)
3、从公司文化上要注意:被投资企业的企业文化和现任总经理的经营理念;
4、环评和国家政策上要注意:现在实行环评一票制,所有对公司的排污等问题也要关注,另外国家政策的倾斜对行业的冲击也很大,投资前最好也要考虑。
5、最好要求公司有严格的财务公开制度,不然你投的钱被管理层乱用了你都没办法知道,或者碍于面子不好详细询问吃哑巴亏。
二、签订投资合同注意的事项:
1、投资的形式(是借贷还是入股),如是借贷,要考虑行业风险溢价,提高资金的回报率。如果是入股,注明占公司股份的多少,注明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2、清楚公司破产时偿债的优先次序;
3、对公司现有资产的限制(不得随意用于抵押贷款,不然到时候破产时的投的钱一分钱也拿不到);
4、规定管理层的责任义务
5、规定月度或年度财务公开
6、入股后是否参与经营和监管
7、利润的分配
8、股份退出机制合同一定要细,这样才不容易产生纠纷,如果是和朋友合股,也不会日后为了利益而朋友都做不成。

《公司法》规定的入股方式主要有哪些

2. 《公司法》规定的入股方式主要有哪些

一、《 公司法 》规定的入股方式主要有哪些? (一)货币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其认缴的股本金额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前将现金一次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 有限责任公司 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临时帐户,并向公司出示其资信证明,以证实其投资资格和能力。 (二)实物作价出资方式。以实物出资必须评估作价,并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评估作价结果核算、确认。股东以实物作价出资,应在办理公司登记时,办理实物出资的转移手续,并由有关验资机构通验证。 (三)工业产权出资方式。工业产权出资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 专利权 和 商标权 ;一类是专有技术,股东以工业产权(包括非 专利 技术)作为出资向公司入股,股东必须是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经过法律程序的确认。股东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必须进行评估,并应在办理公司登记之前办妥其转让手续。同时,公司 法规 定,以工业产权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的20% (四) 土地使用权 出资方式。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其出资作价 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评估,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并办理相应的 土地使用证 。 二、投资入股时合同该怎么写以及注意事项: 如果想投资一家公司,该注意些什么?合同上面应该怎么写? 1、从财务上要注意:先搞清楚要投资的这个公司的财务状况、流动资金、股份构成、 债务 情况、经营情况、盈利能力、公司人员 工资 水平; 2、从行业上要注意:将被投资企业产品所在行业的前景(是否是朝阳、夕阳或成熟行业) 3、从公司文化上要注意:被投资企业的企业文化和现任总经理的经营理念; 4、环评和国家政策上要注意:现在实行环评一票制,所有对公司的排污等问题也要关注,另外国家政策的倾斜对行业的冲击也很大,投资前最好也要考虑。 5、最好要求公司有严格的财务公开制度,不然你投的钱被管理层乱用了你都没办法知道,或者碍于面子不好详细询问吃哑巴亏。 三、签订投资合同注意的事项: 1、投资的形式(是借贷还是入股),如是借贷,要考虑行业风险溢价,提高资金的回报率。如果是入股,注明占公司股份的多少,注明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2、清楚 公司破产 时偿债的优先次序; 3、对公司现有资产的限制(不得随意用于 抵押贷款 ,不然到时候破产时的投的钱一分钱也拿不到); 4、规定管理层的责任义务 5、规定月度或年度财务公开 6、入股后是否参与经营和监管 7、利润的分配 8、股份退出机制合同一定要细,这样才不容易产生纠纷,如果是和朋友合股,也不会日后为了利益而朋友都做不成。 但是,除了直接通过货币的这种方式入股的,其他的形式的话都必须要对相应的物品进行市场价值的专业评估。比如说是用专利技术入股的,那在入股的时候公司必须要对该专利进行评估,专利值多少钱就代表着自己投资了多少钱,然后才能够具体的去分配股权的多少。

3. 公司法入股需要手续有哪些

一、新股东如何入股
如果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有新的股东加入,如何计算公司的价值以及他应当占有多少股份呢?
我认为解决的方法和步骤如下:
1、首先应该确定新加入的股东是准备用现金,还是实物或技术入股。除现金外,实物或技术应通过评估先确定价值。
2、如果新加入者投入的是现金,可采取增加原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原股东转让其部分投资而保持原注册资本不变两种参股方式。
3、由原公司的全体股东形成决议,同意不同意接受新股东加入及采用哪种方式。
公司法有关条款如下:
第三十三条: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第三十四条: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第三十五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三十六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4、如果采用新股东受让原股东投资的方式,应由原股东协商谁愿意出让手中的投资,原股东即可以出让部分投资减少投资比例,也可以出让全部投资退出股东会。这些都应该由原股东之间进行协商。
5、如果原股东同意新股东用实物(仪器、设备等)或技术入股,也应先进行评估后再按照规定操作。
公司法有关条款如下:
第二十四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二、入股手续
新股东入股需要计入“实收资本”科目的,要做工商变更登记。工商变更需要提交的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关于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营业期限)的股东会决议;
(3)变更后的公司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执照正本、所有的副本;
(5)股东会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注意:如果是减少注册资本,则程序比较复杂);
(6)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7)公司增加新股东的,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8)工商局要求的其他资料。

公司法入股需要手续有哪些

4. 公司法股东入股有哪些条件

《公司法》并未直接规定股东入股的要求作出规定,仅规定了股东的出资方式。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 土地使用权 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 有限责任公司 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 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5. 公司入股的方式都有哪些?


公司入股的方式都有哪些?

6. 公司入股有几种形式

1、货币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其认缴的股本金额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前将现金一次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临时帐户,并向公司出示其资信证明,以证实其投资资格和能力。
2、实物作价出资方式。以实物出资必须评估作价,并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评估作价结果核算、确认。股东以实物作价出资,应在办理公司登记时,办理实物出资的转移手续,并由有关验资机构通验证。
3、工业产权出资方式。工业产权出资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专利权和商标权;一类是专有技术,股东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作为出资向公司入股,股东必须是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经过法律程序的确认。股东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必须进行评估,并应在办理公司登记之前办妥其转让手续。同时,公司法规定,以工业产权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
4、土地使用权出资方式。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其出资作价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评估,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并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
一、入股已经存续的公司需注意的事项
1、首先,投资人需要通过核查目标公司的工商档案了解公司的章程及基本股权架构,了解公司各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对加入目标公司以后的运营及利润分配有所预期。
2、同时,投资人可以对目标公司登记的固定资产进行核查,看是否存在第三方权利,是否与合作者陈述的一致。
3、此外,投资者要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的信用信息网来查询,目标公司是否存在涉诉案件,并且通过相应案件了解目标公司的现状和情况。
4、总之,在选择投资一家公司的时候,一定要做足事前的调查准备工作,充分了解目标公司,把投资风险降到最小。
二、技术入股亏损如何承担
1、技术入股是指技术持有人(或者技术出资人)以技术成果作为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公司的行为。技术成果入股后,技术出资方取得股东地位,相应的技术成果财产权转归公司享有。技术入股是目前社会上常用的投资形式之一。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7. 公司法股东入股都有哪些要求

公司法 在我国经济市场上的地位非常重要,主要是这类法律能够解决我国公司在市场上的经营和运营具体事件的问题。我国的公司法对股东的出资问题也有一定的要求,那公司法股东入股都有哪些要求呢,下面就这类问题为大家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企业应根据自身实力认缴合理出资数额。   根据新《公司法》,出资金额可以由股东(发起人)自行决定。于是有观点认为,股东(发起人)可随意认缴注册资本并无限期不履行出资义务。其实,即便是按照修订后的《公司法》,股东(发起人)仍旧是在认缴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认缴出资的范围仍旧是决定股东(发起人)承担责任范围的决定因素。而且,可自行约定出资期限也并非意味着可无期限不履行出资义务。出资期限可约定并非意味着长期不履行出资义务无需承担责任。即便不存在法定出资期限的强制,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发起人)仍旧有权要求该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发起人)承担出资义务。  因此,股东(发起人)在设立公司时,仍应理性、客观地协商确定注册资本及出资期限。切忌不切实际地认缴出资及毫不忌讳地违反出资义务,以免加重自身的责任及承担不必要的 违约责任 。  二、选择合适的出资方式。   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可用的出资形式主要包括货币以及实物、 知识产权 、 土地使用权 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如下根据新 法规 定,结合实务操作,分析各种常见出资方式的注意事项。  (一)现金出资要注意什么问题?  以货币资金出资,无需进行任何评估作价,并且公司可运用该货币资金购买所需要的财产物资、 专利 技术,用于投资及支付各项费用、偿付 债务 ,具有极大的财务灵活性。同时,货币资金出资一般不会出现出资溢价问题,可以简化财务处理手续。因此,货币资金是出资者所采用的最普遍、最直接的出资方式,也是企业最愿意接受的出资方式。对此,股东在采取货币资金出资的方式时,应注意如下的事项:  1、资金来源  出资人以不享有处分权的财产出资,当事人之间对于出资行为效力产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 物权法 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予以认定。以 贪污 、 受贿 、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所得的货币出资后取得股权的,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追究、处罚时,应当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其股权。  根据前述规定,在审查出资货币资金的合法性问题上,应注意审查出资人资金来源的合法性,一般情况下,应注意:  ① 出资来源于另一企业解散所分取的财产,该企业是否依法 清算 ;  ② 出资来源于其他企业分得的红利,出资人是否依法缴纳所得税;  ③ 出资来源于拆借资金,是否履行资金拆借的合法手续;  ④ 出资来源是否为 违法所得 或 不当得利 ;  ⑤ 出资人对出资来源是否具有处分的权利,是否包含其他人的部分权利(例如 共同财产 的其他共有人等),或是否存在被限制处分的情况。  2、出资成本  汇率折算和手续费将可能增加出资的成本。如以非本位币出资的,则需要按照规定的汇率折算为本位币,但由于汇率存在不稳定性,出资在汇率折算过程中将会发生损失,增大资本投入。另外,由于银行转账出资需要手续费且各银行的手续费收费不一致,外币现钞出资存人银行亦需要支付手续费。因此,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折算汇率和手续费的承担可避免出资的损失和纠纷的发生,降低出资不足的风险。  当出资人的实际出资额超过章程所限定的数额时,企业应当将其转为临时负债,并与出资者及时沟通,作出归还或其他处理的决定。  3、办理手续  根据新法,各出资人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本金的,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帐单原件。各出资人应当按各自认缴出资的出资时间足额缴纳资金。此外,出资人必须为章程中所规定的投资人。  因此,股东在银行临时帐户投入资本金时,须经由自己账户划出,或者以现金交割,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摘要/备注”一栏中注明“投资款”或“出资款”。 我国对这类出资有着严格的规定。规定这类资金必须合法,不能进行拆借。还规定如以知识产权、土地使用等其他形式的方式入股的资金比例,必须分和我国相关的评估要求后,在进行这类事件的办理。

公司法股东入股都有哪些要求

8. 有限公司入股的方式有哪些

有限公司入股的方式可以是货币,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知识产权出资可以认缴吗
新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二、未成立公司可以转让股份吗?
未成立公司股权可以转让,但是转让的股权是无效股权。因为公司尚未设立,理论上是没有股权可以转让的,此时转让的客体不是股权,而应该是一份日后经过出资后,而获得股权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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