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的试行规定

2024-05-14

1. 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的试行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证券公司应当按照本规定实施合规管理。本规定所称合规管理,是指证券公司制定和执行合规管理制度,建立合规管理机制,培育合规文化,防范合规风险的行为。本规定所称合规,是指证券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公认并普遍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准则”)。本规定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因证券公司或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准则而使证券公司受到法律制裁、被采取监管措施、遭受财产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第三条 证券公司的合规管理应当覆盖公司所有业务、各个部门和分支机构、全体工作人员,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第四条 证券公司应当树立合规经营、全员合规、合规从高层做起的理念,倡导和推进合规文化建设,培育全体工作人员的合规意识。第五条 证券公司应当制定合规管理的基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合规管理的基本制度应当包括合规管理的目标、基本原则、机构设置及其职责,以及违规事项的报告、处理和责任追究办法等内容。第六条 证券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与合规管理有关的职责,对公司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证券公司各部门和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当加强对本部门和分支机构工作人员执业行为合规性的监督管理,对本部门和分支机构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证券公司的全体工作人员都应当熟知与其执业行为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准则,主动识别、控制其执业行为的合规风险,并对其执业行为的合规性承担责任。第七条 证券公司应当根据需要,组织内部有关机构和部门或者委托外部专业机构对公司合规管理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及时解决合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的全面评估,每年不得少于一次。第八条 证券公司设合规总监。合规总监是公司的合规负责人,对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合规总监不得兼任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的职务,不得分管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的部门。证券公司的章程应当对合规总监的地位、职责、任免条件和程序等作出规定。第九条 合规总监应当具备下列任职条件:(一)取得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二)熟悉证券业务,通晓证券法律、法规和准则,具有胜任合规管理工作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三)从事证券工作5年以上,并且通过有关专业考试或具有8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或在证券监管机构的专业监管岗位任职8年以上。前款第(三)项所称专业考试,是指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人员胜任能力考试、国家司法考试或律师资格考试。第十条 证券公司聘任合规总监,应当向公司住所地证监局报送拟任人简历及有关证明材料。经公司住所地证监局认可后,合规总监方可任职。证券公司解聘合规总监,应当有正当理由,并自解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解聘的事实和理由书面报告公司住所地证监局。第十一条 合规总监不能履行职责或缺位时,证券公司应当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代行其职责,并自指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住所地证监局作出书面报告。代行合规总监职责的人员不得分管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的部门,代行职责的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合规总监缺位的,公司应当在6个月内聘请符合本规定第九条规定的人员担任合规总监。第十二条 合规总监应当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重大决策、新产品和新业务方案等进行合规审查,并出具书面的合规审查意见。证券监管机构要求对公司报送的申请材料或报告进行合规审查的,合规总监应当审查,并在该申请材料或报告上签署明确意见。第十三条 合规总监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对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监督,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和公司规定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合规总监应当组织实施公司反洗钱和信息隔离墙制度,按照公司规定为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和分支机构提供合规咨询、组织合规培训,处理涉及公司和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和举报。第十四条 合规总监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公司章程规定的内部机构报告,同时向公司住所地证监局报告;有关行为违反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的,还应当向有关自律组织报告。对违法违规行为和合规风险隐患,合规总监应当及时向公司有关机构或部门提出制止和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公司应当将整改结果报告住所地证监局;必要时,抄报有关自律组织。第十五条 法律、法规和准则发生变动,合规总监应当及时建议公司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并督导公司有关部门,评估其对公司合规管理的影响,修改、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第十六条 合规总监应当保持与证券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的联系沟通,主动配合证券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的工作。合规总监应当及时处理证券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要求调查的事项,配合证券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对公司的检查和调查,跟踪和评估监管意见和监管要求的落实情况。合规总监认为法律、法规和准则的规定不明确,难以对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作出判断的,可以向证券监管机构或者自律组织咨询。接受咨询的证券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应当及时作出答复。第十七条 合规总监应当将出具的合规审查意见、提供的合规咨询意见、签署的公司文件、合规检查工作底稿等与履行职责有关的文件、资料存档备查,并对履行职责的情况作出记录。第十八条 证券公司应当保障合规总监的独立性,保障合规总监能够充分行使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情权和调查权。合规总监有权参加或列席与其履行职责有关的会议,调阅有关文件、资料,要求公司有关人员对有关事项作出说明。证券公司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规定的职责和程序,直接向合规总监下达指令或者干涉其工作;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分支机构应当支持和配合合规总监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阻挠合规总监履行职责。第十九条 证券公司应当为合规总监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支持。证券公司应当根据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业务规模、组织结构等情况,设立合规部门或指定有关部门(以下统称“合规部门”)协助合规总监工作,并为合规部门配备足够的、具备与履行合规管理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合规管理人员。合规总监认为必要时,可以公司名义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或人员协助其工作。第二十条 合规部门对合规总监负责,按照公司规定和合规总监的安排履行合规管理职责。合规部门承担的其他职责不得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证券公司应当明确合规部门与其他内部控制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建立各内部控制部门协调互动的工作机制。第二十一条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违规举报制度,保障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能够正常行使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的权利。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隐患时,应当主动、及时地向合规总监报告。第二十二条 证券公司应当将合规管理的有效性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纳入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和分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范围。证券公司应当对合规总监和合规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其薪酬待遇。合规总监和合规管理人员工作称职的,其薪酬待遇应当不低于公司同级别管理人员的平均水平。第二十三条 证券公司应当于每年8月31日前向住所地证监局报送中期合规报告;每年4月30日前报送上一年的年度合规报告。合规报告应当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包括以下内容:(一)公司合规管理的基本情况;(二)合规总监履行职责情况;(三)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合规风险的发现及整改情况;(四)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的评估及整改情况;(五)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或公司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内容。证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前款规定的合规报告签署确认意见,保证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内容持有异议的,应当注明自己的意见和理由。第二十四条 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公司合规管理的有效性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对证券公司实施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第二十五条 证券公司通过有效的合规管理,主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妥善处理,落实责任追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并及时向住所地证监局报告的,依法免于追究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对于证券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合规总监已经按照规定履行制止和报告职责的,免除责任。第二十六条 证券公司未能有效实施合规管理,内部控制不完善或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对该公司及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采取监管措施或者追究法律责任。合规总监支持、纵容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合理理由未能按照规定履行制止、报告职责的,依法对其采取监管措施或者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的试行规定

2. 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的介绍

第一条 为了促进证券公司加强内部合规管理,增强自我约束能力,实现持续规范发展,根据《证券法》和《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3. 证券公司合规管理的介绍

《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是一本出版书籍,它的内容为:20世纪90年代后,由于缺乏一套完整的监管制度与机制来弥补管制放松之后形成的真空,美国每年银行倒闭数目上升到了三位数,在安然、世通等全球性大公司出现严重欺诈行为之后,具有合规管理特征的《萨班斯法案》应运而生,此后,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了《合规与银行内部台规部门》,标志着国际上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及理论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证券公司合规管理的介绍

4.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加强内部合规管理,实现持续规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统称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实施合规管理。
  本办法所称合规,是指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准则)。
  本办法所称合规管理,是指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制定和执行合规管理制度,建立合规管理机制,防范合规风险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因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或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准则而使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采取监管措施、给予纪律处分、出现财产损失或商业信誉损失的风险。第三条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合规管理应当覆盖所有业务,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层级子公司和全体工作人员,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第四条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树立全员合规、合规从管理层做起、合规创造价值、合规是公司生存基础的理念,倡导和推进合规文化建设,培育全体工作人员合规意识,提升合规管理人员职业荣誉感和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第五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合规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按照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自律组织(以下简称协会)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合规管理工作实施自律管理。第二章 合规管理职责第六条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开展各项业务,应当合规经营、勤勉尽责,坚持客户利益至上原则,并遵守下列基本要求:
  (一)充分了解客户的基本信息、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投资目标、风险偏好、诚信记录等信息并及时更新。
  (二)合理划分客户类别和产品、服务风险等级,确保将适当的产品、服务提供给适合的客户,不得欺诈客户。
  (三)持续督促客户规范证券发行行为,动态监控客户交易活动,及时报告、依法处置重大异常行为,不得为客户违规从事证券发行、交易活动提供便利。
  (四)严格规范工作人员执业行为,督促工作人员勤勉尽责,防范其利用职务便利从事违法违规、超越权限或者其他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有效管理内幕信息和未公开信息,防范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该信息买卖证券、建议他人买卖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
  (六)及时识别、妥善处理公司与客户之间、不同客户之间、公司不同业务之间的利益冲突,切实维护客户利益,公平对待客户。
  (七)依法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防止不正当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
  (八)审慎评估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对证券市场的影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扰乱市场秩序。第七条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会决定本公司的合规管理目标,对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履行下列合规管理职责:
  (一)审议批准合规管理的基本制度;
  (二)审议批准年度合规报告;
  (三)决定解聘对发生重大合规风险负有主要责任或者领导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决定聘任、解聘、考核合规负责人,决定其薪酬待遇;
  (五)建立与合规负责人的直接沟通机制;
  (六)评估合规管理有效性,督促解决合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第八条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监事会或者监事履行下列合规管理职责:
  (一)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合规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二)对发生重大合规风险负有主要责任或者领导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第九条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合规管理目标,对合规运营承担责任,履行下列合规管理职责:
  (一)建立健全合规管理组织架构,遵守合规管理程序,配备充足、适当的合规管理人员,并为其履行职责提供充分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支持和保障;
  (二)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整改,落实责任追究;
  (三)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确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5. 证券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证券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证券公司行为,根据证券法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证券公司。第三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统一负责证券公司设立、变更、终止事项的审批,依法履行对证券公司的监督管理职责。第二章 证券公司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第四条 经纪类证券公司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证券的代理买卖;
  (二)代理证券的还本付息、分红派息;
  (三)证券代保管、鉴证;
  (四)代理登记开户。第五条 综合类证券公司除可以从事第四条所列各项业务外,还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证券的自营买卖;
  (二)证券的承销;
  (三)证券投资咨询(含财务顾问);
  (四)受托投资管理;
  (五)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证券公司不得从事B股的自营买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六条 设立经纪类证券公司,除应当具备证券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从业人员不少于十五人,并有相应的会计、法律、计算机专业人员;
  (二)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业务资料报送系统;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七条 设立专门从事网上证券经纪业务的证券公司,除应当具备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证券公司或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信息技术公司出资不得低于拟设立的网上证券经纪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
  (二)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要求的网络交易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
  (三)有十名以上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并能确保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四)高级管理人员中至少有一名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第八条 设立综合类证券公司除应当具备证券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规范的业务分开管理制度,确保各类业务在人员、机构、信息和帐户等方面有效隔离;
  (二)具备相应证券从业资格的从业人员不少于五十人,并有相应的会计、法律、计算机专业人员;
  (三)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业务资料报送系统;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九条 证券公司的股东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条件。直接或间接持有证券公司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其持股资格应当经中国证监会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证券公司持股5%及以上的股东:
  (一)申请前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而受到处罚的;
  (二)累计亏损达到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的;
  (三)资不抵债或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
  (四)或有负债总额达到净资产百分之五十的;
  (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条 经纪类证券公司达到第八条规定条件的,可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变更为综合类证券公司。第十一条 证券公司可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申请设立分公司、证券营业部、证券服务部等分支机构。第十二条 综合类证券公司需要设立专门从事某一证券业务的子公司的,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核定的业务范围内提出申请。
  设立子公司必须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综合类证券公司持有子公司股份不得低于百分之五十一,不得从事与控股子公司相同的业务,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三条 设立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子公司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五亿元;
  (二)具备相应类别证券从业资格的从业人员不少于十人;
  (三)符合综合类证券公司的相关条件。第十四条 设立从事证券承销、上市推荐、财务顾问等业务的投资银行类子公司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五亿元;
  (二)具备投资银行类证券从业资格的从业人员不少于十人;
  (三)符合综合类证券公司的相关条件。第十五条 境内证券公司申请设立或参股、收购境外证券公司,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第十六条 境外机构可以在中国境内设立中外合营证券公司。
  中外合营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以及外方股东的持股比例应当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证券公司管理办法

6. 证券公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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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2019-01-30
证券公司的管理办法。 · 微博热议
莫明其妙2017

知名财经博主

今天 19:55
市盈率13倍。 >>>然后投行圈震惊。 我看到“刺客财经观察”把询价情况梳理了一下,看起来询价机构有抱团报价的嫌疑。 一方面看,很多机构报价的确过于接近。另一方面看,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询价时要剔除申报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还要大于10%,这也导致有报高价意向的机构,也必须报价接近机构报价中枢值,才能参与网下申购。规则更加鼓励了机构的报价接近。 >>>这个分析发到朋友圈后,机构圈的朋友们也震惊了。 情绪很不好。你们心里没点X数么,这个价格也就科创能给你发了,机构们给你报这个价就是给保荐机构和科创板面子了,你们收割二级还收割成瘾了么? >>>企业界的朋友们就更加震惊了。 这么低价的发行,含泪割肉,泣血上市,你们科创板和投资者不是欺负人嘛? >>>哈哈哈..... 感觉大家情绪居然挺激烈的,这么小一个新股发行案例,没想到带动这么大的分歧和不满。单纯看公司业务和盈利,我是觉得公司业务还要转型,业绩波动太大,成长性确实能见度不高,感觉上这个估值也不算很不合理吧,略低,但还行,绝不能算很不合理。未来A股可能大面积就是这么个水平。 不过在注册制、市场化也推进了一年多以后,才终于出现了这么尖锐的分歧,也是等得有点久了。 当然,估计发行规则会逐渐完善,发行价格跟着市场波动走的同时中枢会逐渐降下来,卖方和买方的分歧也会越来越多。 企业也终于会慢慢发现,上什么市啊,好好闷声赚钱不好么?毕竟,美股退市率高,真不是因为规则和监管逼着它们退的,而是上市真的不划算才退的。 >>>与此同时呢,这个过程中,券商头部化的集中度肯定会越来越严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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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行录客

知名财经博主

1天前
#重组冷淡期相关规定#ST步森 002569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本次交易主要对手方为沈阳等,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微动天下股权以取得微动天下的控股权。【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结束】公司于2020年8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7号,对步森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立案调查结束。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过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本次非公开发行未违反《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未违反重组冷淡期相关规定。#值得关注的点#1、是未违反重组冷淡期相关规定的表述;2、签署的是重组框架协议,并且甲乙各方分别是: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春江与本次重组的主要交易对方沈阳签署了框架协议3、约定了3个月的排他期,违约金1000万元。4、中介聘请情况:公司将尽快确定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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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证券公司每年应当至少开展几次合规管理有效性全面评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08]30号
 《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自 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七条 证券公司应当根据需要,组织内部有关机构和部门或者委托外部专业机构对公司合规管理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及时解决合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的全面评估,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证券公司每年应当至少开展几次合规管理有效性全面评估

8. 证券公司每年应当至少开展几次合规管理有效性全面评估

 证券公司每年应当至少开展几次合规管理有效性全面评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08]30号  《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自 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七条 证券公司应当根据需要,组织内部有关机构和部门或者委托外部专业机构对公司合规管理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及时解决合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的全面评估,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证券营业部合规管理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  合规管理从(1、合规培训2、合规咨询3、合规监测4、合规审查5、合规检查6、合规报告7、合规投诉与举报处理8、制度流程建议9、反洗钱10、监管配合)10个方面入手,内容进行扩充套件,基本涵盖证券营业部各个方面。
  浅议农发行如何实现有效合规管理  当前,农发行在积极拓展业务、加强基础管理的同时,面临的风险形势、管理要求日益复杂,合规管理就必然成为防控经营风险、维护资产和队伍安全的根本性、长远性的举措。本文从农发行合规管理所面临的问题入手,对实现合规管理的有效途径进行了探索,并在此基础上就进一步推进合规管理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 一、 合规管理面临的问题及挑战 (一)合规意识淡薄,自觉维护合规的主动性不够。由于认识上的误区和理念上的偏差,造成对合规管理的重视度不够,更多关注完成利润目标和经营绩效考核上,重业务发展而轻合规管理和风险防控,重财务资源的争取而轻对资源使用合理性的监管。有的操作人员对于合规风险的认识不够,对于违规操作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及声誉性风险缺乏了解,熟人文化盛行,信任代替管理,习惯代替制度,情面代替纪律,存在侥幸心理,主动自觉遵守规定的意识不够,缺乏合规风险防范的警惕性和敏锐性。 (二)合规管理的执行力不到位。通过近些年内外部各类检查暴露出的问题看,绝大部分属于有章不循、有令不止,制度执行不到位。如贷前调查不尽职、审查审议把关不严、贷款使用不核查、贷款用途不跟踪,发现问题不处置等等。执行力不到位的另一个表现形式是,对新实施的制度办法和规定,由于制度传导链条较长,导致不同层级和部门的操作人员对同一制度的理解存在局限和偏差,造成制度执行力不够或迟迟不能执行,如无纸化办贷、违规积分全面推行后,有的行系统稽核流于形式,有的行代为操作的现象仍然存在等。 (三)内控机制和管理手段有待加强。就内控机制而言,目前的监管体系执行情况还不够完善,一方面,监督管理平台作用未能有效发挥,对会计部门、办贷部门和综合办公部门的指导、监控和管理力度尚有欠缺,需要尽快研究。另一方面,现有体系中业务经理、坐班主任、纪检监察等监督职责未能有效发挥,存在履职不力等问题,执行效力有待提高。就管理手段而言,目前资讯化建设不断加快,业务处理逐步系统化、网路化,合规管理的内容和要求越来越多,而现行的管理手段相对落手,还限于书面规定、人为执行和事后检查,受制于人员的技能水平和道德素质,监督管理不够及时有效,合规操作标准量化不够,不能及时分析风险隐患,不能实现全程实时风险防控,监督管理的深度和广度难以拓展。 (四)激励考核和约束机制还不够健全。一是激励考核不到位,目前实行的经营绩效考评体系,对调动业务发展积极性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但缺乏对合规管理的量化考核,以至于片面追求以规模扩张为特征的业务发展。在业务发展目标与合规管理发生冲突时,就会出现追求业务发展而淡化依法合规经营、重短期效益而轻长远发展的现象。二是责任约束机制不够健全,目前,不同程度存在岗位职责不明确,责任落实和监督检查不到位的现象,受人员不足等因素的影响,集中式大检查的实际效果不大,合规管理问题的查处力度不够,问责不严。 二、 实践合规管理的有效途径 实现合规管理没有捷径可走,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先导,按照“合规管理、从严治行”的经营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惩防并举、条线结合、综合提升”的原则,围绕 “主动合规、全员合规”这一主题,努力实施合规文化建设。 (一)制度建设是合规管理的基础。要合规管理、稳健经营,必须把不断强化内部规章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把各项规章制度作为防范风险的“防火墙”,使各种权利得到制衡,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一是在修订细化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提高制度执行力和制度执行的准确性。一方面对上级行制定的规章制度,在授权范围内进行梳理、细化和修订,使之覆盖各业务条线、各类产品和服务、各环节、各岗位,提高合规管理水平;另一方面,根据外部环境、法律法规、经营风险、上级要求等多种因素的变化,对自身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改进,做到与时俱进。二是规范业务流程。进一步加强合规管理的流程再造,建立分层分级、条块结合的规范机制,通过完善合规管理架构、监督考核办法等,使经营管理的各环节都处于严格的约束之下,实现合规管理的流程控制。三是建立制度协调机制,确保有关制度和管理办法与合规管理保持一致,并保证各项制度之间实现有效衔接。 (二)执行力度是合规管理的关键。再好的制度关键还是要很好的执行,不然,就会流于形式,形同虚设,所以要不断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度,这方面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应言传身教,做好表率,实现合规文化建设的有效良性互动。一方面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督促员工提高制度执行意识,增强制度执行力。另一方面要建立制度执行后的评价机制,定期对出台的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价,对制度执行不力的情况进行分析,查询原因,追究责任,持续改进。 (三)监督检查是合规管理的保障。督导检查是检验合规管理成效的重要保障,在合规经营管理过程中,要经常“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要经常性的开展督导检查,采取条线检查、交叉检查和整体移位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做到防微杜渐,及早发现漏洞和薄弱环节,不断提高合规管理水平。一是从完善监督机制入手,进一步加强合规风险管理“三道防线”建设。不断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筑牢风险管理的各道防线,形成点、线、面有效连线的风险防控体系,切实消除合规风险管理的“空白点”和“盲区”,做到违章必究、究而必改。二是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强化会计“三位一体”监管体系建设,完善惩处和激励机制,要严惩重处违规违纪责任人,形成震慑作用,达到惩前毖后的效果。同时,也要把重奖和鼓励的机制建立起来,体现真正的奖优罚劣的作用。 (四)队伍建设是合规管理的根本。人的风险是最大的风险。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员工队伍建设。一是培育主动合规文化。加强员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增强制度观念,做到有章必依,执章必严,形成良好的合规文化。二是抓好学习培训。坚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注重加强员工教育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多样性,真正达到熟知业务、懂得合规、遵章守纪。三是大力开展合规管理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全行业务技能竞赛,大力推广晨会制度、贷款讲评制度、柜员文化建设等经验和做法,提升合规管理的执行力和员工的凝聚力。 三、 进一步推进合规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强化意识,提升合规管理的主动性。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让合规观念和意识渗透到全体员工的血液中,渗透到每个岗位、每个业务操作环节,促使所有员工在开展合规管理工作中,都能够遵循法律、规则和标准,人人合规,处处合规,时时合规,促使“防控优先,稳健经营”理念深入人心,提升合规管理的主动性。同时,合规要从高层做起,明晰高层的合规管理责任,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表率和引导作用,树立科学的经营管理理念,自上而下营造主动合规的良好氛围。 (二)创新机制,提升合规管理的合力。一是逐步建立有效合规管理长效机制,以防控风险为根本,细化完善有利于合规管理的基本制度,包括合规预警机制、合规绩效考核制度、合规问责制度等。二是强化合规管理合力。坚持树立“大合规”理念,发挥内部监督管理委员会作用,建立覆盖计划、客户、信贷、风险、财会、内审、人力资源等部门的合规管理协作机制,明确各部门的合规管理任务,加强分工协作和资讯沟通。三是加强合规管理力量。满足“大合规”管理需求,在现有机构人员基本配置到位的情况下,要逐步增加二级分行和县级支行法律合规专业人员,也应配置合规管理 *** 岗位人员,配合完善规章制度的稽核和检查,提供合规管理的指导、咨询等服务,形成员工“自控”,岗位、部门“互控”,条线、层级“监控”的全方位的合规管理机制。 (三)精细操作,提升合规管理的工作质量。应对市场竞争和严格的外部监管,实现科学有效发展,必须变革管理模式,由粗放型向精细管理转变,各项工作要做的更精、更细,促进合规管理目标的实现。一是要树立“精细化”管理理念,把精细管理、精益求精、追求卓越作为一种精神,一种理念,以精细管理促合规,促发展。二是始终把加强基础管理、落实基本制度作为精细化管理的重中之重。重点推进信贷、财会精细化管理,逐步实现各项工作“岗位职责清晰化、制度覆盖全面化、业务操作规范化、工作流程优质化、风险防控严密化”的目标。要建立制度后评价及查漏补缺更新制度,针对发现的问题相应地在业务政策、行为手册和操作程式上进行适当的改进更新,保证制度有效性,适应业务发展新需要。三是在合规物件上,不仅要强化信贷、会计、出纳工作操作环节控制,还要加强对业务前台和后台的相互制约,确保合规管理能够涵盖经营活动的各个层次和各个方面。 (四)更新理念,促进合规管理的文化建设。合规管理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业务是叶,管理是枝,体制是干,文化则是根,各项业务要枝繁叶茂,开花结果,最重要的问题还是要解决“根”的问题,培育优秀的合规文化,让合规文化通过潜移默化的作用,将灵魂和思想灌输到枝叶上,从思想意识上形成人人主动合规、不愿违规的境界。合规文化分为三个层级:上策攻心,把合规文化融入到信念里;中策功略,把合规文化融入到业务发展上;下策功规,把合规文化融入到遵章守纪上。使合规文化培育在信念与法纪之间,虽有弹性,但有底线,自觉升华道德情操,遵守法纪底线,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倡导“合规人人有责”的责任意识,“合规创造价值”的价值理念,“违规必究”的警示意识,将合规文化根植于全员心中,成为全员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咸阳市分行 常少雄供稿)
  证券公司怎样开展有效的营销工作?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注重网路宣传,通过网路直接开发新客户
    以较强的专业知识服务好老客户,鼓励老客户介绍新客户
    在商场  超市 等人流较大的地方,组织活动,吸引潜在客户
    有条件的话,可以做电视 或则网路节目 嘉宾的形式,对公司形象进行包装,吸引客户
  展开营销工作,关键是要突出本公司特色,要不然在激烈的竞争中,很难保证营销的效果。
    
  证券公司需采取哪些措施才能做到有效合规  1.加强风控 2.加强自身自律和监管 3.配合证监会和证券也协会的监管 4.职工调查
  保密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开展多少次  看你们的人员流动性和保密要求高不高,流动大的话频度就高一些,不怎么流动的话,一年1到2次就可以了。
  合规管理风险控分析 英语怎么说  合规管理风险控分析  Risk control *** ysis of pliance management
  什么是管理方法的有效性评估?  有效性评估广泛用于生产率评估领域,它将客户的绩效与行业资料进行比对,确定可以度量的改进因素,并最终提升 CMM® 绩效等级。每条评估建议旨在提高生产率、缩短产品上市时间、减少交付缺陷和缺陷率总数,减少进行维护所需的工作量。这些评估建议能够为机构指明改进方向,使其能够最大化地利用投入的人力和成本,在以后的改进周期中真正获益。  该评估可与近期完成的 CMM 评估,或与 SPR 的 CMM 评估合作伙伴共同完成(整合系统诊断)。
  北京证券评估公司  是的企业改制上时的审计和评估一定要有证券执业资格的.不然证监会不会通过的.这有一家证券评估公司,改制上市方面的经验很丰富,你可以了解一下的.  (评估咨询 010-81132459)  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由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成立,由财政部授予评估资质的专业评估公司,具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授予的证券业评估资格。  公司成立十六年来,为不同规模、不同型别的企业提供了以企业并购重组、改制上市、合资合作、内部监管为目的的评估专业服务,受到了财政部、国资委及广大企业使用者的高度评价。  公司严守职业准则和职业道德,注重服务质量,迄今为止,共评估资产数十万亿,提交评估报告3651份,从未出现质量事故和违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的不良现象,未受到过任何惩处,是一家严予自律、注重操守的公司。  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在广西柳州市和山东济南市设有分公司。全公司共有员工一百五十六人,其中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43名,中国注册会计师、土地估价师、注册税务师十多人,另有多名经济专家、行业专家作为公司的专 *** 顾问,形成了国内专业评估机构中少有的强势团队,这个团队以其整体的专业知识和专业经验为客户提供服务。  公司适应企业向国际化的评估需求,与美国评值集团及港台评估机构有着密切的联络和有效的合作,为企业境外的评估需求提供良好的服务。  公司优势分析  服务的优势取决于实力和态度,而这正是我们公司的优势所在,是我们自信的源泉。  1.资质的优势: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直属会员  中国几十家有证券、期货业评估资格的公司之一  2.团队的优势: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43名  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土地估价师13名  本公司专业人士平均执业年限为7年  3.经验的优势:执业十六年,为数千家企业服务的过程中,我们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其一:我们有大集团评估的经验。中国一汽集团、中国铝业集团、山东鲁能集团、格兰仕集团、厦华电子集团、山西潞安矿业集团等大型企业集团的评估使我们积累了对集团型企业的评估经验。  其二:我们有电力行业的评估经验,近年来,我们为山东鲁能集团、许继集团、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焦化、广西桂东电力股份公司、广西方元电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恶滩水电厂、皇明太阳能、天普太阳能、三峡电力风电公司等能源企业进行各种需求的评估服务,都获得了委托方的好评。  在评估行业中,专案组人员的自身经验是十分重要的,这是客户选择评估机构的共识。  4.态度的优势:仅仅有好资质,好团队、好经验未必能出好产品、好服务,服务好的关键在于态度。我们的态度是:自信而不自大,虚心向贵集团的领导和专家学习,在学习中把握能源企业的规律。我们的态度是:诚实、守信、说实话、办实事,一诺千金。凡我公司承诺的条款,必须认真兑现,决不给委托方的工作造成被动。我们的态度是:“一流服务、延伸服务、全程服务”。一定以科学、客观、公正的服务赢得我们之间的长期合作。  业务范围: (评估咨询 010-81132459)  (一) 无形资产评估  1.商标权、品牌、商誉、企业家自身价值等价值评估;  2.专利权、专有技术、软体、著作权、新品种发明权、秘诀等价值评估;  3.特许经营权、土地使用权等价值评估;  4.专家网、销售网、客户名单、长期合同等价值评估;  (二) 企业价值评估(并购、重组、股权转让)  (三) 股权评估(流通股,非流通股、法人股)  (四) 服务于财务报告的评估  1.投资性房地产评估;  2.无形资产评估 ;  3.资产减值评估;  4.企业并购评估;  5.债务重组的评估;  6.金融资产的评估;  (五) 整体资产评估  适用于企业股份化改制、发行股票上市、企业兼并、收购或分立、联营、组建集团、中外合作、合资、融资、破产清算等目的整体性企业资产评估。  (六) 单项资产评估  机器装置、建筑物、房地产、林产等各类实体资产的评估。
  如何去评估it管理系统的有效性  有效性指标  有效性指使用者完成特定任务和达到特定目标时所具有的正确和完整程度。一般是根据任务完成率、出错频度、求助频度这三个主要指标来衡量的。  1. 完成率(Compietion Rate)  根据任务性质的不同,完成率指标的含义可以有以下两种:  (1)当任务不可分,即只有完成和未完成任务两种状态时,完成率为完成任务的使用者所占的百分比。  (2)如果任务可分,即存在部分完成任务的情况时,使用者有效完成的工作占该任务的比例称为目标实现率(goal achievement)。例如,某任务是让使用者使用绘图软体画出5 个不同的几何图形,那么该任务的目标实现率就应取决于使用者所画出图形的数量,如果画出了4 个,则目标实现率应为80%。如果考虑到各图形复杂程度的差异,还可以给各图形赋予不同的权重。因此在任务可分时,任务完成率应为使用者的目标实现率。  2.出错频度(errors)  出错频度是通过使用者执行某个任务过程中发生错误的次数来衡量的。  3. 求助频度(assists)  这是指使用者在完成任务过程中遇到问题而无法进行下去时,求助于他人或查阅联机帮助或使用者手册的次数。在提供任务完成率指标时,应区分有帮助和无帮助情况下的完成率。  4. 效率指标  效率指的是产品的有效性(完成任务的正确完整程度)与完成任务所耗费资源的比率。这里的资源通常指时间,这时的效率为单位时间的工作量。在相同使用环境下,使用者使用效率是评定同类产品或同一产品的不同版本孰优孰劣的依据之一。效率的计算公式为:  效率=任务有效性/任务时间  这里的任务有效性一般是使用者的任务完成率,任务时间为使用者完成任务的时间。效率刻画了使用者使用产品时单位时间内的成功率。一个高效的产品应当可以让使用者在较短时间内以较高的成功率完成任务。同样,对效率也应区分有帮助和无帮助两种情况。  5.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刻画了使用者使用产品时的主观感受,它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使用者使用产品的动机和绩效。满意度指标通常使用问卷调查手段来获得。目前有多种广泛使用的标准问卷,如SUMI、WAMMI、ASO、PSSUO、SUS、OUIS、CUSI 等,它们所采用的指标体系各有不同,比如SUMI 问卷调查的综合满意度指标为0-70,平均值为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