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世房子如何继承

2024-05-13

1. 母亲去世房子如何继承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母亲去世后,有3种房产继承的方式。分别是:1、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继承手续。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2、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3、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母亲去世房子如何继承

2. 母亲去世房产继承

1,进行房屋估价。
2,去公证处进行房产公证(这其中就包括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其他继承人关于遗产分割的协议等)。
一、继承的房子卖掉需要交多少税
继承的房子卖掉所需要交的税款如下:
1、若继承人取得产权证不满5年的,需要缴纳契税,根据买房人的情况,首套1%,二套3%;营业税,不满2年的5.6%,满2年免征;个税,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1.5%。
2、继承人取得产权证满5年的,契税同上,营业税,普通住房免征,非普通住户按评估价房证原值的差额征收5.6%;个税,普通住房收1%,非普通住房收1.5%。
一、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如下: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6、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二、房屋继承税的办理程序如下:
1、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2、房地产继承登记,房屋继承人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房屋产权继承登记。
总而言之,房产继承后,再次出售是需要缴税的个人所得税的,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使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房产继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一、在我国房产继承过户需要的手续
(一)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二)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三)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二、房产继承过户所需费用
1、继承公证费继承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评估价的2%或按照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3、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三、房产继承过户的注事事项
1、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2、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3、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5、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房屋继承流程包括哪些
房屋继承的流程:
1、派出所出具证明,继承人需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户籍和死亡证明手续;
2、公证处公证,继承人携带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继承房屋产权证明、户口本;
3、或者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本人的身份证件,到区、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4、办理房屋转让登记,继承人在房地产交易中领取并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提交房屋产权证、综合公证书、房屋测绘等相关材料;
5、房地产交易办理人员应当立案受理,并共同发放收据。资料审核通过后,应当出具变更权属的房产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3. 母亲过世房产该怎么继承

母亲过世房产继承的方式是: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受遗赠人继承;没有协议的,有遗嘱的,遗嘱继承人继承;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继承后,再携带相关资料到不动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机构办理过户变更登记。
一、房产继承第一顺位有谁?
房产继承,首先看被继承人有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理。如果被继承人没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也就是按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再婚继承财产的分配方法是
再婚继承财产的分配方法是:
1、夫妻对财产的继承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由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财产;
2、不符合上述情况的,由其配偶、父母、子女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来继承财产,原则上各法定继承人平均分割被继承人的财产。
再婚后的财产属于再婚夫妻的个人或共同部分,在再婚夫妻死亡前,子女无权分配和继承。只要双方的婚姻财产和婚前财产协议是真实的,就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
三、遗产继承权主体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的主体有:受遗赠人、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继承的顺序是:有遗赠扶养协议的,遗赠扶养协议优先;没有协议的,看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母亲过世房产该怎么继承

4. 母亲过世房产怎么继承?

如果母亲过世房产继承的方式是: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受遗赠人继承;没有协议的,有遗嘱的,遗嘱继承人继承;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继承后,再携带相关资料到不动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机构办理过户变更登记。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一、房产继承的步骤是什么?
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5. 母亲过世房产怎么继承

母亲过世房产继承的方式是: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受遗赠人继承;没有协议的,有遗嘱的,遗嘱继承人继承;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继承后,再携带相关资料到不动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机构办理过户变更登记。
一、父亲去世后财产怎么分配的
父亲去世,应将其共同财产的一半作为遗产。按《民法典》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分配遗产时,可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进行:“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
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第二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二顺序的人,依《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针对第一顺序继承人而言。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且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俗称爷爷、奶奶、姥爷、姥姥。而第二顺序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在一定条件下的法定扶养、赡养义务关系。
二、人去世后财产分割怎么分配
人去世后财产分割应当向将被继承人的财产从和停车场中分割出来,再将其个人财产按照继承的方式分配,有遗嘱的由其遗嘱继承人继承,没有遗嘱的,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母亲过世房产怎么继承

6. 母亲去世房产如何继承

如果母亲的遗嘱没有提到房产留给谁就要依据法定继承执行,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子女、配偶。
法定继承顺序如下: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一、继承房产过户流程
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3、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注:继承的难点在于公证所有的继承人都放弃继承,这样就要求证明当事人即为所有继承人并且都自愿放弃继承权。
二、房产纠纷的解决
(1)协商解决。
(2)调解解决。调解,是指购房纠纷的买卖双方,在不能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的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促使双方当事人根据有关商品房销售的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相互谅解,达成和解协议,使购房纠纷及时得到解决的一种方式。
(3)仲裁解决。仲裁又称公断,是指买卖双方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仲裁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行政规章、规定做出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的裁决。仲裁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预,仲裁委员会与行政机关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仲裁裁决一经做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并且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不存在当事人上诉的问题。如要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购房者和开发商必须订有仲裁协议,自愿将纠纷递交仲裁解决。如果双方中有一方不愿将纠纷递交仲裁,那么就不能采用这种方式解决纠纷。
(4)行政解决。购房纠纷的行政解决,是指经商品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等部门调解无效或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又反悔的纠纷,或者是购房纠纷当事人直接到行政部门投诉,由该行政管理部门对其纠纷进行处理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就方式而言,行政解决一般经过一级行政决定和行政复议两个阶段。其中,一级行政决定是行政复议的前提和必经程序。包括购房纠纷在内的房地产案件的行政复议依《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进行。
(5)诉讼解决。购房纠纷的诉讼解决,是人民法院在纠纷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加下,解决购房纠纷的一种方式。购房纠纷诉讼有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两种。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发生购房纠纷的平等民事主体,即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购房纠纷的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有些地方人民法院设有专门的房地产审判庭)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审理。

7. 母亲过世房产怎么继承

母亲过世房产继承的方式是: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受遗赠人继承;没有协议的,有遗嘱的,遗嘱继承人继承;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继承后,再携带相关资料到不动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机构办理过户变更登记。
一、父母一方去世房产如何继承?
1、房产归父母共同的,父母各占50%份额;
2、父亲去世了,父亲的50%成为遗产,由母亲和四个子女平分,各10%;
3、如果母亲立遗嘱,可以处分的部分为60%。
二、房产继承条件
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权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
三、父母死后财产第一继承人是谁
(一)法定继承人顺序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关于继承顺序的其他说明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3、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三)继承法确定上述继承的依据,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婚姻关系;
2、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
3、近亲属间共同生活密切程度和继承人生与被继承人生前之间的扶持关系的情况。
(四)在两个法定继承人顺序之间,第一顺序人有优先权。即被继承人死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财产。在没有第一顺序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财产或者是被剥夺继承权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在处于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中,各继承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他们不分男女老幼,不论属于何种亲属(是血亲还是养亲或者是扶持关系的继承),均享有继承权。
四、房屋继承步骤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如有遗嘱应出示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他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母亲过世房产怎么继承

8. 母亲去世房产继承

法律分析:1,进行房屋估价。2,去公证处进行房产公证(这其中就包括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其他继承人关于遗产分割的协议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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