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能发行股票吗?

2024-05-14

1. 有限责任公司能发行股票吗?

不能。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不能发行股票的。主要原因如下:
公司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与股份有限公司有所不同。有限责任公司也有股东,股东以其出资比例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证明是出资证明,转让比较困难。而股票则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凭证,可以进行转让。
股权是否被等份分割
有限公司的股权不会被分割成等份,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会被分割成等份。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就是按照每个股东认购一定的股份来实现的。也就是说,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之前就已经发行了股票,上市不过是能在交易所进行公开买卖。
股东人数限制
《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没有限制,只对发起人有限制,要求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后来加入的股东数量上没有限制,也就是说没有上限。但《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的上限和下限都有规定,要求在2人以上,50人以下。这也就决定了有限责任公司是不能发行股票的。

有限责任公司能发行股票吗?

2.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发行股票吗

不能。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不能发行股票的。主要原因如下:
公司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与股份有限公司有所不同。有限责任公司也有股东,股东以其出资比例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证明是出资证明,转让比较困难。而股票则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凭证,可以进行转让。股权是否被等份分割
有限公司的股权不会被分割成等份,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会被分割成等份。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就是按照每个股东认购一定的股份来实现的。也就是说,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之前就已经发行了股票,上市不过是能在交易所进行公开买卖。股东人数限制
《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没有限制,只对发起人有限制,要求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后来加入的股东数量上没有限制,也就是说没有上限。但《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的上限和下限都有规定,要求在2人以上,50人以下。这也就决定了有限责任公司是不能发行股票的。

3. 有限责任公司有发起人这一说吗?如果有,与股东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发起人,是指参加订立发起人协议,提出设立公司申请,认购公司出资或者股份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一般会拥有股东的地位。
    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

有限责任公司有发起人这一说吗?如果有,与股东的区别是什么?

4.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发行股票吗

不能。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因为是由股份公司发行,所以就叫股票。股票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有限责任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其优点是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其缺点是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比较小,难以适应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这种形式一般适合于中小企业。股票的发行者一般都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公司规模大,对资金的需求者量对,上市能更好的满足公司发展的要求,社会对上市公司财务批露要求更为严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十二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的,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发行股票吗

有限责任公司不可以发行股票。1、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2、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拓展资料:特征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合资公司,但是也有人合公司的因素,它有如下特征: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人数的限制,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1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3、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4、有限责任公司是将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的优点综合起来的公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是享有法人权利的经营公司,由参加者投入的所有权(即资本份额)组成固定资本份额给予参加者参与公司管理的权利,并按份额得到公司的部分利润,即分得红利,在公司破产时,得到破产份额,及依法享有其他权利。主要特点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其优点是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其缺点是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比较小,难以适应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这种形式一般适合于中小企业。成立条件1、到工商局做名称预先核准,如果核准后名字有效期为6个月;2、租赁办公地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和租赁协议 ;3、到工商局的指定银行办理入资手续,打入注册资金,一般设计公司10-50万元的注册资金即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为10万元,两人股东以上的话最低注册资金为人民币30万元(原法);新法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允许公司按照规定的比例在2年内分期缴清出资,投资公司从宽规定可以在5年内缴足;将最低注册资本额降至人民币3万元;4、入资后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5、向工商局提供企业设立申请表,包含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简历、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全体投资人的亲笔签字、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6、工商局受理后1周内领取营业执照;7、拿到营业执照后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8、办齐上述手续后到辖区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9、银行开设企业的基本账户;10、拿到开户许可证后到工商局办理注册资金的划转,开始正式经营。设立材料1、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2、法人代表简历一份;3、法人代表一寸照片两张  ;4、公司住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5、租房协议、租房发票;6、经营范围;7、公司联系方式(手机、座机各一)。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发行股票吗

6. 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发行股票,为什么还有股东?

22岁以前的男人不能领结婚证,但是,他也是男人,如果一不小心女朋友因为这个小男人怀孕了他一样是父亲。对吧!
公开或定向发行股票的股份公司从法律层面上来说,跟这些有限责任公司在根本的法理性质上是一样的。比如:股东是公司的所有人、出资人,股东以出资承担有限责任,等等。这些在法理是一样的。但是,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发展到一定的规模要去资本市场进行融资,这才发行股票。所以,股票其实是资本市场上的名词。股票并不是所有公司都必须发行的,而是少数公司在融资时候发行的。是与公司的资产和股本对应的有一种证券。但是,股东不一样,股东是构成任何一个公司的出资人,无论多大的公司,一定是先有股东,出资成立公司,上市融资,才会发行股票。所以,从这个角度上看,我们买股票其实就是向公司的投资,按照法理,投次是不能撤回的,只能通过转让的方式退出公司经营,这才是证券市场存在的前提。

7. 有限责任公司能发行股票吗

有限责任公司是不能发行股票的,只有发行了股票才能叫股份有限公司。
一、股份有限公司能否进行股东变更
在我国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可以变更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持有的股份,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公司应当进行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前面所说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中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产生于18世纪的欧洲,19世纪后半期广泛流行于世界资本主义各国,股份公司在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中占据统治地位。
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特征
(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
(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进行选择;
(7)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
由此可以看出,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一个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决定于他是否缴纳了股款,购买了股票,而不取决于他与其他股东的人身关系,因此,股份有限公司能够迅速、广泛、大量地集中资金。同时,还可以看到,虽然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的资本也都划分为股份,但是这些公司并不公开发行股票,股份也不能自由转让,证券市场上发行和流通的股票都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因此,狭义地讲,股份公司指的就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般公司能卖股权吗
公司可以通过股权形式进行融资,但只有上市公司可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非上市公司不得通过公开广告、宣传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否则构成非法发行股票。向特定个人宣传公司并邀请其对公司进行投资是合法的,但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卖股权,导致公司股东人数超过50人或非上市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股票导致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均属于非法发行股票。非上市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200人的,为非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其股权转让,不得采用广告、公告、广播、电话、传真、信函、推介会、说明会、网络、短信、公开劝诱等公开方式或变相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累计超过200人的,为公开发行,应依法报经证监会核准。未经核准擅自发行的,属于非法发行股票。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三、股权分配有什么方式
股权分配有种三种分配方式:平均分配、绝对控制、差异化分配股权。
1、股权平均分配意见不统一时决策效率低,优点就是共担风险,共享利益;
2、绝对控制优点在于决策高效,风险比其他两种方法更大;
3、差异化分配股权结合两种方法优点,目前市场普遍采用这种。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有:
1、在股东人数方面,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在公司章程制定方面,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则由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公司章程应在创立大会上,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3、在注册资本方面,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而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4、在设立方式方面,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方式或者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5、在股权形式方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不同于股票,其不是有价证券,不能流通和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能通过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方式转让其股权。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公司应当向股东发行股票,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具有流通性和可转让性;
6、在公司治理方面,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必须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二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的,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能发行股票吗

8.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与股东的区别是哪些?

1、《公司法》颁布之后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首先是股东,其次,发起人是该股份有限公司最早的股东。除此之外,发起人需要负责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筹备工作,并对筹备阶段的公司债务负有一定的连带责任,在公司不能成立的情况下,发起人对公司不能成立有责任的,还应在公司退还股东出资的基础上付给股东一定的资金利息。如果是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那么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低于总股本的35%,且发起人半数以上必须在中国有住所。可以这么理解,发起人就是即将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上述规定对于非发起人的股东是没有限制的。股份有限公司一旦设立,发起人一般是不应该发生变化的,即使发起人对外转让了股份,不再具有股东资格,然而公司的发起人也不再发生变化。
2、《公司法》颁布之前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是依据《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设立的,时间大概是1995年以前。那时候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当时很大一部分股份有限公司是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当时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还没有确定为国有企业的股东。因此,在该等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伊始,确定的发起人有可能是国有企业的股东——地方国资委、地方财政局、另一个国有企业(母公司);也有可能是改制的国有企业本身。这种国有企业随着规范、消亡,要么已经符合了《公司法》规定,要么已经改为有限责任公司,尚存的发起人缺位的股份有限公司已经较为罕见(工商局也未登记发起人),但确实仍然存在。这种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与股东有着本质性的区别,一则发起人可能已经不存在,其全部资产均被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即发起人并不是股东;二则发起人仍存续,但可能已经易主,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之初也没有履行后来《公司法》规定的发起人应履行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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