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成立证券公司

2024-05-12

1. 怎么成立证券公司

 怎么成立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设立的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那么怎么成立证券公司呢,一起来看看!
    
     证券公司的设立   
    1、证券公司的设立条件
    ①符合法律法规的章程
    ②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 3 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 2 亿
    ③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④董监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⑤完善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⑥合格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2、注册资本要求:证券公司注册资本必须是实缴资本
    ①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财务顾问业务 1 项或数项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5 千万
    ②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任何 1 项,最低限额 1 亿
    ③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任何 2 项以上,最低限额 5 亿
    3、设立以及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要求
    (1)行政审批程序
    ①证监会受理设立申请后 6 个月内,作出批准与否的决定
    ②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15 日内,向证监会申请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2)重要事项变更须经证监局审批
    ①证券公司设立、收购、撤销分支机构
    ②变更业务范围(保荐由证监会审批)
    ③变更注册资本(上市证券公司证监会审批;非上市证券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不增加 5%股东且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无变化的不审批)
    ④变更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证券公司证监会审批)
    ⑤变更章程
    ⑥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
    ⑦停业、解散、破产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掌握) 
    (一)证券公司子公司的`设立
    1、子公司是指由 1 家证券公司控股,经营证监会批准的单项或多项证券业务的证券公司
    2、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的形式:
    ①全资子公司
    ②与符合证券公司股东条件的其他投资者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
    3、设立子公司的条件:
    ①最近 1 年风控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最近 1 年净资本不低于 12 亿
    ②设立子公司经营证券经纪、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资产管理的,最近 1 年公司经营该业务的市场占有率不低于行业中等水平
    ③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
    4、对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的监管要求:
    ①禁止同业竞争:证券公司与其子公司之间、受同一证券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之间,不得经营存在利益冲突或竞争关系的同类业务
    ②子公司股东的股权与公司表决权、董事推荐权相适应。
    子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和董事推荐权,禁止子公司及其股东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约定不按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和董事推荐权
    ③禁止相互持股
    子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其控股股东、受同一证券公司控股的其他子公司的股份,或者以其他方式向控股股东、其他子公司投资
    ④证券公司不得利用其控股地位损害子公司、子公司其他股东、子公司客户的合法权益
    ⑤要求建立风险隔离制度
    证券公司与其子公司、子公司之间建立隔离墙制度,防止风险传递和利益冲突
    ⑥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除单独向证监会报送年度报告、监管报表外,证券公司还应当在合并计算其子公司的财务及业务数据基础上向证监会报送前述资料
    ⑦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单独计算、合并数据计算的净资本等风控指标,必须符合规定
    (二)证券公司分公司的设立
    1、证券公司分公司是指证券公司设立的除证券营业部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
    2、分公司设立条件:最近 2 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其他略
    3、分公司经营业务范围:
    ①管理证券公司一定区域内的证券营业部
    ②经营证券公司一定区域内的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
    ③作为证券公司专门的证券自营业务机构经营证券自营业务
    ④作为证券公司专门的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机构经营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4、证券公司分公司不得直接经营证券营业部的业务;分公司经授权经营证券自营业务或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不得经营其他业务;证券公司不得授权同一家分公司经营具有利益冲突的不同业务;证券公司授权分公司经营证券自营业务或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公司总部不得再经营或再授权其他分公司经营该业务
    (三)证券营业部的设立
    1、证券公司设立营业部应符合的审慎性要求:
    ①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
    ②“了解自己的客户”、“适当性服务”为核心的客户管理和服务体系
    ③最近 2 年风控指标持续符合标准
    ④最近 3 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
    ⑤略
    2、证券公司在住所地申请设立证券营业部:
    ①上 1 年度证券营业部平均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不低于公司住所地的辖区内证券公司的平均水平,且最近 1 次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类别在 C 类或以上
    ②或者最近 3 年分类评价类别均在 B 类或以上,且有 1 年为 A 类
    3、证券公司申请在全国设立营业部,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上 1 年度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位于行业前 20 名,且证券营业部平均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最近 1 次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类别在 B 类或以上
    ②上 1 年度公司证券营业部平均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位于行业前 20 名,最近 1 次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类别在 B 类或以上
    ③上 1 年度证券营业部平均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不低于公司住所地辖区内证券公司的平均水平或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最近 3 年分类评价类别在 B 类或以上,且有 1 年为 A类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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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成立证券公司

2. 如何开证券公司?

必须要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
设立的条件:
1.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2.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3.有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5.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6.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与证券公司从事的业务种类直接挂钩,分为5000万,1亿元和5亿元三个标准。

3. 证券公司成立的条件

法律分析:1、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证券交易所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设立目的;
(2)名称;
(3)主要办公及交易场所和设施所在地;
(4)职能范围;
(5)会员的资格和加入、退出程序;
(6)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7)对会员的纪律处分;
(8)组织机构及其职权;
(9)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任免及其职责;
(10)资本和财务事项;
(11)解散的条件和程序;
(12)其他需要在章程中规定的事项。
2、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3年,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3、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5、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6、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
7、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二)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五)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六)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证券公司成立的条件

4. 证券公司成立的条件

1、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证券交易所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设立目的;
(2)名称;
(3)主要办公及交易场所和设施所在地;
(4)职能范围;
(5)会员的资格和加入、退出程序;
(6)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7)对会员的纪律处分;
(8)组织机构及其职权;
(9)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任免及其职责;
(10)资本和财务事项;
(11)解散的条件和程序;
(12)其他需要在章程中规定的事项。
2、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3年,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3、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5、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6、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
7、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公司章程的内容有什么呢
公司章程记载的内容:1、公司名称和住所。2、公司经营范围。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6、公司的主要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7、公司的法定代表人。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法》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二、《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第八条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应当经监管部门审查批准。
经批准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由监管部门颁发经营许可证,并凭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监管部门批准不得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不得在名称中使用融资性担保字样,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有具备持续出资能力的股东。
(三)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合格的从业人员。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
(七)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办法由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另行制定。
第十条监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
第十一条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向监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和业务范围等事项。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章程草案。
(四)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股权结构。
(五)股东出资的验资证明以及持有注册资本5%以上股东的资信证明和有关资料。
(六)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
(七)经营发展战略和规划。
(八)营业场所证明材料。
(九)监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5. 证券公司怎么设立

先到当地证监会申请,然后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受理。也就是说要国务院批准。需要你们的股东信息注册资本至少五千万起。净资产不低于二亿。净资本不低于二千万。具体资料需要国务院申请材料
证券公司申请设立证券服务部,需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包括拟设立证券服务部的证券营业部的名称、设立理由、具体地点等。
(二)证券公司基本情况。包括上一年度的经营情况;
证券营业部和证券服务部的分布情况;近一年是否因违规经营受到处罚;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及清理归位情况;在机构设立方面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及解决情况;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有关情况。
(三)拟设立证券服务部的证券营业部的基本情况。包括上一年度的盈利情况;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公司盖章);证券营业部经营情况、管理制度情况;是否建立了证券营业部对证券服务部的管理制度;是否存在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及个人柜台债务。
(四)落实清理规范远程证券交易网点方案的情况。
(五)设立证券服务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六)证券服务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人事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稽核管理制度及其它管理制度。
(七)与银行签订的银证转帐协议。
(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独立出资设立证券服务部的文件。
(九)证券服务部负责人申请表。拟委派的证券服务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比照证券营业部经理管理,申请表比照证券营业部经理任职资格申请表填写。
证券服务部至少配备一名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计算机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经验的信息技术人员。
(十)拟设立证券服务部的场地及设备情况说明。场地使用证明。
(十一)风险处置预案。
(十二)证券公司注册地派出机构出具的证券公司符合设立证券服务部条件的意见书。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装订。审核程序
(一)证券公司设立证券服务部应向拟设立证券服务部所在地的证监会派出机构提出申请,派出机构初审同意后,报中国证监会复审。
(二)证券服务部拟设立地派出机构初审时间为申请文件送达日起15个工作日;中国证监会复审时间为申请文件送达日起30个工作日。如文件资料不完整,则审核时限重新计算。
证券公司设立证券服务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复审通过,批复文件主送派出机构,抄送证券公司;申请未获得复审通过,中国证监会将未获得复审通过的原因书面通知证券公司,且半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三)证券服务部筹建期为3个月,经派出机构验收并批复开业后,证券服务部须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营业许可证。逾期不开业,批复文件自动失效,半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一、设立证券公司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二)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五)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六)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证券公司的主要功能
(1)证券信息资源建设。它主要指对各类证券信息进行搜集、整理、加工、存储。信息资源一般包括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基础资料(包括年度及中期报告、重大信息披露等等)、证券经营机构基础资料、证券交易行情信息以及其他与证券市场相关的各类信息资料。证券信息公司通过搜集整理大量的基础证券信息资料,建立一套完整的处理、考核和市场反馈体系,对基础信息进行分析、加工并形成可供客户使用的最终信息产品。证券信息资源建设是证券信息公司从事信息服务的基础工作。
(2)证券信息产品开发。它是指对原始信息资源提炼加工、分析研究、形成客户所需的最终信息产品。信息产品主要有书面文字资料和电子数据资料两种形式。目前常见的证券信息产品有:证券信息电脑查询系统、声讯台信息系统、图文电视信息系统、实时行情无线接收系统和各类证券报刊杂志出版物等。单纯的信息产品往往与信息传播技术和信息应用软件技术相互结合,形成综合性的信息服务产品。
(3)证券信息传播服务。由于证券市场具有风险高、变化快、专业性强等特点,人们对证券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专业性的要求也日益提高。目前,证券信息传播方式主要有电子数据传播和书面文字数据传播两种方式。随着计算机和通讯技术的迅猛发展,电子数据传播方式已成为证券信息传播最主要的方式。证券信息公司可以利用现有的通讯网络,准确及时地将信息传递到客户手中。常见的通讯网络主要有:国际互联网、卫星通讯网络、电脑局域网络、图文电视及无线发射接收系统等。通讯技术的革命,极大地开拓了证券信息传播渠道的广度和深度。

证券公司怎么设立

6. 证券公司成立的条件

【法律分析】1、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证券交易所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1)设立目的;(2)名称;(3)主要办公及交易场所和设施所在地;(4)职能范围;(5)会员的资格和加入、退出程序;(6)会员的权利和义务;(7)对会员的纪律处分;(8)组织机构及其职权;(9)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任免及其职责;(10)资本和财务事项;(11)解散的条件和程序;(12)其他需要在章程中规定的事项。2、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3年,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3、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5、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6、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7、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二)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五)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六)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设立证券公司需什么条件

设立证券公司需要的条件有:
1.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2.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3.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5.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6.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公募基金控股股东资格要求
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主要股东具有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的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注册资本不低于三亿元人民币;
(四)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六)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托管业务的开办条件
申请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一)净资产和资本充足率符合有关规定;
(二)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
(三)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四)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条件;
(五)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证券法》第四条,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应当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设立证券公司需什么条件

8. 证券公司成立条件有哪些

设立证券公司的条件有:
1、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2、有合格的经营场所;
3、主要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诚信记录;
4、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基金投资管理公司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基金投资管理公司的设立条件如下:
1、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2、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章程;
4、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5、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设立基金投资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章程;(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三)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资产规模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四)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七)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股权确认纠纷的类型有哪些
股权转让的变更属于变更公司章程,就必须经国务院证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未经批准的无效。
证券公司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变更业务范围,增加注册资本且股权结构发生重大调整,减少注册资本,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章程中的重要条款,合并、分立、停业、解散、破产,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二)主要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诚信记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五)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六)有合格的经营场所、业务设施和信息技术系统;(七)法律、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证券公司名义开展证券业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