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医保电话12333

2024-05-13

1. 浙江省医保电话12333

浙江省医保电话是0571-85119365。医保缴费标准:1、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按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6%缴纳;在职职工个人按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从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退休人员占所在单位职工比例超过市规定标准的则按市里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县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作为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全县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作为缴费基数;2、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按每人每年120元的标准缴纳,其中用人单位负担70%,职工个人负担30%。用人单位中途参保的,须按全年标准补缴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医保缴费流程:1、扫描当地人社局二维码,添加公众号;2、关注公众号后点击左下角“智慧人社”;3、进入“智慧人社”首页后点击【居民医疗保险】;4、进入【居民医疗保险】后即可看到查询、缴费等功能,点击相应功能并完成用户注册后即可使用;5、点击【网上缴费】,可以选择自己缴费,也可以为他人代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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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浙江省医保卡办理中心电话号码

·杭州市社保局清吟街123号87612333·浙江省社保中心体育场路538号·杭州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华光巷35号(吴山广场旁)87280478·下城区公安分局天水派出所中山北路313号85066940·省劳动厅劳动合同鉴证处天目山路45号西楼九楼·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处(劳动合同鉴证)中河中路242号劳动大楼87916407—2088·杭州市就业服务局中河中路242号87916065·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文二路331号三联学院内88912112·杭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文晖路97号85456079·杭州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体育场路335号85167735·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浙大分中心:浙江大学玉泉校区87951959·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下沙分中心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288号8687805186878052·浙江省人才中心:莫干山路73号88394455·杭州高新区人才中心:文三路199号88060228·杭州经济开发区人才中心:下沙怡乐路6号(物美超市对面)86878787·上城区人才中心:惠民路26号87822813·下城区人才中心:流水东苑3幢底层下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内28932403·江干区人才中心:庆春东路1号86974603·西湖区人才中心:浙大路1号87935170·拱墅区人才中心:文一路28号拱墅区行政服务中心内88399758·上城区就业管理处:中河中路96号87819327·下城区就业管理处:流水东苑3幢底层下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内28932200·江干区就业管理处:采荷路34号86981672·西湖区就业管理处:紫荆花路108号88488586·拱墅区就业管理处:文一路28号拱墅区行政服务中心内88399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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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浙江医疗社保查询个人账户查询电话

1、拨打全国社保统一查询电话12333,查询宁波社保个人账户明细信息。2、本人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宁波市社保局(社保经办机构)窗口查询。3、本人持医保卡到宁波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查询医疗账户信息。4、登录“宁波社会劳动保障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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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疗社保查询个人账户查询电话

4. 杭州市医保咨询电话

医保是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联系电话是:0571-12345。
杭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248号 医保大厅 1-4号窗口。
负责市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以及离休干部等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医疗困难救助工作;负责各类社会医疗保障资金的筹集运作、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对各项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实施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扩展资料:
杭州市下列人员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
2、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退休费的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
3、按规定协议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人员(以下简称协缴人员)。
4、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参考资料来源: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杭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

5. 浙江省医保卡办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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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浙江省医保卡办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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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浙江省社保中心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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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的社保中心电话是12333,按市话收费。打电话并不能办理,需要本人去社保局申请转移才可以。同时,现目前政策只能转移养老保险,而医保只能在参保地使用。告诉你一个好消息,预计今年7月,国家将施行医保的异地转移了。国家政策,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养老保险不允许退保,只能转移关系。所有手续需要45个工作日就可以完成。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转移部分单位缴费的12%,其金额是单位交纳金额的60%;参保人员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对农民工一视同仁。为避免参保人员因办理转续关系而在两地往返奔波,暂行办法规定了统一的办理流程: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地,由社保经办机构发给参保缴费凭证;在新就业地参保,只需提出转续关系的书面申请,转入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协调办理审核、确认和跨地区转续手续。

浙江省社保中心电话

8. 杭州市医保咨询电话是多少

杭州医保局电话:0571-87258606。杭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总机:0571-87258606(办公室)87232119(综合业务处)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12333,87211480、87211483杭州市上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87818802杭州市下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85237959杭州市西湖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88974535拓展资料:国家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三)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四)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五)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六)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国际合作交流。(九)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十)职能转变。国家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十一)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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