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塑料回收利用符合国家什么政策

2024-05-15

1. 废塑料回收利用符合国家什么政策

从行业发展上看,需破政策、管理和技术三道关。 
  政策关。废塑料回收利用可有效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但目前我国在宏观层面还没有对废塑料回收利用行业发展的综合规划,缺乏具体政策扶持,缺乏废塑料分类技术规范,缺乏对采购使用废塑料并达到产品安全要求企业的认定和鼓励。一些政府部门与广大民众将再生塑料制品看作劣质产品,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废塑料回收再生行业的发展。 
  管理关。据了解,目前废塑料行业由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和质检总局等共同管理。因为行业归口不明确,致使缺乏行业指导、技术规范。所以应尽早确立归口部门,将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工作与之密切结合,从而建立起全社会的回收体系。 
  技术关。国际上,塑料回收再生方法有物理再生、能量回收、化学还原和用作固体燃料等。而目前我国塑料回收主要还是以物理再生为主。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秘书长马占峰指出,只有少数大中型企业能够重视长期成长,不断加强技术升级和环保设施投入,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处理和生产,达到国家环保法规要求。多数小企业的技术投入不够,难以达到环保要求,处理废塑料的技术仍以人工为主,劳动保护投入不够。 
  这几年国内废塑料行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是规模的发展,由于政策导向不明确,一些企业信心不足,不敢进一步投资,只是人员、厂房、设备等的线性增加,而技术开发投入不大。 
  比如,塑料再生过程中,清洗是重要环节。"清洗1吨废塑料如用德国生产的清洗剂需要70元,虽然废料清洗干净了,清洗废水也环保,但成本太高。"国内企业一般都用烧碱来清洗,但碱水排放后会对环境造成污染。而我国现在没有关于清洗剂的标准,没规定不能含碱。专家认为,应该在高校设置专门的学科,进行废塑料回收问题的研究和人才培养,从而使废塑料回收再生产业能更快、更好地发展起来。

废塑料回收利用符合国家什么政策

2. 废塑料的国家规定

一、中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改委和商务部联合发布《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新规定将在2012年10月1日正式生效,将严格禁止一些不负责任的废料再生加工,包括:
1、禁止在居民区加工利用废塑料。
2、禁止利用废塑料生产从2007年就被禁用的超薄塑料袋(厚度小于0.025mm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5mm超薄塑料袋)。
3、禁止利用废塑料生产食品用塑料袋。
4、禁止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废塑料类危险废物的回收利用活动,包括被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的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如输液器、血袋)等。
5、无符合环保要求污水治理设施的,禁止从事废编织袋造粒、缸脚料淘洗、废塑料退镀(涂)、盐卤分拣等加工活动。
6、对废塑料加工利用过程产生的残余垃圾、滤网,禁止交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单位或个人处置。
7、禁止露天焚烧废塑料及加工利用过程产生的残余垃圾、滤网。
二、新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国内回收的废塑料和进口的废塑料。尤其对于进口废料,再生行业必须切实遵守所有相关的政策,并禁止从事以下活动:
1、禁止进口未经清洗的使用过的废塑料。
2、禁止将进口的废塑料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进口许可证载明的利用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包括将进口废塑料委托给其他企业代为清洗。
3、禁止将进口废塑料分拣或加工利用过程产生的残余废塑料未经清洗处理直接出售。
4、禁止将进口废纸中的废塑料,未经清洗处理直接出售。
新规定要求再生企业一旦发现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类或者不符合环境保护控制标准的进口废塑料,立即向口岸海关、检验检疫部门和所在地环 保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关处理工作。
此外,还鼓励废塑料加工利用集散地对废塑料加工利用散户实行集中园区化管理,集中处理废塑料加工利用产生的废水、废气 和固体废物。
规定要求省级环保、商务主管部门组织核查并公布合格的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名单;对核查发现问题的,应当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从2013年1月1日开始,只有通过监管机构检查的再生企业才允许进口废旧塑料。

扩展资料:
一、按再利用途径的不同可分为:
1、再生塑料:经工厂模塑、挤塑等预先加工后,用边角料或不合格模制品在二次加工厂再加工制备的热塑性塑料。
2、再加工塑料:由非原加工者,用废弃的工业塑料制备的热塑性塑料。
3、回收塑料:由经清洗和粉碎的废弃制品制得的塑料。
4、可重复使用塑料:成型后制品可以多次重复使用,且性能满足相关规定的要求的塑料。
5、可回收再利用塑料:废弃后,允许被回收,并经过一定处理后,可再加工利用的一类塑料。
6、不可回收再利用塑料:废弃后,不允许被回收再加工利用的一类塑料。
二、《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或致行业重新洗牌:
工信部公布《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明确了行业新建、已建的三大重点类型企业在废塑料处理能力上的门槛。
该规范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同期生效的还有《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业内人士称,新的行业规范或将带来全行业的洗牌效应。
作为环保要求门槛高的行业,该规范明确了“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所涉热塑性废塑料原料并不包括受到危险化学品。
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等塑料,及氟塑料等特种工程塑料。《规范条件》出台后将利于龙头企业投资这一领域。
因为大量小作坊既污染了环境,也不利于行业进一步发展。对整个行业而言,一批不成规模、技术势力弱的企业将首当其冲被责令整改。预测未来我国废塑料应用市场规模将达到逾千亿元规模。
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2018年起全国试行,谁损害,谁赔偿:
2017年12月1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公布从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方案》规定,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做到应赔尽赔。
在试点方案基本框架的基础上,此次印发的方案对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
一是将赔偿权利人范围从省级政府扩大到市地级政府,提高赔偿工作的效率。
二是要求地方细化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具体情形,明确启动赔偿工作的标准。
三是健全磋商机制,规定了“磋商前置”程序,并明确对经磋商达成的赔偿协议,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赋予赔偿协议强制执行效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废塑料

3. 废塑料的国家规定有哪些?

一、中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改委和商务部联合发布《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新规定将在2012年10月1日正式生效,将严格禁止一些不负责任的废料再生加工,包括:
1、禁止在居民区加工利用废塑料。
2、禁止利用废塑料生产从2007年就被禁用的超薄塑料袋(厚度小于0.025mm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5mm超薄塑料袋)。
3、禁止利用废塑料生产食品用塑料袋。
4、禁止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废塑料类危险废物的回收利用活动,包括被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的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如输液器、血袋)等。
5、无符合环保要求污水治理设施的,禁止从事废编织袋造粒、缸脚料淘洗、废塑料退镀(涂)、盐卤分拣等加工活动。
6、对废塑料加工利用过程产生的残余垃圾、滤网,禁止交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单位或个人处置。
7、禁止露天焚烧废塑料及加工利用过程产生的残余垃圾、滤网。
二、新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国内回收的废塑料和进口的废塑料。尤其对于进口废料,再生行业必须切实遵守所有相关的政策,并禁止从事以下活动:
1、禁止进口未经清洗的使用过的废塑料。
2、禁止将进口的废塑料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进口许可证载明的利用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包括将进口废塑料委托给其他企业代为清洗。
3、禁止将进口废塑料分拣或加工利用过程产生的残余废塑料未经清洗处理直接出售。
4、禁止将进口废纸中的废塑料,未经清洗处理直接出售。
新规定要求再生企业一旦发现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类或者不符合环境保护控制标准的进口废塑料,立即向口岸海关、检验检疫部门和所在地环 保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关处理工作。
此外,还鼓励废塑料加工利用集散地对废塑料加工利用散户实行集中园区化管理,集中处理废塑料加工利用产生的废水、废气 和固体废物。
规定要求省级环保、商务主管部门组织核查并公布合格的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名单;对核查发现问题的,应当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从2013年1月1日开始,只有通过监管机构检查的再生企业才允许进口废旧塑料。

扩展资料:
一、按再利用途径的不同可分为:
1、再生塑料:经工厂模塑、挤塑等预先加工后,用边角料或不合格模制品在二次加工厂再加工制备的热塑性塑料。
2、再加工塑料:由非原加工者,用废弃的工业塑料制备的热塑性塑料。
3、回收塑料:由经清洗和粉碎的废弃制品制得的塑料。
4、可重复使用塑料:成型后制品可以多次重复使用,且性能满足相关规定的要求的塑料。
5、可回收再利用塑料:废弃后,允许被回收,并经过一定处理后,可再加工利用的一类塑料。
6、不可回收再利用塑料:废弃后,不允许被回收再加工利用的一类塑料。
二、《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或致行业重新洗牌:
工信部公布《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明确了行业新建、已建的三大重点类型企业在废塑料处理能力上的门槛。
该规范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同期生效的还有《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业内人士称,新的行业规范或将带来全行业的洗牌效应。
作为环保要求门槛高的行业,该规范明确了“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所涉热塑性废塑料原料并不包括受到危险化学品。
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等塑料,及氟塑料等特种工程塑料。《规范条件》出台后将利于龙头企业投资这一领域。
因为大量小作坊既污染了环境,也不利于行业进一步发展。对整个行业而言,一批不成规模、技术势力弱的企业将首当其冲被责令整改。预测未来我国废塑料应用市场规模将达到逾千亿元规模。
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2018年起全国试行,谁损害,谁赔偿:
2017年12月1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公布从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方案》规定,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做到应赔尽赔。
在试点方案基本框架的基础上,此次印发的方案对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
一是将赔偿权利人范围从省级政府扩大到市地级政府,提高赔偿工作的效率。
二是要求地方细化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具体情形,明确启动赔偿工作的标准。
三是健全磋商机制,规定了“磋商前置”程序,并明确对经磋商达成的赔偿协议,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赋予赔偿协议强制执行效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废塑料

废塑料的国家规定有哪些?

4. 废塑料的国家规定

一、中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改委和商务部联合发布《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新规定将在2012年10月1日正式生效,将严格禁止一些不负责任的废料再生加工,包括:
1、禁止在居民区加工利用废塑料;
2、禁止利用废塑料生产从2007年就被禁用的超薄塑料袋(厚度小于0.025mm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5mm超薄塑料袋);
3、禁止利用废塑料生产食品用塑料袋;
4、禁止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废塑料类危险废物的回收利用活动,包括被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的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如输液器、血袋)等;
5、无符合环保要求污水治理设施的,禁止从事废编织袋造粒、缸脚料淘洗、废塑料退镀(涂)、盐卤分拣等加工活动;
6、对废塑料加工利用过程产生的残余垃圾、滤网,禁止交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单位或个人处置;
7、禁止露天焚烧废塑料及加工利用过程产生的残余垃圾、滤网;
二、新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国内回收的废塑料和进口的废塑料。尤其对于进口废料,再生行业必须切实遵守所有相关的政策,并禁止从事以下活动:
1、禁止进口未经清洗的使用过的废塑料。
2、禁止将进口的废塑料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进口许可证载明的利用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包括将进口废塑料委托给其他企业代为清洗;
3、禁止将进口废塑料分拣或加工利用过程产生的残余废塑料未经清洗处理直接出售;
4、禁止将进口废纸中的废塑料,未经清洗处理直接出售。
5、新规定要求再生企业一旦发现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类或者不符合环境保护控制标准的进口废塑料,立即向口岸海关、检验检疫部门和所在地环 保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关处理工作。
6、此外,还鼓励废塑料加工利用集散地对废塑料加工利用散户实行集中园区化管理,集中处理废塑料加工利用产生的废水、废气 和固体废物。规定要求省级环保、商务主管部门组织核查并公布合格的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名单;对核查发现问题的,应当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7、从2013年1月1日开始,只有通过监管机构检查的再生企业才允许进口废旧塑料。

扩展资料
一、按再利用途径的不同可分为:
1、再生塑料:经工厂模塑、挤塑等预先加工后,用边角料或不合格模制品在二次加工厂再加工制备的热塑性塑料。注: 许多规范中再生塑料限于清洁塑料使用,它满足对新料规定的要求,而且其产品质量实际相当于由新料制得的产品。
2、再加工塑料:由非原加工者,用废弃的工业塑料制备的热塑性塑料。注: 再加工塑料可以再配或不再配填料、增塑剂、稳定剂、着色剂等。
3、回收塑料:由经清洗和粉碎的废弃制品制得的塑料。注: 广义而言,回收塑料指边角料或废弃制品的任何再利用,包括热解回收有用的原始化学物质。回收塑料可以再配或不再配填料、增塑剂、稳定剂、着色剂等。
4、可重复使用塑料:成型后制品可以多次重复使用,且性能满足相关规定的要求的塑料。
5、可回收再利用塑料:废弃后,允许被回收,并经过一定处理后,可再加工利用的一类塑料。
6、不可回收再利用塑料:废弃后,不允许被回收再加工利用的一类塑料。
不同的塑料的具体化学成分及区分方法如下:
二、一般鉴别废塑料有以下几个步骤:
1、看颜色;
2、看光亮度(透明料此步可去掉);
3、手感(感重量、感光滑度);
4、点燃(观火焰颜色是否冒烟,是否含离火燃烧或根本不燃);
5、闻气味(各种塑料味都不相同,包括阻燃剂等);
6、拉丝(CaC03多的拉丝肯定不好,增强的也拉不出丝)。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废塑料

5. 废塑料的国家规定有哪些

中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改委和商务部联合发布《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新规定将在2012年10月1日正式生效,将严格禁止一些不负责任的废料再生加工。
包括:
1、禁止在居民区加工利用废塑料;
2、禁止利用废塑料生产从2007年就被禁用的超薄塑料袋(厚度小于0.025mm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5mm超薄塑料袋)。
3、禁止利用废塑料生产食品用塑料袋;
4、禁止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废塑料类危险废物的回收利用活动,包括被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的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如输液器、血袋)等;
5、无符合环保要求污水治理设施的,禁止从事废编织袋造粒、缸脚料淘洗、废塑料退镀(涂)、盐卤分拣等加工活动;
6、对废塑料加工利用过程产生的残余垃圾、滤网,禁止交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单位或个人处置;
7、禁止露天焚烧废塑料及加工利用过程产生的残余垃圾、滤网;
8、新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国内回收的废塑料和进口的废塑料。尤其对于进口废料,再生行业必须切实遵守所有相关的政策,并禁止从事以下活动:
9、禁止进口未经清洗的使用过的废塑料。
10、禁止将进口的废塑料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进口许可证载明的利用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包括将进口废塑料委托给其他企业代为清洗;
11、禁止将进口废塑料分拣或加工利用过程产生的残余废塑料未经清洗处理直接出售;
12、禁止将进口废纸中的废塑料,未经清洗处理直接出售。
13、新规定要求再生企业一旦发现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类或者不符合环境保护控制标准的进口废塑料,
立即向口岸海关、检验检疫部门和所在地环 保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关处理工作。
14、此外,还鼓励废塑料加工利用集散地对废塑料加工利用散户实行集中园区化管理,集中处理废塑料加工利用产生的废水、废气 和固体废物。
15、规定要求省级环保、商务主管部门组织核查并公布合格的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名单;
对核查发现问题的,应当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从2013年1月1日开始,只有通过监管机构检查的再生企业才允许进口废旧塑料。

扩展资料:
废塑料的回收利用
随着塑料制品消费量不断增大,废弃塑料也不断增多。
目前我国废弃塑料主要为塑料薄膜、塑料丝及编织品、泡沫塑料、塑料包装箱及容器、日用塑料制品、塑料袋和农用地膜等。
另外,我国汽车用塑料年消费量已达40万吨,电子电器及家电配套用塑料年消费量已达100多万吨,这些产品报废后成了废塑料的重要来源之一。
据了解2011年,我国废塑料产生量约为2800万吨,2012年为3413万吨。
这些废塑料的存放、运输、加工等待被加工的废弃塑料原料应用及后处理若不得当,势必会破坏环境,危害百姓健康。
最初,塑料回收大量采用填埋或焚烧方法,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
因此,国外将废塑料用于高炉喷吹代替煤、油和焦,用于水泥回转窑代替煤烧制水泥,以及制成垃圾固形燃料(RDF)用于发电,效果理想。
RDF技术最初由美国开发。
近年来,日本鉴于垃圾填埋场不足、焚烧炉处理含氯废塑料时HCI对锅炉腐蚀严重,
而且燃烧过程中会产生二恶英污染环境,而利用废塑料发热值高的特点混配各种可燃垃圾制成发热量20933kJ/kg和粒度均匀的RDF后,
即使氯得到稀释,同时亦便于贮存、运输和供其他锅炉、工业窑炉燃用代煤。
高炉喷吹废塑料技术也是利用废塑料的高热值,将废塑料作为原料制成适宜粒度喷入高炉,来取代焦炭或煤粉的一项处理废塑料的新方法。
国外高炉喷吹废塑料应用表明,废塑料的利用率达80%,排放量为焚烧量的0.1%-1.0%,产生的有害气体少,处理费用较低。
高炉喷吹废塑料技术为废塑料的综合利用和治理“白色污染”开辟了一条新途径,也为冶金企业节能增效提供了一种新手段。
德国、日本从1995年就已有成功的应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废塑料回收

废塑料的国家规定有哪些

6. 塑料是不是可回收垃圾。?

塑料属于可回收垃圾,但需要注意的是,被污染的塑料袋、保鲜膜、一次性塑料餐具以及透明度、柔韧度差的塑料袋就不属于可回收垃圾,而是属于不可回收类的干垃圾。
可回收垃圾指的是本身或材质可再利用的纸类、硬纸板、玻璃、塑料、金属、塑料包装等。
干净的塑料袋以及塑料泡沫、包装等都属于塑料一类,是可以进行分解再利用的。因此,只要没被污染过的塑料袋才属于可回收垃圾。

简单鉴别
首先是看,因为深颜色的色料一般毒性很大,所以一般来说颜色越深的塑料毒性越大。给塑料染色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原料是废塑料,为了掩盖原来的颜色。
第二是闻,只要塑料有异味,不管怎么样绝对不能装食品,异味一般都是在制品中添加助剂,色料等其他附料或残余单体的味道。
第三是摸,装食物的塑料一般摸起来光滑且有光泽,如果手感不光滑,尤其是发粘的一定不能装食物,因为这里面助剂太多了,多的你都无法想象,可能会占五成以上。
接下来简单说一些材料,包装食品一般用PP(聚丙烯)、PE(聚乙烯)的,这两个比较安全,超市的保鲜膜一般是PP的,还有家里得热水管也是PP,因为要保证无毒。一般能装热水的塑料杯子用PC(聚碳酸酯),但光盘也用这个,小心废料回炉。下水管一般用PVC没大碍。

7. 废塑料回收怎么分类?

A塑料的分类 
塑料种类很多,到目前为止世界上投入生产的塑料大约有三百多种.塑料的分类方法较多,常用的有两种: 
1,根据塑料受热后的性质不同分为热塑性塑料和热固性塑料 
热塑性塑料分子结构都是线型结构,在受热时发生软化或熔化,可塑制成一定的形状,冷却后又变硬.在受热到一定程度又重新软化,冷却后又变硬,这种过程能够反复进行多次.如聚氯乙烯,聚乙烯,聚苯乙烯等.热塑性塑料成型过程比较简单,能够连续化生产,并且具有相当高的机械强度,因此发展很快. 
热固性塑料的分子结构是体型结构,在受热时也发生软化,可以塑制成一定的形状,但受热到一定的程度或加入少量固化剂后,就硬化定型,再加热也不会变软和改变形状了.热固性塑料加工成型后,受热不再软化,因此不能回收再用,如酚醛塑料,氨基塑料,环氧树脂等都属于此类塑料.热固性塑料成型工艺过程比较复杂,所以连续化生产有一定的困难,但其耐热性好,不容易变形,而且价格比较低廉. 
2,根据塑料的用途不同分为通用塑料和工程塑料 
通用塑料是指产量大,价格低,应用范围广的塑料,主要包括聚烯烃,聚氯乙烯,聚苯乙烯,酚醛塑料和氨基塑料五大品种.人们日常生活中使用的许多制品都是由这些通用塑料制成. 
工程塑料是可作为工程结构材料和代替金属制造机器零部件等的塑料.例如聚酰胺,聚碳酸酯,聚甲醛,ABS树脂,聚四氟乙烯,聚酯,聚砜,聚酰亚胺等.工程塑料具有密度小,化学稳定性高,机械性能良好,电绝缘性优越,加工成型容易等特点,广泛应用于汽车,电器,化工,机械,仪器,仪表等工业,也应用于宇宙航行,火箭,导弹等方面. 

B废塑料分类鉴别实用知识 
废塑料品种很多,花样形式也很多,其来源于不同的行业。塑料按其结构、·性能可分为热塑性和热固性两大类。目前我国能回收利用的则大都是热塑性塑料, 因为它是可溶、可塑的。 
废塑料的来源不同造成废塑料的利用程度不同,价格也不同。首先是颜色,颜色越浅(甚至无色透明), 则利用范围越广,如白色, 既可调成多种其它颜色,也可做回白色产品, 同样价也高。其次是因为产品的需要,在原料加入了各种成份。 
目前从国内市场上看,主要是CaC03(石粉)含量决定废塑料的利用价值,CaC03含量越多、价越低。从肉眼上看,产品不鲜艳, 无光泽(亚光除外)则CaC03含量便多,从手感上也会感觉到重,用火烧,则烧的部分会发红熄后成灰。另外还要注意增强(指玻纤)产品, 目前能利用的增强产品仅PA、PBT、PP等几种,价格都不高。还有�0�4�0�4种合金料, 目前国内有销路仅ABS+PC一种,其它的都不行。再根据原料的比重(密度)来判断该互混的料能否回用,目前问题最多的是ABS和PS互混,PC和PMMA互混,PVC片料(瓶料)和PEl'’片料互混,PE和PP各半互混,这几种料互混后, 因密度差不多, 很难用. 
常用方法分离,所以,互混的料不能是粉碎料, 否则价格会很低,甚至无人要。 
一般鉴别废塑料有以下几个步骤: 
1、 看颜色; 
2、 看光亮度(透明料此步可去掉); 
3、 手感(感重量、感光滑度); 
4、 点燃(观火焰颜色是否冒烟,是否含离火燃烧或根本不燃); 
5、 闻气味(各种塑料味都不相同,包括阻燃剂等); 
6、 拉丝 (CaC03多的拉丝肯定不好,增强的也拉不出丝)。      另外常见的塑料有聚苯乙烯、聚丙烯、低密度聚乙烯、高密度聚乙烯、聚碳酸酯、聚氯乙烯、聚酰胺、聚氨酯等,这些塑料的差别一般人很难分辨。现在的塑料分类工作大都由人工完成。最近机器分类有了新的研究进展,德国一家化学科技协会发明以红外线来辨认类别,既迅速又准确,只是分拣成本较高。

废塑料回收怎么分类?

8. 塑料是可回收垃圾吗?

塑料是可回收垃圾。
可回收垃圾一般指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物。主要包括:
1、纸类:未严重玷污的文字用纸、包装用纸和其他纸制品等。如报纸、各种包装纸、办公用纸、广告纸片、纸盒、复印纸等。
2、塑料:废容器塑料、包装塑料等塑料制品。比如各种塑料袋、塑料瓶、泡沫塑料、一次性塑料餐盒餐具、硬塑料等。
3、金属:各种类别的废金属物品。如易拉罐、铁皮罐头盒、铅皮牙膏皮等。
4、玻璃:有色和无色废玻璃制品。
5、织物:旧纺织衣物和纺织制品。

扩展资料

回收目的:
(1)、从技术层面避免“增长的极限”。
(2)、增加材料利用总体寿命,降低资源压力。
(3)、减少对国际原材料市场的依赖 。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可回收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