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2001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决定

2024-05-14

1.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2001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决定

                           宁波市人民政府令
                             (第96号)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2001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决定》已经2002年3月8日市人民政府第三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市长  金德水
                                                   二00二年三月十五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2001年底以前发布的
                    部分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决定

    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的需要,市人民政府对截至2001年底我市现行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了全面的清理。经过清理,市人民政府决定:下列167件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或因主要内容与新的法律、法规或者已经修改的法律、法规,党和国家新的方针政策或者已经调整的方针政策不相适应,或因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予以废止(见附件1)或宣布失效(见附件2)。

##  附件1:         市政府决定废止的文件目录(118件)


序号   文号     发布日期            文件名          1市政[1986]12号1986.1.18关于建立副食品储备基金的通知
 2


市政[1986]18号


 1986.2.22

批转市劳动局、财税局《关于执行省人大常委会颁发的
<宁波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实施办法>的几点
意见》的通知3

市政[1986]28号

1986.3.26

批转市无线电管委会《关于加强对无线电发射设备意
见的报告》的通知4

市政[1986]41号

1986.4.28

转发市房地局《关于执行<宁波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土
地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的通知5市政[1986]45号1986.5.3关于印发《宁波市技术市场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6

市政[1986]88号

1986.10.4

印发《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横向经济联合
的暂行规定》的通知7

市政[1986]99号

1986.10.12

印发《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革商业体制,搞活
商品流通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8

市政[1986]104号

1986.10.27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的若
干意见9市政办[1987]30号1987.5.8关于加强棉纱、坯布管理的若干暂行规定10

市政[1987]44号

1987.7.10

印发《关于实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试行办法》的通
知11市政办[1987]51号1987.7.28关于坚决制止紧销商品“卖大户”等问题的通知12

市政办[1987]70号

1987.8.27

转发市工商局《宁波市城乡集市贸易违章行为处理实
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13


市政办[1987]76号


 1987.9.7

关于转发经贸部[87]外经贸综字第45号、[87]外经贸
综管体字第61号和省经贸厅[87]浙经贸办字第620
号文通知14

市政[1988]6号

1988.1.20

印发《关于进一步发展来料加工装配等业务的规定(试
行)》的通知15市政[1988]10号1988.1.23关于粮食附加税使用问题的通知16

市政发[1988]17号

1988.1.26

批转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分局关于开放外汇调剂市场
和建立外汇调剂中心请示的通知17市政办[1988]10号1988.1.29转发市经委关于市优质产品评选办法请示的通知18市政[1988]18号1988.2.22关于进一步推动横向经济联合的补充规定19市政发[1988]60号1988.3.15批转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20市政[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2001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决定

2.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14)

一、宁波市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市政府第51号令)。二、宁波市河道采砂管理规定(市政府第65号令)。三、宁波市违反城市规划建设处理办法(市政府第85号令)。四、宁波市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规定(市政府第107号令)。五、宁波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市政府第110号令)。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2016)

一、宁波市旅游业管理办法(1998年9月12日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发布)二、宁波市饮用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办法(2001年5月10日市人民政府令第91号发布)三、宁波市客运货运出租车治安管理办法(2002年11月4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06号发布)四、宁波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办法(2003年1月8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11号发布)五、宁波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3年12月26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15号发布)六、宁波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2005年4月29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27号发布)七、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2006年3月23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发布)八、宁波市医疗救助办法(2006年5月16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发布)九、宁波市道路停车泊位设置和使用管理办法(2008年7月14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57号发布)十、宁波市余慈区域规划管理办法(2010年8月18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78号发布)十一、宁波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0年11月22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80号发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2016)

4.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2018)

一、对9件政府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附件1)二、对2件政府规章予以废止。(附件2)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宁波市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政府规章

  2.宁波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政府规章

  附件1
  宁波市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政府规章

5.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一、对12件政府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附件1)二、对16件政府规章予以废止。(附件2)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宁波市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政府规章
  2.宁波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政府规章

  附件1
  宁波市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政府规章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6.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宁波市人民政府令
(第181号)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10年11月16日市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76号)的要求,我市对现行的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废止部分规章。现将废止的规章目录予以公布。

  公布废止的政府规章目录
序号规章名称文号理   由1宁波市街道办事处工作规定政府令第32号上位法《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已经废止。2宁波市金银饰品、珠宝、古玩业治安管理暂行办法政府令第42号主要内容已被治安法所覆盖。3宁波市商品条码管理办法政府令第73号主体内容已被省规定取代。4宁波市地方特色食品卫生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21号《食品安全法》实施,规章主要内容与其上位法不一致。

7.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宁波市人民政府令
(第147号)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公布。

市长  毛光烈
二○○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为更好地适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2号)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法〔2007〕20号)精神,市政府对我市现行政府规章(见附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市政府决定:下列8件政府规章(见附件)因所依据的规定废止、被行政法规代替或与行政许可法相抵触,予以废止。

  附件
  市政府决定废止的政府规章目录

 序号     规章名称       发布日期    政府令    废止理由   1宁波市警察巡察暂行规定1993年5月14日第21号依据的规定已废止2

宁波市群众集体上访处理规
定1995年8月30日

第37号

已被行政法规代替

3

宁波市企业法人登记管理办
法1995年9月26日

第39号

与行政许可法相抵触

4

宁波市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
法1996年7月5日

第44号

与行政许可法相抵触

5

宁波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登记
管理办法2000年9月6日

第83号

与行政许可法相抵触

6宁波市文物市场管理办法2001年6月25日第92号与行政许可法相抵触7

宁波市店名招牌管理暂行办
法2002年11月12日

第104号

与行政许可法相抵触

8宁波市行政审批暂行规定2002年11月2日第105号与行政许可法相抵触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8.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2021)

一、对1件政府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二、对3件政府规章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宁波市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政府规章
  2.宁波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政府规章

  附件1
宁波市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政府规章

  对《宁波市燃气设施保护办法》作如下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