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汇票质押?

2024-05-14

1. 什么是汇票质押?

权利质押,即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拥有的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并以凭证上的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将该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权利质押属于担保物权的一种。《物权法》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支票、本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权利质押的设定方式与动产质押的设定方式相同,首先由当事人订立质押合同,然后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期限由出质人向质权人交付权利凭证。权利质押与动产质押还有许多共同点,如质押合同、质押担保的范围、质权人的权利义务、质权实现的方式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可以出质的权利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 汇票、支票、本票;(二) 债券、存款单;(三) 仓单、提单;(四) 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 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 应收账款;(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什么是汇票质押?

2. 什么是汇票质押

  汇票质押是指以设定质权、提供债务担保为目的而进行的背书。它是由背书人通过背书的方式,将票据转移给质权人,以票据金额的给付作为对被背书人债务清偿保证的一种方式。
  汇票质押的方式
  背书人在设定质押背书时,必须在背书中载明“质押”字样,并签名盖章。如果出质人只记载了“质押”字样而未在票据上签章,或者出质人未在汇票或粘单上记载“质押”字样而是另行签订质押合同、质押条款的,不构成票据质押。  汇票质押的法律效果
  质押背书是一种特殊的质权设定方式,与普通质权相比,效力不同。
  1.质押背书的被背书人在实现债权时,不限定在设质的债权范围内,而是可以依票据请求全部票据金额的完全给付。当然,这时可能发生背书人向被背书人请求返还超过金额的问题。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案件纠纷若干问题的规定》,质押背书的被背书人以质押票据再行背书或者背书转让票据的,背书行为无效。
  3.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以此票据进行质押的,通过质押取得票据的持票人不享有票据权利。
  4.贷款人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从事票据质押贷款的,质押行为无效。
  5.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对此票据进行质押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票据责任。

3. 汇票是否可以设定质押

一、汇票是可以设定质押的。汇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有确定的面额,到期后可以向付款人取得票款。未到期的汇票,可以做为质押物,进行融资。汇票进行质押时,要进行质押背书,将汇票权利暂时转让给被背书人。二、质押背书是一种特殊的质权设定方式,与普通质权相比,效力不同。1.质押背书的被背书人在实现债权时,不限定在设质的债权范围内,而是可以依票据请求全部票据金额的完全给付。当然,这时可能发生背书人向被背书人请求返还超过金额的问题。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案件纠纷若干问题的规定》,质押背书的被背书人以质押票据再行背书或者背书转让票据的,背书行为无效。3.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以此票据进行质押的,通过质押取得票据的持票人不享有票据权利。4.贷款人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从事票据质押贷款的,质押行为无效。5.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对此票据进行质押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票据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三十五条 【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及其效力】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汇票权利。汇票可以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第三十六条 【不得背书转让的情形】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

汇票是否可以设定质押

4. 汇票是否可以设定质押

一、正面回答
汇票能够质押。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二、分析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可以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以担保自己的债务。但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三、汇票是什么意思
汇票由出票人发出,是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也是国际结算中使用最为广泛的一种信用工具,属于委付证券,其基本法律关系至少有三种角色出票人、受票人、收款人。

5. 汇票可以设定质押吗

汇票是可以设定质押的。汇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有确定的面额,到期后可以向付款人取得票款。未到期的汇票,可以做为质押物,进行融资。汇票进行质押时,要进行质押背书,将汇票权利暂时转让给被背书人。
一、大额承兑汇票到期了怎么兑现
承兑汇票指办理过承兑手核的汇票,即在交易活动中,售货人为了向购货人索取货款而签发汇票,并经付款人在票面上注明承认到期付款的“承兑'字样及签章,付款人承兑以后成为汇票的承兑人。经购货人承兑的称“商业承兑汇票',经银行承兑的称“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汇票到期兑现方法:1.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换方法:(1)首先需要银行承兑汇票写背书人,然后携带银行承兑汇票和公司公章到公司公户所在银行。(2)用户需要银行填写托收凭证,还需要加盖公司章,然后一并交给银行办理就可以了。2.商业承兑汇票兑现方法:商业承兑汇票到期,由贴现银行通过付款单位开户银行向付款单位办理清算,收回票款。
二、质押不得背书转让的汇票是否有效
质押不得背书转让的汇票是无效的。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且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若违反前述规定,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
三、转账支票背书转让
转账支票背书转让的方式如下:
1.记名背书。记名背书必须以银行或公司为背书人,记名背书大都给开证行。
2.空白背书。又称不记名背书,即背书人在汇票上只有签名,不写付给某人,即没有被背书人。
3.限定背书。有些限定背书规定汇票只交付一次,受让人只能自行使用汇票而无再次转让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三十五条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汇票权利。汇票可以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

汇票可以设定质押吗

6. 汇票是否可以设定质押?

法律分析:汇票是可以设定质押的。汇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有确定的面额,到期后可以向付款人取得票款。未到期的汇票,可以做为质押物,进行融资。汇票进行质押时,要进行质押背书,将汇票权利暂时转让给被背书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三十五条 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汇票权利。汇票可以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

7. 汇票不可以设定质押吗

法律分析:银行承兑汇票可以用于质押贷款,但是质权的设立存在两种生效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三十五条 第二款 汇票可以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

汇票不可以设定质押吗

8. 什么是以承兑汇票做质押?

由银行承诺到期付款的汇票称为银行承兑汇票;由实力雄厚,信誉卓著的企业承诺到期付款的汇票称为商业承兑汇票。由于市场经济所必需的信用体系在我国尚未完全建立,商业承兑汇票使用范围并不广泛,我们经济生活中大量使用的是银行承兑汇票。 就是你把不能马上兑钱的汇票抵押给银行或三方,他们借现金给你周转,也会收你一定利息,等你周转好了钱还给他们,他们把汇票还给你收你本息。如果是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为承兑人)一般提前承兑,付点贴现利息就行,非银行承兑的汇票比较麻烦。拓展资料:一、票据哪些可以转账,哪些不可以转账答: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不可以转账。 既可用于转账又可用于支取现金的票据有哪些? 1、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2、银行本票可以用于转账,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二、应收票据科目核算的是答: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尚未到期兑现的商业票据。是一种载有一定付款日期、付款地点、付款金额和付款人的无条件支付的流通证券,也是一种可以由持票人自由转让给他人的债权凭证。应收票据按照到期时间分类可分为短期应收票据和长期应收票据。三、承兑借给企业 企业倒闭 怎样追回承兑汇票答:不是企业的或有负债,是实实在在的当前负债 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才是或有负债(银行有追索权) 希望可以帮助你。抵押与质押的区别在于:1.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车、船等);质押则以动产为主。2.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3.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4.抵押权的实现主要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而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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