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的工作形式

2024-04-27

1.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的工作形式

鉴定专家在认真审读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照课题申请书预期达到的目标,参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等级评定参照指标》,实事求是地对成果提出客观、公正、全面的鉴定意见。采取通讯鉴定方式的,鉴定专家分别提出个人书面鉴定意见、分项评定成果等级、提出能否通过课题鉴定的明确意见。鉴定组织单位根据4/5鉴定专家的意见确定课题是否通过鉴定。采取会议鉴定方式的,由鉴定专家个人分项评定成果等级,并由鉴定组集体评议,形成综合性鉴定意见和能否通过课题鉴定的明确意见报鉴定组织单位,经鉴定组织单位确认后确定成果是否通过鉴定。每个课题的鉴定专家一般为5人,最多不超过9人。课题组成员(顾问)以及上级单位的人员不能担任本课题鉴定专家,课题负责人所在省区参与鉴定的专家不超过2人,课题负责人可以提出2位以下建议回避的鉴定专家。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的工作形式

2.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的鉴定方式

国家重大、重点课题成果鉴定采用会议鉴定方式。其他课题成果鉴定一般采用聘请同行专家进行通讯隐名鉴定或会议集中鉴定的方式。教育部规划课题委托省级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鉴定。根据研究性质和质量,少数确需进行会议鉴定的课题,须经我办或其委托机构同意。

3.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的鉴定标准

分科学性、创新性、规范性、难易程度、应用价值等五个方面进行等级分类评价,定性(从五个方面进行模糊评价)和定量(分A级优秀、B级良好、C级合格、D级不合格)相结合,作为专家评价的参考标准。鉴定组织者根据5位专家的鉴定意见和鉴定分数,综合确定成果的鉴定等级。四个等级的量化标准分别是:“优秀”:①平均分在85分(含)以上;②不少于4位专家打分在85分以上;③不少于4位专家划等级为“优秀”。以上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下同)。“良好”:①未达到“优秀”等级;②平均分在75分(含)以上;③不少于4位专家打分在75分以上;④不少于4位专家划等级为“良好”(含)以上。“合格”:①未达到“良好”等级;②平均分在65分(含)以上;③不少于3位专家打分在65分以上;④不少于3位专家划等级为“合格“(含)以上。“不合格”的标准是指低于“合格”等级的标准。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的鉴定标准

4.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的介绍

部门规章。是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为提高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的质量,健全教育科学成果评价机制,规范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引导教育科学事业的健康发展,于2008年5月修订发布。《细则》共十一条,涵盖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鉴定的工作原则、成果要求、鉴定方式、专家选定、鉴定程序等各个方面,是开展此项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5.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的十二、鉴定程序

1.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以下简称《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下载),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后,将《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课题最终研究成果(成果主件及必要的附件)、《课题申请.评审书》复印件共7套鉴定材料(5套提交鉴定专家、2套存档)一并报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相应学科主管人员。申请免于鉴定的,报送鉴定材料2套,免于鉴定申请未获批准的,需再次报送鉴定材料5套。2.鉴定组织单位将鉴定材料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专家(个人)鉴定意见表》(以下简称《专家(个人)鉴定意见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等级评估参照指标》寄送鉴定专家(采取会议鉴定方式的,鉴定材料须在鉴定会议前一个月寄送鉴定专家)。3.鉴定专家在审读最终成果后,分项评定成果等级,填写《专家(个人)鉴定意见表》,并提出成果能否通过鉴定的明确意见(采取会议鉴定方式的,鉴定会由鉴定组织单位主持,鉴定组长负责,鉴定专家独自分项评定成果等级,并通过讨论形成专家组鉴定意见,提出成果能否通过鉴定及鉴定等级的明确意见)。4.鉴定组织单位根据4/5通讯鉴定专家的意见(或专家组鉴定意见)确定成果是否通过鉴定。5.公示课题成果、专家鉴定意见及鉴定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接受单位或个人的书面异议材料。6.鉴定组织单位对鉴定程序进行审核,在《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上填写审批意见。7.最终成果鉴定通过后,由我办进行课题研究资料审核工作。履行立项申请承诺、通过课题鉴定、资料完备的,我办发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的十二、鉴定程序

6.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的十三、其它事宜

1.课题通讯鉴定费一律邮寄至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要写明课题负责人的姓名和课题批准号,以便查对。2.课题结题材料统一装订成册,邮寄至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把电子版发至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科主管的邮箱。

7.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的经费保障

成果鉴定所需经费从课题研究经费中支出。每项课题通讯鉴定费3000元。课题负责人在报送鉴定材料的同时向鉴定组织单位垫付鉴定费用,再由鉴定组织单位向专家支付。有直接经费资助的课题通过专家鉴定后,我办将其预留的课题研究经费拨付课题负责人。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的经费保障

8.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的公示

课题鉴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鉴定组织单位将公布课题研究鉴定结果和鉴定等级,公示鉴定专家的鉴定意见,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课题成果、专家鉴定意见持有异议的,可在鉴定结果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向鉴定组织单位提出。鉴定等级为优秀的,通报表扬,载入信誉榜,评奖时给予推荐;第一次鉴定未通过的,承担者须暂缓1年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第二次鉴定仍未通过的,按撤项处理,承担者3年内不得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并载入不良信誉榜。成果若出现抄袭剽窃等其他违规行为,除通报外,课题按撤项处理,并追回全部资助经费,承担者3年内不得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结题者,冻结其申报课题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