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核销的流程

2024-05-15

1. 外汇核销的流程

1、进口单位办理“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2、申请办理上述名录的同时申请核销员资格,领取报名回执后即可凭此回执办理进口业务。经培训合格后,由外汇管理局派发进口付汇核销员资格证书;3、当要对外付汇时,先查询本企业是否在名录。如果在则直接到开户银行办理对外付汇手续,如果尚未在名录或需由外汇局审核真实性或异地付汇等情况时,需要先到外汇局办理“进口付汇备案表”,再凭此办理进口付汇手续;4、取得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专用联;5、以货到付汇方式结算的,由付汇银行自动核销,以预付、信用证、托收等其他方式结算的,企业应当在货物进口报关后一个月内向外汇局办理核销报审手续。

外汇核销的流程

2. 外汇核销单的流程

如何办理出口外汇核销一、开户出口单位初次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前应当凭以下材料到外汇局办理登记:1、单位介绍信、申请书;2、外经贸部门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批件正本及复印件;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4、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复印件;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6、出口合同复印件。外汇局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二、领单出口单位在开展出口业务前、凭单位介绍信、出口核销员证(现为开户单位印鉴卡)来外汇局领取核销单。出口单位向外汇局申领核销单时,应当当场在每张核销单的出口单位栏内填写单位名称或者加盖单位名称章。核销单正式使用前加盖单位公章。核销单自领单之日起两个月以内报关有效。出口单位应当在失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未用的核销单退回外汇局注销。出口单位填写的核销单应与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有关内容一致。三、报关出口单位持在有效期内、加盖出口单位公章的核销单和相关单据办理报关手续。四、送交存根出口单位办理报关后,应当自报关之日起60天内,凭核销单及海关出具的贴有防伪标签、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外贸发票到外汇局办理送交存根手续。五、核销出口单位应当在收到外汇之日起30天内凭核销单、银行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六、核销单遗失及补办出口单位遗失核销单后,应当在15天之内向外汇局书面说明情况(加盖公章,法人签字),申请挂失,外汇局核实后,统一登报声明作废。1、对于空白核销单,外汇局予以注销;2、对于已报关的核销单,则凭有关出口凭证办理核销。3、对于要求补办出口退税专用联的,在办理出口核销手续后,出口单位应当凭税务部门签发的与该核销单对应的出口未退税证明,向外汇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外汇局出?quot;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补办证明。七、报关单补办事宜出口单位遗失报关单的,应当凭外汇局签发的未核销证明,向海关补办。八、退赔事宜若出口项下发生退赔,出口单位应向外汇局提供有关凭证,外汇局按下列情况审核退赔外汇的真实性:(一)已出口报关且已办理核销的,外汇局凭以下有效单据进行审核:1、出口合同;2、退赔协议及有关证明材料;3、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4、外汇局要求的其它材料。(二)已交单未办理核销的,外汇局凭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及第一款所列单据进行审核。(三)已报关出口未交单的,外汇局凭第一款及以下有效单据进行审核:1、出口货物报关单;2、商业发票;3、汇票副本4、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四)出口货物未报关但已预收全部或部分货款后因故终止执行合同,出口单位需向进口商支付退赔外汇的,外汇局凭出口合同正本、终止执行合同证明、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进口方付款通知进行审核。外汇局审核出口单位所提供的上述凭证无误后,出具已冲减出口收汇核销证明。银行凭此证明为出口单位办理退赔外汇的售付。出口收汇核销的流程(1)出口企业提前到外汇管理部门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2)出口企业报关时,向海关提交事先从外汇管理部门领取的有顺序编号的外汇核销单,经海关审核无误,在核销单和与核销单有相同编号的报关单上盖“验讫章”。(3)报关后,出口企业在规定期限将核销单存根送回外汇管理局接受外汇管理部门对企业出口收汇情况的监督。(4)货物出口后,出口企业将海关退给的核销单、报关单和有关单据送交银行收汇。(5)货款汇交至出口地银行以后,银行向出口单位出具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并在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上填写有关核销单编号。(6)出口单位凭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的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及其他规定的单据,到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手续。(7)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核销后,在核销单上加盖“已核销”章,并将其中的出口退税专用联退还给出口单位作为日后退税依据。所需单据:加盖海关放行章的报关单,核销单,银行结汇水单.

3. 外汇核销流程的外汇核销流程

(一)申请核销单之前要先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申领卡”和电子口岸“企业操作员IC卡”申请“出口收汇核销单申领卡”应提交:1.申请表2. 单位介绍信3 .贸发委《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外资委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4.海关出具的《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5.工商局出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6 .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7.出口合同8. 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外汇核销流程的外汇核销流程

4. 外汇核销的操作

外贸企业从外汇管理局申领的每一张核销单,都在外汇管理局的数据库中有备案和留档。核销单跟随外贸业务一路走过海关、银行和税务局,被烙上各种印章或撕开。但最终的存根必须回到外汇管理局,以核对原来数据库的电子档案并注销此核销单号码。这一过程就叫做“核销”,表示你的这笔买卖在外汇的收支上是合法的,准予一笔勾消。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才可以向外汇管理局申领核销单,当然最重要的资格是企业的进出口权。外汇管理局会一次发放多张连续号码的空白核销单,这些核销单的编号便于企业关联起来,并当场加盖企业名称印章。今后,由这些核销单产生的外汇方面的责任就该这家企业承担。核销单只准本企业使用,更不得借用、冒用、转让和买卖。此外,空白核销单是没有使用期限的。并且可以跨年使用。企业在进出口业务中可自行根据具体情况填写核销单并在各环节中使用,但每一张核销单都必须到外汇管理局核销。

5. 如何做外汇核销

我是做出口业务实操的,就我的经验来简单说一下,情况是按照我司为准的,敬请参考。

出口整套手续+收汇核销的流程:
(1)出口企业在发货前到外汇管理部门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携带电子口岸卡和电子口岸卡注册人的身份证(并且只限本人领取),第一次领取需要带即将出口的合同去领取,后面就不用带合同了。 

(2)出口企业报关时,向海关提交事先从外汇管理部门领取的有顺序编号的外汇核销单,经海关审核无误,在核销单和与核销单有相同编号的报关单上盖“验讫章”。 (这部分我司是交给货运代理操作,具体我不太清楚)

(3)货物出口后,外方付的款汇到我国的银行后会先进入一个外管局要求的待核查账户,银行会向出口单位出具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出口企业的会计需要填写相关的收汇文件和核销文件,并提供款相对应的核销单号码送交银行进行收结汇。(海运费用需要在单据上注明按照非贸易货款进行结汇,以防扣除你在银行的贸易货款额度) 

(4)网上核销用户,企业直接登陆系统,根据货物性质选择逐笔核销或者批次核销即可(按货币种类选择)。出口单位凭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后由海关退回)和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银行办理核销后提供),如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出口收回核销专用联上金额的差额太大,可能会被要求亲自写说明带齐文件到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手续。 

(5)在报关单出口90天期限内办理退税申报。

p.s 从外管局领回出口收汇核销单后,需要先上“电子口岸网”进行网上备案才可以交与海关使用,待使用后海关退回还要上“电子口岸网”进行网上交单才能进行后续核销工作。出口收汇核销单领取前要上“电子口岸网”提交申请数量,负责去外管局领不出来。还有出口收回核销单要按需领取,每次领取的数量自己控制,但不能超过3个月使用期限,否则就不能领取新的核销单,要等手里的所有核销单使用完毕才可以再领。

如何做外汇核销

6. 外汇核销

1.既然你说报关单都核销了,但是核销系统中的收汇却有100多万没有核销。说明这部分收汇属于预付款,对应的关单还没有产生或者还没有报关完成(或者你们非贸易项下的收汇也在结汇的时候申报并操作成了贸易项下收汇)。
2.已经结汇但没有出口核销单来核销,肯定是有问题的,至少外管局有理由相信你们收结汇存在问题。一则你们要立即确认这些收汇是怎么回事,查查财务上的账款记录这些到底是什么款项。照理来说不应该是这样。期限倒是没有哈,这个你可以放心处理。

7. 外汇核销

分析有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你的货物是直接交给另外一家公司,由他们一起安排出口,那么你收汇的问题很好解决,拿着合同和发票去银行做结汇,按照中国境内业务做就可以了,但是记住需要缴纳销项增值税。这个是不需要核销的。

2、如果只是和另外一家公司配套出口,但是还是需要你们公司报关,那么你取得报关单之后就可以做核销了。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外汇核销

8. 外汇核销

是指国家为加强进出口收付汇管理,指定外汇管理部门对进出口企业贸易的外汇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一种制度,目的是监控每一笔贸易的每一笔外汇的进和出。
的前提
1、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2、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取得进出口经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4、取得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
提高速度的建议
1.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
首先,以贯彻落实新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管理理念落实到具体的服务工作中去.优化投资软环境.提高办事效率。其次.创建包括外经贸主管部门、税务、海关、外汇局在内的外经外贸综合管理联系制度.通过联合办公、联席会议等方式增进相互问的交流与合作。最后.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协调各银行,及时帮助企业顺利履行贸易收汇项下的国际收支申报义务(至少在五个工作日之内),尽可能督促企业在第一时间内办理申报.避免错漏.进一步降低出口收汇核销的退单率。
2.完善内部管理,不断提高速度。
一是制定和完善出口收汇核销内控制度,以制度强化管理。外汇局柜台人员在接单后即时上机操作.对没有的电子数据应及时补录相应的电子数据.对资料齐全和有电子数据核销的单证应在当日完成。二是不断调整出口收汇核销操作流程,尽可能采取量化考核措施。三是修改现有的核销申报表格,简化企业填制内容。如尽可能由逐笔核销改为成批核销或总量核销。四是采取分步的方式,逐步清理出口核销各个环节的积压单证。五是增加高性能的硬件和网络设备以解决核报系统运行缓慢和时常死机现象。
3.充分实施分类管理核销,不断扩充自动核销企业名单。
针对自动核销单位无需向外汇局进行核销报告,也无需到外汇局办理核销手续.只要将用于核销的报关单进行网上交单.然后由外汇局按月通过“出口收汇核报系统” 对其出口报关数据和银行收汇数据按时问顺序自动总量核销。而且自动核销单位无须凭核销单退税联办理出口退税手续,由税务部门根据从“中国电子口岸” 数据中心接收的电子数据和外汇局按月向税务部门提供的已核销清单办理退税手续的特点.在做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增加更多的信誉良好、核销率高、国际收支申报率高的企业进人自动核销名单.为企业办理减压、提速。
4.与国税局建立专线联网,实现退税数据网上传输。
建立退税专线,不仅能够确保退税数据传输的完全性,还可避免因报关磁盘带来的人为因素影响退税数据的传递速度和不安全性,降低数据传输的成本.外汇局随时根据需要.增加当月生成退税数据的次数,既方便企业,又减轻了外汇局和税务部门的工作量.进一步降低了监管成本,提高了工作效能。可改进当前一个月生成一次退税数据的做法,改为半个月生成一次退税数据。
5.出口企业应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企业管理经营模式。
一是进一步开发人力资源,积极引进高、精、尖的专业人才。企业要打破人才的地域限制,积极参与人才竞争,加强人才储备,为适应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开展国际经营所需的知识型人,打好扎实的基础工作。二是制定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出口核销岗位、人员及重要单证的监督管理.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防止IC卡和重要单证的丢失。三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劳动用工制度,加强对核销人员的劳动人事关系约束,保障核销人员的合法权益,使他们能够安心本职工作。确保核销人员及核销工作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