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企业挂牌的条件?

2024-05-13

1. 新三板企业挂牌的条件?

持续经营能力。企业需要有独立性能,持续经营能力,不能是一个空头公司,如果大股东跑掉了,供应商不继续合作了,企业就无法生存下去。例如,企业存在过多关联交易,客户过度集中,供应商太集中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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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突出在中国的上市公司先例来说,最多允许2个主营业务。而且两个主营业务里每个的营收都要占总营收比例的1/3以上。如果是一个主营业务,就要求该业务营收占总营收的6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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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结构规范、运营规范每家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之后,都有一套法人治理结构,这是律师帮他们起草、认证的,这就是董监高的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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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我们上市辅导需要一券三师:券商、会计师、律师、融资顾问,这是在香港和欧美的概念。没有融资顾问,换成了“资产评估师”,资产评估师和会计师是一家人。这是在行业内既得利益者的定义,抛开融资顾问。券商、会计师、律师是上市必备的标配,融资顾问是高配。如果投资公司、专业服务公司注册资本实缴一个亿,这类机构也可以成为推荐机构为企业做推荐,所以在新三板里,达到条件的融资顾问公司也可以做推荐。不过在A股还是券商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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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代持股份代持尽管要求如实披露,但不会构成实质性的障碍。但如果大股东有过多的代持,将会导致控股权不稳定。若是股东背后有代持的话,请一定要如实披露。对于拟挂牌公司小股东的股份代持,在不影响拟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认定和股权稳定性的情况下,即便挂牌前未经还原可能也不构成障碍,但是建议充分披露;而对于大股东的股份代持,一旦发现权属纠纷,将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认定和股权结构的稳定性,拟挂牌公司不可心存侥幸。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曾劝退过一个外商投资企业,被劝退的原因并非其股东性质,而是股份代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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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基础薄弱企业成立初期财务混乱,公私账户使用不规范。券商服务企业,企业一定要开诚布公的把所有的问题坦白,对于券商充分信任,券商也是站在企业角度解决问题的,券商更害怕从企业处不同口径的财务数据。中国的商业环境造就了企业有各种各样的财务问题,但是企业一旦上市成为一个公众企业,财务的正规化是必须的。

新三板企业挂牌的条件?

2. 企业在新三板挂牌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全国股转系统”,俗称“新三板”)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继上交所、深交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也是我国第一家公司制运营的证券交易场所。


“企业在新三板挂牌需要符合哪些条件?”这是很多中小企业一直关心的问题,我认为在企业自身、主办券商和投资人的多重选择之下,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业均可在新三板挂牌。

一、技术含量高,处于初创期的企业
高科技企业在初创期规模小、风险高,诸如生物医药、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等行业的企业。虽然产品研发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获得了一定的市场认可,但囊中羞涩,进一步扩大 企业规模还需要外部资金支持。这类企业通过挂牌“新三板”,可以通过定向增资募集到打产所需的资金,从而进一步打开公司的经营局面,实现盈利。同时,企业还有望通过“新三板”的公众平台提升知名度,吸引更多创投资本,为后续发展打下坚实的根基。
二、具备一定盈利能力却面临发展瓶颈的企业
初创期后,企业经过三五年的发展,取得了相对稳定的市场地位和一定的盈利能力,但企业碰到了发展的瓶颈期,内部管理、研发实力和市场占有率等难以获得质的提升。此类企业面临良好的市场机遇,发展诉求强烈,在“新三板”挂牌后,一方面, 可以通过定向发行股票、私募债、优先股和可转债等融资手段募资;另-方面,可以借“新三板”挂牌的契机,规范企业内部运作,履行挂牌公司信息披露义务,让企业迈向新的成长阶段。
三、未来2-3年有上市计划的企业
“新三板”接受证监会的监管,这类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可以提前规范公司的财务、业务和公司治理等问题,适应资本市场的规则,让企业转板到主板或创业板的条件成熟。
四、受各种条件限制暂时难以上市的企业
有些企业发展较为稳定,也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但由于行业属性(如担保公司、城商行、小贷公司、PE 管理机构等)和规模等原因,受IPO政策限定暂时难以上市,再加上主板上市资源的稀缺性,这些企业可以通
过挂牌“新三板”来谋求进一步发展的机会。
五、寻求并购和被并购机会的企业
通过并购重组实现外延扩张是企业快速扩大规模的高效方式。“新三板”挂牌企业在治理结构和财务规范程度等方面得到显著改善,也为并购重组奠定了基础。

结语
符合挂牌条件的中小企业通过在新三板挂牌,不仅可以有利于完善公司的资本结构,促进公司规范发展,提高企业知名度;还可以获得政府政策支持,资金扶持;从而更利于企业融资;最终新三板上市企业通过转板可以在资本市场中以较高的价格进行流通,实现资产增值。
  
 
 


3. 新三板挂牌企业得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第2.1条的规定,股份公司申请挂牌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一、公司组织形式发生变更
公司组织形式变更的条件和程序主要包括:
1)拟订变更方案,通过变更决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公司形式变更前,应由公司负责人拟订公司形式变更方案,并报公司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应采取特别决议的方式进行,即应由2/3的表决权通过。同时还应该编制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以作为确定股东权益和责任的基础。
2)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法定的股份公司的设立条件,并依照法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办理。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经批准变更为股份公司时,折合的股份总额应相等于公司净资产额。
3)如果为增加资本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应当依照公司法规定的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规定办理。
4)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类型变更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第2.1条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新三板挂牌企业得满足哪些条件

4. 新三板挂牌企业满足什么条件

新三板挂牌企业满足的法定条件主要包括:1、该企业的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2、外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3、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4、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5、其他条件。【法律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2.1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不受股东所有制性质的限制,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5. 新三板企业挂牌的条件

一、新三板上市需要满足下列要求/标准:
主体资格上市要求:新三板上市公司必须是非上市股份公司。

经营年限要求:存续期必须满两年。

公司盈利要求:必须具有稳定的,持续经营的能力。

新三板上市要求资产要求:无限制。

新三板上市要求主营业务要求:主营的业务必须要突出。

成长性及创新能力要求: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

二、逐步扩大的新三板上市要求/标准:
1、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两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公司主营业务完整、突出,具有活跃、持续的经营业务记录,资产经营状况良好;  

3、公司治理结构健全,核心高级管理人员稳定,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完善;

4、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内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5、不存在任何可能严重影响公司资产和业务的法律诉讼案件、或有负债等事件;  6、取得至少一个在交易所注册,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在尽职调查后出具的保荐意见书;

7、取得至少有一个在天交所注册,具有资格的做市商承诺为其提供双向报价做市服务;

8、财务符合要求:最近两年连续盈利。试运营期附加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

三、新三板上市注意事项
国股份转让系统尊重公司自治,对定向发行的新增股份不强制限售,由企业自主决策

新三板企业挂牌的条件

6. 新三板挂牌条件是什么?新三板挂牌条件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新三板挂牌,不受股东所有制性质的限制,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扩展资料:
新三板挂牌流程:
一、 股改-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这是境内挂牌上市的必须步骤
二、 项目立项-选择券商,选择券商,与主办报价券商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就股份报价转让事项作出决议;向当地政府申请申请股份报价转让试点企业资格;
三、 尽职调查及材料制-相关中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开始进行尽职调查;个中介提供相关申报资料,券商总体把关审核);
四、 券商内核-完成项目在主办券商的内部审核,形成内核报告和底稿;
五、 监管部门审核备案-配合主办券商组织材料像证监会报备,监管部门审核通过进行备案,出具确认函;
六、 项目挂牌-向当地政府申请挂牌资格,与主板券商共同办理股份登记手续和在交易所挂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三板挂牌

7. 新三板的挂牌条件是什么?

一板市场通常是指主板市场(含中小板),二板市场则是指创业板市场。相对于一板市场和二板市场而言,有业界人士将场外市场称为三板市场。三板市场的发展包括老三板市场(以下简称“老三板”)和新三板市场(以下简称“新三板”)两个阶段。老三板即2001年7月16日成立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则是在老三板的基础上产生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转让系统”。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新三板挂牌,不受股东所有制性质的限制,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2.1条(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新三板的挂牌条件是什么?

8. 什么样的企业可以挂牌新三板?都有什么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要求的其他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一)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公司设立的主体、程序合法、合规。
(1)国有企业需提供相应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地方政府授权的其他部门、机构关于国有股权设置的批复文件。
(2)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设立批复文件。
(3)《公司法》修改(2006年1月1日)前设立的股份公司,须取得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2、公司股东的出资合法、合规,出资方式及比例应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
(1)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明确权属,财产权转移手续办理完毕。
(2)以国有资产出资的,应遵守有关国有资产评估的规定。
(3)公司注册资本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情形。
(二)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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