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能成立私募股权基金吗

2024-05-13

1. 政府能成立私募股权基金吗

可以。

政府设立私募基金,就是在政府为了获取当地市场,实施“私募股权”,因此国家设立私募基金。

私募股权基金是从事私人股权(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的基金。主要包括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或上市公司非公开交易股权两种。追求的不是股权收益,而是通过上市、管理层收购和并购等股权转让路径出售股权而获利。

基金型企业设立条件: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3》 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 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4》 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5》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6》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政府能成立私募股权基金吗

2.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合法性

  依据我国《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建立的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活动就是合法的。但是需要注意几点。
  1、私募,既然称之为私募,就不能公开进行募资活动。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加强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严格规范创业投资企业募资行为的通知》,私募股权基金募资时如果承诺最低回报或者发布广告等公开募资是不允许的
  2、最低投资额: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单个投资者投资必须在100万元以上
  3、私募股权基金不能打着股权投资的名义从事高利贷等债权活动,否则就是违反了《贷款通则》中企业法人之间不能借贷的规定。

3. 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该如何申请?

   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申请手续:
   1.由企业按申请要求提供相应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须经项目推荐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参加创新基金招标会;
  2、需购买《项目申请书》及系统光盘(60元/套);
  3、科技部全年分四批受理,暂定为5月下旬、7月中旬、9月上旬、10月下旬;
  4、可登录www.innofund.gov.cn(科技部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网),下载表格及说明。

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该如何申请?

4.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怎么合法的募集资金

  PE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如何合法合规的募集资金
  1、首先成立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公司),申请设立合法的营业执照,一个合法的名头向投资者筹集资金。
  PE私募基金公司注册顾问:
  电话:孟182先1038生6210
  2、北京设立门槛:投资公司5亿,可先到为1亿。管理公司3000万(最低),一次缴付。最少2个投资者。
  3、可以以有限合伙的形式和公司型的形式设立
  4、PE只能以私募方式(非公开方式)向特定的人定向募集(具有风险识别能力及风险承担能力的对象);投资者以机构投资者和合格的自然人投资者构成。
  5、募集资金仅向特定对象,不得通过媒体(包括本企业网站)发布公告、在社区张贴布告、向社会散发传单、发送手机短信或通过举办研讨会、讲座及其他变相公开方式(包括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机构的柜台投放招募说明书),直接或间接向不特定对象进行推介
  6、资金募集人必须向投资者揭示投资风险。
  7、单个出资人出资金额必须超过100万元人民币;股权投资基金的出资人应当以自有资金货币出资,且不得接受多个投资者委托认缴股权投资基金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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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股份公司制股权基金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200人,合伙制和公司制股权基金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50人;
  9、所募集的资金由属地的商业银行进行托管
  10、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团队中至少有3名具备2年以上股权投或相关业务经验,其中至少有1名高级管理人员具备5年以上股权投资或经济管理经验。
  11、不得向社会公众及不特定的对象吸纳资金
  12、北京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及投资基金公司名称核准:
  A、北京xxxx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北京XXX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B、北京XXXX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XXXX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 政府引导基金的其他投资主体是什么意思

1 政府引导基金概述

政府引导基金(投资基金),是指由各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以单独出资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投资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的资金。

政府引导基金的组织形式以有限合伙制为主,此外还有公司制和信托制;引导基金级别分为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和区县级;管理类型分受托管理、自我管理和顾问管理三种。

2 我国政府引导基金发展历程

我国政府引导基金较西方发达国家起步较晚,总结归纳其发展历程,大致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探索起步阶段(1994-2004)。1999年8月,为了推动政府科技投入改革,加快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上海市政府批准成立了国有独资的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这是我国政府出资引导创业投资的最早尝试。2002年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的成立,标志着第一支由政府出资设立的具有引导性质的基金正式成立。

(2)试点发展阶段(2005-2007)。借助“十一五”自主创新的春风和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带动,政府引导基金进入了试点发展阶段。2005年十部委出台《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首次提出国家与地方政府可以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2007年两部委颁布《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在此期间,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率先成立,三年间共计成立13支基金。

(3)平稳发展阶段(2008-2014)。2008年国家发改委联合财政部、商务部共同出台《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中第一次详细定义引导基金概念,2011 年财政部和发改委发布《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中央参股基金的重点投资领域等。此时我国已基本具备政府引导基金发展的条件,2008-2014年间我国共计设立422支政府引导基金,为之后引导基金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

(4)快速增长阶段(2015至今)。2015年是政府引导基金呈井喷式增长的阶段,各级地方政府纷纷加入设立创投基金、产业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的热潮之中。一方面是由于《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要求地方政府将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式由补贴转为股权;另一方面是由于新预算法的正式实施,融资平台不再具备政府融资职能。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引导基金的设立及运作,2015年11月财政部出台《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

政府引导基金的其他投资主体是什么意思

6. 国家与政府对私募基金有哪些措施

具体监管措施有以下三方面:
(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开展私募基金业务情况进行统计监测和检查;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采取7项有关措施:
1、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并要求其报送有关的业务资料;
2、进入涉嫌违法行为发生场所调查取证;
3、询问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事项作出说明;
4、查阅、复制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财产权登记、通讯记录等资料;
5、查阅、复制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证券交易记录、登记过户记录、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和资料,可以予以封存;
6、查询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银行账户;对有证据证明已经或者可能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或者隐匿、伪造、毁损重要证据的,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冻结或者查封;
7、在调查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重大证券违法行为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限制被调查事件当事人的证券买卖,但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五个交易日;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十五个交易日。
(二)中国证监会将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诚信信息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信用状况,实施差异化监管。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公开谴责等行政监管措施;依法对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
一、私募基金成立条件
(一)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二)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三)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承诺全部到位。
(四)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
(五)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六)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七)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

7. 如何设立政府引导基金

政府引导基金又称创业引导基金,是指由政府出资,并吸引有关地方政府、金融、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不以营利为目的,以股权或债权等方式投资于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或新设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以支持创业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政府引导基金通过引导创业投资行为,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和技术创新。省引导基金50%以上的资金用于参股设立3—5只创业投资基金,每只规模为4亿万元左右。其中省引导基金2—3年内完成。基金管理按照国务院文件,以独立事业法人设立,成立了理事会,形势省引导基金的管理职责,对外形势省引导基金的权益,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负责率选、监督、考核省引导基金参股设立的创业风险投资基金。理事会下设办公室,复杂惩办相关的具体事项,而引导基金的日常管理和运作,由理事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委托符合质子条件的机构代理。对于省引导基金支持的创投基金的要求,省引导基金支持的创投基金,由理事会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选择符合自治条件的专业管理公司管理,管理公司有相关的要求,一方面它能把政府的资金很好的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进行运作,第二,能够把政府的意图通过经过的杠杆很好的进行贯彻和实施。同时,还可以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提高国有资本的营运效益,同时通过这种杠杆扶持新兴产业的发展,通过创业资本把风险投资引入到当地形成一个金融投资和风险投资的金融环境。另外,通过风险投资的介入,能够使当地企业规范运作、改制、上市,很快进入资本市场,帮助当地形成龙头,优势产业群体。

如何设立政府引导基金

8. 国家对私募基金政策如何

  私募在中国是受严格限制的,因为私募很容易成为“非法集资”,两者的区别就是:是否面向一般大众集资,资金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如果募集人数超过50人,并转移至个人账户,则定为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极严重经济犯罪,可判死刑,如浙江吴英、德隆唐万新、美国麦道夫。

目前中国的私募按投资标的分主要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经阳光化后又叫做阳光私募(投资于股票,如股胜资产管理公司,赤子之心、武当资产、星石等资产管理公司),私募房地产投资基金(目前较少,如金诚资本、星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即PE,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以IPO为目的,如鼎辉,弘毅、KKR、高盛、凯雷、汉红)、私募风险投资基金(即VC,风险大,如联想投资、软银、IDG) 。

近期正在上海试点的QDLP政策,更是历史性的将海外私募基金加进了国内资本市场。例如国际对冲基金(如量子基金),海外私募基金(如成吉思汗基金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