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安装变压器,要我们业主出钱吗?

2024-05-13

1. 小区安装变压器,要我们业主出钱吗?

业主承担小区变压器更换费用是否合法需要看以下几种情况:1、小区变压器更换,属于设备更新,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小区,可以使用这笔基金进行更换。2、没有收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老旧小区,由原产权单位出资更换。3、属于国管房的由房管局承担费用,没有产权单位的老旧小区,由小区全体住户分摊变压器费用。【摘要】
小区安装变压器,要我们业主出钱吗?【提问】
业主承担小区变压器更换费用是否合法需要看以下几种情况:1、小区变压器更换,属于设备更新,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小区,可以使用这笔基金进行更换。2、没有收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老旧小区,由原产权单位出资更换。3、属于国管房的由房管局承担费用,没有产权单位的老旧小区,由小区全体住户分摊变压器费用。【回答】

小区安装变压器,要我们业主出钱吗?

2. 小区安装变压器,要我们业主出钱吗?

变压器通常是由供电部门管理,只有特殊的单位才由单位管理,小区居民用电一般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出户电表,另一种是不出户电表。出户电表是由小区居民直接到供电部门交电费;不出户电表是由小区居民将电费交给物业,再由物业到供电部门交费,同时还得交部分损耗费用。你们可以要求开发商给你们办理电表出户手续,这样可以享受居民用电,电费较低,并且供电部门会根据根据供电情况,主动给你们加装变压器,不需要居民付任何费用。【摘要】
小区安装变压器,要我们业主出钱吗?【提问】
变压器通常是由供电部门管理,只有特殊的单位才由单位管理,小区居民用电一般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出户电表,另一种是不出户电表。出户电表是由小区居民直接到供电部门交电费;不出户电表是由小区居民将电费交给物业,再由物业到供电部门交费,同时还得交部分损耗费用。你们可以要求开发商给你们办理电表出户手续,这样可以享受居民用电,电费较低,并且供电部门会根据根据供电情况,主动给你们加装变压器,不需要居民付任何费用。【回答】
变压器(Transformer)是利用电磁感应的原理来改变交流电压的装置,主要构件是初级线圈、次级线圈和铁芯(磁芯)。主要功能有:电压变换、电流变换、阻抗变换、隔离、稳压(磁饱和变压器)等。变压器按用途可以分为:配电变压器、电力变压器、全密封变压器、组合式变压器、干式变压器、油浸式变压器、单相变压器、电炉变压器、整流变压器、电抗器、抗干扰变压器、防雷变压器、箱式变电器试验变压器、转角变压器、大电流变压器、励磁变压器等。【回答】

3. 变压器坏归小区居民更换吗

不用小区居民更换

嘴巴上说说都没用,要有依据  依据是

《供电营业规则》 和 《电力资产分界点协》
供电企业与用户产权分界点确定 
电力工业部《供电营业规则》第47条规定,“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范围,按产权归属确定。责任分界点按下列各项确定:公用低压线路供电的,以供电接户线用户端最后支持物为分界点,支持物属供电企业。”

有图有真相看图 








补充一下
也许你会有疑问,你问的是变压器  是高压的。可是我提供的依据是 低于的资产划分依据。

那么我告诉你:你这是居民用电,只涉及到低压的 ,无关高压部分,如果说变压器有低压侧,那么好说,“公用低压线路供电的,以供电接户线用户端最后支持物为分界点,支持物属供电企业。”  意思是 这个支持物后面的都是别人家的资产,当然也包括变压器了
 所有别人家的资产,就由别人家的孩纸去掺和,咱们还是在家安心在家管着自己家的孩纸就是了。

变压器坏归小区居民更换吗

4. 小区内安装变压器,需要业主同意吗?

法律分析:
如果是为了小区供电需要,又与电力部门约定了产权分界点的,不需要业主同意。电力设备不可以私自拆除,否则可能构成犯罪。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5. 小区变压器更换要业主出钱合法吗

业主承担小区变压器更换费用是否合法需要看以下几种情况:
1、小区变压器更换,属于设备更新,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小区,可以使用这笔基金进行更换。  
2、没有收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老旧小区,由原产权单位出资更换。
3、属于国管房的由房管局承担费用,没有产权单位的老旧小区,由小区全体住户分摊变压器费用。

扩展资料: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
(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二)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的,再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三)售后公有住房与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先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物业。其中,售后公有住房应分摊的费用,再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
第二十一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单位应当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第二十二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小区变压器更换要业主出钱合法吗

6. 小区的变压器坏了应该谁负责出钱维修或者更换,是小区住户,物业,还是电力公司呢?

必须明确该变压器的权属,资产归属决定权限,建议提问者先明确变压器是属于专变还是公变,公变就是当时开发商委托电力公司建设的,后续的管理和维护也是由电力公司负责;专变就是业主委托物业公司作为公用设置设置的,后续的管理和维护由物业公司等负责。法律分析物业凡属于居民小区的固定资产归属于全体小区住户所有,亦包括小区的电力变压器。资产归属决定权限,小区住户对变压器享有使用权,同时需要交付相应的电费,一般来说,业主的电费如果是由电力公司直接抄表收费的,那么就属于公变,如果是物业公司代收的,那么就属于专变,建议提问者先明确变压器是属于专变还是公变,公变就是当时开发商委托电力公司建设的,后续的管理和维护也是由电力公司负责;专变就是业主委托物业公司作为公用设置设置的,后续的管理和维护由物业公司等负责。如果存在因为户主拖延电费而导致物业公司无力支付维修款的,物业公司得主张履行抗辩权。物业公司已经垫付维修款的,户主应当按物业管理合同履行相应义务。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则,业主不能假装没有享受相关的物业服务,拒交物业服务费,又拒绝维护变压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7. 小区变压器坏了 维修费谁来承担

法律分析:凡属于居民小区的固定资产归属于全体小区住户所有,亦包括小区的电力变压器。变压器维修资金来源有两个方面: 看该变压器的权属. 归供电公司,则由供电方维修. 个别情况下,变压器可能在小区红线区域内,产权归小区全体业主,则该变压器的维修就由小区承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九条 供用电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供电的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地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供用电设施的维护责任等条款。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条 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小区变压器坏了 维修费谁来承担

8. 小区变压器坏了 维修费谁来承担

小区变压器坏了维修费由全体业主承担。变压器维修资金来源有两个方面,小区全体住户分摊维修资金;由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一同向房管部门申请的“房屋维修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八十三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第二百八十四条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