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最长期限

2024-05-16

1. 反倾销最长期限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和价格承诺的履行期限不超过5年,如果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倾销再度以生的,可以延长征收的时间,延长的时间依据具体情况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 第四十八条 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和价格承诺的履行期限不超过5年;但是,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反倾销最长期限

2. 反倾销最长期限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和价格承诺的履行期限不超过5年,如果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倾销再度以生的,可以延长征收的时间,延长的时间依据具体情况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 第四十八条 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和价格承诺的履行期限不超过5年;但是,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3. 反倾销调查对我国的危害

随着我国经济贸易的不断发展,我国遭受反倾销的案件数量越来越多,且范围越来越广,反倾销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具有非常大的破坏性作用。
就出口而言,高额的反倾销税使我国出口产品失去了竞争能力,导致我国的产品出口减少,对外贸易额也随之减少,以致冲击我国产品的国际市场,减少我国国际市场占有率。对于单个出口商来说,其出口产品被征收高额关税,使其经营成本增加,以利益最大化为追求目标的商人和企业必将采取减少出口或改为出口其它产品来适应新的关税政策,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对于过多的使用反倾销会助长反倾销诉讼,形成恶性循环。某一产品的反倾销的影响或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的一定时期内消除,但是不可忽视的是它带来的阴性威胁。
过度地对我国实施反倾销可能会恶化中国外商投资的环境,最终将不利于外商在中国的发展。由于中国产品屡遭国外反倾销,且存在着严重的歧视性做法,不给予中国企业市场经济待遇,对于中国企业,无论是国营企业、私营企业还是三资企业,采取统一对待,而不是区别对待。反倾销的结果使得三资企业逐渐减少或丧失海外市场份额,危及外商投资者的经济利益,挫伤外商对中国投资的积极性,对我国扩大利用外资产生恶性影响。
在2013年世贸组织的报告显示,2012年中国在全球的货物贸易额排名中位列第二,仅比美国少150亿。全球贸易处于低位增长的状态下,中国贸易地位继续提升,而这可能将使中国处于更加恶劣的贸易环境,贸易摩擦不断,因此,我们需要在应对国外反倾销案中有所行动。
反倾销的宗旨是消除价格歧视,维护公平竞争,这是无可非议的。虽被一些国家过度使用,造成不利影响,但是反倾销作为一个现实已客观存在,然而在当今世界各国利益与发展水平千差万别的情况下,完全的自由贸易是不可能存在的,要求各国毫无保留的开放市场是不现实的,因此,反倾销作为一种有效的保护措施,是不可能被废止的,因此,我们需另辟蹊径,积极应对他国对华的反倾销。
一、商务部回应:欧盟对中国电动自行车发起反倾销调查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局长王**今日就欧盟对中国电动自行车发起反倾销调查发表谈话表示,中方敦促欧盟遵守世贸规则,尽早终止对华自行车反倾销措施。中国政府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采取必要措施坚决捍卫中国企业的正当权益。
10月20日,欧委会对原产于中国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局长王**就此发表谈话。
王**指出,自行车是现代生活中重要的绿色出行工具,符合绿色环保理念,深受包括欧洲和中国在内的众多消费者欢迎。中欧业界在电动自行车技术方案、配套供应链等方面也有着广泛的合作。欧盟对电动自行车进行贸易救济调查,不符合欧盟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和消费者利益。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中国和欧盟的立场、目标是一致的,希望欧盟审慎对中国电动自行车产品发起贸易救济调查,共同致力于推动双方业界在绿色技术方面的合作,携手应对气候变化。
王**强调,欧盟已对来自中国的自行车产品维持了长达24年的反倾销措施,以牺牲欧盟广大消费者利益为代价,对欧盟产业提供过度保护,广受各方诟病,中方敦促欧盟遵守世贸规则,尽早终止对华自行车反倾销措施,不要将电动自行车案发展成为新的贸易保护案例。中国政府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采取必要措施坚决捍卫中国企业的正当权益。

反倾销调查对我国的危害

4. 我国反倾销现状及应对措施

欧盟部长理事会发布公告称,裁定中国输欧无缝钢管对欧盟产业构成损害威胁,决定征收17.7%-39.2%的最终反倾销税。据了解,这是第一个针对中国钢铁产品以“损害威胁”(等同于‘莫须有’的罪名)立案的反倾销案例。中*协有关负责人称,欧盟开启了国际钢铁业贸易保护的恶劣先例,对中国钢铁行业和中国无缝管企业造成很大伤害。与刚刚召开的G20峰会各国发出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的倡议是背道而驰的。在欧盟作出裁定后的第二天,美国商务部紧随其后,宣布对中国碳钢和合金钢材质的无缝标准管、管道管和压力管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进行调查。要求对从中国进口的无缝钢管施以98.37%的反倾销税,并对中国政府的补贴征收额外的反补贴税。国庆刚刚过去,欧盟和美国就接连对中国企业扬起了反倾销大棒。国外对中国出口产品展开的反倾销调查,对我国的进出口贸易构成严重威胁,给国家和企业带来了巨大损失。作为一个日渐开放的贸易大国,我国面临的反倾销现状十分严峻。研究如何有效地应对新形势下的国际反倾销,对于促进我国进出口贸易发展极为重要,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倾销与反倾销
倾销是指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市场的行为。具体是指商品进入一国的市场价格低于其在另一国市场上的价格,或者指在不同国家的市场上以人为的差别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构成倾销需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出口商在国内市场具有一定的垄断地位,而国际市场上该产品的价格弹性大于本国国内;二是存在地理或关税上的壁垒,使得倾销到国外的商品不再低价流入国内市场。倾销作为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给进口国的经济或生产者利益造成了损害,干扰进口国的市场经济秩序,不利于进口国自身经济的成长和发展。
了解倾销的概念之后,顾名思义反倾销就是指进口国反倾销当局依法对进口国产业造成了损害的倾销行为采取反制措施,以抵消损害后果的法律行为。最终的反倾销措施就是对倾销企业征收反倾销税,提高进口关税水平。反倾销作为世界贸易组织认定和许可的贸易保护措施,是国际通行的保护国内产业的手段,也是用来对付不公平竞争的必要工具。根据WTO《反倾销协议》,各国要对某个进口产品征收反倾销税需要证明其存在倾销和其对进口国国内同类产业造成损害,不过该协议没有作出具体判断。所以,反倾销措施这个WTO允许的保护本国产业的合法手段,就被各国频频用来反对其他国家的“不公平”竞争。随着各国关税的进一步降低,用关税壁垒保护国内产业已不大可能,而且关税减让是双方的,任何一方不得任意提高,而反倾销税的实施是单方的,进口国有自由裁量权,反倾销税也普遍高于关税,因此各国普遍采用这种既合法又便利的方法,转嫁经济危机,保护国内工业,甚至扩大本国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将进口产品挤出国内市场。

5. 我国面对反倾销应采取的对策

我国企业在应对外国的反倾销制裁时,策略的运用显得极其重要。按照反倾销应诉的整个过程,这些策略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部分,即:事前的规避策略、事中的应对策略和事后的弥补策略。
一、我国企业遭遇反倾销的成因
我国企业屡遭国外反倾销指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下面将从外国对华反倾销的实质及我国企业遭遇反倾销的深层次原因两个角度进行分析。
1、外国对华反倾销的实质
反倾销措施是在20世纪80年代之后被广泛采用的,这是由于发表论文网站随着贸易自由化的进一步发展,关税水平大幅度降低,非关税壁垒逐步被消除,各国竞争日益激烈,为了保护国内工业而采取的措施。但是,学者们也指出反倾销条款已经发展成为一种重要的贸易保护主义手段,因而常常出现被滥用的现象。外国对华反倾销多属贸易保护而非正常的保护本国产业的做法。
2、我国企业遭遇反倾销的深层次原因
(1)全球经济低迷,导致当今世界反倾销具有扩大化趋势,这是我国遭遇反倾销的根本原因:A全球化浪潮和世界经济不景气“交相辉映”,国际收益争夺激烈,中国出口贸易收入水平却增长迅速,年平均递增13%,从而刺激了国际贸易保护主义;B中国经济迅速崛起导致中外经贸领域摩擦加剧。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焕发了勃勃生机,实现了连续的高增长、低通胀的大好局面,这与周边国家金融危机频频、世界经济持续低迷形成了鲜明对比。
2、部分国家对我国采取了歧视性反倾销措施。1992年我国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2001年底,我国成功加入世贸组织。然而某些国家无视我国经济体制的巨大变化,继续视我国为非市场经济或市场经济转型国,人为造成我国反倾销案件剧增。
3、中国企业在国际化经营中表现出来的低素质是主要内因。国内企业的粗放经营和盲目竞争,成为国外反倾销的重要原因。涉案企业不积极应诉,客观上助长了国外对中国产品反倾销的气焰。据统计,在对华反倾销案中,我国至少有一半的企业不去应诉,直接导致了80%反倾销案件的败诉。

我国面对反倾销应采取的对策

6. 什么叫做反倾销?它对中国的有什么影响?

首先,介绍一下倾销这个概念,它的经济学定义是:海外的货物(商品)以低于同样货物(商品)在同一时候在国内市场类似条件下的销售价格出售。
  倾销的法律定义为:出口商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向进口国销售产品,并因此给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的行为。
  而反倾销就是抵抗上述的行为。 
  自从加入WTO以来,我国的商品出口到了进口国以后,由于物美价廉,影响了进口国的本国产业,而被认为是倾销,受到国外很多反倾销的诉讼,但实际上我们并没有降低价格去销售,这就对中国的出口贸易有很大的影响。

7. 反倾销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倾销是指一项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市场。

反倾销是针对倾销行为而采取的贸易保护措施,是世贸组织允许采取的、各国公认的维护公平贸易和保护国内产业安全的合法手段。

实施反倾销不是一个国家政府的随意行为,它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最基本的要件:倾销、损害以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但是,一些国家利用某些 贸易纠纷 案件,把反倾销作为贸易保护的工具,人为地夸大出口国产品所谓倾销的幅度,尤其是把一些发展中国家作为“非市场经济国家”,采用与这些国家经济毫不相干的第三国(替代国)的市场价格来计算这些国家产品的正常价值,而不从这些国家产品的实际成本和价格出发来计算,使一些国家出口产品被错误地裁定为“倾销”,给这些国家出口造成人为的壁垒,给国际贸易公平秩序造成过度的摩擦和动荡。


  反倾销的实质

  国际贸易实质是不同国家的利益互换,反倾销只不过是维护一个国家的利益在国际贸易中不遭受损失的手段,所以,反倾销的实质是在国际贸易中尽可能维护进口国的国家利益。

现存国际贸易体制是由欧美等国主导建立的,欧美等国作为利益既得者当然不愿看到自己利益受到损害,他们在通过国际贸易获得更多利益的同时,还会千方百计地维护既得利益,他们用于反倾销的所谓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和市场经济标准其实都是为了实现其国家利益最大化。

当前我国屡遭反倾销的根本原因,是我国经济发展和出口增长撼动了现存的国际贸易格局,对欧美等国的既得利益形成了威胁。
就像20世纪60、70年代日本经济扩张频遭黑手一样,日本作为西方工业化七大国之一,显然是完全市场经济国家,但是当日本出口商品威胁到欧美等国的既得利益时,日本同样要遭受反倾销。
我国从2001年入世以来, 进出口 贸易发展迅速,贸易顺差不断增大,在这样的背景下,不论是否获得完全市场经济地位、是否符合欧美等国的市场经济标准,都会得到比别人多得多的反倾销调查。
随着国际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和不断升级,反倾销逐渐演变成为许多国家进行贸易保护的手段。


  反倾销的经济影响

  反倾销既影响出口国的经济发展,又影响进口国的经济发展,常常会对进口国和出口国双方造成“双输”的结果。

  反倾销对进口国经济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影响出口。

一方面,进口国通过反倾销限制某种产品进入,必然增加国内该产品的生产,而国内生产该产品的企业由于缺少国际竞争优势,增加的产量难以出口;

另一方面,进口国扩大该产品的生产,会增加对本国稀缺的生产资源的需求,进口国原本利用这些资源生产具有国际比较优势的产品,由于资源需求增加以致资源成本提高,从而减弱了这些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出口贸易受挫。
影响产业结构调整。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各国产业结构的调整需要更多地考虑国际分工的因素,才能实现经济资源最佳配置,进口国利用反倾销保护该国落后的没有竞争优势的传统产业,既破坏业已形成的国际分工,又阻碍进口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影响社会净福利。

反倾销以牺牲国内消费者和其他商品生产者的利益为代价,仅仅保护特定商品的生产者的利益,不仅使进口国损失国际分工和生产专业化的利益,而且使消费者损失国际交换利益,从而使整体福利水平下降,产生社会净福利损失。

  反倾销对出口国经济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影响出口。

出口国产品遭遇进口国反倾销时,出口国产品在进口国的市场将会迅速地缩小,甚至被迫退出进口国市场。反倾销还具有一定的连锁效应,一个国家对出口国的产品采取反倾销措施,常常会有另外一个或几个国家跟进,也就同样的产品提出反倾销。

反倾销对出口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具有非常大的破坏性作用。影响产业结构发展。

反倾销会极大地打击出口国具有国际比较优势的产业,这些产业往往在出口国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整个产业结构中担负重要的支撑作用。

出口国遭受反倾销的产业,其大量的出口产品只有转回头来投入到本国市场,与本国原有的产品抢夺市场,这势必造成市场供求失衡,价格下跌,以至于产品严重积压,大批工厂被迫停产,严重影响出口国产业结构的正常发展。影响规模经济。

具有规模经济特点的企业在一个相当大的产量范围内,随着产量的增加,单位产品的成本递减,因而具有贸易优势。但规模经济的实现与市场容量有密切关系,只有市场广阔,企业才有条件进行大规模生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成本,实现规模经济,产品出口到国际市场上才有竞争力。

而反倾销则会造成市场缩小,限制出口国企业规模经济。

四是影响利用外资。

反倾销会使出口国外资企业逐渐减少或丧失海外市场份额,危及外商投资者的经济效益,从而影响外商对出口国投资的信心,甚至导致外商从出口国撤资,对出口国扩大利用外资产生恶性影响。

反倾销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8. 我国遭遇反倾销的现状及原因

自我国加入世贸依赖,对外的贸易额和贸易规模都在迅速的扩大,在入世的短短三年来我国对外的总贸易额就已经突破了万亿美元,截止到2008年我国对外贸易额同比增长近百分之一百五十,突破了两万五千亿美元,占我国进出口总值的四分之三左右。从2001年到2008年的七年当中我国进出口总值就已经达到了11万亿美元。即便是在全球经济不景气的2008年,我国对外的贸易额仍然同比增长了近五分之一,这也证明了我国出口能力逐年加强,但是与此同时伴随增多的也有非常多的贸易争端和贸易摩擦,主要体现在反倾销诉讼方面。截止到2000年底,已经有超过30个地区和国家对我国出口的产品发起了反倾销调查,涉及案件高达450多起,涉及的贸易金额多大数百亿美元。随着我国经济开放程度的逐渐增加,我国遭遇反倾销的案件也不断增多,这些反倾销的原因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我国各类经济体的出口贸易高速增长给其他进口国的同质或者相关的产业造成了非常大的竞争压力。
2.随着自由贸易的发展,原有的关税的保护作用逐渐下降,一些非关税的竞
争措施受到了很多国家的欢迎,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反倾销措施。
3.我国经济的发展结构不合理,从而导致了出口的结构性问题,在某一行业的产品大量输出造成了进口国同类产业的萧条。
4.很多进口国家本身的反倾销政策直接增加了反倾销案件的质量。另外,国际上贸易保护主义也十分猖獗,这就导致了整个经济的局势不明朗,很多国家的夕阳产业或者发展中国家的重点产业都有可能受到外来产品的影响,导致了各个国家或者地区保护自己所属范围内的经济。除此之外,很多企业对于反倾销诉讼的不及时也导致了反倾销诉讼的频发,很多的国家甚至还将中国视为计划经济国家,这就导致了我国的产品输出更容易被倾销产品输出,更加导致了我国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甚至低于产品直接进行倾销以抢占市场,这就直接导致了实际的反倾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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