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直公积金怎么提取

2024-04-28

1. 浙江省直公积金怎么提取

从 2018年3月26日起 ,浙江省直公积金缴存职工可在支付宝上办理无房提取、离退休提取、本市本人购房提取 (注:仅适用于 2017年11月1日后杭州市主城区、萧山、余杭、大江东产业聚集区、富阳的房管局正式网签能联网核查信息的客户)等业务 。 打开支付宝APP,进入城市服务,点击公积金,通过“公积金查询”选项选择“浙江省直单位公积金”后,刷刷脸即可办理提取。据介绍,支付宝的“刷脸”认证能力和安全技术成为破题的关键。在支付宝实名制的基础上,加上“刷脸”认证技术,以确保用户为本人办理。支付宝相关技术专家表示,目前人脸识别技术已达到金融级的准确度和安全性,准确率超过99.6%。结合眼纹等多因子验证,准确率能达到99.9%。在“支付宝”选择“城市服务”,然后依次点击“公积金-公积金查询提取-浙江省直单位公积金”,“刷刷脸”,全程操作不过几分钟,就可以等待公积金到账了。  一、浙江省公积金怎么提取条件浙江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12种情况之一,即可申请提取个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3.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4.家庭成员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5.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6.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后未再就业;7.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8.离休、退休;9.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1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11.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12.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支取死亡职工的公积金。符合不同的条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二、浙江省公积金提取流程公积金提取流程是:1.申请人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2.管理中心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提取公积金的条件;3.管理中心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办理提取手续;不准提取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4.通过申请的,持个人身份证,银行卡等有关证明及材料,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三、浙江省公积金怎么查1.实名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APP,并确认你的账户已通过高级实名认证。点击首页“公积金查询”。2.由于你通过高级认证并实名登录账户,系统会自动显示你的身份信息。3.选择你的公积金缴存地,并输入验证码,点击“查询”。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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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浙江省直公积金 请问怎么提取

浙江省工的 若觉得没用为啥不把它提取出来呢,提出来理财投资啊 多一点取的话核算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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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际遇,就像那窗外的雨,淋过,湿过;散了,远了。容不得我们许与不许,便已然不再。于是,人生,便总是从告别中走向明天。将美好留于心底,淡淡的就好;将悲伤置于脑后,遗忘了最好。

3. 浙江省公积金怎么提取啊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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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浙江省公积金怎么提取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5. 浙江省公积金提取条件最新

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申请从本人和配偶上年度账户余额中提取。公积金根据提取用途不同,一年的提取次数也不同,申请提取公积金偿还房贷,每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额度不能超过实际支出金额。租房提取:租住普通商品住房的,一般提交一次申请,每个季度的提取额会打到提取人的公积金联名卡里,申请满一年后,需要重新提交申请,一年最多可以提取4次。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是什么: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公积金提取流程:1、签订《付款约定书》。买卖双方签订贷款资金划付的《付款约定书》。2、委托评估。借款申请人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对转让房屋进行评估,出具评估书。3、房屋转让。房屋买卖双方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转让手续,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向税收征管中心办妥契税完税手续,取得转让后的房屋契证。4、贷款申请。借款申请人持前述公积金贷款须提供的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做贷款面谈记录。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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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提取

在浙江地区如果要租赁房子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直接准备好相应的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向单位提交办理,然后单位审核之后出具支取申请书,再到管理中心去办理这个业务。关于浙江省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提取流程的问题,下面由我来为你详细解答。一、浙江省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租赁住房提取)      1、提取人提出使用住房公积金申请,所在单位应予以审核,单位出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并加盖在管理中心预留印鉴;      2、提取人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以及相关提取凭证到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提取手续;      3、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出具的提取申请书,同时提供本人的授权委托书(单位加章,个人签名加手印)、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凡委托他人办理所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受托人承担。      4、业务办结,中心出具相关业务办结表单,收到提取成功短信。
二、浙江省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贷款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三、浙江省公积金贷款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以上就是我整理的相关内容,在浙江省地区办理租赁房屋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需要先向单位申请,然后单位准备好相关材料,员工带好这些材料,到住房公积金办理提取业务就可以了。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做一对一的法律咨询。

7. 浙江省直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浙江省公积金提取条件包括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离休、退休等等。提取流程主要包括了申请提取、管理中心审查、办理提取手续、发放款项等环节。
一、浙江省公积金怎么提取条件      浙江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12种情况之一,即可申请提取个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3.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      4.家庭成员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5.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6.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后未再就业;      7.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      8.离休、退休;      9.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      1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1.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12.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支取死亡职工的公积金。符合不同的条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二、浙江省公积金提取流程      公积金提取流程是:      1.申请人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      2.管理中心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3.管理中心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办理提取手续;不准提取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4.通过申请的,持个人身份证,银行卡等有关证明及材料,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三、浙江省公积金怎么查      提醒,浙江省公积金查询步骤如下;      1.实名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APP,并确认你的账户已通过高级实名认证。      点击首页“公积金查询”。      2.由于你通过高级认证并实名登录账户,系统会自动显示你的身份信息。      3.选择你的公积金缴存地,并输入验证码,点击“查询”。

浙江省直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8. 浙江省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第一种直接前往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手续;第二种通过单位提取公积金;第三种到浙江省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手续。1、职工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或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职工还商贷的填写《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申请表》);2、职工向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在单位应当予以认真核实,证明提取事由的真实性,并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职工还商贷的需到贷款银行盖章确认);3、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到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办理提取审核手续,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在受理职工提取申请时,经审核通过准予提取的,应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意见;经审核有疑问的,应将相关提取证明资料留存,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