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用好“保交楼”专项借款

2024-05-13

1. 央行:用好“保交楼”专项借款

观点网讯:12月5日,央行营业管理部以现场与视频结合形式召开北京地区中资银行货币信贷和金融服务通报会。
会议要求,各银行要做好稳大盘和助企纾困金融服务工作,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全力推动经济进一步回稳向上。
一是要用好用足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碳减排支持工具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科技创新、设备更新改造、交通物流等专项再贷款,着力推动资金加快落地见效。持续加大对制造业特别是高技术、高精尖领域支持力度,保持制造业中长期贷款较高增速。
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为市场主体增信心、稳预期。各银行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抓住四季度时间窗口,加强政策宣传,主动下沉服务,不折不扣落实好普惠小微贷款阶段性减息和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继续执行好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付手续费减免政策。积极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抵御疫情影响,不盲目限贷、抽贷、断贷。加强外汇政策宣传,帮助企业用好用足有关便利化政策。
三是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用好“保交楼”专项借款和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等各项政策,加大对房地产企业和建筑企业的贷款投放力度,积极支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需求,持续优化住房租赁信贷服务。
四是要抓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贯彻实施,深入推进“资金链”治理;持续推动账户服务优化和支付服务便利;坚持底线思维,确保疫情期间支付、现金等基础金融服务不断档。

央行:用好“保交楼”专项借款

2. 全国首笔“保交楼”专项借款到位,烂尾楼问题能得到彻底解决吗?

我认为烂尾楼的问题很难从根本上彻底解决,但我们需要不惜一切代价来解决烂尾楼的问题。
之所以这样说,主要是因为全国各地存在的烂尾楼的问题其实非常多,特别是对于那些中小型城市来讲,因为这些城市本身就存在过度依赖房地产行业的现象,很多房地产开发商的资金情况也不太理想。在这种情况之下,如果房地产开发商出现拆东墙、补西墙的情况的话,这个情况一定会导致烂尾楼问题都存在。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全国才会推行所谓的保交楼的专项借款,通过这种方式来进一步执行“保交楼”的基本目标。
全国已经有了关于“保交楼”的专项借款。
为了进一步保证所有的楼盘能够正常建设,全国上下已经有了关于“保交楼”的专项借款。如果房地产开发商碰到资金问题的话,房地产开发商可以通过这笔专项借款来修建楼盘,通过这种方式保证烂尾楼能够正常建设复工。在这个措施之下,很多地方在烂尾楼已经开始了重启工作。
烂尾楼的问题很难从根本上彻底解决。
我们可以尝试这样理解,即便全国上下已经有了关于这些烂尾楼的专项借款,但因为那个楼的问题本身就属于动用监管账户资金,同时也存在一定的资金空缺,所以这些专项借款根本就不可能弥补所有的资金空缺。我们可以把这个措施理解为“保交楼”的进一步尝试,因为这个方式至少可以保证部分的烂尾楼可以解决问题,但却很难解决所有的烂尾楼的问题。
以我个人来看,烂尾楼的问题本身就需要归咎于房地产开发商和住建局的责任,因为这个问题已经导致了大量的资金空缺,所以这个问题的处理难度将会非常大。

3. 保交楼专项借款资金管理办法

梅河口市“保交楼、稳民生”
专项借款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保交楼专项借款资金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使用安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相关要求,结合我市保交楼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保交楼专项借款资金是指国家开发银行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提供的专项借款资金。
第三条 保交楼专项借款资金管理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统借统还原则。市政府负统借统还责任。
(二)专款专用原则。市政府负有资金使用监督管理责任,保交楼借款资金要专户存储、封闭运行,专项用于保交楼项目。
第四条 专项借款资金使用范围。
保交楼专项借款资金只能用于已售住宅逾期难交付或者造成项目停工,已售住宅逾期交付风险较大项目,应推动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保障购房人权益,确保按期交付。专项借款资金不得用于偿还“新老划断”前原有各类债务,包括拖欠工程款、拖欠税费、到期融资债务及解押、解封等非保交楼支出,不得用于未售住宅项目、高档住宅项目、工商业地产项目。
第五条 市直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市住建局是保交楼专项借款资金申报综合协调部门,负责会同相关部门编制保交楼专项资金预算、投资计划及“一楼一策”工作方案。
市财政局是保交楼专项借款资金监管部门,负责保交楼项目专项借款资金监督检查及债务管理工作。
市创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是借款主体,负责统一向借款银行申请借款,与借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根据国家备案的借款项目,向交楼主体拨付资金。
第二章 合同管理
第六条 保交楼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保交楼专项借款资金使用相关政策和信贷政策,符合政府债务管理规定。按照国家相关部门备案批复,保交楼专项借款资金应当全部用于项目支出。
第七条 市政府履行保交楼项目管理主体责任,协调解决保交楼项目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第八条 对已上报或拟上报的保交楼项目,市政府应尽早统筹、尽早启动,成熟一批,申报一批、开工一批,确保保交楼计划如期完成。
第九条 市政府组织编制的保交楼“一楼一策”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楼盘现状、工程投资情况、施工建设计划、项目可统筹利用的还款资金情况等。市政府组织市住建局、借款主体、交楼主体、施工企业及原有融资银行等相关方编制项目资产负债评估报告,确认项目资产及负债等情况。
第十条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借款主体与借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第十一条 借款主体应按借款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与交楼主体分别签订对应的资金使用协议。
第三章 专项借款资金使用管理
第十二条 资金计划。交楼主体负责组织编制保交楼项目施工计划、分期工程预算。经市政府批准,交楼主体按照施工进度及预算向借款主体报送资金使用计划,由借款主体汇总后报送借款银行。
第十三条 借款发放。专项借款发放前,需完成项目债权债务“新老划断”,交楼主体申请借款发放前,需向借款主体提交经市政府批准的借款发放申请,借款主体向借款银行提报该申请。借款发放至借款主体在借款银行开立的专项资金专户。借款主体须在商业银行开立专项资金使用专户,该专户由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借款主体、交楼主体及开户行共同监管(以下简称共管户)。借款发放后由借款主体将资金下拨至该专户。
第十四条 资金支付。交楼主体根据工程进度,向市住建局报送资金使用申请,经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市住建局盖章),共管户开立银行按照市政府审批指令,受托支付至施工企业、材料供应商、水电气热配套工程等参建主体账户,并配合市政府、借款主体、交楼主体、施工企业等共同加强资金使用全程监管,根据项目建设程序合规使用保交楼专项借款资金。
原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余额等存量资金须全部转入共管户。剩余货值销售回款、资产处置等回笼资金亦纳入共管户,各项支出由共管户支付。
第十五条 资金管理。专项借款不得同原开发商账户资金混同使用,不得用于偿还“新老划断”前原有债务。市政府应加强账物对照,强化资金管理,加强项目建设情况与住建部联网平台统计情况对比。借款主体每月向借款银行提供上报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防范资金挪用风险。
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借款主体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项目建设和专项借款发放、支付、使用、归还、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对保交楼项目建设资金合理合规使用负责,指定专门的监督检查力量,实施全程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按时归还。
第四章 专项借款资金偿还管理
第十六条 市政府要求并监督借款主体严格履行借款合同约定,按期偿还专项借款本息,并组织借款主体、交楼主体对项目销售回笼资金严格监管。交楼主体通过项目继续开发、销售取得的收入及资产处置收益应优先用于偿还专项借款本息。市政府和借款主体负责及时归集、安排资金,用于归还专项借款本息。
第十七条 市财政局协助借款银行完成借款本息收缴工作,根据借款银行提供的借款本金或利息到期通知书等相关书面通知,统筹协调借款资金按时足额偿还到位。借款主体需在还款日前10个工作日,审查还款资金是否足额到位。若足额到位,向借款银行统一安排还款。若账户中资金余额不足,由借款主体报市政府批准后,市政府统筹资金资源,确保专项借款本息足额偿还。
第十八条 “一楼一策”工作方案明确的项目所有还款资金归集入共管户,按照专项借款“后进先出”原则,优先偿还专项借款到期本息。交楼主体还本付息资金转至借款主体在借款银行开立的专户后,由借款银行进行扣收。
第十九条 交楼主体如需提前还款,需向借款主体提出申请,再由借款主体向借款银行报送提前还款申请,经借款银行审批同意后实施。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对截留、挤占和挪用等违反资金使用规定的行为,以及因失职造成资金严重损失浪费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对保交楼事项另有规定的,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经市政府专题会议审议,由市住建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保交楼专项借款资金管理办法

4. 保交楼专项借款资金管理办法

移动通信产品研究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1998年12月4日 财经字[1998]281号)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移动通信产品的研究和技术开发的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移动通信产品研究开发专项资金(简称专项资金)是国家投入移动通信高技术产业的专项资金,按5%从1998年至2002年收取的电话初装费中提取,实行财政预、决算管理。



  第三条 专项资金坚持先收后支、收支平衡、统筹规划、专款专用的原则,年终结余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第四条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移动通信技术和产品的研究与开发,具体使用范围包括:移动电话手机、移动电话交换机和基站的研究与开发;移动通信网络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经批准的其他有关支出。



  第五条 专项资金根据项目情况按两种方式使用,一是作为无偿拨款直接投入研究开发单位,二是作为周转借款有偿借给研究开发单位使用。

  专项资金周转借款的管理办法由财政部商信息产业部另行制定。



  第六条 专项资金的来源包括:

  1.从市话初装基金收入中提取的5%;

  2.收回的周转借款本金和利息;

  3.其他收入。



  第七条 从市话初装基金中提取的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随同市话初装基金一并拨付。





  第八条 申请使用专项资金的单位,于每年的10月向信息产业部提出下一年的用款申请,内容包括:

  1.项目名称;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申请用款金额及方式,包括有偿使用部分的还款计划;

  4.配套资金的筹集方式;

  5.其他重要事项。



  第九条 信息产业部根据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原则,经有关专家论证后,编制《移动通信产品研究开发专项资金项目计划》,连同专项资金预算一起于每年12月10日前报财政部审批。经批准的项目因故不能执行或推迟执行的,信息产业部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财政部,并停止或推迟拨付有关拨款或贷款。



  第十条 申请使用专项资金的单位,根据批准的项目、用款金额及方式,向信息产业部经济调节与通信清算司办理请款;经济调节与通信清算司根据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办理拨付手续。



  第十一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单位收到拨付的资金后按以下方式处理:

  1.对于国家的无偿拨款,企业作为国家投入的资本金处理;科研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支出在报经财政部批准核销后,形成资产部分作为国家投入的资本金处理。

  2.对于有偿使用的周转借款,作为负债处理。



  第十二条 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户的设置由信息产业部商财政部确定。专项资金结余(包括财政部拨付的5%市话初装基金收入和收回的专项资金贷款本金、利息收入)除存于信息产业部专项资金账户和经财政部批准的其他账户外,不得存于其他单位。

5. 银保监会:全国首笔“保交楼”专项借款到位,对房地产市场来说意味着什么?

我认为这个措施会进一步把“保交楼”贯彻到底,所以这个措施意味着房地产市场会变得越来越稳定。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当部分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变得越来越差的时候,有些地方甚至已经出现了烂尾楼。在这种情况之下,烂尾楼的问题不仅会影响到很多购房者的信心,同时也会导致购房者因此而蒙受损失。对于购房者来讲,因为购房者非常担心烂尾楼的存在,所以很多人也不敢买房,这个现象只会进一步加剧当地的房地产行情的恶化。如果想要解决这个问题的话,我们全国各地需要积极解决“保交楼”的问题。
这个措施是怎么回事?
这是关于银保监会所推出的“保交楼”措施,为了进一步保证所有的烂尾楼能够正常复工,银保监会的第1笔“保交楼”专项借款已经到位了。在此之后,银保监会会通过这种方式来进一步保证所有的楼盘能够正常建设,同时也会全面杜绝烂尾楼的出现。
这个措施意味着“保交楼”会贯彻到底。
在这个措施之下,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地方的烂尾楼正在逐渐复工,购房者也不需要过分担心烂尾楼的问题了。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不管一个地方的房地产行情如何,也不管房地产开发商的资金情况如何,只要购房者正常支付了自己的购房款,并且申请了个人住房贷款,购房者就理应拿到属于自己的房子。
对于整个房地产市场来讲,如果我们能够进一步执行“保交楼”的话,这个方式才能保证整个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特别是对那些存在房地产泡沫的城市来说,这些城市需要格外关注“保交楼”的问题,一定需要把这个措施坚持到底。

银保监会:全国首笔“保交楼”专项借款到位,对房地产市场来说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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