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建期和建设期有什么区别?

2024-04-29

1. 筹建期和建设期有什么区别?

1、起算时间不同
筹建期在工程批准筹建起算;建设期在工程开始动工起算。
2、截止时间不同
筹建期为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建设期截止时间为工程建设完毕验收合格之日。
3、针对的目标不同
筹建期是针对企业来说的,建设期是针对工程来说的。

注意:
其实建设期开始时间可作为筹建期结束时间。
扩展资料:
建设工期一般是指从拟建项目永久性工程开工之日,到项目全面建成投产或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时间。建设工期主要包括土建施工、设备采购与安装、生产准备、设备调试、联合试运转、交付使用等阶段。
建设工期反映的是项目建设时间长短。从一个大范围来说,往往是以平均建设工期的长短来考核整个地区投资建设计划的情况。平均建设工期是若干建设项目的工期的平均数。

筹建期和建设期有什么区别?

2. 筹建期和建设期有什么区别?

1、起算时间不同
筹建期在工程批准筹建起算;建设期在工程开始动工起算。
2、截止时间不同
筹建期为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建设期截止时间为工程建设完毕验收合格之日。
3、针对的目标不同
筹建期是针对企业来说的,建设期是针对工程来说的。

注意:
其实建设期开始时间可作为筹建期结束时间。
扩展资料:
建设工期一般是指从拟建项目永久性工程开工之日,到项目全面建成投产或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时间。建设工期主要包括土建施工、设备采购与安装、生产准备、设备调试、联合试运转、交付使用等阶段。
建设工期反映的是项目建设时间长短。从一个大范围来说,往往是以平均建设工期的长短来考核整个地区投资建设计划的情况。平均建设工期是若干建设项目的工期的平均数。

3. 筹建期是怎样界定的?


筹建期是怎样界定的?

4. 筹建期是怎样界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
前款所说的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

扩展资料:
筹建期是指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筹建期过后一般是建设期的发生。
开办费指企业在企业批准筹建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即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开办费的具体内容如下:
1、筹建人员开支的费用具体包括筹办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工资性支出,以及应交纳的各种社会保险。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如医疗费等福利性费用。
如果筹建期较短可据实列支,筹建期较长的,可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予以解决。差旅费包括市内交通费和外埠差旅费,董事会费和联合委员会费。
2、企业登记、公证的费用:主要包括登记费、验资费、税务登记费、公证费等。
3、筹措资本的费用主要是指筹资支付的手续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
4、人员培训费主要有以下二种情况:引进设备和技术需要消化吸收,选派一些职工在筹建期间外出进修学习的费用;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费用。
5、企业资产的摊销、报废和毁损。
6、业务招待费:筹建期间发生的招待费(根据国税2012第15号文件,筹建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实际金额的60%允许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
7、其他费用包括筹建期间发生的办公费、广告费、交际应酬费;印花税;经投资人确认由企业负担的进行可行性研究所发生的费用;其他与筹建有关的费用,例如资讯调查费、诉讼费、文件印刷费、通讯费以及庆典礼品费等支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筹建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5. 筹建期的具体界定?

要正确理解筹建期间

对于筹建期,在《企业会计制度》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许多人对筹建期间的理解是企业开始筹建至取得营业执照之间,实际上这种理解是不正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第二款:“前款所说的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之日的期间。”

税法上有三个文件,但比较模糊。

  1.不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按财法字3号:所说的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之日的期间。可见生产经营之日并不是以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这个观点是有误的。但在实务操作中,各地为了征收管理的方便,会以“营业执照颁发之日”为生产经营开始之日,也就是筹建期结束之日,您可以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联系确认。

  2.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分时间段执行两个不同的文件。

  企业在2005年10月1日之前设立,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执行口径的批复》的规定计算减免税,其规定为“对新办企业、单位开业之日的执行口径统一为纳税人取得营业执照标明的设立日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条关于“本办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以及附件第十五条第款关于“新办企业减免税执行起始时间的生产经营之日是指纳税人取得第一笔收入之日”的规定,只适用于2005年10月1日以后设立的企业。



综上所述,我认为,法规对于筹建期的确认时间的认定为“开始生产、经营之日”是比较模糊的,执行起来要看执行者的理解与认知。由于各地税务机构的执行标准不同,所以肯定存在对“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认定的差异,我们作为企业财务人员,应尽量与税务机关沟通,以争取对企业有利的确认时间。

筹建期的具体界定?

6. 筹建期怎么界定

一、筹建期怎么界定1、一般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之日的期间,应当认定为筹建期限。且筹建期内产生的债权债务,由设立登记后的公司继承。筹建期分别是领取营业执照之日、取得第一笔收入之日、开始投入生产经营之日。在实践操作中应结合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特点,应当具体把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前款所说的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二、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不包括哪些1、应由投资者负担的费用支出;2、不属于各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购建所发生的支出;3、筹建期内应当计入资产价值的汇总损溢、利息支出。

7. 筹建期怎么界定

一般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之日的期间,应当认定为筹建期限。且筹建期内产生的债权债务,由设立登记后的公司继承。筹建期分别是领取营业执照之日、取得第一笔收入之日、开始投入生产经营之日。在实践操作中应结合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特点,应当具体把握。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不包括哪些1、应由投资者负担的费用支出;2、不属于各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购建所发生的支出;3、筹建期内应当计入资产价值的汇总损溢、利息支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前款所说的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

筹建期怎么界定

8. 筹建期怎么界定

一般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之日的期间,应当认定为筹建期限。且筹建期内产生的债权债务,由设立登记后的公司继承。筹建期分别是领取营业执照之日、取得第一笔收入之日、开始投入生产经营之日。在实践操作中应结合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特点,应当具体把握。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不包括哪些1、应由投资者负担的费用支出;2、不属于各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购建所发生的支出;3、筹建期内应当计入资产价值的汇总损溢、利息支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前款所说的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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