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发行的外国债券被称为

2024-05-16

1. 在日本发行的外国债券被称为

武士债券。在日本发行的外国债券被称为武士债券。武士债券亦称 "日元外债",是外国债券的一种,是外国发行者在日本国内发行的以日元计值的中长期债券。其发行人,主要是日本之外的其他国家政府、企业和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机构; 其投资者,基本上是日本的各种机构和居民个人。发行方式有公募和私募两种,但以公募形式为多。公募债券只有曾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发行过债券的发行人,才能获准发行; 私募债券则无此限制。发行公募债券,要向日本大藏省注册、申报各类统计资料并经资信评级机构评级,发行手续较为繁杂; 私募债券则不需办理注册,发行手续较为简便。公募债券可向各类投资者募集;私募债券则仅限于向不超过50家的机构投资者募集。公募债券发行后,持有人可随时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 私募债券则必须在持有两年以后才能转让,并且必须全额转让,转让对象也仅限于其他金融机构。公募债券的利率低于私募债券,并且没有最高筹资额的限制; 私募债券的筹资成本较高,发行量限额为100亿日元。

在日本发行的外国债券被称为

2. 什么是日本债券市场 可以分为公共债券,企业债券和外债三大类

日本债券市场(Japanese Bond Market)
 
 日本债券市场概述 日本债券市场的债券种类繁多,大致可以分为公共债券,企业债券和外债三大类,每一类中又包括许多具体的债券。
 
 公共债券
 
 公共债券(Pub1ic Bond)。公共债券包括日本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和政府保证债券等。
 
 (1) 日本政府债券。也称国债,是由中央政府发行的债券,是所有债券中信誉最高的。 1975 年以后,国债发行量急剧增加,加上大藏省放松了银行转售国债的限制,使得国债市场规模迅速扩大,目前已是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国债市场。国债根据发行目的不同可分为建设国债、特别国债(赤字国债)、替换国债。根据国债的期限不同。国债可以细分为5 类,即长期付息国债、中期折价国债、中期付息国债、短期国债和政府短期债券。
 
 长期付息国债期限多为10 年,此外还有可随时发行的6 年期、15 年期和20 年期长期国债。利率固定,面额有5 万日元、10 万日元、100 万日元、1 千万日元、1 亿日元、10 亿日元6 种。
 
 中期折价国债于1977 年开始发行,期限5 年。发行面值最低为5 万日元,最高可达1 亿日元,一般在奇数月发行,每年发行6 次。中期付息国债于1978年开始发行,期限2—4 年,利率固定,面值为5 万—10 亿日元,分2 年、3年、4 年3 种。其最大特点是采用公募方式发行。
 
 短期国债和政府短期债券实际就是前面提到的国库券和融资券,由于期限较短,因而将其划人货币市场工具。这里不再详细介绍。
 
 此外国债中还有农业土地证券、遗族国库债券、特别酬金国库债券、特别丧事国库债券等。但这些都是记名式交付国债,不能在市场上买卖。
 
 (2)地方政府债券。也称地方债,是由都、道、府等地方政府和地方公共团体发行的债券。根据发行方法可分为:公募债和非公募债。非公募债是以本地区金融机构为认购对象而发行的,也叫地缘债。发行形式分证券形式和借入证书形式两种,前者可以在市场上买卖,后者则禁止流通。
 
 (3)政府保证债。指日本政府所属的公团、公库、公司等机构发行的债券中,由政府担保其本息偿付的那一部分债券。期限为10 年,面额10 万日元,以公募方式发行。由于有政府担保,因而被认为是准国债,利率略高于长期付息国债。
 
 企业债券
 
 企业债券(Corporate Bond)。根据发行人不同,企业债券分金融债和事业债两大类。
 
 (1)金融债。金融债是长期信用银行、东京银行、农林中央金库、商工组合中央金库等为筹措资金而发行的债券。分付息金融债和折价金融债两种。
 
 付息金融债期限一般5 年,东京银行还发行期限为3 年的金融债,面额在1 万日元以上。机构投资者是主要购买者; 1981 年,长期信用银行、农林中央金库、商工组合中央金库又推出新型付息金融债,主要面向个人投资者,购买限额每人不能超过300 万日元,利息可享受免税优惠。
 
 折价金融债期限1 年,面额1 万日元以上,个人是主要的购买者。
 
 (2)事业债。
 
 民间股份公司发行的债券中,除去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以外都叫事业债。事业债又分电力债和一般事业债。电力债是由9 家电力公司发行的债券,以公募方式发行。一般事业债是由其他股份公司发行的债券,有公募发行的,也有50 人以下认购的私募债,事业债面额为10 万日元,期限为6 年、7 年、10 年、12 年、15 年5 种。发行条件根据评级状况决定。一般事业债的发行通常采取有担保原则,即以工厂或设备等公司财产担保本息的支付,但从70 年代开始,企业开始要求发行无担保债券。1979 年,两家电力公司发行了无担保债券。之后企业和证券公司要求降低可以发行元担保债券的标准。 1988 年11 月,大藏省最终降低了标准,要求发行人必须净资产达到330 亿日元,且评级为A 以上。
 
 企业债券也可以按所含条款不同划分为普通公司债( Straight Bonds),可转股公司债(Converiible Bonds)和附认股证公司债(Warrant Bonds)。普通公司债是传统的债券形式,可转股公司债是其条款中规定可以由持有人选择将债券转成发行公司的股票。工商企业和银行分别于1970 年和1937 年首次发行可转股债券。这种债券在股价上扬时尤其受欢迎,对其发行的限制也比普通公司债要少。根据大藏省规定,只要公司净资产达到330 亿日元以上,评级为BBB 以上,即可发行可转股公司债。附认股证公司债是发行的债券附有认股证,认股证可以转让,持有人可以要求向发行公司按债券持有额的一定比例购买公司股票。1981 年,一些企业首次发行附认股证公司债。
 
 由于债券市场对发行人的要求较严,小公司一般不能在国内市场上发行债券,而是转向外国资本市场,主要是瑞士市场;而大公司也因国内市场要求过多而转向欧洲货币市场发行债券。为此,证券公司呼吁大藏省放宽国内债券市场的发行限制。据报道,大藏省已经计划从1996 年4 月开始放松对证券市场的管制,其中一条就是取消私募债券每次发行限额和每年举债次数限制。目前私募债券每次发行限额为200 亿日元,每年发行不得超过6 次。
 
 日本债券的发行方式 债券发行方法分为:公募发行和私募发行。私募发行是指发行者通过与特定投资者直接交涉而发行债券,地方债和一般事业债中有一部分采用这一发行方式。公募发行是指以公开募集的形式向不特定的投资者发行债券。但在日本,许多时候,公募并不是针对不特定的众多投资者进行。公募发行又可以分为间接公募、投标公募、定率公募和售出等多种形式。
 
 1.间接公募。国债中有长期付息国债和中期贴现国债采用这一发行方式。具体做法是由都市银行、长期信用银行、地方银行、信托银行、各种金库、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组成国债承购团,然后日本银行代表政府与国债承购团签订承购合同,再根据合同以公开招标方式发售。如果公开招标推销后尚有未售出的国债,则由国债承购团全部承购。
 
 2;投标公募。中期付息国债、短期国债(国库券)等债券采用这一方式。投标公募可分为竞争投标和定率投标两种。竞争投标又分为价格投标和收益投标两种,这与美国政府债券发行中的拍卖发行相同。定率投标即以竞争投标中中标价格的平均价作为债券的发行利率,这是为了方便中小金融机构的认购而于1982 年开始采用的发行方式。
 
 3.定率公募,定率公募是发行政府短期证券(融资券)的特有方式。政府短期证券以贴现方式发行,但贴现率不是由投标者竞争决定,而是预先确定的,而且低于短期金融市场利率。可以参与定率公募的机构也有限定,主要是各类金融机构,企业要认购只能通过证券公司进行。如果认购额少于预定发行额,则由日本银行承购其余额。事实上,由于贴现率低于市场利率,因而定率公募发行的政府短期证券基本上由日本银行承购。政府保证债也采用这一方式发行。
 
 4.售出。即预先不确定发行总额,由发行者在确定的期限内直接向一般公众出售债券。这一时期内售出的债券总额即为发行总额。因商法上没有此类规定,因此只有金融债可以采用。

3. 日本国债是谁发行?美国国债是谁发行,谁购买?

美国和日本的国债都是本国政府发行的,具体的部门就是财政部;财政部主管一个国家的收入和支出,收入主要来自税收,支出包括国防、教育、医疗和社会福利等,当收不抵支时就要发行国债来借钱。
 
购买者主要是持有美元和日元的国家、企业和个人等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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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国债是谁发行?美国国债是谁发行,谁购买?

4. 日本公司债券与中国公司债券的区别

①从交易主体来看,中国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存在结构不完善的问题,并且这一问题比日本更为严重。日本债券市场呈现以债券交易商为主导,交易主体多元化的局面。而中国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以商业银行为主导。
②从债券市场的交易品种来看,中日债券市场都存在国债规模相对较高,公司债和企业债发展滞后的问题,但是中国的企业债和公司债发展要落后于日本。
③中国的国债市场发展空间大于日本。

5. 日本债券市场的公共债券

公共债券(Public Bond)公共债券包括日本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和政府保证债券等。 也称国债,是由中央政府发行的债券,是所有债券中信誉最高的。 1975 年以后,国债发行量急剧增加,加上大藏省放松了银行转售国债的限制,使得国债市场规模迅速扩大,已是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国债市场。国债根据发行目的不同可分为建设国债、特别国债(赤字国债)、替换国债。根据国债的期限不同。国债可以细分为5 类,即长期付息国债、中期折价国债、中期付息国债、短期国债和政府短期债券。长期付息国债期限多为10 年,此外还有可随时发行的6 年期、15 年期和20 年期长期国债。利率固定,面额有5 万日元、10 万日元、100 万日元、1 千万日元、1 亿日元、10 亿日元6 种。中期折价国债于1977 年开始发行,期限5 年。发行面值最低为5 万日元,最高可达1 亿日元,一般在奇数月发行,每年发行6 次。中期付息国债于1978年开始发行,期限2—4 年,利率固定,面值为5 万—10 亿日元,分2 年、3年、4 年3 种。其最大特点是采用公募方式发行。短期国债和政府短期债券实际就是前面提到的国库券和融资券,由于期限较短,因而将其划人货币市场工具。这里不再详细介绍。此外国债中还有农业土地证券、遗族国库债券、特别酬金国库债券、特别丧事国库债券等。但这些都是记名式交付国债,不能在市场上买卖。 指以公开募集的形式向不特定的投资者发行债券。但在日本,许多时候,公募并不是针对不特定的众多投资者进行。公募发行又可以分为间接公募、投标公募、定率公募和售出等多种形式。1.间接公募。国债中有长期付息国债和中期贴现国债采用这一发行方式。具体做法是由都市银行、长期信用银行、地方银行、信托银行、各种金库、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组成国债承购团,然后日本银行代表政府与国债承购团签订承购合同,再根据合同以公开招标方式发售。如果公开招标推销后尚有未售出的国债,则由国债承购团全部承购。2.投标公募。中期付息国债、短期国债(国库券)等债券采用这一方式。投标公募可分为竞争投标和定率投标两种。竞争投标又分为价格投标和收益投标两种,这与美国政府债券发行中的拍卖发行相同。定率投标即以竞争投标中中标价格的平均价作为债券的发行利率,这是为了方便中小金融机构的认购而于1982 年开始采用的发行方式。3.定率公募,定率公募是发行政府短期证券(融资券)的特有方式。政府短期证券以贴现方式发行,但贴现率不是由投标者竞争决定,而是预先确定的,而且低于短期金融市场利率。可以参与定率公募的机构也有限定,主要是各类金融机构,企业要认购只能通过证券公司进行。如果认购额少于预定发行额,则由日本银行承购其余额。事实上,由于贴现率低于市场利率,因而定率公募发行的政府短期证券基本上由日本银行承购。政府保证债也采用这一方式发行。4.售出。即预先不确定发行总额,由发行者在确定的期限内直接向一般公众出售债券。这一时期内售出的债券总额即为发行总额。因商法上没有此类规定,因此只有金融债可以采用。

日本债券市场的公共债券

6. 欧洲债券是外国债券中的一个品种,对吗?

欧洲债券:是票面金额货币并非发行国家当地货币的债券。是指以外在通货(external currency)为单位,在本国外在通货市场(external currency market)进行买卖的债券。欧洲债券不受任何国家资本市场的限制,免扣缴税,其面额可以发行者当地的通货或其他通货为计算单位。对多国公司集团及第三世界政府而言,欧洲债券时他们筹措资金的重要渠道。 传统的欧洲债券可分为直接债券(straight bond),可转换债券(convertible bond),附股权认购证不可转换债券(straight bond with warrant)与浮动利率本票(floating rate notes)等。除此之外,亦有多元通货(multcurrency)及使用记账单位(unit of account)两种方式发行的债券。前者虽其面值为单一货币,但投资人可从几种通货中选择一种还款;后者则指以欧洲货币单位(European currency unit),欧洲组合单位(Eurco),阿拉伯通货关联单位(Arcru)及特别提款权(SDR)等记账单位所发行的债券。欧洲债券亦可以不记名的方式发行,但若借款人不被准许发行时,可与经办发行的银行协商,由后者发行不记名存券收据(bearer depositary receipt)。 
  欧洲债券是一国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或国际组织在国外债券市场上以第三国货币为面值发行的债券。例如,法国一家机构在英国债券市场上发行的以美元为面值的债券即是欧洲债券。欧洲债券的发行人、发行地以及面值货币分别属于三个不同的国家。 
  这种债券的发行比较严格,首先是待发行的债券要通过国际上权威的证券评级机构的级别评定,其次债券还需要由政府或大型银行或企业提供担保,另外还需有在国际市场上发行债券的经验,再者在时间间隔方面也有一些限制。这种债券的发行通常由国际性银团进行包销,一般由4~5家较大的跨国银行牵头,组成一个世界范围的包销银团。有时包销银团还要组织一个更大的松散型的认购集团,联合大批各国的银行、经纪人公司和证券交易公司,以便在更大范围内安排销售。欧洲债券的票面货币除了用单独货币发行外,还可以用综合性的货币单位发行,如特别提款权、欧洲货币体系记账单位等。欧洲债券每次的发行范围也可以同时是在几个国家。

7. 外国债券不包括

外国债券不包括金边债券。
外国债卷包括:
1.扬基债券,是由非美国发行人在美国债券市场发行的吸收美元资金的债券。是在美国债券市场上发行的外国债券,即美国以外的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和国际组织在美国国内市场发行的、以美元为计值货币的债券。“扬基”一词英文为“Yankee”,意为美利坚合众国(“美国佬”)。由于在美国发行和交易的外国债券都是同“美国佬”打交道,故名扬基债券。

2.武士债券,是由非日本发行人在日本债券市场发行的以日元为面值的债券。
3.熊猫债券,是国际多边金融机构首次在华发行的人民币债券。2005年9月28日,国际多边金融机构首次获准在华发行人民币债券, 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将首发债券命名为“熊猫债券”。也即是,境外机构在中国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债券,它与日本的“武士债券”、美国的“扬基债券”统属于外国债券的一种。
4.瑞士法郎外国债券,是外国投资者在瑞士证券交易所发行的以法郎为面值的债券。
5.德国马克外国债券,是由非德国发行人在德国债券市场发行的以马克为面值的债券。
如何购买外国债券:
按照央行、银监会、外汇局共同发布的《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这一过程为“五步曲”:
1、第一步,商业银行向银监会申请开办代客境外理财的业务资格。
2、第二步,商业银行向外汇局申请代客境外理财的购汇额度。
3、第三步,在购汇额度范围内,商业银行向境内居民发行以人民币标价的境外金融产品。
4、第四步,境内居民在商业银行公布的投资计划内用人民币认购这些境外金融产品,商业银行将募集来的人民币资金统一购买成外汇,尔后按披露的投资计划汇到境外进行投资。
5、第五步,投资境外金融产品的本金和收益汇回国内后,商业银行将其兑换为人民币支付给境内居民。

外国债券不包括

8. 国际债券发行的债券人主要是

债权人主要有:各国政府、政府所属机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一些国际组织等。国际债券国际债券是一国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或国家组织为筹措和融通资金,在国外金融市场上发行的,以外国货币为面值的债券。国际债券的重要特征,是发行者和投资者属于不同的国家,筹集的资金来源于国外金融市场。国际债券的发行和交易,既可用来平衡发行国的国际收支,也可用来为发行国政府或企业引入资金从事开发和生产。依发行债券所用货币与发行地点的不同,国际债券又可分为外国债券和欧洲债券。【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在债券上标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字样,并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