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吊销签合同有效吗

2024-05-13

1. 营业执照吊销签合同有效吗

营业执照吊销后签的合同是无效的。
因为公司的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就不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就没有行使民事行为的行为能力,所以与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合同。
一、公司吊销未注销的后果是什么
吊销营业执照后如果不注销,工商部门吊销后,企业只是丧失了经营资格,但法人资格仍是存永久续的,没有办理公司注销的公司或企业营业执照吊销的全体股东在3年内没有再任法人或监事资格,只能够担任股东。如果该企业或公司没有办理企业代码注销的话,那么该法人将永远不能够再担任法人资格。
二、母公司子公司和总公司分公司的区别
一、母公司子公司和总公司分公司的区别如下:
1、设立方式不同
子公司由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应当符合《公司法》对公司设立条件和投资方式的要求。分公司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分支机构。
2、法律地位不同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以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3、关系不同
母子公司之间是投资人与被投资人的关系,母公司是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而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隶属于总公司。
4、受控制方式不同
母公司对子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而是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作出投资决策等方式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公司的人事、业务、财产受总公司的直接控制,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5、承担债务责任方式不同
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财务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债务由总公司负责清偿,即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6、领取的营业执照不同
子公司领取的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法定代表人姓名字样。分公司领取的是营业执照,有负责人字样。
7、产品包装标注不同
子公司在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标注自己的名称和住所。分公司可以标注自己的名称、住所,也可以同时标注总公司的名称、住所,还可以只标注总公司的名称、住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营业执照吊销签合同有效吗

2. 营业执照吊销后签的合同还有没有效

营业执照吊销后签的合同符合下列法定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行为人具有民事法律行为能力;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律规定的其他有效条件。同时,行为人还有权解除合同,属于法定解除事由之一。
一、无效合同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无效合同的成立,应符合以下列出的要件之一:
1、合同当事人存在不真实的意思表示;
2、当事人为为民事行为能力人;
3、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4、合同是由当事人恶意串通签订,且损害他人权益。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二、双方写的合同没有签字有效吗?
合同双方盖章没签字符合下列法定有效条件是有效的: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法律规定合同可以是书面、口头或其他法定形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我国《合同法》并未明确规定合同的生效要件,但根据《民法通则》第55条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生效要件的规定,可以归纳出合同的生效条件为以下几点:
1、要行为人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
2、意思表示要真实;
3、要不违反强制性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同时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企业法人已经不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所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扩展资料: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这一要件要求当事人能够了解合同的状况和法律效果,对保护其合法权益和减少纠纷均具有意义。 自然人签订合同,
 原则上须有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亲自缔约,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但有如下例外:
1、可独立签订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纯获利益,或被免除义务的合同;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签订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
3、可独立签订日常生活中的格式合同或事实合同,如利用自动售货机、乘坐交通工具、进入游园场所;
4、签订处分自由财产的合同,如学费、旅费等由法定代理人预定使用目的的财产和处分;
5、其他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的合同。按照我国原来的法律规定及其理论,法人签订合同严格地受其宗旨、目的、章程及经营范围的制约,超过经营范围的合同无效。这种做法受到了学说的批评,现已有所发展。
具体案例:
安徽蓝天领航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15户企业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11月22日在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网站、原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刊登公告督促当事人限期年报,当事人至今仍未履行法定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安徽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2019年1月28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网站、
原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发布拟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公告,并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安徽蓝天领航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15户企业在法定期限内未主张上述法定权利。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
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第七十九条“分公司有本章规定的违法行为的,适用本章规定”的规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依法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其债权债务由股东组织清算,分支机构由其法人企业组织清算,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安徽这15户企业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并办理注销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有效合同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4. 吊销营业执照是否可以签合同

法律分析: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并不影响已经签订合同的效力。营业执照被吊销无法履行合同的,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5. 吊销营业执照是否可以签合同

公司的营业执照若被吊销,则是不能再签订合同了的;但已经签订的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我国《民法典》规定,仅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情形下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扫描件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扫描件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就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扫描件的方式签订合同。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二、个人签订合同有效吗
个人签订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是有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三、公司更名影响原合同吗
公司更名后不影响原合同效力,原合同在签订时公司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且签订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也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公司更名后原合同依然有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第三十二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吊销营业执照是否可以签合同

6. 营业执照吊销后签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营业执照吊销后签的合同是无效的。
因为公司的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就不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就没有行使民事行为的行为能力,所以与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合同。
一、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
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
2、无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分公司在没有领取营业执照前从事经营活动是违反公司法的规定的;
因此,分公司没有领取营业执照而从事经营,系非法经营,不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其所签定的合同依据相关法律当然是无效的。
二、总部签订人事合同的前提是什么?
总部签订人事合同的前提是分公司有一定的财产管理权,可以用管理财产偿还债务。如果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营业执照,不能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也没有财产管理权,总公司原则上应承担责任,支付员工工资,承担劳动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分公司和子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盖的是谁的章
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盖的章,可以是分公司的,也可以是总公司的。但是因为分公司本身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不能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这样的情形下,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还是应该由集团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7.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公司在法律上已经不具备独立的民事法人资格,所以与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公司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予以解散。
《民法典》规定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一、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律后果
民事责任承担问题。
(一)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其清算程序结束被工商部门注销前,实体上仍应以自己的财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自行筹集注册资金,挂靠于上级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未实际投入自有资金)的,只要其自有资金与注册资金相符,筹集的注册资金符合法律规定,并具备企业法人设立的其他条件的,应认定其具备法人资格,以其财产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二)上级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参加诉讼的,如其不存在投资不足或非法转移资产逃避债务等情形,上级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则作为企业清算人参加诉讼,应当承担清算责任;如其存在投资不足或非法转移资产逃避债务等违法情形,开办企业上级主管单位应当对投资不足或企业设立后抽逃资金的行为承担责任。责任方式有注册资金的全部清偿责任,有自有资金与注册资金差额范围内的赔偿责任,也有对善意债权人损失的连带赔偿责任。
二、造成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的主要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25条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8条的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以及不参加年检或者年检不合格的(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公司登记机关有权吊销其营业执照。据此,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公司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企业吊销营业执照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一是企业由于经营不善,其生产经营活动存在严重困难,无法继续经营,企业存在歇业或者半歇业的情况,同时不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年检,从而被吊销执照;二是由于企业资不抵债,通过不进行年检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手段,达到逃避债务目的。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8. 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合同怎么履行

法律分析:被吊销营业执照之后企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都受到了限制,只能从事和清算有关的活动,如果是该合同是在吊销执照之前成立并生效的,合同的另一方是企业的债权人,企业清算组成立后,可以请求继续履行合同。如果是在吊销营业执照之后,没有组成清算组而签订的与清算无关的合同,那么该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二条
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 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 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 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 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 清理债权、债务;
(六) 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 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