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社会保障卡能取钱么

2024-05-13

1. 宁波市社会保障卡能取钱么

社保卡里有两种功能,一是社会保障功能,这部分的钱(养老金、医保之类的)是取不出来的。第二部分是普通银行卡功能,这部分钱相当于电子钱包一类的,应该可以取。具体你可以去社保中心或者相关银行问问。
根据《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四十一条 任何单位、个人挪用医疗保险基金的,应追回被挪用的医疗保险基金;没收违法所得,并入医疗保险基金,并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社保卡是将社会保障功能和金融功能集成在一张卡上,持卡人确实可以把社保卡当银行借记卡使用,但是专门用于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项目,不得提取现金;为保障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建立和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报销。

扩展资料:
根据《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三十七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追回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处罚:
(一)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
(二)将患重症的人员临时挂靠,为其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的;
(三)采取欺骗、虚构事实、伪造单据(证明)等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待遇或者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
(四)其他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 参保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追回医疗保险基金损失;对违反第(三)、(四)项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第(一)、(二)、(五)项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暂停其3至6个月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并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将本人的医疗保险凭证供他人就医、购药的;
(二)冒用他人医疗保险凭证就医、购药的;
(三)符合出院条件,医疗机构开具出院通知书后,拒绝出院的;
(四)医疗保险凭证遗失未及时办理挂失手续,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
(五)采取欺骗、虚构事实、伪造证明(单据)等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待遇的。
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参保人员的上述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期间,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可改变其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方式;对拒绝接受调查的,可暂停其医疗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十九条 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追回医疗保险基金损失,并视情节停止6个月以下的医疗保险服务费用结算;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视情节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直至暂停或取消其定点资格,并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处罚:
(一)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增加收费项目,将未确定收费标准和不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列入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
(二)采用挂名住院或将本院有条件诊治的病人借故推诿给其他医疗机构的;
(三)诊治过程中不验证或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或者将未参保人员的医疗费列入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
(四)不因病施治,超量开药,分解门诊或住院人次,串换药品、医疗服务项目的;
(五)未经批准擅自连接医疗保险计算机网络系统,或为非定点医疗机构、非定点零售药店提供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
(六)其他违反医疗保险规定的行为。
第四十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予以追回,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财经纪律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
(二)擅自更改医疗保险待遇标准的;
(三)不按规定执行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
(四)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牟取私利的;
(五)其他违反医疗保险规定的行为。
第四十一条 任何单位、个人挪用医疗保险基金的,应追回被挪用的医疗保险基金;没收违法所得,并入医疗保险基金,并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对于举报骗取医疗保险待遇或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支出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给予适当的奖励,奖励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单独列支,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宁波市社会保障卡能取钱么

2. 宁波市社会保障卡可以取钱吗

法律分析:可以取,社保卡里有两种功能,一是社会保障功能,这部分的钱(养老金、医保之类的)是取不出来的。第二部分是普通银行卡功能,这部分钱相当于电子钱包一类的。具体可以去社保中心或者相关银行问问。
法律依据:《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第四十一条 任何单位、个人挪用医疗保险基金的,应追回被挪用的医疗保险基金;没收违法所得,并入医疗保险基金,并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宁波医保卡里的钱能取出来吗

法律分析: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不能提取。若返回原籍;或出国定居,注销中国国籍的,可以进行个人账户清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宁波医保卡里的钱能取出来吗

4. 宁波社保卡余额可取出来吗

你好亲😊社保卡里有两种功能,一是社会保障功能,这部分的钱(养老金、医保之类的)是取不出来的。第二部分是普通银行卡功能,这部分钱相当于电子钱包一类的,应该可以取。具体你可以去社保中心或者相关银行问问。根据《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四十一条 任何单位、个人挪用医疗保险基金的,应追回被挪用的医疗保险基金;没收违法所得,并入医疗保险基金,并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虽然社保卡是将社会保障功能和金融功能集成在一张卡上,持卡人确实可以把社保卡当银行借记卡使用,但是专门用于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项目,不得提取现金;为保障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建立和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报销。【摘要】
宁波社保卡里的钱可以取出来吗【提问】
你好亲😊社保卡里有两种功能,一是社会保障功能,这部分的钱(养老金、医保之类的)是取不出来的。第二部分是普通银行卡功能,这部分钱相当于电子钱包一类的,应该可以取。具体你可以去社保中心或者相关银行问问。根据《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四十一条 任何单位、个人挪用医疗保险基金的,应追回被挪用的医疗保险基金;没收违法所得,并入医疗保险基金,并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虽然社保卡是将社会保障功能和金融功能集成在一张卡上,持卡人确实可以把社保卡当银行借记卡使用,但是专门用于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项目,不得提取现金;为保障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建立和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报销。【回答】

5. 宁波医保卡里的钱能取出来吗

一、宁波医保里面的钱可以取出来吗      医保卡里的钱不能取出来,只能用于在定点医院和药店就医购药。      但是以下三种情况下,医保卡里的钱可以支取使用:      1.医保卡使用终止:如参保人死亡,亲属可凭死亡证明等办理支取手续;      2.参保人移民:凭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等办理支取手续;      3.异地转移:在当地参保后,可把医保账户余额转移至新账户。      二、五险一金中的钱通常情况下都不可以自行取出。      1、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还有住房公积金。      2、“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3、“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和住房公积金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      4、缴纳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的要求,不是想缴不想缴的事情,请注意,国家文件里的都写得是缴纳,缴纳带有强制性的意思,和交纳含义是不一样的,如果不缴纳,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5、关于公积金,并不是根据企业效益而定,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各个地方可能有稍许差异,详情请参见地方详细条例)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单位和在职职工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6、住房公积金为“应当缴纳“项目,法律上应当即为必须,同时缴纳也表现出这是一项义务。      三、宁波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如何清算与注销      办事依据      1.《关于印发的通知》      炒金如何赚钱专家免费指导银行黄金白银TD开户指南银行黄金白银模拟交易软件集金号桌面行情报价工具2.《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实施细则》      清算范围      (1)返回原籍;      (2)出国(出境)定居且注销户籍;      (3)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不具备办理退休和按月享受养老待遇条件;      (4)死亡;      (5)账户合并;      (6)养老保险已办理退休手续,医保不愿补缴;      (7)退休时选择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清算的限制      (1)对返回原籍参保人员只提供一次清算,清算后再次参保的,在其到达规定退休年龄前,重新建立的个人账户不再办理清算手续,但可以保留或转移(死亡、出国除外);      (2)本市户籍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在到达规定退休年龄前,可以保留或转移,不予办理个人账户余额领取手续(死亡、出国除外)。      办理程序      1.因清算的,先办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算,再凭《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支付核准表》办理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清算。因4清算的,若死亡人员是企业退休人员的,待单位办理社会化发放人员增减手续后,再办理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清算;若死亡人员是企业在职人员的,先办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算,再凭《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支付核准表》办理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清算;若死亡人员是参照公务员的,凭《宁波市社会保险中(终)止缴费通知表》办理。因5清算的,凭《医保账户合并通知单》办理。因6清算的,凭《宁波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退休医疗待遇核定申请表》办理。因7清算的,凭《宁波市城镇职工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核定申请表》办理。所有前来清算的参保人员或代理人请随带医保证卡,在医保待遇停止之月起办理清算手续。      2.要求在医保待遇停止前办理清算的,需在《宁波市城镇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清算(转移、支付)单》上注明自愿放弃待遇享受。      3.个人账户管理部门打印表五一式三联,参保人员或代理人确认签字。      4.参保人员或代理人凭表五财务联、参保人留存联及相关证件,到财务部门领取个人账户余额。个人账户已透支的,应足额偿还。      其他说明      1.养老保险参加省行业统筹或在市人事局缴纳的,请提供《宁波市社会保险中(终)止缴费通知表》代替《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支付核准表》;      2.请人代理的,随带代理人身份证;      3.办理时间为每月1日—23日的工作日;      4.清算后,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注销,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同时终止。      承诺时限      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宁波医保卡里的钱能取出来吗

6. 宁波市社会保障卡能取钱么

社保卡里有两种功能,一是社会保障功能,这部分的钱(养老金、医保之类的)是取不出来的。第二部分是普通银行卡功能,这部分钱相当于电子钱包一类的,应该可以取。具体你可以去社保中心或者相关银行问问。根据《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任何单位、个人挪用医疗保险基金的,应追回被挪用的医疗保险基金;没收违法所得,并入医疗保险基金,并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虽然社保卡是将社会保障功能和金融功能集成在一张卡上,持卡人确实可以把社保卡当银行借记卡使用,但是专门用于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项目,不得提取现金;为保障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建立和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报销。
根据《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追回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处罚:(一)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二)将患重症的人员临时挂靠,为其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的;(三)采取欺骗、虚构事实、伪造单据(证明)等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待遇或者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四)其他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行为。第三十八条参保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追回医疗保险基金损失;对违反第(三)、(四)项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违反第(一)、(二)、(五)项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暂停其3至6个月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并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将本人的医疗保险凭证供他人就医、购药的;(二)冒用他人医疗保险凭证就医、购药的;(三)符合出院条件,医疗机构开具出院通知书后,拒绝出院的;(四)医疗保险凭证遗失未及时办理挂失手续,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五)采取欺骗、虚构事实、伪造证明(单据)等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待遇的。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参保人员的上述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期间,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可改变其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方式;对拒绝接受调查的,可暂停其医疗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另行制定。第三十九条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追回医疗保险基金损失,并视情节停止6个月以下的医疗保险服务费用结算;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视情节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直至暂停或取消其定点资格,并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处罚:(一)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增加收费项目,将未确定收费标准和不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列入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二)采用挂名住院或将本院有条件诊治的病人借故推诿给其他医疗机构的;(三)诊治过程中不验证或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或者将未参保人员的医疗费列入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四)不因病施治,超量开药,分解门诊或住院人次,串换药品、医疗服务项目的;(五)未经批准擅自连接医疗保险计算机网络系统,或为非定点医疗机构、非定点零售药店提供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六)其他违反医疗保险规定的行为。第四十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予以追回,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财经纪律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二)擅自更改医疗保险待遇标准的;(三)不按规定执行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四)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牟取私利的;(五)其他违反医疗保险规定的行为。第四十一条任何单位、个人挪用医疗保险基金的,应追回被挪用的医疗保险基金;没收违法所得,并入医疗保险基金,并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二条对于举报骗取医疗保险待遇或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支出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给予适当的奖励,奖励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单独列支,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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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宁波社保卡怎么取钱

你好亲😊社保卡里有两种功能,一是社会保障功能,这部分的钱(养老金、医保之类的)是取不出来的。第二部分是普通银行卡功能,这部分钱相当于电子钱包一类的,应该可以取。具体你可以去社保中心或者相关银行问问。根据《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四十一条 任何单位、个人挪用医疗保险基金的,应追回被挪用的医疗保险基金;没收违法所得,并入医疗保险基金,并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虽然社保卡是将社会保障功能和金融功能集成在一张卡上,持卡人确实可以把社保卡当银行借记卡使用,但是专门用于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项目,不得提取现金;为保障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建立和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报销。【摘要】
宁波社保卡里的钱可以取出来吗【提问】
你好亲😊社保卡里有两种功能,一是社会保障功能,这部分的钱(养老金、医保之类的)是取不出来的。第二部分是普通银行卡功能,这部分钱相当于电子钱包一类的,应该可以取。具体你可以去社保中心或者相关银行问问。根据《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四十一条 任何单位、个人挪用医疗保险基金的,应追回被挪用的医疗保险基金;没收违法所得,并入医疗保险基金,并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虽然社保卡是将社会保障功能和金融功能集成在一张卡上,持卡人确实可以把社保卡当银行借记卡使用,但是专门用于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项目,不得提取现金;为保障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建立和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报销。【回答】

宁波社保卡怎么取钱

8. 宁波市社会保障卡能取钱么

虽然社保卡具备银行借记卡的相关功能,但作为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也不能被持有人随意提现。新版社保卡是将社会保障功能和金融功能集成在一张卡上,持卡人确实可以把社保卡当银行借记卡使用,但其社保账户里的个人医保资金,还是专款专用,不能存取。新版社保卡的功能,并没有打破国家医保管理制度。

按《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个人账户本金和利息是归个人所有,但是专门用于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项目,不得提取现金;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应当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支付标准的管理规定。
【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会保障卡”,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公众发行的,主要用于社会保障领域的集成电路(IC)卡,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基本功能。同时,可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
社保卡中的资金包含哪些呢?五个险种(养老、医保、生育、失业、工伤)的钱都可在卡中查询、领取,我们划账也是将钱打入到该卡中。对于退休人员来讲,今后每个月的退休金都是通过该卡领取。而在职的工作人员生病、工伤、生育需要报销,也是通过该卡入账。若是失业了,也是通过该卡领取失业保证金。
由于社保卡具有社保、金融、扩展三大功能,堪比“银行卡和身份证”的综合体,持卡人凭卡可通过社保卡服务网点的专用设备,查询本人的基础信息和社会保障相关信息。可用于为持卡人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领取政府补助资金和社会保障待遇资金。同时,我省的社保卡为大容量芯卡片,预留了充分的扩展空间,今后将逐步扩展到财政、卫生、民政领域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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