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水利基金减免政策2021税率

2024-05-16

1. 陕西水利基金减免政策2021税率

陕西水利基金的税率是收入的千分之一,部分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比例由1%降为0.5%,具体还请咨询下当地税务部门,有地方税收优惠政策以当地为准。
印花税,投资款的减半征收,营业账本的免征。水利建设,销售额月不过10万或者季不过30万免征。水利建设基金是专项用于水利建设的政府性基金,其计税依据是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划出不少于15%的资金。不同省份具体情况可能不同,建议多多关注当地政策。陕西省电子税务局在2021年6月进行了功能优化,也可以到上面去看。

陕西水利基金减免政策2021税率

2. 陕西省水利基金减免政策

法律分析:小规模纳税人,生活服务业免增值税,免水利基金。
法律依据:《陕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第九条:下列情形减免征收水利建设基金:
1.经国务院、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人民政府批准减免的专项基金(资金)、收费;
2.民政部门管理的社会福利企业事业单位和残联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的收入免征;
3.农田灌溉水费收入免征;
4.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减免流转税的,水利建设基金同时减免;
5.其他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减免的项目。

3. 陕西水利基金优惠政策

法律分析:1.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定点医疗机构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对其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2. 对疾病控制机构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卫生服务收入,按规定免征各项税收;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3. 对参与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4. 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地方财政用城市维护建设税安排水利建设基金处理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分金库:
根据1998年全国财政决算工作会议研究决定,对于地方财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国发〔1997〕7号)规定,用城市维护建设税安排的水利建设基金,作为调出调入资金处理。即地方财政部门从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划出用于城市防洪建设的资金,作为一般预算的调出资金,同时作为基金预算的调入资金。

陕西水利基金优惠政策

4. 陕西省水利基金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水利基金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答:水利基金以合同总金额按万分之六计算税金      根据《陕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      第七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的在职职工,其月均工资薪金实际收入360元-500元(含500元)的,每人每年缴纳10元水利基金;      501元-800元(含800元)的,每人每年缴纳20元;      801元-1000元(含1000元)的,每人每年缴纳50元;1000元以上的每人每年缴纳100元;      外籍人员每人每年缴纳100元。      第九条 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企业按以下标准征收水利基金:      (一)采掘业、制造业、城市供水、电力、蒸汽、热水、煤气和建筑业等生产性企业及交通运输业,按销售额或营业额的1‰征收。      (二)邮电通信业、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房地产、公共事业、居民服务业、旅游业、广告业、文化娱乐业、信息咨询服务业、技术服务业等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行业,按销售额或营业额的2‰征收。      (三)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按实际销售额或营业额的2‰征收。      (四)金融、保险业,按其营业额的2‰征收。      以上单位缴纳的水利基金可计入成本。      相关问题:      请问水利建设基金申报时计税依据是营业收入还是增值税?      答:1、水利建设基金申报时计税依据是营业收入;      2、水利建设基金是专项用于水利建设的政府性基金。水利建设基金应按照销售收入来计提和交纳。各省市的征收比例各不相同,如湖南省来计提和交纳。浙江省是、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的水利建设基金。      4、免缴范围:      (1)未达到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2)国家规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生产经营收入;      (3)驻湘军工企业(不含已核发了工商营业执照的军转民企业)销售军工产品收入;      (4)国防工程、防洪工程(不含经营服务性配套设施建设)、孤儿院、敬老院建设用      (5)国家规定的其他免征情形。

5. 陕西省水利基金减免政策2022

一、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所属期),减半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即按营业收入或销售收入的0.5‰进行征收)。      二、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所属期),对注册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含南宁、钦州港、崇左片区)范围内,从事合法经营的企业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三、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水利建设基金优惠政策继续按照《关于暂停征收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桂财综〔2015〕5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名单由自治区商务厅会同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提出,由自治区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发布;2021年已缴纳的可以按规定申请退库。      四、一个年度内连续停产6个月以上或亏损额达到注册资本(金)30%(含)以上的企业(从事国家限制类或淘汰类产业的企业除外)可免缴该年度的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政策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通过填报《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享受优惠。留存备查资料为有关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包括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县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能够说明具体情况的资料等),税务机关将对享受优惠情况适时开展后续管理。

陕西省水利基金减免政策2022

6. 陕西水利基金优惠政策2022

好的,不客气哦。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就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征收标准统一降低25%。降低征收标准后,两项政府性基金的征收管理、收入划分、使用范围等仍按现行规定执行。二、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妥善安排相关部门和单位预算,保障其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支持相关事业发展。三、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及时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措施,确保上述政策落实到位。【摘要】
陕西水利基金优惠政策2022【提问】
找到答案了,不需要了,谢谢【提问】
好的,不客气哦。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就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征收标准统一降低25%。降低征收标准后,两项政府性基金的征收管理、收入划分、使用范围等仍按现行规定执行。二、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妥善安排相关部门和单位预算,保障其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支持相关事业发展。三、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及时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措施,确保上述政策落实到位。【回答】

7. 陕西省九大行业水利基金减免

法律分析: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税费减免政策的通知》(陕财税〔2020〕2号) 16.对旅游、住宿、餐饮、会展、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教育培训、文艺演出、影视剧院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免征水利建设基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陕西省九大行业水利基金减免

8. 陕西省咸阳市水利基金税率

上缴水利基金按销售收入或者营业收入的0.8‰,各单位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可计入成本。
根据《陕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七条 凡有销售收入或者营业收入的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者,按销售收入或者营业收入的0.8‰,银行(含信用社)按利息收入的0.5‰,保险公司按保费收入的0.5‰,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业务收入的1‰征收水利建设基金。
水利建设基金是用于水利事业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防洪保安、重点水利工程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应当划转水利建设基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包括:公路养路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车辆通行费(限于收费还贷,下同)、公路运输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征地管理费、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
公路养路费及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按照每年定额2200万元的标准划转,其余均按3%的比例划转。


扩展资料全民所有制单位、非本村集体单位和个人使用专业菜地、水浇地、水田、旱地进行非农建设的,每亩分别一次性征收1000元—1200元、800元—1000元、500元—700元、300元—500元的水利建设基金;占用土地每亩一次性征收200元水利建设基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应当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由各级财政部门按规定比例进行划转。非农业建设征收(用)、占用耕地应当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由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征收,其余由各级地方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水利建设基金的缴纳、报解和入库由各级国库或代理国库办理。各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征收管理工作,不得截留、挪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陕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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