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慈善机构

2024-05-15

1. 广州慈善机构

广东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
广东省红十字会: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指导全省各级红十字会加强自身建设、组织建设和开展各项工作。开展备灾救灾工作 ,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在医疗和物资上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 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和卫生知识的宣传,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动员、组织骨髓移植、器官移植和遗体捐献工作。开展人道主义社会服务活动和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宣传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并依照其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协助政府开展对台工作,促进两岸红十字组织的交往和合作。承办省政府和中国红十字总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广州市慈善会:广州市慈善会成立于1994年6月5日,是经市政府批准注册登记的全市性慈善性质社会团体,是中华慈善总会团体会员。慈善会的宗旨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扶贫济困,见难相助,帮助社会上生活最困难的人,体现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理事会是慈善会最高决策机构,由热心慈善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处理慈善会募捐、救助等日常工作事务。
该会历年来举办了慈善之光文艺晚会、赈灾义演晚会、慈善义卖、中学生上街贴旗活动、慈善拍卖会、慈善高尔夫球赛、慈善乒乓球赛、一日捐、慈善餐舞会等一系列筹款活动,得到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共筹集善款4亿多元;同时,积极开展扶贫、济困、助学、赈灾、帮残、恤孤、慈善医疗等慈善活动,为困难群众提供了实实在在的救助。特别是1996年至2002年期间,慈善会发动社会捐款1.4亿元兴建了拥有200张住院床位的综合性医院——广州市慈善医院,切实为广州市特困群众看病住院解决了困难。
 
广州市海珠区接收社会捐赠工作站:海珠区接收社会捐赠工作站位于海联路160号。
工作站悬挂全国统一标识,工作人员佩证上岗。
工作人员热情接待捐赠和咨询群众、礼貌待人,使用文明用语。
全年365天接收捐赠,周六、周日、节假日不休息,每天接待时间:上 午8:30—12时,下午:2:30—5时。
对行动不方便的老人、残疾人,上门接收。
接收捐赠款物使用全市统一印制的接收捐赠登记表、接收捐赠物品明细表、接收捐赠证明、包装袋。
接收捐赠站在接收捐赠款物时,当场登记并向捐赠人出具接收捐赠证朗,对捐款者当场开具全市统一的专用收款收据,出具捐赠证明。
接收的捐赠资金将实行专帐管理、专户存储。
对捐赠物品进行登记、分类、整理、消毒、包装、建帐、审核、验收、 入库并妥善保管。
接收捐赠的全部款物,由广州市民政局统一调拨,支援灾区和贫困地区。

广东省慈善总会宗旨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扶贫济困,见难相助,帮助社会上生活最困难的人,体现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理事会是本会最高决策机构,由热心慈善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处理本会募捐、救助等日常工作事务。

荔湾区接收社会捐赠工作站:逢源北街点位于逢源路逢源北街26号。
工作站悬挂全国统一标识,工作人员佩证上岗。
工作人员热情接待捐赠和咨询群众、礼貌待人,使用文明用语。
全年365天接收捐赠,周六、周日、节假日不休息,每天接待时间:上 午8:30—12时,下午:2:30—5时。
对行动不方便的老人、残疾人,上门接收。
接收捐赠款物使用全市统一印制的接收捐赠登记表、接收捐赠物品明细表、接收捐赠证明、包装袋。
接收捐赠站在接收捐赠款物时,当场登记并向捐赠人出具接收捐赠证朗,对捐款者当场开具全市统一的专用收款收据,出具捐赠证明。
接收的捐赠资金将实行专帐管理、专户存储。
对捐赠物品进行登记、分类、整理、消毒、包装、建帐、审核、验收、 入库并妥善保管。
接收捐赠的全部款物,由广州市民政局统一调拨,支援灾区和贫困地区。 

荔湾区慈善会:位于逢源路逢源北街26号,慈善会作为社会公益活动的一个中枢联系组织机构,设置了理事会作为最高的决策机构,理事由社会各界人士组成,慈善会设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等职,负责慈善会的日常运作。常年慈善帮扶项目主要有:慈善捐助超市、星光平安宝、慈善捐助集市、实物救助、慈善医疗、重大疾病救助、慈善助学、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业义工队伍,以及一些专项慈善活动等,有效地帮扶了各类困难群众,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取得了显著成绩。

白云区慈善会:位于广园中路238号,慈善会作为社会公益活动的一个中枢联系组织机构,设置了理事会作为最高的决策机构,理事由社会各界人士组成,慈善会设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等职,负责慈善会的日常运作。
常年慈善帮扶项目主要有:慈善捐助超市、星光平安宝、慈善捐助集市、实物救助、慈善医疗、重大疾病救助、慈善助学、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业义工队伍,以及一些专项慈善活动等,有效地帮扶了各类困难群众,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取得了显著成绩

 依据《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09]60号)规定,基金会、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接受捐赠时,应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并加盖本单位的印章;对捐赠个人索取捐赠票据的,应予以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
广东省红十字会: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指导全省各级红十字会加强自身建设、组织建设和开展各项工作。开展备灾救灾工作 ,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在医疗和物资上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 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和卫生知识的宣传,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动员、组织骨髓移植、器官移植和遗体捐献工作。开展人道主义社会服务活动和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宣传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并依照其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协助政府开展对台工作,促进两岸红十字组织的交往和合作。承办省政府和中国红十字总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广州市慈善会:广州市慈善会成立于1994年6月5日,是经市政府批准注册登记的全市性慈善性质社会团体,是中华慈善总会团体会员。慈善会的宗旨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扶贫济困,见难相助,帮助社会上生活最困难的人,体现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理事会是慈善会最高决策机构,由热心慈善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处理慈善会募捐、救助等日常工作事务。
该会历年来举办了慈善之光文艺晚会、赈灾义演晚会、慈善义卖、中学生上街贴旗活动、慈善拍卖会、慈善高尔夫球赛、慈善乒乓球赛、一日捐、慈善餐舞会等一系列筹款活动,得到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共筹集善款4亿多元;同时,积极开展扶贫、济困、助学、赈灾、帮残、恤孤、慈善医疗等慈善活动,为困难群众提供了实实在在的救助。特别是1996年至2002年期间,慈善会发动社会捐款1.4亿元兴建了拥有200张住院床位的综合性医院——广州市慈善医院,切实为广州市特困群众看病住院解决了困难。
 
广州市海珠区接收社会捐赠工作站:海珠区接收社会捐赠工作站位于海联路160号。
工作站悬挂全国统一标识,工作人员佩证上岗。
工作人员热情接待捐赠和咨询群众、礼貌待人,使用文明用语。
全年365天接收捐赠,周六、周日、节假日不休息,每天接待时间:上 午8:30—12时,下午:2:30—5时。
对行动不方便的老人、残疾人,上门接收。
接收捐赠款物使用全市统一印制的接收捐赠登记表、接收捐赠物品明细表、接收捐赠证明、包装袋。
接收捐赠站在接收捐赠款物时,当场登记并向捐赠人出具接收捐赠证朗,对捐款者当场开具全市统一的专用收款收据,出具捐赠证明。
接收的捐赠资金将实行专帐管理、专户存储。
对捐赠物品进行登记、分类、整理、消毒、包装、建帐、审核、验收、 入库并妥善保管。
接收捐赠的全部款物,由广州市民政局统一调拨,支援灾区和贫困地区。

广东省慈善总会宗旨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扶贫济困,见难相助,帮助社会上生活最困难的人,体现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理事会是本会最高决策机构,由热心慈善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处理本会募捐、救助等日常工作事务。

荔湾区接收社会捐赠工作站:逢源北街点位于逢源路逢源北街26号。
工作站悬挂全国统一标识,工作人员佩证上岗。
工作人员热情接待捐赠和咨询群众、礼貌待人,使用文明用语。
全年365天接收捐赠,周六、周日、节假日不休息,每天接待时间:上 午8:30—12时,下午:2:30—5时。
对行动不方便的老人、残疾人,上门接收。
接收捐赠款物使用全市统一印制的接收捐赠登记表、接收捐赠物品明细表、接收捐赠证明、包装袋。
接收捐赠站在接收捐赠款物时,当场登记并向捐赠人出具接收捐赠证朗,对捐款者当场开具全市统一的专用收款收据,出具捐赠证明。
接收的捐赠资金将实行专帐管理、专户存储。
对捐赠物品进行登记、分类、整理、消毒、包装、建帐、审核、验收、 入库并妥善保管。
接收捐赠的全部款物,由广州市民政局统一调拨,支援灾区和贫困地区。 

荔湾区慈善会:位于逢源路逢源北街26号,慈善会作为社会公益活动的一个中枢联系组织机构,设置了理事会作为最高的决策机构,理事由社会各界人士组成,慈善会设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等职,负责慈善会的日常运作。常年慈善帮扶项目主要有:慈善捐助超市、星光平安宝、慈善捐助集市、实物救助、慈善医疗、重大疾病救助、慈善助学、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业义工队伍,以及一些专项慈善活动等,有效地帮扶了各类困难群众,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取得了显著成绩。

白云区慈善会:位于广园中路238号,慈善会作为社会公益活动的一个中枢联系组织机构,设置了理事会作为最高的决策机构,理事由社会各界人士组成,慈善会设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等职,负责慈善会的日常运作。
常年慈善帮扶项目主要有:慈善捐助超市、星光平安宝、慈善捐助集市、实物救助、慈善医疗、重大疾病救助、慈善助学、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业义工队伍,以及一些专项慈善活动等,有效地帮扶了各类困难群众,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取得了显著成绩

 依据《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09]60号)规定,基金会、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接受捐赠时,应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并加盖本单位的印章;对捐赠个人索取捐赠票据的,应予以开具

广州慈善机构

2. 广东省慈善总会的基本信息

广东省慈善总会 于1997年6月已经注册登记,创始基金合共达3000万元,于2004年7月16日正式成立。英文全称:GuangDong Charity Federation英文缩写:GDCF

3. 广东省慈善总会的介绍

机构简介广东省慈善总会(英文名:GUANGDONG CHARITY FEDERATION英文缩写:GDCF)是依法于1997年6月注册登记, 2004年7月16日正式成立的民间非营利性慈善组织。内设理事会、监事会、秘书处等比较完善的组织机构。成立以来,广东省慈善总会牢固树立“全省慈善工作排头兵”意识,积极推动我省慈善事业持续发展。切实履行“以人为本,慈善为怀”的宗旨,不断完善组织机构建设和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应急救灾援助工作机制,加强慈善队伍建设。大力弘扬慈善精神,积极筹措慈善款物,七年来累计投入慈善款物(折价)近35亿元,在赈灾救灾、兴教助学、助医助残、安老恤孤、扶贫济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建设和谐幸福广东做出了积极贡献。先后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广东省抗洪救灾模范集体”、“广东省抗灾救灾先进集体”、“广东省抗震救灾先进集体”称号,被国家民政部评为 “全国先进社会组织”。2011年7月,“广东扶贫济困日”和“大爱救心”两个项目同时被民政部授予“中华慈善奖”。

广东省慈善总会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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