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释每股收益计算问题,求高手

2024-05-13

1. 稀释每股收益计算问题,求高手

“调整增加的普通股股数=240×5.5÷5-240=24(万股)”这里是净增加的概念,也就是说假设以5元价格要发行募集(240*5.5)=1320w元的话,需要发行数量是264w股,用此资金进行回购后,股份减少240w股,净增加24w股。
    所以在“稀释每股收益=400/(1 000+24×10/12)=0.39(元/股)”已经包含了上述回购的240w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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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怎样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在不考虑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确认,对其负债成分与权益成分进行拆
分时,具体计算步骤如下:
第一步,计算基本每股收益。
第二步,计算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成普通股,对利润的影响增量。
第三步,计算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成普通股,普通股的份数增量。
第四步,通过利润的影响增量与普通股的份数增量之比,计算增量每股
收益。
第五步,比较增量每股收益与基本每股收益,判断其是否具有稀释性,
如果增量每股收益小于基本每股收益,则说明其对每股收益具有稀释作用。
第六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利息、溢价或折价的摊销金额,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3. 怎样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是以基本每股收益为基础,假设企业所有发行在外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均已转换为普通股,从而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以及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而得的每股收益。
例如:凯诺科技于2006年8月发行了4.3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一年票面利率仅为1.4%。该公司2007年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223元,其6月末的股本总额约为2.84亿股,尚有1.96亿元可转债未转股,因此,凯诺科技“稀释后期末股本”约为3.23亿股(可转债可按一定比例转换为0.39亿股),稀释每股收益相应下降到 0.196元,可见凯诺转债的稀释作用为12.11%。

怎样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4. 请教一个稀释每股收益问题

哎,怎么跟你说呢。当行权价格和市场价格一样的话就没有稀释性了。何来的稀释每股收益呢?
增加的股数是因为,行权的时候发行方会获得100*3.5=350的资金,如果没有认股权证的前提下,发行方过想获得350的资金那么只需发行350/4=87.5这么多的股数就可以实现。但在认股权证行权的时候需要支付100w股给性权方,所以调整增加的股数是100-87.5=12.5万股 股数比原来多了,才有稀释性,如果市场价格和行权价格一样了,谈何稀释性呢。就不用往下算了。 
记住一个结论,稀释每股收益必然比基本每股收益小。不然你就检查一下是不是自己哪里算错了,或者本来就没有稀释性。
请采纳。

5.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

稀释每股收益计算:

稀释每股收益=(净利润+假设转换时增加的净利润)/(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假设转换所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加权平均数)。
稀释每股收益指企业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情况下,以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为基础,在分母中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同时对分子也作相应的调整。
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指假设当期转换为普通股会减少每股收益的潜在普通股。

目前常见的潜在普通股主要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等。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

6. 稀释每股收益怎么计算

稀释每股收益计算:
 
 稀释每股收益=(净利润+假设转换时增加的净利润)/(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假设转换所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加权平均数)。
 
 稀释每股收益指企业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情况下,以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为基础,在分母中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同时对分子也作相应的调整。
 
 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指假设当期转换为普通股会减少每股收益的潜在普通股。
 
 目前常见的潜在普通股主要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等。

7. 稀释后的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又称“冲淡每股收益”,是新会计准则所引入的一个全新概念,用来评价“潜在普通股”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以避免该指标虚增可能带来的信息误导。稀释每股收益是以基本每股收益为基础,假设企业所有发行在外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均已转换为普通股,从而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以及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而得的每股收益。从字面理解:在基本每股收益的基础上,潜在普通股(如公司发行的可转债)转换为普通股后,使普通股总数增加,重新计算每股收益,导致每股收益被稀释。拓展资料稀释每股收益是以基本每股收益为基础,假设企业所有发行在外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均已转换为普通股,从而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以及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而得的每股收益。对普通投资者来说,稀释每股收益是个新名词。上市公司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应当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报告期净利润和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并据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这里又出现了一个新名词“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其是指假设当期转换为普通股会减少每股收益的潜在普通股。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上市公司只需要考虑当期实际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份以及相应的时间权数,按照“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当期实际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确定即可。当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融资时,由于转股选择权的存在,这些可转换债券的利率低于正常条件下普通债券的利率,从而降低了上市公司的融资成本,在经营业绩和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相对提高了基本每股收益的金额。因此,考虑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影响以计算和列报“稀释每股收益”,可以提供一个更可比、更有用的财务指标。

稀释后的每股收益

8.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

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上市公司只需要考虑当期实际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份以及相应的时间权数,按照“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当期实际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确定即可。当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融资时,由于转股选择权的存在,这些可转换债券的利率低于正常条件下普通债券的利率,从而降低了上市公司的融资成本,在经营业绩和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相对提高了基本每股收益的金额。因此,考虑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影响以计算和列报“稀释每股收益”,可以提供一个更可比、更有用的财务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