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有色公司利用职工身份置换的钱搞集资(也称内部持股)以及正科以上才能享受配股对吗?拜托各位了 3Q

2024-05-13

1. 铜陵有色公司利用职工身份置换的钱搞集资(也称内部持股)以及正科以上才能享受配股对吗?拜托各位了 3Q

干部老爷们的生财之道啊。

铜陵有色公司利用职工身份置换的钱搞集资(也称内部持股)以及正科以上才能享受配股对吗?拜托各位了 3Q

2. 职工身份置换金是什么时候提出的

身份置换金是企业改制中出现的.全称是:终止劳动合同身份置换补偿金.
国企改制后员工身份随之变化,由原来的国有职工身份置换为合同制员工.企业改制前与你签的劳动合同将终止,置换身份时企业将会给你一定的补偿金,补偿金可以作为你个人的股份加入到改制后的新企业,然后与新企业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如果不愿在改制后的新企业工作或者改制后的新企业不再聘用,就可以拿补偿金另谋出路了.

3. 国有企业职工身份置换是否等于买断工龄?

主要看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身份转换时支付了经济补偿金就等于是买断工龄,否则就不是:
1、改制时支付了经济补偿金就是买断了工龄。改制为非国有企业的,改制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再继续留用的职工,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了经济补偿金等于与原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在改制后的企业重新入职,工龄也就不能接续了。
2、改制时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就没有买断工龄。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的,改制后企业继续履行改制前企业与留用的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只是法律上变更劳动关系,留用的职工在改制前企业的工作年限应合并计算为在改制后企业的工作年限;原企业不得向继续留用的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3、主要依据是国办发〔2005〕60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第四部分第(四)项:
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的,改制后企业继续履行改制前企业与留用的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留用的职工在改制前企业的工作年限应合并计算为在改制后企业的工作年限;原企业不得向继续留用的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改制为非国有企业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处理好改制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对企业改制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再继续留用的职工,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扩展资料
身份置换是指在国企改制或产权转让过程中,对原国企职工终止或解除原劳动合同,同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然后由新的产权主体与职工进行双向选择,对继续留用的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纯粹契约型的新型劳动关系。
身份置换属于国企改制中职工安置的一部分,主要是对原国企职工进行经济补偿。由于国内各地经济发展情况不一,经济补偿标准差异较大,但至少应该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水平具有可比性,并且可适当采取多种方式确定补偿金标准。
如目前国内大部分地区以前一年企业平均工资水平为标准,也有的地方将补偿金与企业净资产挂钩,企业净资产越多,补偿标准越高。改制前的补偿款有当地财政出,改制后的补偿款由企业自己承担。
根据《通知》规定,以下8类人员实际从业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可计算连续工龄:
1、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
2、非公有制社会组织从业人员
3、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
4、自主创业人员
5、个体工商户
6、村干部
7、社区工作者
8、在非公组织工作的随军家属
非公组织从业期间连续工龄认定需提供以下材料:
1、劳动合同及解除劳动合同复印件,由现单位核对并加盖公章;                          
2、工资册或其他工资相关的原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原单位公章(从业期间首月、每年上下半年及离开单位当月各一张);
3、单位要求确定其连续工龄的函(根据行政介绍信写明正式入编时间、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情况、学习工作简历);
4、在市外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需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一份;
5、村干部需提供上级党委(政府)出具的村干部任职材料;
6、自主创业人员或个体工商户实际从业,需提供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登记材料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

国有企业职工身份置换是否等于买断工龄?

4. 我的单位是个国有企业,现在政府让我们的职工身份置换,为什么置换身份后我们的企业还是国有企业呢?

置换身份后虽然是国有企业,但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有企业了,而是国有控股的股份制企业,没必要拒绝置换,这是大势所趋,还要在单位工作,没有好处,现在大部分企业早已经这样做了,你们单位还是迟搞了。

5. 国家对身份置换金的规定是什么法律法规?什么时间发布的?

国家没有制定法律、法规对身份置换金进行规范,关于身份置换金只散见于国家、地方一些指导性政策和文件,无强制性规定。
各地方均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政策。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看,国企改制时员工身份置换的补偿以经济补偿金的形式支付,有的地方政府就明确指出了身份置换金就是经济补偿金。
关于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国办发[2005]6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的,改制后企业继续履行改制前企业与留用的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留用的职工在改制前企业的工作年限应合并计算为在改制后企业的工作年限;原企业不得向继续留用的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改制为非国有企业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处理好改制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对企业改制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再继续留用的职工,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扩展资料:身份置换金是企业改制中出现的.全称是:终止劳动合同身份置换补偿金。
国企改制后员工身份随之变化,由原来的国有职工身份置换为合同制员工。企业改制前与你签的劳动合同将终止,置换身份时企业将会给予一定的补偿金。
补偿金可以作为职工个人的股份加入到改制后的新企业,然后与新企业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如果不愿在改制后的新企业工作或者改制后的新企业不再聘用,就可以拿补偿金另谋出路了。
国有企业改制的流程:
1、审计和资产评估:
拟改制的企业应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清查审计,对核损后的存量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并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或者备案,确认国有资产价值量。
土地使用权的评估须由具有土地评估资质的评估事务所进行。
2、制定方案:
在资产评估的基础上,制定《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
《企业改制方案》的主要内容:企业资产和人员的基本情况、拟改革方式、债权债务的情况、人员安置要求、所需享受政策及改制后企业发展规划。
3、方案报批:
《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提交企业决策层通过。国有独资企业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国有独资公司经董事会通过; 
《职工安置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报主管部门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4、信息公示:
转让方持上述材料到产权交易中心登记,填报《出让意向登记表》、《公告登记表》,签订《转让委托合同》; 
产权交易中心将转让公告刊登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者金融类报刊和产权交易网上,公开披露有关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
转让公告期不少于二十个工作日; 根据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的结果,合理选择拍卖、招投标或者协议转让等方式组织实施产权交易。
5、改制审批:
经公告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后,转让方应当与受让方进行充分协商,确定转让中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后,报政府部门批准。 转变职工身份和资产处置;
凭政府批准文件到劳动部门办理职工国有身份的退出,签订国有身份退出协议,落实补偿金及相关事宜; 凭政府批准文件和劳动部门的职工国有身份退出手续,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国有资产处置手续。
6、交易鉴证:
转让方与受让方在产权交易中心主持下签订转让合同; 在产权交易中心监督下进行资产交割和价款结算,由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割单; 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产权转让鉴证书》。
《产权转让鉴证书》是产权转让双方到有关部门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商登记、财务结算、税务、土地、房地户籍变更手续地必备文件,是其增减资产的合法凭证。
转让和受让双方应凭《产权转让鉴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手续。
7、变更登记:
持产权交易手续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国有资产变动或者注销; 委托中介机构进行验资,持产权交易手续和验资报告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工商注册或者变更登记; 
持产权交易手续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到房产、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更名过户。 产权交易中心对上述变更登记手续实行领办制和跟踪问效服务。
身份置换金和经济补偿金的区别:
一、两者的概念不同。
所谓身份置换金,一般是指员工对改制前原企、事业单位职工身份的一种置换后的补偿;
而经济补偿金是指因用人单位原因或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时,依照劳动合同法律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的补偿。
其主要是对劳动者暂时失去工作后,为维持基本生活而给予的一种经济补助。
二、法律依据不同。
国家没有制定法律、法规对身份置换金进行规范,关于身份置换金只散见于国家、地方一些指导性政策和文件,无强制性规定。各地方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政策。
而对于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都有详细地专门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一项法律手段。
三、适用的情形不同。
身份置换金特指企、事业改制后产生的义务,一般由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只有在企业改制时才涉及,它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后产生的劳动关系变革的特有现象。
而经济补偿金适用于《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并且只存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七种情形时,用人单位才有义务履行。
四、支付的标准不同。
对于身份置换金,有些地方以内部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改制前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计算置换金,有的以当地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或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计算置换金的基数,等等。
只要不违反国家关于改制企业的有关文件精神,并遵循一定的程序(比如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职代会并通过等)都是可以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最高年限不超过12年。
月工资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年限为劳动者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时间。
五、支付的方式不同。
在支付方式上,职工的身份置换金可以用现金形式支付,也可以在职工自愿的基础上,以股权形式、债权形式、储蓄形式或其它形式进行约定。
而对于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劳动合同法》并没有详细规定,但规定职工应当在履行完后合同义务即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时,由用人单位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部发[1994]481号文同时规定,应由用人单位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发给劳动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身份置换金
百度百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国家对身份置换金的规定是什么法律法规?什么时间发布的?

6. 铜陵有色职工工资少得可怜井下一线生产工拿到手也不过三千

部党组对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运输一线职工收入极为重视,最近连续进行了深入研究。决定从3月1日起,建立运输生产一线职工的岗位津贴,在此基础上,在运输生产一线职工当中,开展安全效益的达标考核。具体的覆盖范围是铁路局、专业公司运输生产一线人员,不包括铁路局和站段的两级班子、路局机关和站段的科室。解释一下建立的经营补贴和安全效益考核是这样设计的:岗位津贴按照运输生产一线职工范围,人均每个月100元钱,在这个岗位上工作,每个月平均100元的津贴。与此同时,设立安全责任考核体系,安全效益达标考核奖按每个月人均300元钱。人均300元的奖励是作为一项指标在,希望每名职工每个月尽职尽责,全局保持安全稳定,这个都要考核。要求从3月份开始,确保发到职工手中。特别在运输生产一线职工当中开展安全效益达标考核,由各局制定法。运输一线职工的岗位津贴和安全效益达标考核奖,加在一起,大概人均400元钱,数量不大,但是它体现了向运输生产一线收入偏低的职工倾斜的分配原则,希望有利于调动职工发扬保质量、保稳定、促发展的积极性。需要说明的是,这一次收入分配没有把路局、站段班子和路局机关、站段科室纳入进来。..  铁路评论请登陆中国铁道论坛(.net/)

7. 国有企业职工身份置换!!急急急!

我来做个简单的回答:
1、你们单位的做法应该属于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肯定是应该给你经济补偿的。如果领取了,就等于经单位提出与你协商一致解除了劳动合同,你从领钱签字那天起,就与单位没有任何关系了,你就成了社会失业人员,但我觉得他们单位分5年发放补偿金似乎不妥,应是一次性发放才对;上面说的是你领取,如果你不领取,就视为单位提出与你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你不同意,你还属于改制后企业的职工,你改制前的劳动合同自然继续有效,改制后还有你的岗位的话,当然你要享受在岗职工的工资待遇。
2、你们单位的做法还是非常符合劳动法的,并没有特意是钻什么法律的空子。具体你做出什么样的选择,你可以慎重考虑。

国有企业职工身份置换!!急急急!

8. 关于企业改制职工身份置换补偿安置费的问题

工龄补偿金按30元/年计算极不合理,应按每工作一年支付一月工资标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