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登记申请书要怎么写

2024-05-15

1. 房产抵押登记申请书要怎么写

当事人写房产抵押登记申请书要有效,则应当按照以下要求:
1、类型:根据申请登记的种类自行填写;
2、抵押权人,填写抵押权人身份证件上记载的姓名;
3、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书写一样;
4、房屋土地状况;
5、抵押范围;
6、他项权证号;
7、被担保数额;
8、债权确定数额;
9、当事人的盖章或者签字。
一、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转让合同有效。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四百零七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民法典抵押房屋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如果有通知抵押权人和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是有效的。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房产抵押登记申请书要怎么写

2. 房产抵押登记申请书怎么写呢?

当事人要以房产抵押,要写办理抵押登记申请书的,应当首先按照申登记的种类在表格上画勾,其次应当填好抵押权人、经办人、抵押人、债务人的基本信息,然后应当在申请书上填写房屋土地状况、抵押范围、他项权证号、被担保债权数额等基本信息,最后应当在签字盖章栏上进行法人的盖章与自然人的签名并按捺手印。
一、分公司注销的清算报告怎么写
分公司注销的清算报告需要写明以下内容:公司基本信息、公司清算组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的时间、附《资产负债表》、公司财产状况、公司债权债务状况、公司资产总额、清偿事项等,最后清算组成员签字盖章,全体股东签字盖章和日期。
二、他项权证丢了不过户怎么办
他项权证丢失无法过户,那么应当先到原登记机关补办他项权证。然后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三人担保是指平分吗
三人担保是平分。
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任何一个担保人都要承担偿还全部债务的责任,在承担责任之后才可以内部分担,平均分配。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是,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证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办法》第六条
申办抵押登记,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提出申请,并填写《抵押登记申请表》。
《抵押登记申请表》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为个人的,应载明其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明号码、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等;
(二)主合同和抵押合同的名称;
(三)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权属;
(五)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六)抵押担保的范围;
(七)抵押物属再次抵押的,应载明再次抵押的情况;
(八)申请抵押登记的日期。

3. 房产抵押登记申请书范本怎么写

房产抵押登记申请书应当首先按照申登记的种类在表格上画勾,其次应当填好抵押权人、经办人、抵押人、债务人的基本信息,然后应当在申请书上填写房屋土地状况、抵押范围、他项权证号、被担保债权数额等基本信息,最后应当在签字盖章栏上进行法人的盖章与自然人的签名并按捺手印。【法律依据】《公证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办法》第六条申办抵押登记,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提出申请,并填写《抵押登记申请表》。《抵押登记申请表》应载明下列内容:(一)申请人为个人的,应载明其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明号码、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等;(二)主合同和抵押合同的名称;(三)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权属;(五)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六)抵押担保的范围;(七)抵押物属再次抵押的,应载明再次抵押的情况;(八)申请抵押登记的日期。

房产抵押登记申请书范本怎么写

4. 房产抵押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按揭贷款的基本流程如下:
实地看房:
信贷员、居间机构、评估员、买卖双方到申请按揭贷款的房屋现场对房屋现场勘察;
产权验证;
产权人及共有权人(卖方)带着身份证原件及房产证原件,到房管局交验身份证原件及房本原件,进行验证,并办理相关手续;
签署合同:
银行认真核对校验客户的资料原件,鉴别所有签字人员的真实性,监督客户签字,收取房产证原件及订金(具体数额由买卖双方确定),复印资料,提醒双方在该行办理帐户;
填写合同:
银行整理资料根据客户提供的相关资料,填写合同;
缴费义务:
银行收取费用预审通过后,通知客户交费;
产权过户:
买卖双方在房管局的帮助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贷款人准备相关材料到银行办理抵押手续;
银行放款。

5. 房产抵押申请书该怎么写?

房屋抵押权申请书应载明下列内容:1、写好抵押权人、抵押人、债务人的身份信息;2、写好房屋土地状况;3、写好抵押范围以及被担保债权数额;4、债权确定数额:仅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的填写,填写本次确定的债权金额;5、最后签名盖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

房产抵押申请书该怎么写?

6. 房屋抵押权申请书怎么写

房屋抵押权申请书的书写:
1、写好抵押权人、抵押人、债务人的身份信息;
2、写好房屋土地状况;
3、写好抵押范围以及被担保债权数额;
8、债权确定数额:仅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的填写,填写本次确定的债权金额;
4、最后签名盖章。
一、两个抵押要如何处理
两个抵押处理方法:
1、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登记顺序清偿;按照债权比例清偿相同的顺序;
2、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受偿;
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担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减轻或者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当事人对抵押财产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抵押权人可以对其中任何一项或者各项财产行使抵押权。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应当承担的份额。抵押人担保的债权超过抵押物价值的,超出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效力。
二、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协议的目的
所谓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限额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最高额抵押具有担保债权的不特定性的特点。即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未来债权是不特定的,将来的债权是否发生、债权类型是什么、债权额是多少均是不确定的。
三、如何确定抵押担保的范围?
确定抵押担保范围需要看合同中是否有约定,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从法律规定。抵押担保范围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可以在抵押合同中事先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抵押权的法定担保范围包括:(1)主债权;(2)利息;(3)违约金;(4)损害赔偿金;(5)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7. 房产抵押登记申请要怎么做

(一)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二)受理申请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
(三)审核
1、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驳回转移登记申请:
(1)权属来源的性质是限制抵押(包括福利房、微利房,行政划拨土地、减免地价土地)而未取得有关部门同意的;
(2)根据城市规划,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法律、法规或市、区政府规定禁止转让的。驳回登记申请,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2、从房地产登记册或电脑记录中查明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地产的权利状况后,审查下列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
(1)身份证明;
(2)《房地产证》或其他房地产权利证书;
(3)抵押登记申请书是否按要求填写;
(4)抵押合同书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
(四)登记
1、对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
2、预购的房地产抵押时,应在买卖合同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
(五)收费发证
1、登记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抵押当事人(由抵押当事人凭回执、身份证明及交费凭证领取)。
(六)立卷归档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房产抵押登记申请要怎么做

8. 怎么填写动产抵押登记书?

一、申请人须使用标准A4纸张、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登记书。 二、申请人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及信息真实有效。登记书内容应当与 抵押合同 以及主合同相关内容一致。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 物权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以动产抵押的, 抵押权 自抵押 合同生效 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下列动产不得抵押: (一)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二)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三)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四)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第二条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六、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第三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动产抵押登记,应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下列文件: (一)经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 (二)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 身份证 明文件。 委托 代理 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 授权委托书 。 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第六条规定, 动产抵押合同 变更、《动产抵押登记书》内容变更的 (一)原《动产抵押登记书》; (二)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变更登记书》; (三)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变更登记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 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第八条规定,在主债权消灭、 担保物权 实现、 债权人 放弃担保物权等情形下,动产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到原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 注销登记 。办理注销登记应当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原《动产抵押登记书》; (二)《动产抵押变更登记书》; (三)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注销登记书》; (四)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注销登记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持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向登记机关查阅、抄录或者复印有关动产抵押登记的资料。 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反担保 及最高额抵押登记适用此办法。 动产的抵押登记一般都发生在贷款上面,因为贷款是需要一些东西进行抵押的。我国设立动产抵押的规定主要是用于作为一个资金的担保内容,可以活跃资金促进资金的流动实现物尽其用的效果,可以解决很多人的一时之急所以用途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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