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征的审判结果

2024-05-17

1. 常征的审判结果

贵阳市中级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常征利用其当时担任贵州省委宣传部部长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贵州日报》社有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万邦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万邦公司给付的“中介费”7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在侦查机关立案前,常征即向有关部门交代了问题,并退交全部赃款,遂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宣判后常征不服,上诉到贵州省高级法院。贵州省高级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查办常征案件大事记:1997年9月,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常征,之后提起公诉。1997年10月2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就常征受贿一案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开除其党籍。

常征的审判结果

2. 常征为什么被抓

常征被抓是因为赵鹏超的设计。
严国华立即召集专案组开会,下令声势浩大地撤离昌武,这些行动让赵家眼线捕捉到,对于常征,以非法涉嫌阻止民营企业经营进行拘捕。韩亚代表市政府对四海集团的抗议做出回复,明确站在了支持赵家的队伍里。

赵鹏超紧接着以委任律师的名义到拘留所探望常征,表示只要常征愿意,就可以安排常征出狱,常征拒绝了,赵鹏超再次提醒常征,秘密调查组已经被就地解散,全班人马撤离昌武,而常征也很难再回到公安队伍,不如接受现状,回归家庭,常征仍不为所动。
常征简介
《罚罪》中黄景瑜饰演的常征是刑侦大队的副队长,不过,因为对父亲的“自杀”存在疑虑,常征一直致力于找到赵家的罪证,为了取得赵家的信任,常征不惜以身犯险,与赵家老三赵鹏翔接近。
经过常征的一系列努力,他终于找到了赵鹏翔杀人的证据,并将他铐到警察局,奈何,赵家的势力太强大, 赵鹏翔不但成功逃脱,常征还被设圈套成了嫌疑犯。
作为一名刑侦警察,常征办案比较灵活,他的头脑也很清晰,意志更是坚决,他父亲被害之前,曾叮嘱过他如果自己遭遇不幸,让他永远不要回来,但常征却毫不畏惧,多年以来,他一直隐忍、蛰伏,常征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将赵家势力连根拔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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