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财政统一收据

2024-05-13

1. 什么是财政统一收据

你好,财政统一收据是收款收据的一种凭证,是由单位开具有收款收据证明!
政府下拨的补贴款,接收单位和个人是无需也无法出具发票或正规财政收据的!
根据,国家发票管理办法规定,财政部门的补贴款是不能向接收单位或个人要求开具发票或正规收据的!
如果你们这个员工在拿钱时被要求开具财政统一收据,你可以明确告诉他们,员工个人无法开具这种收据(除非单位代开)。
一般,只要由员工写份收款证明并盖章或按指纹来做为员工的收款凭证就可以了!

什么是财政统一收据

2. 收款收据可用来做账吗

如果是政府机关的印有财政监制章非税收入的收据才可以在税前扣除。其余的不能用来作为原始凭证。2010国务院令第587号:《发票管理办法》修订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3. 公司拿到政府项目资助资金,财政局还未拔款就要公司先交收款收据,这程序对吗?

对的,很正常。

公司拿到政府项目资助资金,财政局还未拔款就要公司先交收款收据,这程序对吗?

4. 提货单属于原始凭证么?

提货单属于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它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原始凭证的合法、真实、准确与否决定整个会计核算的质量。《会计规范》第37条规定:各单位发生的下列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①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②财务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③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④资本、基金的增减;
⑤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⑥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⑦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会计规范》第47条规定:"各单位办理本规范第37条规定的事项,必须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 构"。由此可见,绝大部分会计事项须取得原始凭证。

5. "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可以称为发票吗?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第二条规定,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由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之间、系统内部及单位与个人之间非经营性往来的结算。这种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不能称为发票,但企业取得后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可以称为发票吗?

6. 有价证券的分类

证券的分类

按其性质不同,证券可以分为有价证券和凭证证券两大类。 
凭证证券则为无价证券,包括活期存款单、借据、收据等。 
有价证券又可分为以下三种: 
(1)资本证券,如股票、债券等; 
(2)货币证券,包括银行券、银行票据等; 
(3)财物证券,如货运单、提单、栈单等。 
有价证券是一种具有一定票面金额,证明持券人有权按期取得一定收入,并可自由转让和买卖的所有权或债权证书,通常简称为证券。主要形式有股票和债券两大类。其中债券又可分为公司债券、公债和不动产抵押债券等。有价证券本身并没有价值,只是由于它能为持有者带来一定的股息或利息收入,因而可以在证券市场上自由买卖和流通。 
证券业是从事证券发行和交易服务的专门行业,主要经营活动是沟通证券需求者和供给者直接的联系,并为双方证券交易提供服务,促使证券发行与流通高效地进行,并维持证券市场的运转秩序。主要由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协会及其他金融机构组成

7. 政府机关部门哪些发票可以报销哪些不可以报销?

  一般来讲,只要是正规的发票既由税务局统一印制的并加盖经营单位公章的均可,如一般的住宿发票,买东西时的发票等等,还有就是非盈利性机构和行政单位的收据也可报销的,如医院的收费收据,工商局的收费收据等等。还有一个特例就是中国邮政的包裹或邮寄收费单,它是企业,但重不出具正规发票,只是内部的收款收据,在单位也是可以报销的。
  除了发票上注明不能报销的,其他一切基本上都可以报销,具体要看公司内部规定。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政府机关部门哪些发票可以报销哪些不可以报销?

8. 有价证券与无价证券

提单是有价证券,可以通过背书转让的。
提货单不可以通过背书转让的,应属凭证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