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税收优惠

2024-05-16

1. 证券投资基金税收优惠

(一)针对基金公司的投资基金,(二)针对,基金投资者(买了该基金公司基金的投资者),意思是投资获利不征税.
(三)是针对,基金公司本身,基金公司本身可以投资自己的基金.
反正就是都不征所得税.
2.目前中国对所有的证券和基金投资,都不征税,在国外是有税的.

证券投资基金税收优惠

2. 私募基金涉及的税收问题

一、增值税      增值税的纳税人可以划分成两类,一类是一般纳税人,一类是小规模纳税人。二者区分的标准为:工业企业,销售额超过50万;商业企业,销售额要超过80万。营改增的试点企业目前标准是500万。      上述标准说的是如果公司的销售额达到上述的标准就一定是一般纳税人了。如果达到这个标准,而没有及时申请一般纳税人,税收上会有处罚的。      如果基金公司它的销售额没有达到上述标准,也是可以自主申请的,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一般纳税人的申请,一般只要会计核算健全,有固定的生产经营的场所,即可给予一般纳税人的资格的。
      1、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应纳税额等于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根据销售额计算,按照一定的税率,一般来说私募的基金有一些涉税服务,或者买卖金融商品,是按6%的增值税税率来确定销项税额的。然后,再减去进项税额,进项税额就是公司里日常一些经营活动当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确定的税额,税率可能是6%的,可能是3%的,也可能是17%的。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等于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乘以征收率,它没有进项税额抵扣的问题,这种计算方式和原来营业税的方法比较像。      3、公司型和合伙型的增值税      对于增值税来讲,公司型的和合伙型的主体从增值税的纳税主体来说,都是应当缴纳增值税的单位,二者在增值税上是不存在差异的,这可以从销项端和采购端分别来介绍。      (1)销项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主要业务可能就是买卖股票、债券,或者是买卖金融商品这样的一些业务,交税是按照营改增【2016】36号文的规定,它属于金融服务下面的金融商品转让服务的税目。      金融商品转让按照文件规定,是指转让一些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的转让。      那对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来说,金融商品买卖的计税方法是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之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一个正负差,按照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如果说相抵之后是正差,我们就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按照正差除以1.06,再乘以6%,按照这样的计算方式。如果是负差,就转入下一纳税期间,与下一纳税期间的金融商品的销售额相抵。但是,年末的负差,是不能转入下一会计年度的。      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进行核算,但是选择之后36个月之内不能变更,并且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上就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增值税的计算方法,这个方法其实和原来营业税的计税方法差不多,只是按照增值税原则做了一些调整。
      (2)股权投资基金的销项      营改增之后,对于一些企业的股权转让是否征收增值税现在其实没有明文规定。之前在营业税的时候,财税【2002】 191号文件里面明确的规定对股权转让是不征收营业税的。      根据营改增政策的延续性和国家领导层的指示,股权转让今后也是不征收增值税的。      上述股权转让的情形,只针对纯股权转让,没有通过像新三板这样的交易平台。股权基金在退出时经过新三板的转让,是否交增值税现在国家税务总局尚没有明确规定,各地也有不同的政策。      如果股权是通过新三板进转让,它即具有了金融商品属性,可以按照金融商品转让的增值税目来征收增值税。      (3)进项      私募股权投资和私募证券投资的进项部分差别不大。购买固定资产、购买的办公楼等、办公用品,办公场所,水电费,以及法律、会计,或者是税务、咨询服务的购买,均属于进项范围。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4、契约型基金的增值税      契约型基金在税法上采用的是纳税主体征税原则。由于契约型基金是多方通过基金合同的形式组成,不确认它为纳税主体,所以,按照目前的政策来讲,不缴纳增值税。但不包括管理人和投资者。      二、所得税      1、公司型的基金所得税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来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一般的公司缴税的方式一样,不再赘述。      2、合伙制基金所得税      根据财税【2008】159号文的规定,合伙企业是以每一个合伙人作为一个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是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      前款所称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如果分配了一部分,那对于尚未分配的,当年留存的部分也要申报相关所得税。      具体计算方法大家可以看参看财税【2000】91号和财税【2008】65号文件。
      三、基金管理人的税务处理      基金管理人可能是公司制的,也有可能是合伙制的,也有可能是个人。管理人主要的业务收入可能包括投资分红、管理费,管理费按照一般惯例按照募集金额的2%来收取,还有一部分是超额分成收入,通常按照超额的20%进行提取。此外,可能还有一些咨询收入。      1、所得税      管理人如果是公司,则按前述方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是合伙企业,那就是按照“先分后税”原则,把所得按照合伙企业每年做一个汇算清缴,把类似的利润实际分配,或者没有实际分配的划到合伙人一方,合伙人直接交税。      注意:个人作为管理人取得分红如何交税?      全国各个地方的规定不统一,国家税务总局未明确规定,基本上有两种缴税方式,      一种是按照20%,股息红利,或者投资收益这样来交所得税。      二是按照生产经营所得,就是按照个体工商户的5%到35%的税率来缴纳个人所得税。      2、增值税      作为一个基金的管理人,主要收入为募集总金额2%的管理费。对于公司和合伙,需要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6%,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个人作为管理人,统一按照小规模纳税人3%来缴纳增值税。      咨询收入按照6%,或者是小规模3%的比例来缴纳增值税。      另外一块比较重要的收入:收益分成,按照增值部分的20%提取。      针对这一块增值税怎么处理?也存在争议。主要在于对这个收益的定性上,是属于投资收益,还是属于因提供劳务所取得的服务的收入。      对这一个性质认定的不同,会导致不一样的税费,若为投资收益,则不需不缴纳增值税,只缴纳所得税。若为类似于服务、劳务的收益,除了缴纳所得税之外,还要缴纳增值税。      这里,建议各个公司,可以把收益的形式写成从会计处理到合同签订上都不要体现服务性的概念,而是体现为投资收益的概念来处理。      四、基金投资者的一些税务处理      基金投资者包括一些机构和个人。这里面涉及到的收入包括转让的收入和持有期间的收益,涉及的税种包括所得税和增值税。      对于公募基金来说,根据财税【2008】1号和营改增【2016】36号文基本上可以确定,其相关投资的一些收入免征增值税和所得税。但一般税务局可能从自己审慎的角度来考虑,私募基金并不享受这些税收政策的优惠。      1、投资公司型的基金      取得为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股息红利所得来缴纳个人所得税。当然,这个指的是分红。如果把公司的股权转让了,即按照股权转让缴纳个人所得税,它是由支付方进行代扣代缴的,如果没有扣缴义务人则要自行申报,税率也是20%。      2、资于合伙企业基金      若为法人合伙人,收入按照25%来缴纳企业所得税。      若为个人合伙人,取得的分红按前述方法缴纳。      3、投资契约型基金      没有所得税的纳税义务。      若为个人投资者,从私募基金中获得的投资收益,没有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很多理财产品的合同中会有这样的一条规定,就是个人所得税是由个人申报,基金不负责扣缴,实务当中也是这样操作的。      五、税收优惠      对于私募,主要就是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的税务规定。      按照财税【2015】11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1号规定,如果是有限合伙制的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两年的其法人合伙人可以按照未上市中小高新投资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合伙人应该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然后不足抵减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继续抵扣。

3. 私募基金基金层面的税收问题

当前与私募基金相关的税收主要是所得税和营业税,营业税税率相对单一,而涉及所得税的政策较复杂。私募股权基金按组织形式可以分为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和契约制。对于公司制私募基金而言,主要适用的法律有《公司法》、《企业所得税法》。对于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而言,主要适用的法律是《合伙企业法》。
对于契约型私募基金而言,传统的通道型私募基金主要依据各类通道的规定,例如银监会发布了《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规范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而直接私募尚无明确依据。
基金层面的税收问题因私募基金组织形式的不同而不同。公司制私募基金因证券交易或股权交易所得收入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纳税,按照“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计算所得税,税率为25%。
由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故当公司型私募基金获取被投资企业的股息、红利时,可免交所得税。其中,“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此外,对于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有专门的税收优惠政策。2007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31号文)、2008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9年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均有相关优惠政策,其中87号文提出;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24个月)以上,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按照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私募基金基金层面的税收问题

4. 基金税种和基金投资人税种

  基金应交的税金列示如下:
1. 印花税,主要是开立实收资本账户需要交纳的营业税金
2. 契税,与被投资方签立投资合同,需要相应交纳契税
3.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由于是合伙制企业,基金本身不用交纳企业所得税,但是,有限合伙人往往由自然人和企业法人组成,基金往往会需要代扣代缴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基金投资人暂时还没有任何税种,盈利也不需要缴纳税费。交易产生的费用是基金公司和银行收取的。

5. 取得的证券投资基金红利是否纳税

取得的证券投资基金红利不纳税,根据财税部《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了,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民办非企业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民办非企业是要交企业所得税的。
民办非企业单位也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有经营性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为便于管理需要办理税务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如果该企业有经营行为了,取得的经营收入也是要征收企业所得税,如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还要征收营业税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如果申请“非营利组织”则无需缴税,因为非营利组织取得的符合条件的收入属于免税收入。
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的税收
1、个人股东按照应得红利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
2、从上市公司得到的分红可以减半缴纳征税。
3、外国人取得的红利无论是否为上市公司,都不需要缴税。
4、居民企业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分红收益为免交税收。
5、境外非居民企业股东从中国居民企业取得2008年及以后的股息,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公司转让的费用
首先要去公证处做一个股转,将股权转让出去。然后凭股权转让书到工商办理变更法人、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地址等。再就是变更后面的国、地税及银行。财务帐直接移交即可。股权转让,个人股东要按差价20%交个人所得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规定,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2,属产权转移书据,按万分之五交贴缴印花税。如果是上市公司在证券市场上的交易,就要按“股权转让书据”按千分之一交了。
3,如果你是个人,按转让所得交20%的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企业,并入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缴企业所得税。
4,股东为个人的征收个人所得税,是企业的,转让所得并入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无论是企业或个人,有签合同的,均需根据合同额征收印花税。转让股权不征收营业税及增值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一)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取得的证券投资基金红利是否纳税

6. 基金税种和基金投资人税种

基金应交的税金列示如下:
1.
印花税,主要是开立实收资本账户需要交纳的营业税金
2.
契税,与被投资方签立投资合同,需要相应交纳契税
3.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由于是合伙制企业,基金本身不用交纳企业所得税,但是,有限合伙人往往由自然人和企业法人组成,基金往往会需要代扣代缴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基金投资人暂时还没有任何税种,盈利也不需要缴纳税费。交易产生的费用是基金公司和银行收取的。

7.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和基金的税收问题

我国的税收法律规定,股利收入、债券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这些收益是要交所得税的,企业取得这些收入就交企业所得税,个人取得这些收入就交个人所得税,所以说第一条中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需要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就是指个人取得这些收入。针对问题1,第二条说企业所得税,第三条说的是个人所得税,这两者又没什么关系。针对问题2,我国税收法律规定,个人的股利收入按20%交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这些股利收入是源于上市公司,则减半征收,即按10%交个人所得税,这样应该明白问题2了吧。如果你要清楚理解这些问题,可以学习下我国的税收法律法规。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和基金的税收问题

8. 证券公司投资者基金营业税如何缴纳

  【问】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准许证券公司上缴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从其营业部税计税营业额中扣除。但营业税是地税范围,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应该在各分支机构根据其营业收入按比例计提并扣减当地营业税额呢,还是由法人所在地即总部统一计提并扣减总部应交营业税?
  【答】根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6]172号)第二条规定:准许证券公司上缴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从其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中扣除。另外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规定:纳税人按照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扣除有关项目,取得的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该项目金额不得扣除。因此,证券公司按照营业收入比例计提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不能扣除,只有在实际上缴时方允许扣除。对于应由分支机构扣除还是总部统一扣除应以实际上缴机构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