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退出流程有哪些

2024-05-14

1. 公司股东退出流程有哪些

股东退出公司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股权转让
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股东,那么可以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则需要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还拥有优先购买权。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其他股东如果不同意转让给别人,就需要自己购买,所以,只要有人肯作为受让方,股权转让在法律上就是允许的。
2、公司减资
可以通过公司减资来实现股东退出,其实际目的是公司回购了退出股东的出资。
3、要求公司回购
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股东所持有的股份需要满足公司法所规定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4、解散公司
公司解散的情形分几种,依据公司法,有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解散、被责令关闭而解散。因此,一般通过解散而退出应该采用股东会决议的方式来解散公司,也就是需要公司法规定的足够表决权的股东支持解散公司的提议,公司一经解散,那么公司所有股东也就全部退出了。
5、破产清算退出
《破产法》第2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根据《破产法》第7条的规定,可提出破产申请的主体有:债权人、债务人、依法负有清算责任人。
因此,只要公司符合破产的条件,即使有的股东联系不上,或股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有权提出破产申请的主体均可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启动破产程序。
6、股东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是根据《公司法》第183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公司股东退出流程有哪些

2. 股东退出公司的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到之前开立股票账户的营业部(必须是之前开股票账户的券商营业部,即在哪里开的股票账户就必须在哪里注销股票账户,无法到其他券商办理,也无法在开股票账户的券商的其他营业部办理,)提出注销股票账户的申请。
第二步:按照券商营业部的要求在券商营业部给单子找该营业部的相关负责人签字。
第三步:在券商营业部各个岗位的相关负责人签完字之后到柜台凭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股票账户的销户手续。
第四步:在办理股票账户的销户手续之后的第二天或者这之后办理证券资金账户的销户手续。
一、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确认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此可见,股东要行使其退股的权利,必须符合上述三种法定情形之一。上述三种情形都属于公司存续期间很难出现的情形。除上述三个法定退股情形外,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股东想退股是没有相关法律依据的。
二、股东退股的方式是什么?
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退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
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规定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有限公司股东退出流程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成立以后,一般来说股东是不能退股的,想要退股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只要对转让价款达成一直,签订协议,办理变更手续即可完成,相对来说是最简单的方式。
2.将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一般作为外部的第三人收购股权首先会看这个公司是否有发展前途,濒临破产的公司一般是没有人会收购的,一般对外转让股权要经过法定程序,其他股东还可能行使优先购买权,当然不管怎样,都能够如愿以偿的达到退股的目的。
3.公司回购股权,但是需要满足所规定的条件,该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4、请求解散公司,也需要满足法定条件,比如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这是其中一个可以解散公司的条件。当然还有其他情形也可以解散公司,在这里不一一列举。当然这是最极端的方式,这种方式就是直接让公司死掉。
一、规定的一般解散的原因有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1)公司连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在经营管理上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在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3)公司董事之间存在长期冲突,并且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不能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4)公司的经营管理发生其他的严重困难,导致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综上所述,关于公司股东退股的问题,股东一经出资,成为股东,就不可以退股。只能通过转让,比如转让其他股东。

有限公司股东退出流程是什么

4. 公司股东的退出方式

法律分析: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另外,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可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财产,因而股东同样可以获得实际上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股东退出公司的程序

法律分析:1、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股东要求退出公司时,首先应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所谓合理的价格,即公开市场上一般人认可的价格。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如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对股权收购事项依法作出裁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退出公司的程序

6. 股东退出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

股东退出公司的程序无法一概而论,因为股东退出公司的方式很多,股东的退出方式有:
1、股权转让,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股东,那么可以直接转让。
2、公司减资,通过公司减资来实现股东退出,其实质是公司回购了退出股东的出资
3、要求公司回购,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股东所持有的股份需要满足公司法所规定的条件。
4、解散公司。
5、破产清算退出。
一、股东以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公司操作流程是什么?
1、公司章程有规定按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章程未规定的,须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转让后,注销原股东出资证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3、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二、股东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30日内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无须提交本材料;
5、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7、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7. 有限公司股东退出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应该先由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你转让股权;然后你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再办理有关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和股东名册变更手续。所谓公司股东退股,可以根据股东退股的方式不同分为以下两种情况:第一种,股权转让;股东通过把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以实现退出公司,完成股东的退股。第二种,公司不打算继续经营的,经股东会决定解散,这个时候就需要通过股东会决议,实施公司的清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公司股东退出办理流程

8. 公司股东退出怎么操作

公司股东退出公司的合法操作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1、将所持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之外的第三人,从而退出公司;2、通过定向减资的形式退出公司,也就是说,由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减资的决议,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减资的金额即为你本人所持公司股权的金额;3、在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公司回购本公司股权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公司回购你目前所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权,从而退出公司。拓展资料: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因此,碰到股东不配合或失踪等情况,无法启动普通的清算程序;又不符合破产条件,无法启动破产程序时,可考虑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2、公司不打算继续经营的,经股东会决定解散,这个时候就需要通过股东会决议,实施公司的清算。清算流程: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工作——提出清算的方案——进行公司资产分配——结束清算。清算之后,就可以办理公司解散,以及到工商,税务办理注销业务了。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