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生育津贴可以领多少?

2024-05-14

1. 宁波生育津贴可以领多少?

法律分析:
生育津贴按照本人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全部参保职工前10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30天×可享受的假期天数来进行计算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宁波生育津贴可以领多少?

2. 宁波生育津贴有多少钱

一、宁波生育津贴多少钱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生育津贴是产假单位正常发工资补给单位的,差额给职工。单位没发工资则全部给职工。企业能拿到生育津贴,事业机关单位只有营养补助。
二、生孩子生育津贴多少钱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三、石家庄生育津贴产假有多少天
这就是石家庄生育津贴产假的解答
河北省此次调整全省生育保险产假待遇的主要内容包括3条。一是增加奖励产假60天。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8天外,另延长产假60天。按照河北省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延长产假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津贴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出。正常生育产假合计158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增加15天。二是取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奖励产假30天。2017年1月1日起自愿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证。即生育妇女不再享受独生子女30天奖励产假。三是取消晚婚晚育假45天。随着我国人口形势和女性初婚、初育年龄的变化,不再鼓励晚婚晚育。
四、男方生育津贴多少钱
如果男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同时男职工的配偶生育,如果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中规定的晚育政策并已经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按照规定,男职工可以享受十天的护理假津贴。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日支付标准,是根据其配偶生育的上一个月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的基数除以30日计算。

3. 宁波生育津贴每月是多少?

女职工生育按法定产假期限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其生育时本人的月缴费基数计发。计发标准为:
1.正常分娩按3个月计发。难产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发0.5个月;难产实施助产手术的增发0.25个月;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发0.5个月;
2.妊娠3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按1个月计发;
3.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按1.7个月计发;
4.7个月以上早产或超期分娩的按第1项规定的标准计发。
(十一)女职工产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本实施意见第(十)条规定的标准预发生育津贴,产假期满后,由社保经办机构结算给用人单位。

宁波生育津贴每月是多少?

4. 宁波生育津贴每月是多少?

女职工生育按法定产假期限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其生育时本人的月缴费基数计发。计发标准为:
  1.正常分娩按3个月计发。难产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发0.5个月;难产实施助产手术的增发0.25个月;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发0.5个月;
  2.妊娠3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按1个月计发;
  3.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按1.7个月计发; 
  4.7个月以上早产或超期分娩的按第1项规定的标准计发。
  (十一)女职工产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本实施意见第(十)条规定的标准预发生育津贴,产假期满后,由社保经办机构结算给用人单位。女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74号)规定的应发产假工资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5. 宁波生育津贴怎么领取时间

生育津贴须在分娩后60天至180天之间申请办理。所需材料:《生育登记保险卡》、住院发票原件、参保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疗保险卡,难产另需提供诊断证明及病例复印件(含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医嘱、手术记录、出院小结)。围产保健费最高800元,生育津贴是缴费基数*6个月。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在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内容:
(一)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计算公式为: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30(天)假期天数。其中,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二)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我国劳动部在1995年颁布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中规定,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以北京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例:企业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0.8%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产假产假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职工在生育过程中休息的期限。具体解释为女职工在分娩前和分娩后的一定时间内所享有的假期。产假主要作用是使女职工在生育时期得到适当的休息,使其逐步恢复体力,并使婴儿得以受到母亲的精心照顾和哺育。中国在80年代以前,把怀孕、生育和产后照料婴儿的假期规定为56天。1988年公布《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后,对原规定作了很大的修改。现法定正常产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假期为15天,产后假期为83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若系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流产产假以4个月划界,其中不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15-30天的产假;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很多地区还采取了对晚婚、晚育的职工给予奖励政策,假期延长到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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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宁波男方生育险政策

可以!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报销。《根据关于修改的决定》(市政府令137号)、《关于完善宁波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甬人社发〔2011〕31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了缴费义务满10个月;(二)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生育前(不包括生育当月)连续缴纳生育报保险满10个月,中间不能中断,报销时还必须在保状态,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待遇。异地生育的请选择当地定点医疗机构。符合生育保险享受条件的女职工生育的,待女职工产假期满后30日内,由用人单位经办人持本人和生育女职工身份证件、户口簿、《生殖健康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包括孕检和生产时)、住院医院的出院小结或门诊医疗诊断证明、《宁波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一式二份(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用人单位收款凭证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生育津贴和定额的生育医疗费结算。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1)当地县级以上卫生局或妇幼保健院出具财政生育补助,若未享受的提供其不符合享受财政补助条件相关文件复印件或写份未享受财政补助详细说明证明并加盖公章。一般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在当地都可以享受财政生育补助。(2)主管部门出具的新型农村合作分娩补助证明。具体也可以咨询社保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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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男方能领多少生育津贴

法律分析:男方如果交了生育保险,只能领取计划生育费用和晚育津贴(注:初次生育男方年满25周岁),没有领取生育津贴一说的。男方领取生育保险分为3种情况:一般双方都有生育保险,那么生育保险的待遇应该由女方单位办理。2.第二种就是女方没有生育保险,男方有的话可以报销50%。3.女方有生育保险,男方没有生育保险的,女方有生育费用报销。生育津贴计发标准如何计算1.生育津贴以生育当年度一月份单位生育保险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作为一天应计发的生育津贴,按对应享有的产假天数计发。2.职工生育或流引产前12个月变动工作单位的,其生育津贴按照生育或流引产前12个月内工作过的各用人单位当年度职工1月份平均缴费基数加权平均数计发。3.单位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不含补缴补收的缴费基数。4.社会化发放参保职工应于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或分娩出院后次月的1日至15日,单位或个人持材料到参保所在区、市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统发工资的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应于分娩出院后次月的1日至5日,由单位统一办理。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男方能领多少生育津贴

8. 男方能领多少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1、男方如果交了生育保险,只能领取计划生育费用和晚育津贴(注:初次生育男方年满25周岁),没有领取生育津贴一说的。
《社会保险法》第55条规定,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2、男女双方均有生育险,但是男方是不能领取生育津贴的,只有女方在没有生育保险使用男方的生育保险的情况下,才可以领取。
《社会保险法》第56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