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酒店枕边爬出大蜈蚣,男子索赔三百被拒,你如何看待此事?

2024-05-14

1. 广西一酒店枕边爬出大蜈蚣,男子索赔三百被拒,你如何看待此事?

很多人选择去外面的酒店睡觉就是因为酒店里面的环境比较好,而且还有专人去打扫,为自己省去了很多的麻烦。并且还有一些人出差也不得不在酒店当中入住,不过如今酒店的安全隐患也是越来越多了。4月6日,广西的一个男子在网上定了一家酒店入住,等到第二天早上11点多的时候,这个男子突然被一条巨型的蜈蚣给吓醒了。

酒店枕头上惊现大蜈蚣当时男子还在迷迷糊糊的睡觉呢,也没有开灯,但是他却看到枕头旁边有一个长长的东西跑了上来。一开始男子以为是蛇,可是当他打开灯一看被眼前的景象给吓呆了,居然是一条大蜈蚣。从床头的位置一直爬到了自己的枕头上面,男子拍了几张照片之后迅速地跑到了酒店的前台,并且告诉了对方这件事情。

酒店拒绝赔偿男子男子此时此刻已经受到了很大的惊吓,他要求酒店方赔偿自己300块钱的精神损失费用,并且男子认为自己的这个要求非常的合理,300元又不是很多。可是没想到却被酒店方给拒绝了,酒店方表示蜈蚣、老鼠等这样的生物它们都是自己长脚的,酒店也控制不了它们会在什么时候出现,只能够再送给这个男子两个房间,让他免费住一晚上。

酒店安全意识应该加强但是这个男子已经在酒店当中发现了大蜈蚣,他怎么还敢在这家酒店里面去睡觉呢,所以酒店方的处理方式男子并不满意。其实小编认为男子的这个要求也并不过分,还好这个男子及时的发现了蜈蚣,假如说蜈蚣直接爬到他的脸上或者是头上咬了他一口的话,可不就是不是300元这么简单的事情了。如果男子决定要维权的话,可以去相关部门投诉这家酒店。

广西一酒店枕边爬出大蜈蚣,男子索赔三百被拒,你如何看待此事?

2. 住宾馆发现蜈蚣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住宾馆发现蜈蚣是不会赔偿的,就更没有所谓的赔偿标准了。如果蜈蚣伤人,造成当事人受伤,遭受侵害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话,这种情形下就可以向酒店方索求一定的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3. 住宾馆发现蜈蚣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住宾馆发现蜈蚣是不会赔偿的,就更没有所谓的赔偿标准了。如果蜈蚣伤人,造成当事人受伤,遭受侵害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话,这种情形下就可以向酒店方索求一定的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住宾馆发现蜈蚣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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