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股东的商誉是不是因为合并方合并而形成的?

2024-05-15

1. 少数股东的商誉是不是因为合并方合并而形成的?

商誉符合资产的定义,属于企业的资产。
你所说的少数股东商誉并不会列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这是因为我国的遵循的是母公司理论,合并财务报表中只会列示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
之所以企业合并会产生商誉,这是因为商誉不可辨认的特性造成的。在企业正常经营核算中,商誉并不能得到准确计量,也就不会予以确认。但是在市场有效的情形下,企业合并中的合并对价高于被被合并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部分其实就是反应归属于投资方商誉的价值。
因此,商誉并不是因为企业合并而产生,只是基于企业合并予以确认。

少数股东的商誉是不是因为合并方合并而形成的?

2. 合并报表为啥少数股东不考虑商誉啊

合并报表为啥少数股东不考虑商誉可以从以下方面理解:
1、将子公司与母公司看做一个整体,这部分商誉就是虚的不存在的了。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此时该商誉只在合并报表上体现,而不会体现在任何个别报表上,所以子公司中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商誉是不应该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予以确认。
2、合并财务报表,这是母公司的成果显示,即使涉及子公司,也是体现其中属于母公司的财富。而别人的商誉那是别人(少数股东)的资产,不适合放到母公司的合并报表里。

3. 合并报表中商誉是每年末调整吗,怎么调?

会计末期,应对商誉包含的相关资产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先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进行比较,确认减值损失。如果相关资产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金额,则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商誉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在以后的会计期间转回。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商誉—商誉减值准备
贷:XX资产减值准备
我国新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中规定:“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可以看出,我国就商誉的初始确认及计量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完全一致的,即都是差额式的间接计量。
按照我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涉及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首先应区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还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对于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新准则规定相关资产和负债均以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溢价只能调整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并不确认商誉。

扩展资料:
1、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3、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但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记入当期损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资产减值损失

合并报表中商誉是每年末调整吗,怎么调?

4. 只有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才会产生商誉并且列示吗?在报表上长股投的金额中是否报告商誉?

不是。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不会产生商誉。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才有可能产生商誉。
企业合并可以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而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实质上是同一集团下企业财产与资源的重新分配。所以严格意义上的企业合并是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应当按照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计量之和。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交易合并,即排除判断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情况以外的其他的企业合并。

扩展资料:

控股合并
1、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1)一次交易
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
(2)多次交换交易
购买日合并成本=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
2、购买日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
购买日抵消分录:
借: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商誉(借方差额)
贷:长期股权投资
少数股东权益
营业外收入(贷方差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5. 整体的合并商誉=母公司合并商誉+少数股东合并商誉。请问少数股东的商誉是不是因为合并方合并而形成的?

商誉符合资产的定义,属于企业的资产。
你所说的少数股东商誉并不会列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这是因为我国的遵循的是母公司理论,合并财务报表中只会列示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
之所以企业合并会产生商誉,这是因为商誉不可辨认的特性造成的。在企业正常经营核算中,商誉并不能得到准确计量,也就不会予以确认。但是在市场有效的情形下,企业合并中的合并对价高于被被合并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部分其实就是反应归属于投资方商誉的价值。
因此,商誉并不是因为企业合并而产生,只是基于企业合并予以确认。

整体的合并商誉=母公司合并商誉+少数股东合并商誉。请问少数股东的商誉是不是因为合并方合并而形成的?

6. 是否存在个别报表的商誉?它与合并报表的合并商誉有区别吗?

商誉是母公司付出的对价大于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的差额,商誉的核算都是一样的,只是体现的方式不一样,如果是控股合并,那么只有在合并报表中才有体现,如果是吸收合并,那么在合并报表中有体现,区别就是体现的方式不一样。
商誉的产生有以下几种:
1、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合并成本比应享有的股权(被投资企业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持股比例)多出的部分,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
2、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合并成本比应享有的股权(被投资企业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持股比例)多出的部分,在合并方个别报表中确认。
3、权益法核算时,支付对价比应享有的股权(被投资企业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持股比例)多出的部分体现的商誉,隐藏在长期股权投资里,不能确认。

7. 是否存在个别报表的商誉?它与合并报表的合并商誉有区别吗?

商誉是母公司付出的对价大于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的差额,商誉的核算都是一样的,只是体现的方式不一样,如果是控股合并,那么只有在合并报表中才有体现,如果是吸收合并,那么在合并报表中有体现,区别就是体现的方式不一样。
商誉的产生有以下几种:
1、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合并成本比应享有的股权(被投资企业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持股比例)多出的部分,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
2、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合并成本比应享有的股权(被投资企业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持股比例)多出的部分,在合并方个别报表中确认。
3、权益法核算时,支付对价比应享有的股权(被投资企业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持股比例)多出的部分体现的商誉,隐藏在长期股权投资里,不能确认。

是否存在个别报表的商誉?它与合并报表的合并商誉有区别吗?

8. 是否存在个别报表的商誉?它与合并报表的合并商誉有区别吗?

商誉是母公司付出的对价大于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的差额,商誉的核算都是一样的,只是体现的方式不一样,如果是控股合并,那么只有在合并报表中才有体现,如果是吸收合并,那么在合并报表中有体现,区别就是体现的方式不一样。
商誉的产生有以下几种:
1、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合并成本比应享有的股权(被投资企业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持股比例)多出的部分,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
2、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合并成本比应享有的股权(被投资企业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持股比例)多出的部分,在合并方个别报表中确认。
3、权益法核算时,支付对价比应享有的股权(被投资企业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持股比例)多出的部分体现的商誉,隐藏在长期股权投资里,不能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