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国有地勘单位改革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4-05-14

1. 关于内蒙古国有地勘单位改革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继续深化国有地勘单位改革,是当前建立和完善地勘新机制的重要内容之一。内蒙古自治区近年在推进国有地勘单位改革、转换地勘单位经营管理机制方面,作了大量富有成效的探索。内蒙古地勘单位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地勘单位由事业单位向企业法人过渡,由于改革力度大、具有体制突破性意义,一度受到广泛关注。按照部党组关于开展地勘新机制研究工作的要求,调研组重点对内蒙古地勘改革的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有三家直属地勘单位隶属国土资源厅管理,共有职工26793人,其中在职职工14083人,离退休人员12710人。改革前三大地勘单位都存在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管理落后、历史包袱沉重等许多困难,改革发展举步维艰。为适应进一步解放地勘生产力、支持地勘单位发展的形势需要,内蒙古自治区于2003年开始,系统研究和设计区内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方案,通过精心组织,广泛调研,充分论证,逐步形成完善了地勘单位改革的基本方案。2005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决定将自治区直属地勘单位列入直属事业单位改革试点。2005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实施《关于自治区地勘局、有色地勘局、煤田地质局推进内部企业化改革的意见》,正式启动了自治区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的内部企业化改革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地勘单位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实行内部事业和企业职能分开,离退休人员与在职人员分开管理,推进企业化经营,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产权制度,增强地勘单位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能力。在改革步骤上,先从内部改革入手,转换机制,积累经验,逐步向企业过渡;在管理机制上,坚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体现新人新政策,老人老办法,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切身利益;在运行机制上,坚持“牌子不摘、经费不断、身份不变”的“三不变”政策,真正实行事业与企业分体运行。
基本做法是:
1.剥离地勘单位办社会职能
为减轻地勘单位的社会负担,2004年,自治区政府对三大地勘单位所属的9所子弟学校和职工技校实行属地管理。由三个地勘局分别与学校所在盟市签订协议,以2004年在编在册人员、上级拨款和各类资产为基数,成建制移交地方,现有人员与地方同类人员的工资差额,由自治区财政和原主管局各承担50%,补贴3年,地勘单位不再承担义务教育的社会职能。
2.离退休人员经费单列管理
将三个地勘局的12710名离退休人员与在职人员分开管理,经费单列,专项核拨。改革后新增加的政策性调资、政策性补贴等费用,全部由自治区财政拨款解决。三个地勘局共划出单列经费23486万元,占国拨地质勘探事业费67%,人年均1.85万元。2005年以来,新增加的政策性调资、补贴、遗属生活费等近5000万元,已另由自治区财政追加拨款。同时,将其中的355名离休干部纳入自治区本级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统筹管理,自2006年1月1日起将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统一由自治区本级医保中心报销。
3.在职人员经费包干,编制注册管理
改革财政补助方式,三个地勘局原有的在编在册人员,以2005年地勘事业费预算为基数,在分别扣除离退休人员经费和学校划转经费后,剩余部分实行定额管理,包干使用,自负盈亏。对企业化管理的地勘单位,改革前的在职在册人员实行注册备案,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和享有事业单位退休政策。改革后不再核定事业编制,减少一人相应减少一名事业编制。新进人员按企业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再核定事业编制和经费。地勘单位的内设机构及其领导职数自行调整,改革前的院处级干部注册管理,改革后新聘任的领导干部不再确定行政级别。在劳动人事和经费、编制上,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管理机制。
4.组建三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5月8日,自治区政府正式批准成立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矿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有色地质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7月28日,地矿、有色、煤勘三个集团公司相继挂牌运营。新组建的地勘企业为自治区国有独资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自治区政府授权国土资源厅履行出资人职责,对三大公司授权经营,并负责经营业绩考核和监管工作。自治区地勘局、有色地勘局和煤田地质局与各自组建的集团公司,实行事企分开管理,人员、资产、财务分开,分轨运行。进入集团公司的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原身份、职级、工资等进入档案。
二、改革成效
从调研情况看,内蒙古地勘单位改革促进了地质工作,深化了地勘单位改革,转换了地勘工作机制,盘活了勘查生产要素,增强了地勘单位的活力,发展了地勘单位经济,稳定了地勘队伍,改善了职工的生活。
(一)地质勘查工作得到切实加强
近年内蒙古地质勘查工作呈现出爆发式增长的趋势。2005年以来,自治区共投入各类地质勘查项目专项资金29亿元,政府投资的拉动效应、巨大的市场和良好的市场前景同时也吸引了近44亿元社会资金投入到地质勘查市场。现在已逐步形成了以煤、铁、有色金属和贵金属为主要矿种,公益性地质工作和商业性地质工作相互协调配合的地质勘查市场。三个地勘集团公司成立两年来共承担了各类地质项目2200多个,资金总额超过30亿元,完成钻探工作量300多万米。形成了一批新的重要地质找矿成果。三个集团公司相继发现和探明了白音华、乌审召、五间房、呼和诺尔等多处超大型和大型煤田,新增煤炭储量3700多亿吨。发现和评价了一批重要的矿产地,新增金属量:金8.84吨,银8282吨,铜27万吨,铅锌317万吨,钼30万吨,铁2.3亿吨。特别是拜仁达坝、维拉斯托银铅锌多金属矿,通过详查均达到大型或超大型矿床规模。
(二)国有地勘单位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内蒙古地勘单位改革从改革方案的出台,到集团公司的正式运营,横跨两年多的企业化改革,突破了地勘单位体制性、结构性的障碍,强化了地勘单位适应市场的经营机制,激发了地勘单位蕴藏的生机活力,促进了地勘生产力的发展。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起来的三大地勘集团公司积极探索建立现代产权制度,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在内部经营管理上,推进了“三项制度”改革,实行生产经营责任制,竞争上岗,绩效挂钩;改革分配制度,以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股权分红为主,收入与业绩、效益等贡献挂钩,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新组建的产业公司和各企业再投资公司,全部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社会融资、职工入股。各集团公司还加强了对资本运营、矿权运作、项目筹划、产业布局和发展规划的管理,对整合重组的地勘单位和企业赋予经营自主权,建立了以资产经营责任制为核心的生产经营考核体系,重点考核经济效益、发展速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同时各集团公司积极探索“探采一体化”的地勘工作运行新机制,初步形成了地质勘查、矿产采选、冶炼加工一条龙的产业链条,建立了可持续发展的延伸产业。内蒙古地矿集团利用掌握的资料和矿业权,向矿产开发业延伸,走出了一条勘查、开发、经营一体化的新路子。地矿集团通过采取自筹资金、社会融资、项目合作、集资参股等多种方式,先后建成花敖包特铅锌矿、拜仁达坝银多金属矿、油篓沟金矿等矿山,2006年销售收入8亿多元,实现利税4亿多元;2007年销售收入20亿元,实现利税8亿元。预计到“十一五”末期年总产值可达到100亿~150亿元,利税30亿元以上。
(三)地勘单位综合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
改革激发了内蒙古地勘单位的活力,促进了内蒙古地勘经济的快速发展。2006年三个地勘集团公司实现经营总收入36.62亿元,同比增长了76.66%;其中经营性收入32.72亿元,同比增长92.4%;实现利润4.1亿元,同比增长156%;上缴税费2.8亿元,同比增长133%;新增经营性资产6.1亿元,同比增长79.4%。职工人均年收入1.95万元,增长42%。同时地勘单位经营规模和经济效益整体大为提高,2006年有18个院队级地勘单位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其中9个单位的经营收入超过亿元,1个地勘单位经营收入超过5亿元;4个单位实现利润超过了5000万元,15个单位实现利润超过千万元。2007年三个地勘集团公司预计可完成年产值50亿元,实现利税10亿元以上。三个地勘集团公司的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大大增强。近年发展迅速的内蒙古地勘十院2007年矿业产值将突破10亿元,成为北方地区产值最高、上缴利税最多的地勘企业。自治区政府给内蒙古地矿集团提出了力争到2015年打造成经济总量达到100亿美元的龙头企业集团的宏伟目标。
(四)地勘队伍在改革发展中保持了和谐稳定
自治区政府在设计改革方案时坚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统筹兼顾、循序渐进”的原则,提出了“三不变”、“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离退休人员和在职人员经费分开管理”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切实维护了地勘职工的利益,消除了地勘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顾虑,取得了广大职工的认可和支持。随着地勘单位改革的不断推进,内蒙古地勘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从被动观望变为了积极主动参与。从地勘单位的反映来看,三个地勘局的干部群众对自治区党委、政府推进地勘单位内部企业化改革的思想认识有了质的飞跃,普遍认为,企业化改革符合实际,有利于地勘单位发展。地勘单位的同志认为,改革变以前的“甩包袱”为现在的“促发展”,得到了地勘单位的支持和拥护。近三年的企业化改革,始终保持了经济发展、队伍稳定、职工安心,从未发生职工上访案件。
三、借鉴与启示
内蒙古地勘单位改革历经数年努力,能够取得阶段性成效,根本原因在于,政府统筹主导有力、目标方向明确、支持政策到位、符合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地勘新体制、新机制的客观要求。
(一)政府统筹主导是推进地勘单位改革的组织保障
地勘单位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有强有力的政府组织保障。内蒙古自治区领导认为,尽管地勘单位成建制企业化改革在全国尚无先例,尤其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率先推动地勘单位改革,可能会在行业内部引起震荡。但是,不转换机制,积重难返;不加快改革,就难以冲破体制性的障碍,搞活地勘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地质勘查工作和推进地勘单位改革,自治区领导亲自挂帅,着力理顺管理体制,协调落实改革政策,科学设计改革方案。确立了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指导思想。国土资源厅还专门成立地勘单位改革办公室,抽调3名同志负责拟定政策、争取政策,掌握了解改革动态,协助有关部门落实改革政策,为推动地勘单位改革发展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服务支撑和政策保障。自2003年开始,在自治区政府领导下,国土资源厅、财政厅、人事厅、机构编制办公室、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落实有关政策,形成了自上而下、领导重视、各方配合、上下联动、齐心协力促改革的局面,保障了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建立地勘新机制是企业化改革的根本目标
改革不能回归旧体制,必须坚持改革的方向不动摇。时任内蒙古自治区主席的乌云其木格指出:“地勘单位要摆脱面临的困境,只能转换机制,深化改革,不改革没有出路。”推进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不是甩包袱,根本目的在于转换机制,增强地勘单位活力,解放和发展地勘生产力。内蒙古地勘单位改革的目标方向十分明确,就是坚定不移地推进地勘单位事企分开,坚定不移地推进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坚定不移地推进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工作分开运行,坚定不移地推进商业性地勘工作进入市场。内蒙古地勘单位改革的最大成效,在于通过改革,建立了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地勘新机制,即在事企分开、剥离负担的基础上,通过转换经营机制,政府投资拉动,给予矿权等支持政策,促进了勘查开发有效衔接,引导和鼓励地勘单位形成勘查开发良性循环机制,成为商业性地质工作和资源开发产业的市场主体。如在矿业权管理政策上,既支持地勘单位依法获得矿业权,同时又限制“圈而不探”,规范其转让,目标是促进勘查开发。
(三)政策支持是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的必要条件
按照“大改革给大政策、小改革给小政策、不改革不给政策”的原则,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支持措施到位,配套政策扎实,可操作性强。国土资源厅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循序渐进、加强指导、多做服务”的原则,做好地勘单位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自治区政府要求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落实改革政策,在矿权设置和资源配置上扶持三大集团公司做大项目、做大产业。支持地勘单位优先取得自治区地质勘查项目,建立找矿突破激励机制,鼓励多找矿、找大矿,发展勘查、开发一体化产业。除了实行“三不变”政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剥离办社会职能、离退休人员经费单列管理等减轻负担稳定队伍的政策外,还给予投资支持、矿权支持、用地支持等政策,优先安排地勘单位承担自治区地勘项目,支持地勘单位争取矿权,促进形成勘查开发一体化,同时在有偿出让国家出资矿产地价款提取10%返还地勘单位用于支持地勘工作,给予经营用地等优惠政策支持。这些配套政策,为地勘单位推进改革,加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四)正确处理地勘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是地勘单位改革的基本方法原则
考虑到地勘行业的特殊性及其历史形成的体制性、结构性矛盾,内蒙古地勘单位改革坚持了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统筹兼顾、稳步发展的原则,突出以人为本,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始终把握好企业化改革的力度、进度和职工的承受能力,确保了改革目标平稳推进。在切实解决好地勘单位历史遗留问题的前提下,从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入手,转换经营机制,实施企业化管理,使地勘单位适应市场经济,与市场经济接轨,进一步激活内在活力,从而放开搞活地勘单位,壮大地勘产业经济,逐步使地勘单位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并为最终实现转企改制创造了必要条件。

图1 内蒙古事企分开运行的地勘管理体制示意图


图2 内蒙古国有地勘单位各类资金分开运行示意图


图2 内蒙古国有地勘单位两类地勘工作分开运行示意图


图3 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地勘单位人员管理示意图

关于内蒙古国有地勘单位改革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2.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地勘单位改革发展调研报告

2007年5月30日~6月4日,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王赤兵副司长率领调研组一行四人赴内蒙古自治区就地勘改革发展进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调研组在深入赤峰地勘十院、地质二中等单位进行点上调研后,赴呼市就内蒙古自治区地勘改革新进展情况进行了面上的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内蒙古自治区直属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的基本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直属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以下简称内蒙古地勘改革)是2005年3月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将地勘单位列入直属事业单位改革试点而推动的改革,同年4月1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了《自治区地勘局、有色地勘局、煤田地质局推进内部企业化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改革意见》),对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作出全面部署。
(一)内蒙古地勘改革的背景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快速发展,资源需求迅猛膨胀,内蒙古自治区实施资源转换战略,大力发展能源、化工、电力等优势特色产业,努力推进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变,经济建设呈现出持续高速发展。然而,与此大环境产生的巨大反差是自治区内地质找矿主力军———国有地勘单位却处于体制转型、观念滞后、视野封闭、经济实力不强、企业化改革举步维艰的困境,根本满足不了自治区经济发展提供资源保障能力的需要。2004年,地质矿产局、有色地勘局、煤田地质局共有二级单位42 个,职工26793人,其中离退休人员12710人,下岗人员6394人,国有净资产54921万元,人均仅有20499元,地勘费35535万元,人均13000元,三个局预算外经营性收入50100 万元,人均18670 元。资产水平、市场经营收入水平以及职工收入水平远远落后于全国其他省(区、市)地勘单位。三个地勘局的情况,引起了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先后委派政府调研室、党委政研室、自治区机构编制办公室、财政厅、人事厅和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围绕地勘单位深化改革的主题进行考察调研,决定在内蒙古地质矿产局、有色地勘局和煤田地质局开展企业化改革。
(二)内蒙古地勘改革的特点
内蒙古地勘改革的特点体现在:政府推动、全员参加、目标明确。即:第一,从这次改革方案的制定,改革思路的确立,到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都是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推进的;第二,改革是以自治区内三支省级地勘局为单元、全员参加的,改革面比较广;第三,改革的总体目标是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组建三个集团公司,企业化经营的起点较高。
(三)改革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事企分开的原则和企业化改革的方向。通过划开离退休人员和剥离地勘单位社会的职能,精干主体,壮大主业,使地勘单位轻装前进,集中经力搞经营,一心一意搞发展。二是坚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原则。体现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三是坚持统筹兼顾、稳步推进的原则。先从内部改革入手,转换经营机制,实行企业化经营,逐步向现代企业过渡。四是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为扶持地勘单位的发展,维护职工利益,改革在保留事业单位的牌子、性质和人员退休事业的基础上进行。
主要内容:一是将三支地勘队伍所属学校的人员、资产、经费,下划到所在地管理;二是离退休人员与在职人员经费分开管理;三是在职人员经费包干,自负盈亏;四是扩大用人自主权;五是地勘单位内部要实行企业化管理,整合优良资产,发展优势产业,适时组建企业集团;六是国土资源厅要加强对地勘单位的领导和管理。
(四)内蒙古地勘改革的政策保障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给予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政策支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三不变”政策。即改革后地勘局的事业牌子不摘、地勘费基数继续保留和使用,截止到改革时在编在册职工,改革后的事业身份不变。这项政策是内蒙古地勘改革得以推动和成功的关键,不仅解决了改革的定位问题、历史遗留问题和身份问题,更重要的是为改革顺利推进构建了一个得以安生的“避风港”。
(2)矿业权的取得和流转政策。过去和现在由国家、自治区出资并由地勘单位勘查形成的矿产地,在有偿出让时按评估价款10%提取勘查基金,统筹用于支持地勘工作,并随着企业化改革的深入逐步提高比例。所提取的勘查基金由自治区财政列收列支,专款专用。在企业化改革的过程中,地勘单位申请出让或转让已取得的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矿产地的探矿权、采矿权,符合规定并经批准,其价款的部分或全部转增为国有地勘单位的国家资本金。
(3)财政政策支持。一是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的支持,今后凡属中央财政安排的对属地化地勘单位的政策性补贴,继续用于地勘单位;二是由自治区政府财政每年安排的地勘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自治区地勘单位承担。三是将从2005年地勘经费预算中切出的1600万元专项资金分别归还原渠道,纳入经费基数。
(4)离退休人员经费管理政策。即将离退休人员与在职人员分开管理,经费单列,专项核拨,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仍由各地勘局承担,不再新增管理离退休员的机构和编制。这一政策为地勘单位企业化经营减了负。
(5)养老统筹和住房政策。在改革前,地勘单位在编在册正式职工的养老保险、住房改革支出,与自治区其他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对待,同步实施。
二、内蒙古地勘改革的新进展
(一)成功地剥离了地勘单位办社会职能
在国土资源厅、财政厅、机构编制办公室的协调下,按改革方案要求,三个地勘局先后与学校所在盟市签订了协议,成功地将6所学校成建制地移交地方管理,另外2所学校因某些原因尚未移交,目前正在商谈中。
(二)实现了离退休人员与在职人员经费分开管理
为确保离退休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医,根据“离退休人员与在职人员分开管理,经费单列,专项核拨”的改革要求,2005年已将三个地勘局12710名(其中:离休335人,退休12305人,退职50人)离退休人员经费(共计23486万元,占地勘费的67%,人年均1.85万元)划出单列管理。另外,2005年以来新增政策性调资、补贴、遗属生活费等近5000万元已由自治区财政追加拨款;355名离休干部自治区政府已同意纳入自治区本级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统筹管理。离退休人员经费单列后,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仍由各局承担,不再新增管理离退休员的机构和编制。
(三)完成了在职人员经费包干、自负盈亏的制度构建,执行情况良好
按改革财政补助方式,三个局原有的在编在册人员以2005年地勘事业费预算为基数,在分别扣除离退休人员经费和学校划转经费后,剩余部分实行定额管理包干使用,自负盈亏。经测算,三个地勘局2005年地勘事业费预算基数为37136万元,剔除离退休人员经费和学校划转经费后剩余13298万元,在职人员人均9653元。另外,对企业化管理的地勘单位,不再核定事业编制,原有的事业编制以2004年底在编在册实有人员为基数实行注册管理,减少一人相应减少一名事业编制;新进人员按企业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再核定事业编制和经费。地勘单位的内设机构及其领导职数自行调整,改革前的局、处级干部实行注册管理,新聘任的领导干部不再确定行政级别。
(四)内部事企分开,以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组建了三大集团公司,运营良好
在自治区地勘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地矿、有色和煤田三个局相继拟定了集团公司的组建方案。2006年5月8日,自治区政府正式批准成立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矿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有色地质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7月28日,三大集团公司相继正式挂牌运营,标志着内蒙古自治区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运行到位并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地质勘查工作也将开始走上市场化、企业化、集团化的发展轨道。目前三大集团公司正在着手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不久将完成集团公司工商注册登记。
(五)地勘单位内部企业化管理能力明显加强
以增强发展活力,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突出地质主业,利用现有设备、人才、技术和矿业权优势,参与资源开发建设项目为主要企业化运作方式的内部企业化管理能力明显增强。一是通过改革运行机制,转换经营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二是大力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实行生产经营责任制,竞争上岗,绩效挂钩;三是收缩分离辅业,放开搞活小企业,将闲置或效益差的资产、企业,通过出租、拍卖、转让等形式进行处置,进一步整合资产各类生产要素,优化资产质量,集中力量发展优势产业和比较优势产业。
(六)地质勘查工作得到加强
内蒙古地勘改革2年来,在市场经济改革大环境特别是地勘改革政策和国家财政资金的大力支持下,三个地勘局共同承担国家、自治区和社会地勘项目1500多个,总资金达20亿,取得了较好的找矿成果,煤炭新增加各级储量1200多亿吨,新发现和新探明了一批铁、铅、锌、铜、银和地下水后备基地。另外,在矿业权运作、勘查开发一体化上也取得明显进展,涌现出地勘十院、煤田104队等勘查开发一体化的典型。
(七)地勘经济增长迅速,职工收入普遍提高,发展后劲明显增强
内蒙古地勘改革2年来,2005年三个集团公司(地勘局)实现总收入20.73亿元,增长239.6%;实现利润1.6亿元,增长22倍;新增经营性资产8187万元,增长10.6%。2006年在2005年基础上又翻了一番,实现经营总收入36.62亿元,同比增长了76.66%;实现利润4.1亿元,同比增长156%,上缴税费2.8亿元;新增经营性资产6.1亿元,同比增长79.4%。职工人均年收入1.95万元,增长42%。局属地勘单位经营规模和经济效益整体有了提高,有9个单位的经营收入过亿,有18个单位的经营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有4个单位实现利润超过了5000万元,有15个单位实现利润超过千万元。
三、内蒙古地勘改革初见成效的经验、问题
(一)内蒙古地勘改革初见成效的经验
(1)内蒙古地勘改革初见成效的根本原因在于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分管领导的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和政策保障,以及地勘单位主管部门——国土资源厅的组织协调得力、上下沟通及时。
(2)政策给得足、用得好。“三不变”和相关政策确保了内蒙古地勘改革的顺利推进。另外,在政策应用上,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起到了“润滑剂”的作用,只要是政策允许的,在规定范围内国土资源厅均大力支持并“开绿灯”。同时,良好的厅局关系是内蒙古地勘改革取得成效的基本保证。
(3)政府投入加大,拉动了社会资金,取得一批勘查新成果。
(4)寻求了一条改革发展的路子——勘查开发一体化。
(5)地勘经济得到快速发展,职能收入明显改善。
(二)内蒙古地勘改革存在和遇到的问题
(1)经济发展不平衡。不仅三大局(集团公司)层面上存在这个问题,而且同一局(集团公司)内部地勘单位之间也存在这个问题。
(2)产业结构单一。突出表现在内蒙古煤田地质局。
(3)在对地勘改革的认识和观念还上不尽统一。
(4)固有体制性、结构性障碍仍未化解。
(5)历史遗留问题未解决或根本解决。比如住房问题等。
(6)人才问题。普遍存在人才断层和人才难引进的问题。
(7)在改革中遇到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矿业权问题、享受税收优惠问题、住房货币化问题等。
四、对内蒙古地勘改革的认识、思考和体会
(1)政府强化领导和推动、国土资源厅的有效组织以及各国有地勘单位自身的努力,使自治区地勘单位和职工初步分享到改革所带来的成果,充分证明内蒙古自治区地勘单位改革的道路是正确的。
(2)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和职工的思想观念的转变是内蒙古改革初见成效的催动力。特别是地勘职工对改革的承受心理和思想观念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思想认识上,由过去的怀疑、不理解到积极参与和支持;在发展上,由过去的“要钱”到现在的“要矿业权”、“要政策”支持;经营上,由过去要吃饭到现在要发展;等等。可以说是观念、认识上的质的变化。
(3)内蒙古地勘改革严格讲仍是一种内部的企业化改革,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化改革,内蒙古地勘系统自己称之为“关起门来搞改革”。因此,对全国地勘改革来讲,有其特殊性、地域性和局限性,不具克隆性、效仿和模式推介。但我们认为,内蒙古地勘改革有全国地勘改革的共性,可供其他省(区、市)地勘单位改革借鉴,特别是一些改革措施、经验和政策措施。
(4)内蒙古地勘改革两年来,三大集团公司发展开局良好,运行顺畅,但集团公司注册后,真正按现代企业制度运作任务十分艰巨,要做的工作还很多。比如:如何构建法人治理结构,如何明晰产权,如何合理设置股权,特别是如何进行资本经营和规模化、集团化等。为此,建议内蒙古地勘改革要在自治区政府和主管部门领导下,在明晰产权的前提下,充分吸收国内外集团公司组建的经验,把三大集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好,一旦条件成熟时可考虑三大集团公司的整合问题,以实现规模经营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5)国土资源厅作为三大集团公司的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出资人,如何管好企业资产、监督企业经营行为、考核企业绩效等也有待深入研究。
(6)三大集团公司的关系、管理方式、机构设置等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的生产要素有效整合,还有待研究。
(7)勘查开发一体化是地勘改革发展一条较为长远的路子,但要确保其长远,一是必须做好矿业权经营,不断增强矿业权意识、资本意识、市场意识,抵御风险能力和政策风险能力。二是正确处理好各种关系,如公益性和商业性地质工作二者的衔接、协调问题;矿产勘查和开发的统筹关系等。
(8)要处理好事业与企业关系。内蒙古地勘改革走的是“一块牌子”的“双轨制”改革之路,虽然前提是要求事业与企业分开,但并没有做到严格分开,仍是事业体制下的企业化改革,在具体运行中会遇到许多难处理或相互矛盾的事情和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会直接影响企业的发展和改革成效的取得。

3. 地勘单位“探采一体化”模式——以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为例

有色金属华东地勘局成立于1955年3月,曾先后隶属于国家重工业部、冶金工业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和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是我国专业从事固体找矿、能源勘探领域中一支重要的队伍,也是我国为数不多的既能进行地质勘查又能承担国家“973”等高端科研项目的队伍之一。改革开放的前30年,该局主要从事固体矿产资源的地质勘查工作,在华东地区探明和发现了包括金、银、铜、铅、锌、锑、钼、锗等有色金属、贵金属和铁、锰等黑色金属矿床、矿点160余处,资源储量价值达数千亿元。江苏省境内90%以上的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和重要的非金属矿产资源,都是该局地质工作者辛勤工作的结晶。改革开放初期,由于受国际国内环境的影响,全国地勘事业曾一度陷入低谷,然而,身处于逆境中的华东地勘人始终坚信资源是人类的生存之基、社会的进步之本,在困境中谋求发展,在工作中不断创新。一方面继续发挥地质找矿的技术优势,保留精干队伍活跃在固体矿产资源勘探找矿领域,加大地质找矿的力度;另一方面顺应改革开放的大潮,利用人才和技术优势,深入拓展油气资源勘探、工勘岩土和社会地质服务等。经过近20年的发展,该局的能源物探技术日臻成熟,专业的物化探队伍已成为全国石油物化探勘查领域的领先者,先后承担了国内大庆油田、胜利油田、江苏油田等大油气田及蒙古国等100多个油气勘探项目。从事工勘岩土和社会地质服务的企业,也已成为全国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岩土施工、工程检测和监理等领域的知名队伍。
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现有职工4000多人,下属8个地质勘查单位,7个科研机构,22个矿山、工勘、钻探等企业。拥有区域地质调查,固体矿产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施工,水文、工程、环境地质调查等14个甲级资质、8个乙级资质。拥有各类专业仪器设备200多台(套),专业软件30多套。
一、发挥优势、把握机遇、谋求发展
地质矿产业是华东有色地勘局的立局之本。该局依靠地质队伍的技术优势,根据形势变化,及时调整重点和方向,谋求快速发展。其中,华东有色地勘局814队就是一个典型。该队成立于1956年,是一支从事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探、测绘工程的专业队伍。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后,固体矿产勘查业走入低谷,金属矿找矿任务相对较少,814队充分发挥自己的技术优势,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利用物化探的专业优势,成功进入石油市场。自1986年首次承接青海油田柴达木盆地南冀山高精度重力勘探项目以来,814队在青海、新疆、东北三省、内蒙古、山西、陕甘、两湖、两广、云贵、皖赣、浙闽及江苏等二十多个省(区)的十多个油田开展了油气物化探勘查。物化探总施工面积数十万平方千米、剖面数万千米、油田地下管线探测面积55平方千米。提出了4个油气远景区,发现了16个较为可靠的有利圈闭与6个局部重力异常区。相继在云南东川、新疆沙泉子发现了中等以上规模的铜矿。2005年还第一次承接并圆满完成了境外工程——蒙古国塔木察格重磁勘探项目,为进一步拓展国外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重视内部机制完善,坚定不移地走“探采一体化”的路子
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面对新形势,树立主动改革意识,向管理要效益,明确“探采一体化”的发展思路。全局上下牢固树立了“改革比不改革好,早改革比迟改革好,主动改革比被动改革好,内力驱动比外力推动改革好”的观念;坚持在地勘局内部实行企事分开。并分别建立适合事业机制和企业机制的考核和利益分配体系;推进队级单位体制和管理创新,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实行“企业化”的用人机制和分配机制;结合自身情况确立了“矿产开发先行,带动发挥勘查优势”的发展思路;积极实施走出去勘查开发矿产资源的战略并取得可喜成效。福建省尤溪金东矿业有限公司为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控股的铅锌采选一体化企业。该公司建有完整的采矿、选矿生产系统,拥有独立的矿山、日处理矿石量400吨的选厂、设备完善的化验室、严格按规范建设和运行的尾矿库。公司年采选矿石16万吨以上,铅锌综合品位8~10度,金属回收率保持在88%以上,产值和利税连续3年保持了两位数的增长。江苏华东建设有限公司是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开辟地质延伸产业,专业从事矿山工程设计与施工、地质工程、环境工程、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的企业集团,下属华建总公司、华都公司等7个建筑子公司。该公司连续15年被资信评估机构评为“AAA”资信等级,2006年被评为“江苏省建筑业最佳企业”。公司全面推行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其严格的管理,过硬的技术,优良的质量,赢得了顾客广泛赞誉。金鹰国际集团、香港新世界集团、台塑集团、新加坡泛亚集团等均为该公司顾客,双方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2006年以来,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提出“高层次提升地质业、加大矿业开发力度”的战略举措,稳步构建地矿产业链,大力开展“第二次创业”。在东部地区“攻深找盲”和中西部地区寻找资源上取得了新的进展。重点加大对溧水观山铜金矿深部、宁镇中段铜多金属矿深部、宁芜蒋门山金铜矿、梅仙地区铅锌矿外围找矿的广度,深入开展安徽池州、福建尤溪等地深部找矿勘查工作。高度重视现有矿权和新增矿权的开发和运作,对局现有的40多个矿权项目,逐个排出开发计划,明确专人开展工作。对能够较快产生较好经济效益的甘家巷、卧儿岗、王浩等项目,抢时间、抢进度,目前已取得实质性进展,部分矿点即将投入开发阶段。同时,该局依托自身地质找矿的技术优势,积极组织外围找矿,不断开拓矿业开发的新资源,新优势。目前该局在已开发的矿山——金东公司外围,已经找到了大量可接替资源,有效扩大了优质矿业资源的覆盖范围,巩固全局的效益源泉。以金东公司为主体改制上市,迅速打造矿业经济发展融资平台的工作已在进一步推进之中。
三、注重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提升持续发展能力
“十五”期间,华东有色地勘局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制定激励政策,采取引进、培养、造就、提升等手段,努力构筑人才高地,取得较好效果。如对新引进的人才在住房补贴、岗位津贴方面享受特殊政策,引进高级人才,以提高自身科研和找矿理论水平,并分别与中科院和一些高等院校加强联合,培养骨干。重视队伍建设,提高了单位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与南京大学共建了深部找矿理论与技术研究院。该院通过申请和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973项目、国家科技支撑项目以及局地质科技攻关等项目,运用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和遥感地质等综合示踪手段,加强对研究区矿床地质、区域地质乃至全球地质的对比研究,掌握和了解研究区深部成矿过程和机制,建立相应成矿模型,为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找矿和勘探提供了强有力的地理理论支撑和技术支持。
华东有色地勘局的发展实践,对地勘单位改革与发展具有重要启示:一是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树立大地质观念,充分发挥地质工作作为资源基础、环境基础和工程基础的多功能作用,融入地方经济,壮大地勘产业;二是坚持事企分开、因地制宜,注重转变内部经营机制,实行企业化管理;三是确立大力发展地质勘查主业的战略方向,积极到省外和境外开展地质找矿的工作,努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矿产资源保障;四是积极争取地方政府资金和政策的支持,抓住机遇,加大改革工作力度;五是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努力构建和谐地勘队伍。

地勘单位“探采一体化”模式——以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为例

4. 地勘单位应如何实施探采一体化——以广西第六地质队为例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颁布以来,为地勘单位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全国地勘业呈现出红红火火的发展势头。广西第六地质队也和全国大多数地勘单位一样,经济总量和职工收入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单位的实力明显增强,其中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实现了向矿业开发的延伸。笔者认为,实施勘查开发一体化,是地勘单位走上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是真正实现富民强队的有效途径。为什么要实施勘查开发一体化?勘查和开发分离是我国计划经济时代延续下来的矿业开发模式,长期以来形成了“找矿的不采矿,采矿的不找矿”的局面,人为地将本来联系紧密的勘查与开发分割开来。而矿业的利润主要体现在采矿环节,地勘单位不管干得好坏,都只能拿到劳务费。由于不能参与矿业利润分配,单纯依靠国家投入的地勘单位缺乏必要的积累,自我发展能力差。近年来,为推进地勘单位的改革发展,国家鼓励地勘单位搞勘查开发一体化。2006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提出“鼓励国有地质勘查单位与社会资本合资、合作,组建矿业公司或地质技术服务公司”。制约地勘单位发展勘查开发一体化的体制在国家政策层面上已经消除,一些地勘单位在勘查开发一体化的道路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比较成功的有内蒙古地勘十院、新疆第一地质大队等。据了解,内蒙古地勘十院目前拥有大小矿山7座,日处理矿石量达到4000吨,年工业产值可达8亿元~10亿元,年创利税可达4.5亿元以上,成为北方地区产值最高、上缴利税最多的地勘单位。他们的成功经验表明,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地勘单位只有从勘查走向开发,拉长产业链条,才有可能彻底摆脱单纯的“打工经济”,形成地质勘查为矿产开发服务,矿产开发反哺地质勘查的良性循环,实现地勘单位的可持续发展。地勘单位实施勘查开发一体化的优势——技术和人才优势广西第六地质队是广西地矿局下属专业技术力量最强、资质最高的地勘队伍之一。对于一般地勘单位所缺乏的矿山开发人才,广西第六地质队也不缺少。该队参与经营开发的六梅金矿,10年来给该队培养了一批懂经营、会管理的人才,锻炼了一批采选冶的技术骨干和技术工人。另外,这几年该队与其他社会老板或公司合办的矿山,也造就了不少开矿所需的人才。可以说,广西第六地质队目前已拥有勘查开发一体化必备的人才。——资源优势广西第六地质队现有探矿权60多个,大部分是有色金属和贵金属,对开发非常有利。只要加大勘查投入,提供几个开发基地应该没有问题。去年以来,广西第六地质队已在勘查开发一体化道路上迈出重要一步,自筹资金,对广西横县一个铜矿开展自主勘查,目前正加紧钻探施工,达到开采要求将申办采矿证进行开发。地质勘查、矿业权管理与矿业开发三管齐下经过广西六队几年来的有益尝试,笔者认为,要成功实施勘查开发一体化,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地质勘查工作地勘单位发展经济的根基是地质勘查,地勘单位失去了勘查这个主业,矿业开发也就成了无米之炊。在勘查开发一体化的格局下,我们要摸清工作区域内的矿产资源分布概况,提供一批可供矿业开发的后备基地,为勘查开发一体化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做好矿业权的登记与经营矿业权是地勘单位最重要、含金量最高的财产权,是勘查开发一体化的前提和保证。首先要积极依法登记矿业权,争取获得新的探矿权。一方面通过大调查、资补费、局切块、商业性勘查等项目的运作机会选择矿点储备矿业权;另一方面加大老资料的二次开发力度,特别要加强重点成矿区带资料的收集和研究,开展野外选点,对认为找矿远景大的矿化点(区)抢登矿业权,争取手中拥有更多的矿业权。其次是加强矿业权管理。对地勘单位现有矿业权要进行严格分类经营管理,争取效益最大化。随着地质工作程度的深入和登记探矿权难度的加大,地勘单位找到好的成果越来越难,在这种情况下,地勘单位应珍惜每个探矿权。过去一些地勘单位由于缺少资金,争先恐后拿手中的矿业权做筹码,开展对外转让与合作经营,换来了暂时的利益。但从长远看,这并非都符合利益最大化原则,而且有些合作方资金不到位,致使合作开发进程受到影响。还有些矿业权项目因转让价格低,事后往往感觉得不偿失。因此我们对探矿权,特别是已经取得较好成果的探矿权,不应急于出手,而应该保存实力,该出手时再出手。对找矿前景好的,我们要积极申请国家资金立项或自主投入开展工作,做好维护、升级,以保证好的资源掌握在自己手中,为下一步矿业开发打下基础;对找矿前景中等的,可吸收社会资金开展合作风险勘查,在化解我们找矿风险的同时也不会造成丢掉大矿的失误;对于找矿前景不好的、外部环境复杂的以及快到期的矿业权,要及时、妥善处置,搞好矿业权流转,尽快变现。最后是争取收购矿业权。国际金融危机使矿产品价格下滑,矿业投资降温。但国际金融危机是挑战也是机遇,矿业的“虚火”骤降,一些小企业或老板难以抵御金融危机,可能将手中的矿业权低价变现。因此,我们要充分利用矿产品价格的低谷期,抓住机遇,争取收购具有资源开发前景的矿业权尤其是采矿权,参与矿产资源整合。——加大矿业开发力度国内外矿业公司的实践已经证明,资源开发,特别是金属资源开发,具有效益周期长的特点。一座矿山少则服务10年,多则几十年,一次性投入几十年受益。广西第六地质队与广西地矿资源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广西地矿测试研究中心合作开发的矿山——六梅金矿也证明了这一点。10年来,该矿成了广西地矿局稳定的金矿生产基地,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但进入矿业开发,地勘单位无疑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难题,其中最大困难也许就是资金不足和如何规避风险。不过通过自筹资金、集资参股、社会融资、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都可以为矿业开发解决这些困难。对于不同情况,我们可采取不同的方式:对于规模较小、资源稳定、投资小、风险小、周边环境好、便于开发的矿山,立足于自己投资,自己开发,在单位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允许本队职工入股,提高职工参与矿业开发的积极性;也可以合作开发,比如广西第六地质队可以联合广西地矿局其他兄弟单位或社会上的矿业公司,以矿业权作价入股或一定资金入股的方式进行合作开发,按股分红,但自始至终队上要参与项目的开发,对项目开发要有经营管理主动权;对于规模较大、投资大、潜在风险较大的矿山,可以联合信誉好、实力雄厚的大集团公司,组建矿业开发公司,通过风险勘查走向矿业联合开发,实现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周卫红 广西地矿局第六地质队)

5. 新疆一队勘查开发一体化典型案例调研分析报告

一、基本情况
新疆地矿局第一地质大队(以下简称新疆一队)位于新疆鄯善县,前身是地质部第一地质大队,1976年铁矿勘查大会战时由云南奉调进疆,后划归新疆地矿局,从此在新疆扎根。2006年全队在职职工人数581人,中高级以上职称人员125人;离退休职工1089人。
目前全队拥有总资产2.33亿元,其中固定资产2亿元。2004年全队总产值即超过4亿元,占新疆地矿局产值的1/3。其矿业开发产值已突破3亿元,也是全国矿业产值较大的地质队之一,年利润1亿元,年上缴各类税金达6000万元。2002~2006年,5年累计完成经济总量22亿元,收入20.8亿元,生产增加值9.75亿元,利润5亿元,上缴税金3亿元。2006年与2001年相比,经济总量由1.65亿元增加到7.27亿元,增加近4.4倍,年均增幅达34.49%。职工人均年收入达4万元。
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试行内部企业化管理,1996年设立吐鲁番金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与大队“一套机构、两套牌子”进行企业化运作。除职能管理部门外,队属二级单位包括地质矿产调查所、实验室、勘察公司、宝地公司等7个,经营梧桐沟等12座矿山。与当地联营的矿山有:石英滩金矿一厂、马头滩金矿(选厂)、红云滩铁矿和宝地球团厂。参股控股的有新疆宝地矿业公司、哈密鑫富源矿业公司、新疆同兴矿业公司、鄯善彩宏矿业公司、鄯善银兴矿业公司、鄯善众和矿业公司、新疆盛宝矿业公司、新疆华源通盛矿冶公司等。目前该队除从事地质勘查、工程勘察外,还经营铁、金、银、铜、铅、锌等金属和石材、菱镁矿等非金属矿产开发。
近40年特别是近10余年来,大队已从单一的地质勘查队伍发展成为集勘查、采矿、选冶、工程、修造、商贸、物业等一体的资源型集团企业。专业承揽地质勘查、应用地球物理勘查、应用地球化学勘查、实验测试、岩心钻探、稠油井钻探、工程勘察、工程测绘、电脑制图等项目,经营铁矿、金矿、银铜矿、石材、钾盐、菱镁矿、铅锌矿等矿产的开采、选冶和深加工,生产铁精粉、银精粉、铜精粉、铅锌精粉、菱镁粉和花岗饰材等。产品产销两旺,供不应求。建队至今,共计承担各类地质项目246个,发现、勘查评价各种矿产地170处。已取得哈密土屋特大型铜矿、鄯善维权大型银铜矿、哈密裤子山大型钾盐、昌吉萨日达拉大型金矿、鄯善彩霞山大型铅锌矿的重大找矿突破。新发现吉源、黄龙山、彩霞山、东霞、冰峰等五处具良好开发前景的多金属矿产地。是全国承担地质项目最多、取得找矿突破最多的地勘队伍之一。
二、改革发展模式
新疆一队目前的改革发展模式可以概括为,勘查开发一体化、探采工贸一条龙。
(一)选择勘查开发一体化模式的背景
新疆一队的勘查开发一体化发展道路是在长期实践中逐步走出来的。大致经历过三个阶段:
(1)初期的采矿开发阶段(20世纪80年代)。20世纪80年代以后整个地质勘查工作任务逐年减少,地勘经济陷入低谷。尤其是新疆一队地处“四不靠”的偏远地区,在巨大的生存发展压力下,开始探索新的发展道路。其中在当时国家政策允许下成立了采矿队,开始尝试小规模的矿业开发之路。20世纪80年代一队开采了三个铁矿、一个铬矿、一个盐矿、一个煤矿和一个菱镁矿。这一阶段大约有90%的职工从事地质勘查主业,其余人员则主要从事采矿活动。从矿业开发赚取的“第一桶金”奠定了新疆一队矿业开发模式的雏形。
(2)采选开发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三个配套法规的颁布,明确了矿业权的财产权地位。新疆一队在总结多年发展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地勘改革发展的新形势,确立了以地质找矿为主业,实行“一队两制”,即地质勘查专业力量积极承担国家预算内外任务,把矿业开发为主的多种经营业放开搞活,成立了吐鲁番金源矿冶公司,以采矿销矿为主,以黄金选冶为辅,“抓大放小”,调整产业结构。至20世纪90年代末,建成4个联营黄金选冶厂,扩建了两个铁矿,全队经济总量突破亿元大关。
(3)全面开发阶段(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通过近20年的实践探索,加上矿业市场的复苏,新疆一队决定把矿业开发作为支柱产业做大做强。一方面积极争取勘查立项,开展滚动立项工作,努力实现找矿突破,为矿业开发奠定资源基础;另一方面通过整合矿产开发力量,扩大开发规模,并向矿产深加工领域进军,形成采选冶贸一条龙的产业链。“十五”期间,新疆一队立足自身资源基础,通过联合、控股、参股等形式成立了6个矿业公司,兴建了6个稀贵有色金属选厂,建成了两个工业园区(鄯东贵金属工业园区和连木沁黑色金属工业园区)。这样,通过向下游深加工延伸产业链,大大增加了利润空间,实现了产业升级。
(二)勘查开发一体化模式的主要制度安排和运作思路
新疆一队的勘查开发一体化的模式主要是:试行“一队两制”的管理办法,即将从事地质找矿和矿业开发的人员、设备分开,实行不同的经营机制、政策导向和管理方式。
总体思路是:以地质找矿为中心,以找矿促开矿,以开矿带动找矿。形成“找矿——开矿——回报补偿——再投入找矿”的良性循环机制:①地质找矿队伍相对独立于全队经济,是“精干的小地质队”,独立承揽预算内外地质找矿项目,积极为大队矿业开发服务,实行事业机制管理。②对下属的矿业开发实体,成立吐鲁番金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实行“一级法人、统一管理、分级核算、自负盈亏”的企业经营模式。通过投资控股、参股等形式出资设立独立法人的矿业公司,理顺产权关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全面实行现代企业制度。
(三)运作方式及其特点
在经营机制上实行“一队多制”,着力推进了内部企业化管理。地质勘查队伍与矿业开发实体分开运行,前者实行事业机制管理,后者实行企业管理,对所属经营单位实行资产承包经营,对非生产性单位实行定额补贴、差额自挣、亏损自负、盈利全留的目标管理;对机关等事业性单位按事业机制管理,事业费用一次性核死,包干使用。
推动以责权利相结合的经济责任制。对全队职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并建立内部劳动力市场,实行内部调控和用工一方与劳动者双向选择相结合的办法,打破干部与工人的身份界限,择优录用,竞争上岗;引入以效率效益为中心的工资分配调控机制,推行工效挂钩办法和试行企业初级劳动工资分配制度,改效益工资年终发放为按季度激励发放,对突出贡献人员实行重奖。
三、取得的成效
新疆一队的勘查开发一体化发展模式取得的主要成效有:
(一)增强了经济实力和产业竞争力
新疆一队由单一的地勘业发展成为以地质勘查为基础,矿业开发为主导产业,工程勘查和多种经营等多业并举,努力构建“大地质、大矿业”的多元化经济发展格局,效果比较明显。一是经济实力显著增强。通过矿业开发培育和建设了多个经济增长点,打造了12家产值超2000万元的二三级企业。大队综合实力名列吐鲁番地区十强企业榜首。二是产业竞争力显著提升。新疆一队地质勘查业基础地位增强,黑色金属、贵金属、有色金属和非金属四轮并驱的矿业开发主导优势凸显。两个工业小区初具规模,14个开发项目九成见效。矿业开发产值由“九五”的1.08亿元增加到“十五”末的5.70亿元,增加4.27倍,年均增幅达39.43%,占全队经济总量的91%。职工收入增速较快。在册职工年平均收入从2002年的2万元,提高至2006年的4万元,年增长幅度平均达到20%。职工福利、医保、养老和住房公积金都得到切实保障,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大为改善,职工享受到经济增长带来的各种实惠。
(二)实现了找矿成果的不断突破
从勘查开发良性循环中获益直接刺激了地勘队伍的找矿积极性和主动性。多年来新疆一队投入勘查资金总计达1.5亿元以上。按照“深化北天山,主攻中、南天山,开拓西天山,探索新区,择优突破”的找矿总体思路,通过充分运用最新地质科技理论,依靠先进的物化探、探矿工程、实验测试等探测技术和精良的地质装备,发现各类矿点40余处。一些深部盲矿体被圈定,矿山外围综合研究取得突破。维权铜银矿填补了自治区中型银矿找矿的空白,彩霞山铅锌矿、尖山菱镁矿、玉泉山石墨矿、黑山多金属矿等矿床规模均可望达到大型。
(三)形成了勘查开发的顺畅连接机制
一方面突破了过去地勘单位“为找矿而找矿”的局限性,避免了不考虑资源后续开发技术经济条件(形成大量呆矿)的弊端,另一方面通过勘查开发一体化的实施,促进了勘查开发以及后续采选冶贸各产业链的有序衔接。勘查开发一体化为地勘产业创造了一个成功的盈利模式,形成了稳定的产业链,即把地质勘查当作整个产业链的重要环节之一。勘查开发一体化突破了地勘单位仅仅运作矿权的局限,开发但又不离勘查,这才是地勘单位的主业。就目前情况而言,对地勘单位来说,纯粹劳务打工,或者是纯粹开发,都是不可持续的,只有二者有效衔接,才能形成稳定的产业链。
(四)促进了地勘单位融入地方经济发展
勘查开发一体化的实施,促进了勘查成果直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显化了地勘单位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地勘单位属地化后,通过勘查开发项目的实施,地勘单位在经贸、工商、税收、环保等与地方联系交往大大加深,使属地化地勘单位与地方经济密切融合,共同发展,拆除了地质队与地方社会的“围墙”。如今新疆一队的矿业开发企业已经成为当地的财税大户,为地方经济作出了重大贡献。2002年以来,上缴地方各类税金达3亿元,仅2006年上缴税金就近亿元。作为当地矿业开发的龙头企业,一队矿业开发还拉动了地方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了社会就业,地方各部门和群众对地质队的认知程度普遍提高。新疆一队的队长同时兼任鄯善县副县长,在直接参与地方经济和社会事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反映的问题
在对新疆一队的勘查开发一体化发展模式调研中反映的主要问题有:
(一)勘查开发一体化模式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在看到勘查开发一体化模式对地勘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应该客观地看到,与国内外矿业公司相比,地质队目前在矿业开发上并不具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优势,矿业开发存在低水平、不规范的现象。目前新疆一队的所有矿山和选厂都属中小型规模。一些矿业开发项目还沿袭了过去“边探边采”的做法,大多属于安置型的矿业开发项目,生产也不是十分规范。并且矿业属于高危险、高风险行业,这对安全管理、环境管理等对传统的地勘单位管理也提出了挑战。调研中地质队的同志也承认,尤其是在采选冶技术和人才方面,与大型矿业公司相比不具备竞争力。
(二)人才问题十分突出
体现在两方面:一是矿业开发对地勘单位的人才结构提出了挑战,勘查开发一体化要求地勘单位调整现有的人才队伍结构;二是勘查开发一体化加剧了当前地勘单位对地质专业技术人员的短缺形势。目前各地勘单位地质技术力量本来就面临短缺,而各类矿山的开发又需要一定数量的矿山地质人员,这部分人员往往从野外地质技术人员抽调出来。这样更加加剧了本来就很紧张的野外地质人员的需求矛盾。我们担心可能会对地勘单位的勘查技术力量产生一定程度的削弱作用。
(三)现有的勘查开发一体化模式能否形成持续的产业运作模式
勘查开发一体化模式的基础是有资源保障,这就需要有持续的勘查投入和不断的找矿新发现。现有地勘单位的勘查开发一体项目,大多是立足于过去长期地质工作的积累成果。大多数开发项目是国家投入与自筹投入捆绑运作、共同作用的结果,至少有相当一部分“吃的是过去的老本”,也可以说是“另一种形式的双轨制”(当然这也可以算是国家对地勘单位改革的一种政策扶持)。调研中发现,由于大部分矿山开发时都没有达到详细勘探的程度,所以开发风险极高。依托这些矿山建立起来的选厂往往面临着矿源枯竭的形势。不少矿山只好边采边探进行探矿增储工作,才能保证有一定的三级矿量储备。据调查,如果不扩增新的资源量,新疆一队现有资源也就只能维持3~5年的矿业开发。
(四)产权制度改革滞后形成改革发展瓶颈
目前,地勘单位基本上还是停留在内部企业化管理的改革阶段,即所谓的“戴事业单位的帽子,走企业化的路子”。这种“不事不企”状态下的改革,由于没有触及产权制度等深层次的问题,势必使地勘单位改革停留在浅层的内部管理制度调整的层面上。尤其是对近年发展较快的一些地勘单位,由于产权制度改革不到位,在收入分配制度、人事制度、法人资本运作等方面无法进行深化突破。从新疆一队调研的情况看,随着货币经济总量的增大,除地勘费用外,在矿业这个大盘上流动的现金流量达上亿至数十亿元,财务管理复杂,资金流动频繁且流向多变,这对一个以事业体制为外壳的地勘单位的财务管理带来挑战。银行给予其A级信贷授信,但地质队数亿元的投资全部为自有资金。在资本运作和风险分担机制等观念上,地勘单位显得相对落后。在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等方面,由于地勘局局属各单位发展极不平衡,在现行体制下各单位之间的改革发展相互掣肘,对发展快的地勘单位形成了制约。在调研中我们认识到,体制内改革只能解决生存问题,解决不了地勘单位的持续发展问题。不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即使发展再快、规模再大,也难以避免重蹈过去国企的老路。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像新疆一队这样的地勘单位下一步发展的重要任务和重要环节。
五、结论与建议
通过对新疆“勘查开发一体化、探采工贸一条龙”的实践调研,可以形成以下几点认识:
(1)勘查开发一体化运作模式在理论基础是:矿产勘查是一项高风险、高投入的生产活动,它必须依赖于后续的矿业开发才能获得收益回报的实现,才能形成产业投入的完整现金流。计划经济体制下,勘查与开发分别是矿业经济中两个独立的部门(“生产车间”),勘查投入是通过“财政大循环”来实现资金的周转;现行体制下公益性地质工作与商业性勘查分开运行,企业成为勘查找矿的主体,必然要求矿产勘查投入实现在“企业内部的小循环”。勘查开发一体化就是形成矿产勘查产业的重要盈利模式之一。
(2)从法律意义讲,勘查开发一体化是矿业权“优先权”的具体体现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6条规定:“探矿权人有权在划定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规定的勘查作业,有权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也明确:“鼓励国有矿山企业实行探采结合、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矿业公司或企业集团,增强在国内外参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能力。鼓励国有地质勘查单位与社会资本合资、合作,组建矿业公司或地质技术公司。”地勘单位矿业开发的优势在于:一是地勘单位占有过去长期形成的地质资料;二是地勘单位掌握本地区矿产赋存规律;三是地勘单位占有矿业权的优势;四是地勘单位具有政策法规赋予的优惠政策条件。从而容易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勘查开发一体化对地勘单位改革发展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一是勘查开发一体化在实践上解决了矿产勘查逐步融入矿业(“融地入矿”)的问题;二是为国有地勘单位改革发展提供了重要途径,形成了矿产勘查产业持续稳定的盈利模式之一。勘查成功、转入开发的矿业项目,为地勘单位提供了相对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形成了地勘单位的支柱产业和主导产业。而主导产业的形成则是地勘单位进行企业化改革的必要前提条件。能不能形成产业链、如何构建产业链,是地勘单位改革发展的核心。地勘单位企业化,前提是地勘单位要有产业,要有主营业务、主导产业,单纯做勘查能不能形成稳定的产业?国外有初级矿业公司(资源公司),专门做勘查,但国外的初级公司一般是小型的,3~5个人,经营机制灵活,也没有什么负担,企业也可能因为一个重大找矿发现就能“就地做大”,但也可能血本无归。对于地勘单位来说,只有通过向下游延伸,形成稳定的产业链,才能建立持续稳定的盈利模式。矿业本身就有一个生命周期的问题,如果单纯搞矿业权经营,则生命周期更短,更难以形成持续的产业模式。这就是勘查开发一体化对地勘单位发展的意义。
(4)勘查开发一体化模式需要正确引导。勘查开发一体化模式符合矿业生产的内在经济规律,有利于推进国有地勘单位的改革发展。但对勘查开发一体化的定位,则不应局限于理解为就是地质队小打小闹的开矿。勘查开发一体化的实现途径不能限于地质队直接开发矿业,还应该因地制宜,“宜开则开、宜转则转、宜合则合”。对于大矿,应鼓励地勘单位与大型矿业集团合作,上技术、上规模、提高开发利用水平,实现与矿业集团的优势互补。另外,总体上看目前大多数国有地勘单位的优势还是在勘查,实施勘查开发一体化,应立足进一步发挥地勘单位的勘查人才技术优势,利用其勘查技术和矿业权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加强与相关开发单位的优势互补,切实引导地勘单位走高水平、可持续的矿业开发路子。因此,对地勘单位走勘查开发一体化的发展道路,还需要从政策上、机制上进行积极引导,促进其规范、健康发展。
(2007年7月)

新疆一队勘查开发一体化典型案例调研分析报告

6. 谁知道内蒙古赤峰地勘十院?待遇各方面的 本人专科 地质专业

地勘十院待遇不错。不过好像没关系的不在本地找人的。每年有旅游,只是多数要出野外。

7. 江苏省地勘单位改革与发展调研报告

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管理,促进地质工作改革和发展,地质勘查司组织由中国矿联地质勘查协会、部信息中心和经研院等有关人员组成调研组,于2007年5月22日~27日到江苏省进行了调研。重点调研了地勘单位近些年改革与发展的基本情况、基本经验和成效,地勘队伍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现将调研情况和体会汇报如下。
一、调研的基本情况
为了作好调研,调研组出发前做了精心的准备,制定了详细的调研计划和调研提纲,拟定了重点调研的基层单位和内容,设计了调查问卷,与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江苏省地勘局、华东有色地勘局及江苏省地调院、江苏省地勘局四队和华东有色地勘局814队等有代表性的地质队伍,采取了座谈会、问卷调查和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了调研,调研组深入基层,了解了不同类型地勘队伍在近些年,特别是《决定》出台后,改革与发展的基本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效,积累的主要经验,存在的重大问题,倾听野外一线地质人员的心声。
在这次调研中,较深入地了解了江苏省地勘局和华东有色地勘局地勘队伍改革与发展的基本情况和下一步的设想。在对两个局调研的基础上,重点深入调查了江苏地勘局第四地质大队和华东有色地勘局814地质大队,并走访了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通过点面结合的调研,了解了地勘单位改革与发展的基本思路,加强了地质工作的主要措施,参观了地质队伍工作和生活的环境,与地质勘查基层单位和野外一线地质调查人员进行了亲密接触。总体来看,《决定》颁布后,地勘单位进一步明确了地质工作的任务和方向,统一了认识,增强了信心,振奋了精神。地质工作正在走出低谷,地质工作多功能的作用正在凸现,呈现出蒸蒸日上的景象,工作任务日趋饱满,工作环境不断改善,生活待遇不断提高,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不断提升。但不同性质地勘单位的发展很不平衡,局和队都共同反映了地勘队伍还存在许多亟须解决的问题,如住房紧缺、人才不足、资本匮乏、技术装备陈旧落后等问题,希望国家和地方政府要稳定对地勘队伍改革与发展的优惠政策,并加强落实检查工作,为地勘单位的改革与发展创造更宽松的外部环境。
二、江苏地勘单位改革与发展的主要经验
江苏省省地勘单位积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紧紧抓住机遇,不断深化改革,稳步发展,地勘行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势头。
江苏地勘局与有色地勘局的具体情况不同,所采取的改革与发展做法也不完全相同,但有五个共同点:一是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树立大地质观念,充分发挥地质工作作为资源基础、环境基础和工程基础的多功能作用,融入地方经济,壮大地勘产业;二是坚持事企分开、因地制宜,注重转变内部经营机制,实行企业化管理;三是确立大力发展地质勘查主业的战略方向,受本省地质找矿条件的限制,为发挥自身矿产勘查的优势,正在努力实施到省外和境外加强地质找矿的工作,努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矿产资源保障;四是积极争取地方政府资金和政策的支持,抓住机遇,加大改革工作力度;五是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努力构建和谐地勘队伍。因此,这两个局地质工作的多功能作用发挥得比较好,地勘经济发展比较快,地质队伍稳定,正在创造自身的改革与发展经验。
(一)公益性地质队伍初步构建,充满生机和活力
江苏省成立了隶属于国土资源厅的地调院,在原地调部(区调队)、矿产公司和测试所的基础上,组建实体性事业单位——地质调查研究院。地调院的组建完全按照“精兵+现代化”的指导方针,以“一流人才、高新技术、规范管理”为支撑,模拟企业化管理的模式,将预算内地质工作与开发经营工作实行分体运作和分类管理,努力营造内部竞争机制,使地质工作与开发经营工作相互协调,共同发展。围绕这一思路再进行内部调整和改革,逐步组建起了一支精干高效的地方地质野战军队伍,为江苏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性的保证。
在发展与改革中,江苏省地调院的主要做法:一是加大技术改造和革新,“十五”期间投入4000万元进行装备更新换代,以提高市场竞争力;二是确立人才工程建设新思路,吸引优秀人才和鼓励科技人员的创新,建立了首家全国省级地调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十五”期间开展优秀科技工作者奖励,最高额度达到12万元;三是树立“品牌”意识,不断提高知名度、影响力和竞争力。实施“四大工程”,即江苏省生态环境地质调查与监测项目、江苏省地热资源调查与开发应用研究项目、南京地质博物馆改扩建工程、江苏省无机材料专业测试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以重大项目提升地调院的竞争能力和发展活力。
据了解,隶属于国土资源厅的江苏省地调院主要优势在于: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联系更加密切,能够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和支持。
(二)融入地方经济,拓展地质市场
江苏作为我国东部经济发达省份,地质工作的重点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何发挥地质优势,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尽快融入地方经济,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江苏地勘局第四地质大队就是一个范例。成立于1958年的江苏省地勘局第四地质大队,主要从事地质找矿,在过去30多年中,曾经是江苏省找矿成果最为显著的地质队之一,荣获过国家地质找矿功勋单位称号。20世纪90年代起,单位逐渐走向市场,经历了一个低迷时期,在最困难的1997年和1998年,单位的银行账户为负值,职工工资靠东挪西借地逐月应付。直到2000年后,四队积极寻找一条既适合市场需要,又能够发挥地质优势的路子,在苏州这样一个经济发达而资源紧缺、矿业开发缺乏潜力的城市,初步实践了融入区域经济、服务地方建设、壮大地勘经济的强队之路,形成了以勘察测绘为支撑,包括地灾评估、基桩测试、设计咨询等在内的地质产业,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实施拓展市场、科技强队、人才兴队、文化聚力等战略,四队从此登上了发展的快车。
四队的发展历程表明,经济社会发展离不开地质工作的支持,只要树立大地质观念,紧贴实际、主动服务,有为就会有位,地勘单位就会实现自我的价值,并得到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正确评价和真诚欢迎。在经济发达地区求生存、谋发展,首先是要抢抓机遇,善抓机遇,不让稍纵即逝的机遇再轻易滑过;二是树立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将优质诚信看得至高无上;三是想地方所想、急地方所急、办地方所需,以满足社会的需求、顾客的愿望为经营服务的唯一宗旨和义不容辞的职责,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四是充分发挥地矿职工能征善战、作风过硬和地勘单位施工实力强、技术质量可靠的优势。
(三)发挥优势,把握机遇,谋求发展
依靠地质队伍的技术优势,及时调整重点和方向,谋求快速发展,这是地勘队伍发展的又一种方式,华东有色地勘局814队就是一个典型。成立于1956年的华东有色地质勘查局814队,是一支从事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探、测绘工程的专业队伍,是有色系统地质勘查重点队伍。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后,固体矿产勘查业走入低谷,金属矿找矿任务相对较少,步履艰难。但是,814队充分发挥自己的技术优势,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利用物化探的专业优势,成功进入石油市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以积极开拓的精神,占有市场;技术和装备不断更新,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发展市场。
自1986年首次承接青海油田柴达木盆地南冀山高精度重力勘探项目以来,814队在青海,新疆,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山西,陕西,甘肃,湖南,湖北,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安徽,江西,浙江,福建及江苏等20多个省(区)的10多个油田开展了油气物化探勘查。物化探总施工面积数10万平方千米,剖面数万千米油田地下管线探测面积55平方千米。2005年还第一次承接并圆满完成了境外工程——蒙古国塔木察格重磁勘探项目,为进一步拓展国外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814队目前可以提供高质优效的“资料采集、物性调研、数据处理、成果解释”四位一体的生产技术服务。从弱到强,闯出了一条发挥地质技术服务、适合自身发展的路子,成为国内油气物化探领域的排头兵。
(四)重视内部机制完善,建立现代管理制度
在地勘队伍改革与发展中,大家达成共识:坚持稳定压倒一切,向管理要效益。在管理改革中,主要是进一步完善和加强责任制管理、资产管理、分配管理、安全管理、基层管理等。因此,地勘单位普遍出现了地勘经济发展速度与效益双增长态势,地勘单位经济实力有较大增强。为保持地勘队伍的总体稳定,各地勘单位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听取职工意见,切实关心离退休职工、下岗职工和困难职工生活,在深化改革中保持了地勘队伍的总体稳定。
加大装备投入,完善规章制度。为保证高效开展地质工作,“十五”期间江苏省地勘单位投入大量资金,购买先进的分析仪器和技术改造实验室,购入先进的物探仪器设备,为东部地区攻深找盲做好准备;加强内部机构调整,加大制度改革力度,建立了符合地质调查工作性质和特点的管理制度、聘用制度和灵活的分配制度;加大分配制度的改革力度,实行岗位工资、计件工资、项目工资和年薪工资等多种分配形式,使得报酬与职责、收入与成果直接挂钩,奖优罚劣,优胜劣汰,充分调动了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
(五)注重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提升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坚持以人为本,构建人才高地。“十五”期间,江苏省地勘单位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制定激励政策,采取引进、培养、造就、提升等手段,努力构筑人才高地,取得较好效果。从调研的几个重点单位看,都非常重视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如对新引进的人才在住房补贴、岗位津贴方面享受特殊政策;省地质调查研究院对所有委培研究生,承担学杂费,取得学位后还给予适当奖励;每年开展学术交流活动,通过交流互促互进,激发科研人员学术研究热情;省地调院经国家人事部批准,在全国省级地调院中率先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为加强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增强矿产资源勘查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能力,在更高层次上为全省乃至全国地质科研事业发展作出贡献。有色地质勘查局以住房等优惠条件,引进高级人才(2个博士后),以提高自身科研和找矿理论水平,并分别与中科院和一些高等院校加强联合,培养骨干。重视队伍建设,提高了单位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三、地勘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挑战
江苏地勘单位在改革过程中,思路比较清楚、目标明确,对于医疗和养老等重大问题解决得比较好。当然,有些历史遗留尚需进一步解决,为地勘单位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一)改革方向有待进一步明确,统一认识
自从1999年国务院37号文实施以来,地勘单位的改革不断深入,不断出现“模式”。从这次调研来看,大家对改革调研非常敏感,担心国家制定统一的模式,列出时间表。总体认为改革方向不可逆转,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既需要地勘单位自身的努力,也需要政府和社会创造一个宽松的外部环境。对于属地化地勘单位的改革应纳入地方事业单位改革行列,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基层地勘单位最担心的是地勘单位的历史包袱和主要问题尚未解决就规定转企换制,影响地勘单位稳定的局面。
(二)住房条件艰苦,货币化补贴难到位
从江苏地勘队伍整体来讲,在职职工与离退休职工基本对半,离退休人员众多,发展负担沉重,在所有历史遗留问题中,住房是最为重大和突出的问题,地勘人员住房条件普遍较差,如有色地勘局80%以上职工住房不达标,全省货币化住房补贴缺口巨大。
(三)基础设施陈旧,更新困难重重
基建投资列入省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问题。由于地质工作的特殊性和历史原因,省地勘单位的基地建设、职工住房等问题十分突出,亟须维修改造和搬迁,省政府对此问题十分关注,下一步将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调研工作。
四、体会与建议
(一)加强地勘单位深化改革的宏观指导
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国务院文件的宣传和地勘单位改革与发展的研讨,统一认识,坚定信念,坚持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工作分开运行,坚持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坚持地勘单位企业化的大方向。
(二)加快《决定》相关配套文件的起草和出台
调研中大家普遍认为,《决定》的出台犹如缕缕春风,吹暖了地质工作者的心,希望有更为具体的和可操作性强的指导意见出台。特别希望中央出台解决住房货币化等重大问题的指导性文件,促进地方政府解决地勘单位遗留的一些重大问题,加快地勘单位的改革与发展。
(三)加强地勘单位改革与发展经验的交流
加强地质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各省(区、市)、各地质勘查单位情况不同,加强地质工作的进展也不平衡,有的已经取得比较成熟的经验,有的感觉困难很多,需要加强交流,并把成功的经验吸纳到正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和规定之中,加强对地方和地勘单位的指导和引导。

江苏省地勘单位改革与发展调研报告

8. 广西地质勘查单位改革发展专题调研报告

为摸清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的情况,进一步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管理。2007年7月16日,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组织调研组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勘查单位改革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地勘局联合召开了座谈会,实地调研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勘局(以下简称广西地勘局)的第四地质队、二七四地质队、二七一地质队和国土资源厅直属的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组织邀请地质勘查单位的各类人员填写了地勘行业问卷调查表200份(由于对问卷调查表要进行综合统计,说明材料将另行撰文,本文不再提及)。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调研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一)总体情况
1.地质勘查单位情况
截至2006年12月31日,广西共有地质勘查单位47个,其中国有地质勘查单位共29个。国有地质勘查单位中属地化管理地质勘查单位23个,中央直属地质勘查单位6个。拥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45个。
2.地质勘查单位从业人员情况
截至2006年末,全区共有职工8865人,其中,地质勘查从业人员5089人。地质勘查从业人员中技术人员3419人,地学专业人员2258人,具有高级职称人员668人,具有中级职称人员1532人。
国有地质勘查单位职工人数6551 人,其中,地质勘查从业人员4310人。地质勘查从业人员中技术人员2783人,其中,地学专业人员1831人,具有高级职称人员480人,具有中级职称人员1233人。
全区地质勘查行业离退休人员10786人,其中国有地质勘查单位离退休人员9462人;2006年全区离退休人员经费17093.24万元,人均经费15848元。国有地质勘查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16833.24万元,人均经费17790元。
3.地质勘查单位经营情况
2006年全区地质勘查行业总收入139206.8万元,其中,地勘业收入38120.4万元,矿业权转让收入3514.6万元,矿产开发收入3750.4万元,工程勘察收入46682.6万元,其他产业收入22929.6万元。
全区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总收入82923.1元,其中,中央、自治区财政分别拨付地质勘查费2081.9万元和22542.5万元,矿业权转让收入3357.8万元,矿产开发收入643.8万元,工程勘察施工收入18469.4万元,其他产业收入21466.6万元。
(二)广西地勘局情况
广西地勘局有下属地质勘查单位45个,其中经自治区编委确认的地质勘查事业单位35个,属于自收自支从事多种经营工作的单位17个(含6个地勘事业单位)。全局有22个地质勘查单位持有地质勘查资质,其中地质勘查类的甲级资质14个,乙级11个,丙级17个,涵盖地质、矿产、物化探、水工环勘查、测试及施工。
2006年末,全局在编职工17267人,其中在职职工6841人(其中:地矿884人,建工1261人,基地3772人,工贸及其他924人),离退休职工10426人。在职职工中,在岗职工4998人(其中:地矿879人,建工1239人,基地2001人,工贸及其他879人),富余待岗职工1190人,内退、退养、长病职工653人。
全局在册在职专业技术人员3592人。其中: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3人,高级职称403人,中级职称1622人。
2005年末全局资产总量20.06亿元,净资产10.22亿元,资产负债率49.04%。2006年全局完成总产值17.61亿元,实现总收入17.47亿元,其中,预算资金收入3.7亿元,实现经营收入13.77亿元。地质勘查项目收入9080万元,建筑业收入8.52亿元,制造业销售收入1.47亿元,住宿和餐饮业收入0.47亿元,采矿业收入0.22亿元,批发和零售业收入0.11亿元。全局47个单位有40个单位实现盈利。
2005年人均总收入185181元,人均增加值62558元;人均劳动报酬20107元;人均节余及利润5259元。
(三)地勘局第四地质队
广西第四地质队为地勘局下属最大的综合地质队,现有职工2137人,其中,在职职工701人,离退休职工1436人。在职职工中,在岗职工519人,富余125人,内退23人,其他34人;从事地勘业人员137人,工勘业人员72人,施工业人员110人,科室管理人员45人,生活基地管理服务人员63人,多种经营业(经济实体)人员92人;拥有专业类技术人员291人,其中教授级高工1人,高级工程师30人,工程师127人,其他133人。
第四地质队现有总资产10275万元,流动资产3246.79万元,净资产2230万元,其中设备资产411万元。
2006年,第四地质队财政拨款5687.30万元,对外增收2019.43万元,实现总收入7706.73万元,利润238.37万元,其中:地勘收入549.96万元,利润296.66万元;工勘收入1325.38万元,利润5.76万元;多种经营(修配厂、物资公司、测绘院)收入144.09万元,利润-64.05万元。全队职工人均工资收入为22639元/年。
2006年,第四地质队矿产资源勘查资金投入总额275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矿产资源补偿费240万元,地方财政投入属地化地勘费267万元,社会资金投入中国内企业投入1900万元,个人投入152万元,其他类型投入207万元。
目前第四地质队具有“区域地质调查、固体矿产勘查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咨询、监理)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设计)乙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单位丙级”、“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丙级”、“液体矿产勘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丙级”、“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丙级”等资质证书。
(四)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2000年机构改革后,环境监测总站划归广西国土资源厅直接管理,成为厅直属事业单位,共设9个科室,1个环境地质实验室,并分别在南宁、柳州、桂林、北海、玉林、河池、百色、梧州等8个市设有直属分站,在来宾、贵港市国土资源局设有办事处。截至2006年底,环境监测总站共有在编人员150 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13人(包括教授级高工1人,高级工程师18人,工程师64 人,初级职称30人),技术工人及工勤人员37人。此外,聘请各类技术人员13人。有离退休职工61人。
2006年,环境监测总站固定资产为720.87万元,自治区财政预算拨款1111.34万元,中央地质调查项目拨款300万元,市场项目收入1304.43万元,全年总收入2615.77万元。
环境监测总站现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甲级”、“液体矿产勘查甲级”、“固体矿产勘查丙级”、“勘查工程施工丙级”、“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丙级”、“环境影响评价证书”(乙级)、“地质灾害勘查甲级、设计甲级”、“地质灾害评估甲级”、“地质灾害治理施工监理乙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证书”(乙级)、“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乙级)等资质证书。
二、地质勘查单位改革发展方式
广西对地质勘查单位的改革于2000年开始实施,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的改革为集中合并和结构调整阶段,于2001年完成;第二阶段的改革为产业下放与分类管理阶段,于2004年基本完成。
(一)集中合并和结构调整阶段
该阶段改革的特点是将全省原隶属地矿、有色和核工业的地质勘查单位统一整合管理,按专业化、做大做强的原则对原有地勘队伍进行跨区域的合并和调整,调整后进行分类管理。
根据国办〔1999〕37号文的有关规定,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01〕3号)的要求,广西于2001年一季度完成了国家有关部委下放的原地矿、有色、核工业三支地勘队伍的集中统一管理改革,并在此基础上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局为单元、以市场为导向、以资产为纽带、以优势企业为龙头,按照“三个分开”的原则,开展跨地区、跨地质勘查单位的战略结构调整,从而打破了以队为基础的旧模式,建立了地质勘查、经济实体和基地管理分体运行的新机制。
首先,将全局生产经营性资产和人员集中起来,组建集团公司;广西地质矿产集团公司于2001年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该集团公司与地勘局是一套人员两块牌子。
其次,在集团公司内部,再以支柱产业为基础,以骨干企业为龙头,组建产业公司。一是以建设精干地质勘查队伍为目标,将全局地质、物化探、水文、测绘、测试等技术人员和技术装备相对集中,经自治区编委批准设立组建了广西地质勘查总院;二是成立建设工程、旅游宾馆、工贸三个产业中心;三是以地质勘查单位的基地为依托,将全局非生产经营性资产和人员、离退休人员、下岗人员分别留在原基地,保留事业性质,实行物业管理。
2001年底,广西全面完成了地勘总院所属各分院、三个产业中心所属各经营实体的重组改造和各地质勘查单位基地管理的组织机构的组建工作。
(二)产业下放与分类管理阶段
该阶段的工作特点是将第一阶段由于重组和结构调整划分出去的绝大部分人员重新划归原地质队管理,对部分地质队结构进行了专业性的划分和调整。
2003年,根据国家关于加快组建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和广西执行部门二级预算的要求,广西地勘局开展了地质勘查单位集中分类管理工作,全面调整全局地质勘查队伍结构,撤销了建工、旅游宾馆产业中心,局部调整了工贸中心,归并了部分经营实体,将原归属局统一管理的广西地质勘查总院和三个产业中心的所属分院重新划分到地质队管理。从2004年开始,在全局执行了部门二级预算。
现行的地勘行业运行机制是以公益性为主的队伍和以商业性为主的队伍各有分工、各有侧重,同时也互有交叉、相互配合,以商业性为主的队伍也承担部分公益性地质工作,以公益性为主的队伍保留了一些商业性地质工作,总体上仍属于混合运作。
三、广西地勘单位改革与发展的主要成效和经验
(一)在管理体制上厅、局改革目标一致、工作配合协调、改革成果显著
200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01〕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桂政办发〔2000〕135号),将国家有关部委下放广西的原地矿、有色、核工业三支地勘队伍集中统一纳入地勘局进行管理,为下一步地质勘查单位的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2007年5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区地质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07〕19号),为进一步深化广西地勘行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在机制改革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通过地勘局以局为单元进行结构调整,采取分离的方式把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人员分离出来,进行了内部的事企分离改革。通过改革将经营性人员跟经营性资产企业化,将非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人员留下来走事业的路子,减少了事业机制与企业机制的碰撞和摩擦。
(三)通过结构调整进一步优化和配置了资源
以局为单元对全局各类资源进行了有效的梳理和配置,从而相对集中了全局的生产要素,并使部分生产要素可以在同产业内流动,壮大了各产业实力,提高了产业的市场竞争力。
(四)人才的相对集中管理进一步优化了人力资源结构
通过人员调整,使得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主要集中在地质勘查业,而其他各类产业则集中了过去一二十年改革中培养起来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人才的集中管理以及同时进行的非经营性人员的分离,使地质勘查业和各产业可以专心地去考虑各自产业经济的发展,优化了人力资源结构,提高了管理效率。
(五)通过地勘行业改革促进了地勘经济发展
近几年,广西对地勘工作的投入(包括国家、市场等方面)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对地方经济作出了较大的贡献。地质勘查单位的经济总量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职工收入有所增加。
四、地勘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挑战
(一)深化改革遭遇体制障碍
广西壮族自治区从2000年开始设计的地质勘查单位的体制改革,无论从改革目标的设定,到应该采取的改革步骤,都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但是在体制改革上并没有很大的突破,体制没有发生质的改变,直到现在所有的经营单位都属于国有独资企业,各产业体制不顺、活力不足的问题依然突出。尽管已经进行了两次产业结构调整,实行了事企分体运行,但总体来说还是在事业体制下实行企业化管理,管理体制长期事企不分、产权不清、责权不明,从而降低了企业的竞争力,并且导致只负盈不能负亏。另外,具备企业化经营条件的地质勘查单位或地质勘查单位中的多种经营实体的企业化改革举步维艰,企业和从业人员都不愿意摘掉“事业”的帽子,所以依然是“事企不分”。以至于目前地勘局几乎所有地质勘查单位仍实行混合运行,只不过在核算上、分配上有所差异而已。还有,地质勘查单位事业体制所表现的投资主体单一、分配僵化、积累低下等弊端,使已经企业化经营的产业很难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导致综合竞争力不强。以上种种因素,使得广西地质勘查单位的改革已由主动式的改革发展成为被动式改革,2003年的地质勘查单位改革结果也充分体现了现行的涉及事业单位的改革遭遇了难以逾越的政策性体制障碍。
(二)产业结构需要调整
广西地勘产业发展结构不合理,主导产业定位不清。应该作为优势主导产业的地质矿产勘查开发业发展速度慢,其优势培育不够,占领的市场份额很小,与优势产业地位不相匹配。据广西国土资源厅2006年的统计资料,全区所有地质勘查单位地勘业总收入为38120万元,占总收入的33.1%;矿业权转让收入3514.6万元,占总收入的3.1%;矿产开发收入3750万元,占总收入的3.3%;工程勘察施工收入46683万元,占总收入的40.5%;其他产业收入22930万元,占总收入的20%。由此可见,地勘主业(包括矿产开发)仅占总收入的39.5%,矿产开发收入仅占3.3%,还没有形成探采结合的体制。地质矿产勘查开发业本应成为地质勘查单位的主导产业,但由于长期以来投资体制和管理体制不顺等方面的原因,矿产勘查与矿业开发严重脱节,成果转化率偏低,矿产勘查基本游离于矿产开发业之外。在现有体制下,地质矿产勘查项目大多是预算内国家资金项目,只为勘查而勘查,没有形成地质成果向矿业开发转换的产业链。由于自身资金和体制限制,商业性地质也绝大部分限于探矿权的引资合作勘查或出售,基本没有融入矿业开发这一环节,无法形成勘查、开发、经营一体化的良性矿业产业互动机制。与此同时,地勘主业之外的工勘和其他产业收入占总收入的60.5%,远高于地勘主业收入。而这些产业大多是竞争激烈、技术含量低、高成本、低利润的行业。这种产业发展格局容易导致地质勘查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困难,效益不理想,有的产业甚至处于下滑和亏损的边缘。还有一些产业则一直是处于不断更新投入的循环中,投入与安置、产出不成正比,这些产业特点导致其今后无法成为地质勘查单位的主导产业,因此现行的地质勘查单位产业发展格局面临着结构性的调整。
(三)运行机制阻碍产业发展
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主要是体制因素)广西地质勘查单位的改革无法使事企完全实现分体运行,几乎所有的经营实体均呈现出事企混合运行的模式。而这种模式的种种弊端严重阻碍了地勘经济的产业发展。另外,没有经过产权改革尝试的全额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方式,只能导致单位和职工“等、靠、要”思想蔓延,无法调动职工参与地质勘查单位改革的积极性。
(四)专业人才结构矛盾凸现
(1)地质勘查单位的人才结构不合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专业技术人员多,综合管理人员少;二是在二线的人才多,在一线工作的人才少;三是工作条件好、待遇高的地质勘查单位高素质的人才多,工作条件差、待遇低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少;四是低技能、年龄偏大人员多,年轻的专业人员特别是综合管理人才少;五是一些技术专业人员多,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如钻探)少。另外还存在着地质勘查单位专业人员知识老化、知识结构单一和新老接替断层等情况。
(2)地质勘查单位人才流失严重。前些年,由于地勘行业经济困难,一些地质勘查单位多年没有地质勘查项目,造成专业技术人才大量流失。近几年,由于社会对地勘工作需求增加,大量社会资金投入到地勘业,各方对地质勘查单位的专业人才采取了形式各异的吸引手段,也导致了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大量流失。
(3)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机制不畅。由于体制原因导致地质勘查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人才引进机制不活、选人手段单一、用人观念陈旧等弊端。
(五)职工思想意识落后和历史负担沉重造成改革工作步履维艰
地质勘查单位长期以来实行的是指令性计划管理,“计划经济”的观念根深蒂固,“等、靠、要”思想普遍存在,还是热衷于向上要项目、要经费,不是积极开拓产业市场;多数职工对企业化经营信心不足,不愿意丢掉“事业单位职工”的身份去闯荡市场,开辟产业。
长期以来,地质勘查单位自身没有积累,用于发展生产的经营性资产不足,技术装备落后,自我发展能力差,严重阻碍地勘产业经济的发展。养老、医疗、离退休、基地、住房等大量的历史遗留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地勘产业的不稳定因素日益加重。上述几方面的问题对地质勘查单位的改革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另外国家和自治区给予地质勘查单位改革的许多优惠政策没有得到落实,也是导致了地质勘查单位改革无法深入进行下去的重要因素。
五、体会与建议
总结广西地质勘查单位改革的经验,由自治区政府主导的对区内属地化的地质勘查单位进行整合并实施统一管理的方式在全国具有典型的借鉴意义。
(一)该改革方式实施的基本条件
(1)由地方省(区)级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主导。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依照国家对地质勘查单位改革的基本要求,依照实际情况制定并颁布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桂政办发〔2000〕135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01〕3号)。为区内属地化地质勘查单位的集中管理奠定了政策基础。
(2)以省(区)内最大的属地化队伍为整合基础。广西是以原地矿部下属的地质勘查局及其下属单位为队伍整合基础。按照上述自治区两个文件的要求由经过整合的地勘局负责管理区内全部属地化的地质勘查单位。
(3)以局为单位进行改革的设计和实施。无论是成立集团公司还是组建广西地质勘查总院以及建设工程、旅游宾馆、工贸等三个产业中心,均是以局为单元进行的,完全打破了地质队和原隶属关系的界限。
(二)该改革方式的特点
(1)改革起步比较早。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完成了区内属地化队伍的集中管理工作是在2001年第一季度,而这项工作的准备工作早在全国地质勘查单位属地化时已经开始了。
(2)各产业调整的力度比较大。原属地矿部、有色和核工业的队伍的地勘产业和其他产业的发展情况并不均衡,此次改革根据区内的条件和各地质勘查单位产业的发展情况,进行了集中与整合并成立了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管理新组建的一个地调总院和三个产业中心。
(3)改革涉及的范围广。此次改革涉及了区政府的许多相关部门,涉及到了全区所有属地化地质勘查单位,关系到所有地质勘查单位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改革的综合协调难度比较大。
(三)该改革方式的缺憾
决定地质勘查单位改革是否成功的决定因素是体制因素和政策因素。
(1)体制因素。地质勘查单位的事业单位体制最终在改革实施的中后期成为地质勘查单位改革和发展不可逾越的障碍,这种体制的障碍因素迫使地质勘查单位的改革进程迟滞甚至倒退。当然,由于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改革尚未开始,这种障碍在短期内不会消除。
(2)政策因素。国家给予地质勘查单位改革的种种优惠政策以及地方政府为推进地质勘查单位企业化改革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遭遇了体制障碍等因素,遭遇了各类相关政策壁垒。导致许多涉及地质勘查单位企业化改革的非常关键的优惠政策无法实施和推行,改革的实施和相关政策的不配套引发了一系列的矛盾和冲突。一些地质勘查单位执行的地方性政策由于缺少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呈现出有权放、无权收的尴尬局面,使得地质勘查单位改革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一味求稳、求平衡。
(200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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