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公司代偿意味着什么

2024-05-15

1. 担保公司代偿意味着什么

法律分析:
担保公司代偿是指被担保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义务的一种行为。担保人代偿后取得对被担保人的求偿权,取得对相应反担保抵质押物的处置权。这也称之为代偿赔付。
担保代偿是指被担保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义务的一种行为。担保人代偿后取得对被担保人的求偿权,取得对相应反担保抵质押物的处置权。这也称之为代偿赔付。
担保代偿的实施通常采取以下三种方式:
1.一次性赔付,担保机构行使追偿权利。
2.担保机构代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法律诉讼程序全部结束后再进行担保代偿,扬担保物权的实现。
3.贷款人通过当先程序,首先执行借款人资产弥补贷款损失,对仍未收回的贷款部分,由担保机构代位清偿。由于法律诉讼、执行往往需要较长的时间,所以这种赔付方式容易影响贷款人现金流,引发贷款人与担保机构的纠纷,降低担保机构对贷款人的吸引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担保公司代偿意味着什么

2. 什么叫担保业务的代偿期?

担保代偿一般分两个步骤,第一步是确认贷款银行索赔的有效性,第二步是实施担保代偿;整个过程被称为担保业务的代偿期。
1、担保代偿是指被担保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义务的一种行为;
2、担保人代偿后取得对被担保人的求偿权,取得对相应反担保抵质押物的处置权;
3、这也称之为代偿赔付。

担保代偿的实施通常采取以下三种方式:
1、一次性赔付,担保机构行使追偿权利。
2、担保机构代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法律诉讼程序全部结束后再进行担保代偿,扬担保物权的实现。
3、贷款人通过当先程序,首先执行借款人资产弥补贷款损失,对仍未收回的贷款部分,由担保机构代位清偿。由于法律诉讼、执行往往需要较长的时间,所以这种赔付方式容易影响贷款人现金流,引发贷款人与担保机构的纠纷,降低担保机构对贷款人的吸引力。

3. 什么叫担保业务的代偿期

担保代偿一般分两个步骤,第一步是确认贷款银行索赔的有效性,第二步是实施担保代偿;整个过程被称为担保业务的代偿期。1、担保代偿是指被担保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义务的一种行为;2、担保人代偿后取得对被担保人的求偿权,取得对相应反担保抵质押物的处置权;3、这也称之为代偿赔付。担保代偿的实施通常采取以下三种方式:1、一次性赔付,担保机构行使追偿权利。2、担保机构代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法律诉讼程序全部结束后再进行担保代偿,扬担保物权的实现。3、贷款人通过当先程序,首先执行借款人资产弥补贷款损失,对仍未收回的贷款部分,由担保机构代位清偿。由于法律诉讼、执行往往需要较长的时间,所以这种赔付方式容易影响贷款人现金流,引发贷款人与担保机构的纠纷,降低担保机构对贷款人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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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担保业务的代偿期

4. 担保代偿的介绍

担保代偿是指被担保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义务的一种行为。担保人代偿后取得对被担保人的求偿权,取得对相应反担保抵质押物的处置权。这也称之为代偿赔付。

5. 融资担保里的“代偿”是什么意思,具体点?

融资担保里的“代偿”的意思就是当用款人还不能还款时由融资担保公司代替还款,代替贷款人偿还借款的损失,为贷款人承担连带责任,然后再向贷款人追偿。融资担保,是指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借款、发行债券等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行为;所称融资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担保公司主要从事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业务,在湖南省成立,企业类型是全民所有制,所属行业为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融资担保公司设立条件有以下几点:1、注册融资担保公司需要具备较大经济实力的企业及个人;2、注册融资担保公司需要具有符合企业经营条件的办公场所;3、企业发起人持续经营3年以上,最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盈利,近三年累计净利润在1000万元以上;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净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0%;实施项目投资后长期投资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60%。持股比例不低于30%,两个企业作为发起人的,各持股比例不低于20%;4、自然人作为注册融资担保公司的主发起人的,应有实力背景、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无不良记录;5、拟任董事、监事应从事金融类相关专业3年以上,并持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6、高级管理人员需从事金融类相关专业5年以上,并持有本科以上学历;7、注册融资担保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融资,英文是financing,从狭义上讲,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从广义上讲,融资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

融资担保里的“代偿”是什么意思,具体点?

6. 什么是代位偿付担保债务

根据《企业破产法》和《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不属于破产财产主要有:1、债务人占有但所有权由他人享有的财产。根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这类财产的真正所有权人在债务人破产时,可以行使取回权,而不受破产程序的约束。这类财产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债务人基于仓储合同、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委托交易、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2、担保物及担保物的代位物。债务人的财产如果被设立了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那么这些财产按照我国破产法的规定就不再属于破产财产,但担保权人放弃优先受偿权或者优先偿付被担保债权后剩余部分的担保物,仍然属于破产财产。担保物权具有代位性,所以担保物灭失后产生的保险金、补偿金、赔偿金等代位物,仍然属于担保财产,担保权人对于这部分财产仍然享有优先受偿权。因此,在破产宣告时如果担保物灭失后得到了补偿,那么这部分补偿财产也不属于破产财产。3、存在法定优先权的财产,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或者优先偿付特定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法定优先权依法产生,而不能依约定产生。法定优先权人依法享有的优先受偿权与担保物权相似,所以参照破产法关于担保物不属于破产财产的规定,存在法定优先权的财产也不应列入破产财产的范围。比如,我国《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承包人对所建工程享有的工程款优先权。由于法定优先权所保障的债权额通常均低于存在法定优先权的财产的价值,所以实践中通常的作法是,通过拍卖方式将财产变现后分割价款,优先清偿法定优先权所保障的债权,剩余部分列入破产财产。4、所有权已发生转移或者应当向他人转移所有权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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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担保业务中代偿支付与代偿余额的区别是什么?

在建筑工程中经常会出担保业务,那么担保业务中代偿支付与代偿余额的含义是什么?它们之间有什么区别?今天保标招标网小编就详细跟大家解说一下。担保代偿是指被担保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义务的一种行为。担保人代偿后取得对被担保人的求偿权,取得对相应反担保抵质押物的处置权。这也称之为代偿赔付。担保代偿余额是指完成代偿支付后的剩余额度。代偿支付与代偿余额的区别:1、要求不同:担保代偿是指被担保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义务的一种行为。担保人代偿后取得对被担保人的求偿权,取得对相应反担保抵质押物的处置权,这也称之为代偿赔付;担保代偿余额是指完成代偿支付后的剩余额度。2、担保的范围不同:担保代偿支付是债务人全部债务由担保人担保,担保代偿余额是债务人余下未履行的债务由担保人担保。综上所述,担保业务中代偿支付与代偿余额的区别在于担保的范围不同,前者是债务人全部债务由担保人担保,后者是债务人余下未履行的债务由担保人担保。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担保业务中代偿支付与代偿余额的区别是什么?

8. 保证人代偿是什么意思会有事吗?

法律分析:
指因保证人(如担保公司、保险公司)代替债务人偿还形成的债务信息,担保代偿是指被担保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义务的一种行为。担保人代偿后取得对被担保人的求偿权,取得对相应反担保抵质押物的处置权。这也称之为代偿赔付。

法律依据:
《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六条 设立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和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一)主要股东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三)有符合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保障信息安全的设施、设备和制度、措施;
(四)拟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任职条件;
(五)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七条 申请设立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应当向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和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颁发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经批准设立的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凭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公司登记机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