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支付上季度的短期借款利息,为什么借记应付利息而不是财务费用

2024-05-17

1. 企业支付上季度的短期借款利息,为什么借记应付利息而不是财务费用

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上季度的计提利息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利息
    贷:应付利息

在支付上季度利息时分录如下: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企业支付上季度的短期借款利息,为什么借记应付利息而不是财务费用,因为财务费用在计提时做过了,支付时只需要通过“应付利息”。

企业支付上季度的短期借款利息,为什么借记应付利息而不是财务费用

2. 请教关于应付债券利息计提的问题

发行时:借:银行存款 120万 
           待:  应付债券-面值100万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20万
年末计提利息:借:财务费用 100万*5%=5万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1万
                    待:应付利息100万*6%=6万

3. 造成应付债券利息与实际利息费用差异的原因

应付债券利息时按票面利率计算的。
实际利息费用是按实际利率计算。
票面利率和实际利率,由于存在债券发行的溢价,折价,未来现金流入的现值等因素
肯定是存在差异的。
所以一般实际利息费用,按摊余成本乘以实际利率计算。

满意请采纳,详细了解可以搜索 应付债券的摊余成本

造成应付债券利息与实际利息费用差异的原因

4. 应付利息与应付债券有什么区别? 年报里没有应付利息充足率,能不能用应付债券替代

应付利息是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本科目可按存款人或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应付利息属于借款。

应付债券是指企业为筹集长期资金而实际发行的债券及应付的利息,它是企业筹集长期资金的一种重要方式。企业发行债券的价格受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影响较大,一般情况下,企业可以按面值发行、溢价发行和折价发行债券。

应计利息属于企业存款。

对于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在计提利息时需要通过“应付债券——应计利息”科目核算。对于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的债券,其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通过“应付利息”科目核算。
年报里没有应付利息充足率,可以申请增加,但不能用应付债券替代

5. 本年度甲公司应计提的债券利息额

因为是半年付一次利息,9月份到12月份,只有4个月,还不到付息期,所以只能先计提。
  年利率(12个月)是3%,一整年的利息=1000万元*3%=30万元。
  2010年只有4个月,所以要30*4/12=10万元。

本年度甲公司应计提的债券利息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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