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为什么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2024-04-28

1.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为什么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因此,向投资者支付股息,应当在企业所得税税后分配。

扩展资料:
一、利润总额(税前利润)-所得税费用=净利润(税后利润)
二、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第五十条规定,企业年度净利润,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按照以下顺序分配:
(一)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二)提取10%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50%以后,可以不再提取。
(三)提取任意公积金。任意公积金提取比例由投资者决议。
(四)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三、如果向自然人股东支付股息,应当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率百分之二十。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为什么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2. 投资收益可以税前扣除吗

看是那类的投资收益。国债利息收入,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公开发行股票不足12个月的投资收益),以及不征税收入,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其实说税前扣除不够准确,应该是不计征所得税或者说是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等。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第二条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3.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为什么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因此,向投资者支付股息,应当在企业所得税税后分配。

扩展资料:
一、利润总额(税前利润)-所得税费用=净利润(税后利润)
二、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第五十条规定,企业年度净利润,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按照以下顺序分配:
(一)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二)提取10%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50%以后,可以不再提取。
(三)提取任意公积金。任意公积金提取比例由投资者决议。
(四)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三、如果向自然人股东支付股息,应当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率百分之二十。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为什么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4. 计算所得税时投资收益为什么要扣除

满足条件才可以扣除。条件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国债利息收入;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二)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所得,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5. 股权投资收益扣税吗

一般是需要扣税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五条,关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征免税问题,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第一条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根据以上所诉,需按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一、股权投资的收益如何核算
股权投资大致可以分成成本法或权益法两种方法来进行核算:
(一)成本法核算
如果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并无控制、无共同控制、无重大影响,则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
当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在账面价值上,一般保持不变,当然,追加、收回投资则排除在外。
(二)权益法核算
如果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拥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则要采用权益法来进行核算。
采用权益法时,投资企业要根据被投资单位当年净利润或净亏损,去负担相应自己那部分的份额,并以此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
二、股权投资基金收益如何分配
股权投资基金收益分配主要分成两大部分。
(一)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模式
所谓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模式,就是将投资退出的资金按出资比例,将出资优先返还给全部出资人,再按8%年化复利,优先分配给投资人。然后将优先分配后剩下的部分全部向GP分配,或者按比例在GP和所有投资人之间进行分配。
(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模式
LP提供绝大部分资金的同时,不参与基金投资和运作管理,GP则提供良好的投资管理与决策,实现基金盈利并获得投资报酬,LP则通过提供资金,最终获得投资回报。

股权投资收益扣税吗

6. 计算所得税时投资收益为什么要扣除

满足条件才可以扣除。条件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国债利息收入;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二)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所得,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7. 企业股权投资收益如何缴纳所得税?

  企业对外股权投资取得投资收益后涉及到的企业所得税规定主要有以下规定:
  1.企业的股权投资所得是指企业通过股权投资从被投资企业所得税后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中分配取得股息性质的投资收益。凡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
  2.被投资企业分配给投资方企业的全部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包括被投资企业为投资方企业支付的与本身经营无关的任何费用),应全部视为被投资企业对投资方企业的分配支付额。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现金及将以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应收帐款、应收票据和债券等。非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被投资企业向投资方分配非货币性资产,在所得税处理上应视为以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分配两项经济业务,并按规定计算财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3.另有规定者外,不论企业会计帐务中对投资采取何种方法核算,被投资企业会计帐务上实际做利润方配处理(包括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时,投资方企业应确认投资所得的实现。
  4.企业从被投资企业分配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除股票外,均应按有关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投资所得。企业取得的股票,按股票票面价值确定投资所得。

企业股权投资收益如何缴纳所得税?

8. 企业的投资损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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