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保险垫付申请怎么写

2024-05-17

1. 交通事故保险垫付申请怎么写

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知道,交通事故保险垫付申请主要以下三个部分的内容:第一,保险的相关信息——说明是xxx保险公司的客户,保单号是xxx,域xxx时间出险;第二,需要进行保险的情况——伤者需要医疗费等费用xxx元;第三,表达希望保险公司进行赔付的意愿——恳请贵公司予以先行垫付。【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款。第二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合同由本条款与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共同组成。凡与交强险合同有关的约定,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三条交强险费率实行与被保险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记录相联系的浮动机制。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费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批准的交强险费率计算。

交通事故保险垫付申请怎么写

2.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书如何写

(一)提供材料
申请垫付抢救费用的,应提供:
1、道路交通事故抢救垫付申请书;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害人急诊和住院病历资料复印件;
3、由受害人近亲属申请的,还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近亲属证明或公证书。
(二)申请垫付丧葬费用,应提供:
1、道路交通事故丧葬垫付申请书;
2、受害人的死亡证明;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
4、火化通知书;
5、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明、近亲属证明或公证书。
(三)申请家庭特殊困难一次性经济补助的,应提供:
1、道路交通事故家庭特殊困难一次性经济补助申请书;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人无力赔偿的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害人急诊和住院病历资料复印件,或受害人死亡证明;
5、申请人家庭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关于家庭特殊困难的证明。
一、伤残鉴定如何申请
做伤残鉴定需要带:本人身份证、x光片、病历资料,工伤保险基金,治疗的病历资料、光片、本人委托书。
向法院或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请之后,获得批准后,持鉴定委托书申请人携带医院的诊断证明及出院证明及相关检查报告、片子等相关材料前往批准机关指定的医疗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法医于评定材料齐备后20日内做出《伤残评定书》。
工伤伤残鉴定需要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濮阳市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申请表一份。
3、申请人为工伤职工本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申请人为工伤职工近亲属的,提供近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应提供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和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4、工伤职工本人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张。
5、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6、住院病历及相关检查报告。
二、交强险理赔如何垫付和追偿
1、抢救费用垫付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垫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
(1)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2)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
(3)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
(4)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
2、垫付标准
(1)按照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抢救地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在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或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
(2)被抢救人数多于一人且在不同医院救治的,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或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按人数进行均摊;也可以根据医院和交警的意见,在限额内酌情调整。
3、垫付方式自收到交警部门出具的书面垫付通知、伤者病历或者诊断证明、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之日起,及时向抢救受害人的医院出具《承诺垫付抢救费用担保函》,或将垫付款项划转至抢救医院在银行开立的专门账户,不进行现金垫付。
4、追偿对于所有垫付的案件,保险人垫付后有权向致害人追偿。追偿收入在扣减相关法律费用、追偿费用后,全额冲减垫付款。

3.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书怎么写

(一)提供材料
申请垫付抢救费用的,应提供:
1、道路交通事故抢救垫付申请书;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害人急诊和住院病历资料复印件;
3、由受害人近亲属申请的,还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近亲属证明或公证书。
申请垫付丧葬费用,应提供:
1、道路交通事故丧葬垫付申请书;
2、受害人的死亡证明;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
4、火化通知书;
5、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明、近亲属证明或公证书。
申请家庭特殊困难一次性经济补助的,应提供:
1、道路交通事故家庭特殊困难一次性经济补助申请书;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人无力赔偿的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害人急诊和住院病历资料复印件,或受害人死亡证明;
5、申请人家庭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关于家庭特殊困难的证明。
一、交通肇事起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起诉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2.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1)原告与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
(2)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4)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5)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6)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7)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8)《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起诉材料应提前准备齐全。
二、交通事故诉讼应该提交的材料
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2、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主要包括:①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②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③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④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⑤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⑥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⑦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以上证据材料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相应增减,并按民事起诉状的份数提交给人民法院。
3、还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4、如委托交通事故律师代理,需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签署授权委托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九条
伤人事故符合下列条件,各方当事人一致书面申请快速处理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根据已经取得的证据,自当事人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一)当事人不涉嫌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的;
(二)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当事人无异议的。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书怎么写

4.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程序

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的基本程序:需要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垫付通知和医疗机构垫付尚未结算抢救费用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垫付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机构账户。需要强调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1]第75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基本程序: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由受害人亲属凭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明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收到丧葬费用垫付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后,对符合垫付要求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标准垫付丧葬费用,并书面告知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无主或者无法确认身份的遗体,由公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一、交通事故索赔协商不成怎么办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公安机关指定预付抢救伤者费用的当事人,以其无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或者责任轻而对预付费用有异议的,持公安机关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认定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起诉时需要准备的证据材料,除了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复议裁定书外,还包括:
1、受害人受到伤害及伤害后果的证明(病情诊断、法医鉴定、伤情等级、有关照片等);
2、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及交通费的证据(医疗费单据、误工天数和误工收入的证明、住宿费单据、车船票等);
3、要求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被扶养人情况证明(含出生日期及其他扶养人情况证明)以及和案件相关的其他证据。
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的范围
1、关于抢救费用
(1)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造成人员受伤的抢救费用,应当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支付,保险责任限额已全部用完,抢救还没有结束的,为了使受害人得到及时救治,抢救费用超过保险责任限额部分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及时垫付,然后再向责任人追偿。
(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所有上道路行使的机动车都必须参加强制保险,这是推行强制保险的基础,但是,由于经济条件等一些客观因素的影响,造成有一部分机动车没有投保强制保险。没有投保强制保险的机动车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事故责任人应及时为受害人提供抢救费用,如果事故责任人不能及时为受害人提供抢救费用,为了使受害人得到及时抢救,这时就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及时垫付抢救费用,然后再向事故责任人追偿。
(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目前我国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肇事逃逸的机动车已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但驾驶人员为逃避责任而逃逸,有的肇事逃逸的机动车没有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为使受害人的人身伤害得到及时救治,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抢救费用,事后查明机动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按理赔程序处理,没有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应当注意的是,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抢救费用与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预先支付抢救费用在性质上是完全不同的。保险公司预先支付抢救费用,是事先履行了其应当履行的合同义务,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并不是履行合同义务,而是实现社会救助的职能。根据侵权行为的理论,支付抢救费用是肇事主体对受害人的损害赔偿义务,受害人有权要求交通事故责任人履行其损害赔偿义务。但在责任人因逃逸而无法确定或者虽然责任人确定但没有赔偿能力时,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就得不到保障。尤其是在受害人因受伤需要紧急抢救时,及时获得抢救费用十分关键。在这样的条件下,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抢救费用,使受害人获得及时的抢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获得向交通事故责任人的代位追偿的权利。
2、关于丧葬费用
以当地依法确定的交通事故死亡人员的丧葬费标准垫付。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

5. 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怎样垫付

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是在交强险无法覆盖的情况下垫付交通事故受害人人身伤亡的抢救费用,主要针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情形,可以由道路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最终是要向责任人追偿的。

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怎样垫付

6.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垫付程序

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的基本程序:需要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垫付通知和医疗机构垫付尚未结算抢救费用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垫付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机构账户。需要强调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基本程序: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由受害人亲属凭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明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收到丧葬费用垫付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后,对符合垫付要求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标准垫付丧葬费用,并书面告知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无主或者无法确认身份的遗体,由公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7.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垫付程序是怎样的?

一、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概念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垫付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三、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垫付程序
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的基本程序:需要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垫付通知和医疗机构垫付尚未结算抢救费用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垫付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机构账户。需要强调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1]第75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基本程序: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由受害人亲属凭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明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收到丧葬费用垫付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后,对符合垫付要求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标准垫付丧葬费用,并书面告知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无主或者无法确认身份的遗体,由公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垫付程序是怎样的?

8. 交通事故保险垫付申请

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知道,交通事故保险垫付申请主要以下三个部分的内容:第一,保险的相关信息——说明是xxx保险公司的客户,保单号是xxx,域xxx时间出险;第二,需要进行保险的情况——伤者需要医疗费等费用xxx元;第三,表达希望保险公司进行赔付的意愿——恳请贵公司予以先行垫付。
一、申请交强险垫付医药费需要几天
一般只要办齐保险公司的要求的垫付手续,没特殊情况48小时钱就能到你指定的医院。在保险公司接到交管部门出具的抢救费用支付通知后,需要在一个工作日内出具抢救费用《承诺支付、垫付抢救费用担保函》。在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之日起,需要在二十四小时内对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通知被保险人。从作出核定之日起需要在七十二小时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或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给付保险时间:如果仅涉及财产损失且损失在2000元以下,24小时。如果保险涉及人身伤亡且保险金额在1万元以下,72小时。如果保险涉及人员伤亡且保险金额在五万元以下,5天内。其他保险赔付情况一律七个工作日以内。对于保险赔付金额不确定的,需要在收到赔偿申请或给付保险金请求材料后,根据资料中可以确定的数额先行给予赔付,时间20天内。保险公司在收到申请索赔材料和相关部分证明后要进行审核。对于材料中能够确定的赔偿金额超过医疗费用限额或者是致残致死金额限额的案件,在医疗审核人签署意见书之后可以先行赔付,时间为5天。
二、保险赔偿款的相关法律知识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给予赔偿的情况
(一)机动车损失保险中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无法找到第三方的;
(二)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增加的;
(三)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却又不能证明事故原因的;
(四)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而增加的;
(五)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而增加的;
(六)因在保险期间内发生多次保险赔偿而增加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款。 
第二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合同由本条款与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共同组成。凡与交强险合同有关的约定,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三条 交强险费率实行与被保险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记录相联系的浮动机制。
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费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批准的交强险费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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