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生育保险管理中心电话多少

2024-05-16

1. 合肥市生育保险管理中心电话多少

日前,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和合肥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成立。市劳动争议仲裁院主要负责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处理。地址:九狮桥街文昌阁四楼。联系电话:2678663、2678627。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全市工伤、生育保险参保职工的待遇支付和保险基金的管理。地址:九狮桥街45号兴泰大厦六楼。联系电话:工伤保险2670336;生育保险263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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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生育保险管理中心电话多少

2. 合肥生育保险中心电话

日前,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和合肥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成立。市劳动争议仲裁院主要负责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处理。地址:九狮桥街文昌阁四楼。联系电话:2678663、2678627。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全市工伤、生育保险参保职工的待遇支付和保险基金的管理。地址:九狮桥街45号兴泰大厦六楼。联系电话:工伤保险2670336;生育保险263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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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合肥市生育保险管理中心电话

日前,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和合肥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成立。市劳动争议仲裁院主要负责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处理。地址:九狮桥街文昌阁四楼。联系电话:2678663、2678627。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全市工伤、生育保险参保职工的待遇支付和保险基金的管理。地址:九狮桥街45号兴泰大厦六楼。联系电话:工伤保险2670336;生育保险263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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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生育保险管理中心电话

4. 合肥市生育保险中心

1、生育保险通常规定是缴费满一年,且当前仍在缴费中,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相关待遇。但是,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建议你还是咨询一下当地社保中心(统一咨询电话:12333),以他们回答为准。2、生育保险可享受的待遇包括:(1)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的工资,一般标准:女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2)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等);(3)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4)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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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合肥市医保咨询生育保险电话

生育津贴领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办理生育证后,女职工连续参加生育保险(系同一用人单位)7个月后(计算月份不含补缴月份社保)生育的,方可备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确诊怀孕3个月需办理生育备案,生育备案时生育保险需足额缴费到账。本地生育携带社保卡、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结婚证、孕产妇保健手册到合肥市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办理备案,与定点医院直接实时结算享受;异地生育您可以携带社保卡、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结婚证、孕产妇保健手册、女方单位证明(内容何种原因异地生育,此材料为异地生育提供材料)到合肥市生育保险经办部门办理异地生育备案,异地自费后回合肥办理报销手续并按核定时间到指定银行领取津贴。备案成功后领取备案回执单,办理流程详见回执单。产前检查最高享受800元,顺产最高结算3000元;剖宫产最高结算5000元;产假期间女职工工资由社会保险承担,用人单位不需承担工资待遇。本地生育出院结算后第二个月30日及以后本人持回执单和本人身份证到指定银行领取生育津贴;异地生育报销核定的次月30日本人持回执单和本人身份证到指定银行领取生育津贴。生育前未按规定办理生育保险备案的,生育基金不予支付相应待遇。产假工资发放:生育津贴次月领取请于生育出院结账后下个月30日后的任意一个工作日,持《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备案回执单》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银行领取法定的生育津贴。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请于生育后4个月内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合肥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3楼的生育保险经办窗口申报,将增发一个月的生育津贴。逾期申报者不再享受该政策。(一)生育费用个人垫付、4个月内办理结算申报异地生育发生的费用由个人垫付,生育后4个月内填报《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待遇结算。期间发生生育并发症、合并症的,应在一周内报经办机构。(二)待遇次月领取经审核,医疗费用和津贴均于核定后的下个月起始发放。请你于申报受理下个月30日后的任意一个工作日,凭《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备案回执单》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银行领取。生育津贴金额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令第619号)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基金支付;对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用人单位停发产假期间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承担;根据社会保险法产假期间社保个人部分仍由个人缴纳。生育津贴金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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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医保咨询生育保险电话

6. 合肥省生育保险中心

一、合肥生育保险报销条件1、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2、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生育政策;3、及时办理生育备案,需要异地生育的及时到社保(查询办理)局办理异地生育备案。二、合肥生育保险备案流程1、本地生育备案流程携带社保(查询办理)卡、孕产妇保健手册、身份证、生殖保健服务证/生育证、结婚证等相关材料直接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备案。2、异地生育备案流程携带《生育备案表》、“异地生育”单位证明、社保(查询办理)卡、孕产妇保健手册、身份证、生殖保健服务证/生育证、结婚证相关材料到合肥社保(查询办理)局办理异地生育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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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合肥市生育保险使用指南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及流程(图片来源于昵图网)
一、合肥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
2、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生育政策;
3、及时办理生育备案,需要异地生育的及时到社保(查询办理)局办理异地生育备案。
二、合肥生育保险备案流程
1、本地生育备案流程携带社保(查询办理)卡、孕产妇保健手册、身份证、生殖保健服务证生育证、结婚证等相关材料直接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备案。(2013年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名单)
2、异地生育备案流程携带《生育备案表、“异地生育”单位证明、社保(查询办理)卡、孕产妇保健手册、身份证、生殖保健服务证生育证、结婚证相关材料到合肥社保(查询办理)局办理异地生育备案。
三、合肥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本地生育费用报销流程产检费用,生育备案以后800元产检费可供孕妇产检使用(四维彩超和医药费从个人医保账户扣除);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到备案的定点医院进行生育医疗,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与定点医院直接实时结算。
2、异地生育费用报销流程异地生育医疗费用以及生育产假期并发症、合并症费用,参保职工先行支付,填报《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携带:出院小结(剖腹产的需提供医院“术前小结”或“产程记录”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费用结算发票、婴儿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合肥市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结算审核手续。
四、合肥生育津贴领取流程按0.8%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其参保女职工生育或妊娠7个月以上(含7个月)引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一个月生育津贴。具体可见:2013年合肥市女职工生育津贴标准生育备案回执单中有说明,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银行领取,合肥市生育津贴标准:生育津贴也就是产假期间的工资,一般标准为女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合肥市生育保险使用指南

8. 合肥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电话

日前,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和合肥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成立。市劳动争议仲裁院主要负责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处理。地址:九狮桥街文昌阁四楼。联系电话:2678663、2678627。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全市工伤、生育保险参保职工的待遇支付和保险基金的管理。地址:九狮桥街45号兴泰大厦六楼。联系电话:工伤保险2670336;生育保险263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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