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唯一的房子给他人担保抵押贷款,到期还不上贷款。债主起诉法院,法院可以拍卖

2024-04-27

1. 我用唯一的房子给他人担保抵押贷款,到期还不上贷款。债主起诉法院,法院可以拍卖

根据《最高人民法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2005年)
 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不论该房产是否是唯一住房。但人民法院对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强制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迁出该房屋。上述宽限期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未迁出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强制迁出裁定,并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执行。强制迁出时,被执行人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可以由申请执行人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提供临时住房。临时住房需缴纳租金。
纵横法律网 韩祥成律师

我用唯一的房子给他人担保抵押贷款,到期还不上贷款。债主起诉法院,法院可以拍卖

2. 担保人用自己的房产证做抵押为他人贷款后,债务纠纷的若干问题

您好
一.A出具的字条,不能免除B的担保责任,除非是信用社声明放弃B承担担保责任

二.我们先来看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提问中,虽然A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

三.担保期限:

《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所以,您要落实该案是否有约定保证期间,是否过诉讼时效


四.无权
五.97年至2011年期间,银行是否有过催收通知或主张权利的行为?这一点是关系是该诉讼是否已过诉讼时效的关系,也是是否免除担保责任的关键.

<担保法>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五.您可查阅<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民诉>。<物权法>.<民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 唯一的房子因为帮别人银行贷款担保被法院拍卖,补偿款怎么计算?

  可以肯定回答你,如果有剩余的话,钱是要归还原业主的。
  但是实际上,业主其房屋拍卖以后几乎都是没有剩余的钱的。
  1、 首先就是在拍卖定价方面,会由法院委托拍卖机关进行评估。其评估价值一般都低于市场价值很多。
  2、其次由于在拍卖方面有关于流拍物业处理的规定,一旦物业在第一次流拍,再次拍卖其价格会下降10--30%再次拍卖,规定虽然是没有错的,但是由于这个人为因素太高,所以一旦你被拍卖的物业价值高于你债务很多,第一次肯定会被操作成流拍。再拍卖时就已经不和你银行债务差不多了。
  3、 就是关于拍卖费用问题,法院,拍卖机关都会在拍卖物业上收取相当高的手续费用,所以一般你的物业拍卖,几乎都是刚好偿还银行债务,或者依然还有其他债务没有归还。
  针对于这种情况可以通过以下方案解决
  一般出现物业由于银行贷款原因需要拍卖的情况时,房屋业主一定要争取在拍卖成功以前,将自己名下物业通过正规市场渠道出售,或者直接由买方来替业主偿还债务,这样业主不仅不会亏太多,有可能还有赚。法院方面只要业主在拍卖成功之前,能有新的渠道偿还债务,不论是业主本人的资金,还是买方的资金进入,都可以立即注销,解封,并出具相关证明,让业主和买房顺利办理过户手续。

唯一的房子因为帮别人银行贷款担保被法院拍卖,补偿款怎么计算?

4. 担保人用自己的房产证做抵押为他人贷款后,债务纠纷的若干问题

1、没有法律效力,因没征得债权人同意。
2、对A责任追究是可以的,至少可以追回金钱损失(还钱后留好银行给的单子,以证明是B为A代偿),其他责任怎么追建议问律师。个人认为这是后话了。
3、抵押期限比较重要,如果是2年,即99年债务到期,且之前没收到银行的代偿通知,那现在已经2011年了,银行早丧失追索时效了(一般为债务到期后两年),但是须要银行配合办理解押手续,这也是银行能够控制的手段。
4、有权看,但不一定给你看,自己应该在当初就留好。
5、先让银行解押,以完成拆迁,再让银行追债,打官司去。
6、《担保法》《物权法》《合同法》等。。。。

5. 债务人借抵押人的房产进行抵押贷款,现在抵押人的房产被拍卖的话,如何向债务人追责

1、行使抵押权,应当经过诉讼程序。
2、李不可以要求王平均承担责任,李没有选择权。
3、需要计算。
4、不靠谱。拖着贷款公司。
5、唯一住房在一般情况下是无法执行的。除非房屋面积大或者被执行人有其他子女有房产。

债务人借抵押人的房产进行抵押贷款,现在抵押人的房产被拍卖的话,如何向债务人追责

6. 以房屋担保给他人抵押贷款法院已判决执行

您好,以房屋担保给他人抵押贷款法院是可以判决执行的【摘要】
以房屋担保给他人抵押贷款法院已判决执行【提问】
您好,以房屋担保给他人抵押贷款法院是可以判决执行的【回答】
第一,以房屋担保给他人抵押贷款,说明您同意了您的房屋作为担保了【回答】
第二,担保的意思是贷款人还不起钱的,就要拍卖您的房子去还钱【回答】
第三,目前法院判决执行,说明贷款人还不起贷款了,需要您的房子去还【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回答】

7. 以房屋担保给他人抵押贷款法院已判决执行

您好,亲,以判决书为标准,不履行判决书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摘要】
以房屋担保给他人抵押贷款法院已判决执行【提问】
您好,亲,以判决书为标准,不履行判决书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回答】
2012年就判决了,现在还没执行,还会执行吗【提问】
2012年判决,没有申请强制执行吗【回答】
现在已经过了执行期了啊【回答】
如果之前一直没有执行【回答】
现在还会执行吗?【提问】
之前一开始就没有执行那么就不回了【回答】
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是两年【回答】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为两年。申请执行是小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回答】
没有还钱,银行的债务怎么处理【提问】
银行做坏帐处理【回答】
或者向法院起诉【回答】
银行已经向法院起诉了呀但抵押房产并没有拍卖会怎么样?【提问】
十年期间银行没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回答】
那么就过了执行期限了【回答】
除非之前有申请强制执行【回答】
银行这笔欠款就会成为坏赃【回答】
这个房子不会被拍卖执行,可以放心【回答】
银行工作的失误啊【回答】
一般判决书下来之后【回答】
他们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回答】
如果之前申请了强制执行,房产未拍卖成功,还会拍卖吗【提问】
那就要看当时是什么原因没有拍卖成功了【回答】
没有拍卖成功当时法院是终止执行,还是终本执行【回答】
终本执行【提问】
如果是终本执行,那么就是终止那一次本次执行,后面只要银行申请还是可以恢复执行的【回答】

以房屋担保给他人抵押贷款法院已判决执行

8. 担保人将已出售的房产为他人借款作抵押是否构成诈骗罪?

涉及到犯罪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就你描述内容 已经出售并办理过户的房产。自己并非房屋所有人在办理抵押登记时是不可能成功办理抵押。------真正的抵押是要到不动产管理部门登记才生效。你描述的这部分内容不足符合刑法对诈骗罪的定义。诈骗罪是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担保人只是担保借款能清偿。借款并非落入担保人掌握。---这里不符合诈骗中的非法占有
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先不论担保人出售的房产是否已经过户。担保人曾经确实有房产,这里不构成虚构事实。你描述的内容也没有涉及到债权人要担保人明示担保财产也不足认定担保人隐瞒出售房屋的真相。
诈骗罪是要骗取到一定的数额才到达追究刑事责任。你描述内容也不足认定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