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资产证券化来了 这是中国版“两房”MBS吗

2024-05-13

1. 公积金资产证券化来了 这是中国版“两房”MBS吗

您好,为你找到以下相关文章:
上海将发行首批公积金资产证券化产品,表明住房贷款资产支持证券(ABS)开启产业新时代。
据《东地产财经周刊》,上海国际信托公司11月27日发公告称,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发起机构,将于12月4日簿记建档发行总额约69.6亿元的个人住房贷款资产支持证券(ABS),作为首批公积金资产证券化产品。

上海发行首批公积金资产证券化产品
华尔街见闻此前报道,国务院法制办11月20日就《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除了放宽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外,还提到公积金可申请发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或通过贴息等方式进行融资,将增强公积金的资金流动性。
招商证券(600999,股吧)固定收益研究报告分析,此次沪公积金2015年第一期个人贷款资产支持证券1号(简称“沪公积金RMBS”)是首款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公积金证券化产品,其交易结构整体上与其他信贷资产证券化并无多大区别,但发起机构是上海公积金中心,而不是通常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汽车金融公司等机构。
综合《东地产财经周刊》报道和招商证券报告,此次ABS产品将分为两批,发行规模分别为19.4亿元和50.23亿元,均包括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浦发银行为主承销商。
沪公积金RMBS分成优先A1档、优先A2档和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优先A1档和优先A2档均获得新世纪评级和中债资信AAA的信用评级,预期加权平均期限分别为1.38年和7.71年,次级档未获评级,预期加权平均期限为13.2年。
其中,第一号优先产品包括优先A1档和优先A2档,为浮动利率,票面利率为基准利率加基本利差,基准利率为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准利率,基本利差根据簿记建档的结果确定;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没有票面利率。第二号优先级ABS也为浮动利率,利率定价方式和基准利率与一号相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亦没有票面利率。
然而,沪公积金RMBS产品的加权平均贷款利率仅为3.81%,远远低于其他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加权平均利率,使得产品的超额利差保护较弱。

下表来自招商证券:
由于公积金贷款的利率相对正常商业贷款较低,因此沪公积金 RMBS 采用了超额抵押的内部增信方式,即初始起算日资产池余额超出资产支持证券本金的部分,超额抵押产生的现金流可用于弥补因低利率贷款或因贷款违约等因素造成的回收款的不足。

公积金贷款证券化区别于“两房”MBS
房利美和房地美分别设立于1938年和1970年,是私人控股并由美国政府资助的特殊金融机构。它们主要业务是:从抵押贷款公司、银行和其他放贷机构购买住房抵押贷款,并将部分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后打包出售给其他投资者,用来购买抵押贷款的资金来源于所发行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金融危机期间,房地美和房利美频临破产,由美国政府接管。
因此,“两房”本身并不向购房者提供住房抵押贷款,而是通过收购储贷机构等贷款人所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从而稳定抵押贷款市场,并为抵押贷款市场提供流动性,“两房”是美国住房抵押贷款市场制度安排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与美国两房不同的是,我国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直接对购房者发放贷款。
越来越多分析人士担心,公积金资产证券化之后,中国可能会出现类似“房地美”和“房利美”的公司,将会面临更大的风险。对此,民生证券宏观研究员朱振鑫表示,因为存在制度方面的差异,国外可能会有违约风险,国内可能性不是很大。

另外,据招商证券,我国公积金贷款证券化目前仍存在一定的困难。
首先,基础资产收益率偏低,超额利差较弱。与普通交易所或银行间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相比,公积金贷款作为基础资产,其收益率都处于较低水平,考虑相关中介机构的费用,基础资产的超额利差较弱,需要通过超额抵押等方式进行增信。
其次,投资期限较长,发行难度很大。公积金抵押贷款是中长期贷款的特性决定了以其作为基础资产所发行证券的投资期限较长,长期限、低利率,会加大市场化发行的难度。
第三,公积金贷款相对商业贷款规模较小。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7月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累计向2,300多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75万亿元,贷款余额为2.88万亿元,但商业银行的住房抵押贷款余额已超过15万亿,相比公积金贷款较低的利率,商业银行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更具有优势。
希望能帮到你,望采纳!

公积金资产证券化来了 这是中国版“两房”MBS吗

2.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什么意思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就是购买资产支持证券所获得的利息收入,即投资收益。资产支持证券是由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发行的、代表特定目的信托的信托受益权份额。受托机构以信托财产 为限向投资机构承担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义务。
  资产支持证券(Asset-Backed Security,以下简称ABS),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pool of underlying assets)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于2005年4月20日发布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和中国银监会于2005年11月7日发布的《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资产支持证券是指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发行的,以该财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其收益的收益证券。换言之,资产支持证券就是由特定目的的信托受托机构发行的、代表特定目的的信托的信托收益权份额。信托机构以信托财产为限向投资机构承担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义务。
  其支付基本来源于支持证券的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项下的资产通常是金融资产,如贷款或信用卡应收款,根据它们的条款规定,支付是有规律的。资产证券化支付本金的时间常依赖于涉及资产本金回收的时间,这种本金回收的时间和相应的资产支持证券相关本金支付时间的固有的不可预见性,是资产支持证券区别于其它债券的一个主要特征。

3. 资产支持证券与一般债券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资产支持证券与一般债券的主要区别有3点:
1、两者的发起机构不同: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起机构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而一般债券的发起机构是政府、企业、银行。
2、两者本金回收的时间不同:产证券化支付本金的时间常依赖于涉及资产本金回收的时间,这种本金回收的时间和相应的资产支持证券相关本金支付时间的固有的不可预见性;而一般债券是按照约定的时间进行本金回收。
3、两者的交易方式不同:资产支持证券首先由基础资产的发起人(originator),包括商业银行、储蓄贷款公司、抵押贷款公司、信用卡服务商、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将贷款或应收款等资产出售给其附属的或第三方特殊目的载体(special purpose vehicle, SPV)。
实现有关资产信用与发起人信用的破产隔离(bankruptcy remoteness),然后由SPV将资产打包、评估分层(tranches)、信用增级(credit enhancement)、信用评级等步骤后向投资者公募或私募发行。
产品类型包括简单的过手证券(pass-through security)和复杂的结构证券(structured security),如MBS(mortgage-backed security)、CMO(collateralized mortgage obligation )等。
而上市债券的交易方式大致有债券现货交易、债券回购交易、债券期货交易。

扩展资料:
债券作为一种债权债务凭证,与其他有价证券一样,也是一种虚拟资本,而非真实资本,它是经济运行中实际运用的真实资本的证书。
债券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手段和金融工具具有如下特征:
1、偿还性:债券一般都规定有偿还期限,发行人必须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
2、流通性:债券一般都可以在流通市场上自由转让。
3、安全性:与股票相比,债券通常规定有固定的利率。与企业绩效没有直接联系,收益比较稳定,风险较小。此外,在企业破产时,债券持有者享有优先于股票持有者对企业剩余资产的索取权。
4、收益性:债券的收益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投资债券可以给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带来利息收入:二是投资者可以利用债券价格的变动,买卖债券赚取差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资产支持证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与一般债券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4. 证监会下的企业资产证券化,还本金和利息款时具体怎么操作

您好,1、不管是企业资产证券化,亦或信贷资产证券化,偿付本息来源都是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资产证券化的核心是资产“真实出售,破产隔离”,故,“真实出售”后,基础资产产生的收益支付应负担费用外,都属于投资者的,至于如何分配,就看产品设计了。

2、你去看案例就知道,资产证券化产品都要进行分层设计,一般都分为优先级和次级(其中优先级又根据市场等多方面因素再分层),优先级一般为固定利率或者浮动利率,次级一般为零利率。基础资产所得的收益,在偿付优先先级本息以及按约定需要支出的中介机构等机构的费用后,剩余本息皆归次级债券持有者所有。

3、因此,投资次级是高风险高收益的决定。不过,从信贷资产证券化角度来看(我比较熟这个),因为目前发行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基础资产都是优质资产,且有多重的增信措施,对熟悉资产情况的人来说,次级是低风险高收益的事情,因此一般银行都是肥水不流外人田,通过各种安排自己持有了。

5. 资产支持证券为什么设置法定到期日

循环购买是指在小贷资产包中,由于每一笔债券的数额、期限、利息都不相同,导致在资产支持证券产品期限内有债权提前清偿,而达不到资产支持证券的产品期限。由于投资者收益是由资产包中债权的利息超额覆盖,没有债权意味着投资者没有收益。
因此出现这种情况时,应当由原始权益人提供新的合格债权给投资者从新购买,以保证利息能够覆盖收益。差额补足是指资产包中的部分债权到期后,原始权益人能够补足合格的债权给投资者购买以保 证投资者收益,如果不能按时提供,则有可能触发快速清偿、提前清偿或者其他信用事件。

扩展资料:
法律依据:
在美国,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和交易与公司债券等其他证券基本相同,受1933年《证券法》(Securities Act)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Securities Exchange Act)约束,同时也涉及《投资公司法》、《破产法》、《投资信托法》有关内容及专门的会计、税收政策等。
在欧洲,法国于1988年颁布了《资产证券化法》,英国于1989年出台了《贷款转让与证券化准则》,意大利、荷兰、西班牙等国家也出台相关的法律规范资产支持证券市场。
在亚洲,为推动资产支持证券市场发展,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很多国家纷纷推出专门法律,比如菲律宾1991颁布的《资产支持证券注册和销售规则》、韩国1998年出台的《资产证券化法案》、泰国1998年实施的《证券化法》、日本2000年修订的《资产流动化法》、中国台湾2002年颁布的《金融资产证券化条例》等。
我国于2005年3月出台《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正式开展资产支持证券业务试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资产支持证券

资产支持证券为什么设置法定到期日

6. 银行理财资金可以认购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么

为了支持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参与证券交易所标准化债券、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优先股等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投资,现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开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开立证券账户由资产托管人到本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每一个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可以在沪、深市场各开立一个证券账户。  三、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在开户时应出具承诺函。承诺所开立的证券账户仅用于参与证券交易所标准化债券、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优先股等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投资,不得用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禁止或限制的证券投资行为。  四、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开立证券账户的名称为“商业银行名称-理财产品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为该商业银行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为该商业银行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的代码。  五、申请开立证券账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机构证券账户注册申请表;  (2)商业银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银行公章);(3)商业银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银行公章);  (4)商业银行《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银行公章);  (5)理财产品说明书、资金到账证明文件、成立公告、相关机构出具的理财产品登记信息等材料(加盖银行公章);  (6)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7)银行对资产托管人的授权委托书(加盖银行公章);  (8)资产托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资产托管人公章);  (9)资产托管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资产托管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10)资产托管人法定代表人对经人的授权委托书(加盖资产托管人公章和负责人签章);  (11)资产托管人经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资产托管人再次申请开立此类账户,第(2)、(3)、(4)、(8)、(9)项材料未发生变更的,无需再次提供。  六、资产托管人为银行理财产品申请开立证券账户时,需登记银行理财产品存续期。银行理财产品延期的,应提交延期公告(需加盖银行公章),及时申请变更登记。  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名称发生变更的,除需提交本公司证券账户业务规则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属银行理财产品名称变更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7. 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时间和上市时间的区别

易商协会近日公告资产支持票据指引且完成了首批发行,标志着资产支持票据(ABN)正式推出。严格意义上讲,资产支持票据与过去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性质是不同的,后者应该具备风险隔离的基本特征,在此前提下,发行人可以突破融资规模限制,甚至可能以高于主体的评级获得更低的融资成本。而指引对于ABN 的交易结构中是否要进行严格的风险隔离安排并没有做出非常具体的要求。第一批发行的ABN 并没有明确设置风险隔离,性质与设置应收账款质押的一般信用债更加接近,即对于基础资产的现金流享有优先受偿权,并对发行人有追索权,因此债项评级一般会高于主体评级。但需要注意的是,设置了基础资产现金流质押的ABN 也不一定完全等同于应收账款质押的债券,一方面要明确发行人是否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另一方面ABN 的基础资产比较多样化,不仅限于应收账款,现金流的可预测性和稳定性可能弱于应收账款,在质押生效的程序上也可能更复杂一些,建议投资者对每支个券的实际的偿债来源和投资者可追溯的权利范围做更加细致的了解。第一批发行的ABN 都是私募产品,发行利率比同评级公募中票高80-120bp,我们认为利差补偿体现的主要是流动性风险,而不是信用差异,这一特征与定向工具类似。由于ABN可以绕开净资产40%的限制,且对主体发债资格的要求较低,所以发行人中城投类和房地产开发类会居多,但预计该市场的发展也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短期内对现有普通信用债产品的冲击不大。此外,ABN 的发行人将部分未来现金流出售或质押给ABN 的债权人,可能导致发行人对原有一般公募债券偿还能力的降低,进而对原有债券的信用资质和定价可能造成负面影响,这一点需要引起公募债券投资者的关注。
  交易商协会近日公告资产支持票据指引且完成了首批发行,标志着资产支持票据(ABN)正式推出。8 月3 日,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在其网站公告了《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指引》(“指引”),即日起开始实行。8月6日,协会接受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三家企业的资产支持票据注册,总注册额度25 亿元。8月8日,交易商协会网站公布这三家发行人共25 亿资产支持票据的发行结果,标志着新产品资产支持票据(ABN)的正式推出。
  指引主要对ABN 以下要素进行了规范:
  (1) 发行人限于非金融企业,基础资产需权属明确,不得附带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根据指引规定,资产支持票据是指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由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作为还款支持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基础资产是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权属明确,能够产生可预测现金流的财产、财产权利或财产和财产权利的组合。基础资产不得附带抵押、质押等担保负担或其他权利限制。
  (2) 资产支持票据也采用注册制,可选择公募或私募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发行。指引规定,企业发行资产支持票据应在交易商协会注册,可选择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定向发行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发行资产支持票据。
  (3) 指引要求必须披露的信息包括募集资金用途和基础资产及现金流情况,公募票据要求双评级,并在指定网站公告披露信息。除了必须披露募集资金用途外,企业发行资产支持票据还应披露以下信息:(一)资产支持票据的交易结构和基础资产情况;(二)相关机构出具的现金流评估预测报告;(三)现金流评估预测偏差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四)在资产支持票据存续期内,定期披露基础资产的运营报告。另外,公开发行的应当聘请两家具有评级资质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并且鼓励对资产支持票据采用投资者付费模式等多元化信用评级方式进行信用评级。而私募票据,指引中未作强制评级要求,相关信息披露可由买卖双方在《定向发行协议》中自行约定。
  (4) 指引要求发行文件中至少约定四个方面的投资者保护机制,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企业应在资产支持票据发行文件中约定投资者保护机制,包括但不限于:(一)债项评级下降的应对措施;(二)基础资产现金流恶化或其它可能影响投资者利益等情况的应对措施;(三)资产支持票据发生违约后的债权保障及清偿安排;(四)发生基础资产权属争议时的解决机制。
  严格意义上讲,资产支持票据与过去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性质是不同的,后者应该具备风险隔离的基本特征,在此前提下,发行人可以突破融资规模限制,甚至可能以高于主体的评级获得更低的融资成本。资产证券化的实质是将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包装成易于出售的证券,其核心要素有两个,一是有可预期的未来现金流,二是风险隔离。风险隔离有两层含义:(1)资产的卖方对已出售资产没有追索权,出现信用恶化或破产都不会对证券投资者造成影响;(2)当资产池出现损失时,证券投资者的追索权也只限于资产本身,而不能追溯至资产的卖方。证券化过程必须设计合理的风险隔离机制,才能确保证券化产品的风险与资产原始所有人的风险无关,而只与基础资产本身相关,即保证资产的“真实出售”。在实现“真实出售”的前提下,发行人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实现表外融资,突破企业融资规模的限制。而且如果确实能够提供现金流更加稳定的基础资产进行证券化,且该现金流不受发起人自身信用状况的影响,该证券化产品有可能获得比发起人本身更高的信用评级,从而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
  而指引对于ABN 的交易结构中是否要进行严格的风险隔离安排并没有做出非常具体的要求。根据指引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企业发行资产支持票据应设置合理的交易结构,不得损害股东、债权人利益。”“企业发行资产支持票据应制定切实可行的现金流归集和管理措施,对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进行有效控制,对资产支持票据的还本付息提供有效支持。”但如何设置合理的交易结构、如何对基础资产现金流进行有效控制并实现风险收益的双向隔离,指引中并未进行明确要求。按照美国资产证券化的成熟经验,发起人一般要将其能产生现金流的资产出售给特殊目的载体(SPV),然后由SPV 创立以该现金流为支持的证券产品,再出售给投资者。而SPV 的主要功能正是在于隔离资产出售人和被出售资产之间的权利关系。SPV 可以分为特殊目的公司(SPC)和特殊目的信托(SPC)两种形式,在我国现有公司法和破产法等法律体制下,资产证券化产品的风险隔离基本都是通过信托实现的。例如银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采取的就是这种形式,即将基础资产设定为信托资产,转移给受托人所有,再由受托人发行相关证券化产品。而指引中并未强制要求设立SPV,或对其他风险隔离形式进行明确要求。
  从媒体披露的第一批发行的ABN 基本情况看,并没有明确设置风险隔离,性质与设置应收账款质押的一般信用债更加接近,即对于基础资产的现金流享有优先受偿权,并对发行人有追索权,因此债项评级一般会高于主体评级。由于指引并未对风险隔离作出特别要求,我们估计实际推出的ABN 采用或不采用SPV 等风险隔离措施都是有可能的。如果未作充分的风险隔离,那么当基础资产现金流不足以偿债时,发行人很可能需要承担后续的偿债责任。从财新网报道的第一批发行的ABN基本条款以及我们了解的情况来看,这些债券都没有设置明确的风险隔离措施,而且发行人都承诺当基础资产现金流不足时予以补偿差额。另外,相关现金流需要汇入监管行监管的指定账户并设置质押,使得投资者对于该现金流享有优先受偿权。
  从这样的交易安排来看,投资者主要依赖的还是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同时通过质押的方式享有对基础资产的优先受偿权,也就是说,和之前曾经发行过的应收账款质押的企业债是非常类似的,债项评级一般会高于发行人的主体评级。
  但需要注意的是,设置了基础资产现金流质押的ABN 也不一定完全等同于应收账款质押的债券,一方面要明确发行人是否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另一方面ABN 的基础资产比较多样化,不仅限于应收账款,现金流的可预测性和稳定性可能弱于应收账款,在质押生效的程序上也可能更复杂一些,建议投资者对每支个券的实际的偿债来源和投资者可追溯的权利范围做更加细致的了解。比如财新网披露宁波城建和南京公控ABN 的基础资产分别是天然气和自来水的收费权。这种收费权与以往多次发行过的应收账款质押不太一样,没有一个合同明确地说明未来现金流的金额,稳定性和可预测性都要差一些,投资者需要充分加以考虑。根据物权法第223 条,可以出质的权利类别中明确包含应收账款,但收费权没有明确指明,应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其质押可能需要参照其他相关法规。而且根据第224 条,对于这类没有权利凭证的权利,“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不同的收费权有可能需要到不同的主管部门办理登记,程序有可能会比一般的应收账款质押复杂一些。对于之前未出现过的质物,建议投资者多关注一下发行文件对于质权生效条件和法律效力的说明。
  第一批发行的ABN 都是私募产品,发行利率比同评级公募中票高80-120bp,我们认为利差补偿体现的主要是流动性风险,而不是信用差异,这一特征与定向工具类似。根据交易商协会网站的披露,第一批发行的ABN 发行结果如表1 所示。可以看出尽管相关债券都做了基础资产的现金流质押,但发行利率都明显高于主体评级甚至债项评级相同的公募中票,幅度大约在80-120bp。浦路桥主体评级AA,发行利率比AA 级中票高30-40bp,溢价幅度要明显小一些,但据道琼斯披露该ABN 获得了AA+的债项评级,如果与AA+级中票相比,发行利率则高出了75bp。第一批发行的三支ABN 都是私募品种,初始投资人都不到5 家机构,未来交易流通虽然不限于初始投资人,但也只能在指定的定向投资人之间进行。而且为了保证债券的私募性质,定向投资人不可能超过200 个,这个流动性特征与定向工具非常类似。我们估计定价高出的部分主要补偿的是流动性风险和复杂交易的结构风险,而不是信用风险。从定向工具的定价来看,也比公募中票要高很多,AAA 级的一般至少要高40bp 以上,AA+级和AA 级就要高更多,而且个券差异很大。

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时间和上市时间的区别

8. 次级债为什么较多使用固定利率

次级债券(Subordinated Debentures)
什么是次级债券
次级债券,是指偿还次序优于公司股本权益、但低于公司一般债务的一种债务形式。各种证券的求偿权优先顺序为:一般债务 > 次级债务 > 优先股 > 普通股,求偿权优先级越高的证券,风险越低,期望收益也越低,反之亦然。机构往往基于自身情况,根据CAPM模型按一定比例配置资产,以均衡自身承担的风险和获取的收益。潘大要特别说明的是,次级债里的“次级”,与银行贷款五级分类法(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里的“次级贷款”中的“次级”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次级债券里的“次级”仅指其求偿权“次级”,并不代表其信用等级一定“次级”;而五级分类法里的“次级”则是与“可疑”、“损失”一并划归为不良贷款的范围。
[编辑本段]次级债券在中国的应用
次级债券的发行主体在国内主要是各大商业银行,发行资金用于补充资本充足率。由于包括增发和定向增发在内的股权融资方案,在制度上有相对较为严格的要求,商业银行往往不能在急需资本的特定时间恰好完全满足增发的条件;而资本充足率一旦不能满足巴塞尔协议(Basel Accord)的要求(即资本充足率大于8%,核心资本充足率大于4%),商业银行的业务扩张将受到制度的极大限制,例如不能成立新的分行等。我国商业银行近年来业务发展速度很快,仅采用定向增发方式已不能满足银行对补充资本金的要求,而发行次级债,作为一种较为简便的补充资本金的手段(承销成本也更低),开始越来越频繁地为银行所采用。A股上市公司包括中国银行(601988)、南京银行(601009)、民生银行(600016)、兴业银行(601166)等均发行过次级债券;非A股上市公司建设银行(0939.HK)、政策性银行国开行也发行过次级债以补充资本充足率。
[编辑本段]次级债券与混合资本工具的区别
次级债券与混合资本工具的最主要区别在于,混合资本工具可以且必须用于分担银行的损失,且不必停止交易,而次级债券仅在银行破产清算时才可用于清偿银行的损失。因而,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混合资本工具比次级债券更具有充当资本的属性。最常见的混合资本工具就是可转换债券。对于国内银行业来讲,发行可转换债券要比发行次级债券更能从根本上解决资本不足问题。
次级债券只是在一定期限内具有资本的属性,并非银行的自有资本,最终仍需要偿还。因而,次级债券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银行资本充足率不足的问题,它只不过给银行提供了一个改善经营状况、调整资产结构的缓冲期。
按照次级债券的定义,除非银行破产或清算,次级债务不能用于弥补银行日常的经营损失,即在正常的情况下,次级债务不能用于冲销银行的坏账。从而,也就无法替代核心资本的功能。这正是巴塞尔委员会在规定资本充足率指标的同时,又单独规定核心资本充足率指标的初衷。从国外银行业的现状来看,他们更加看重核心资本充足率。统计数据显示,国外大银行的核心资本在全部资本中的占比高达70%左右。这充分表明,次级债券无论如何都不能替代核心资本的功能。
[编辑本段]次级债券计入资本金的要求
目前国际上次级债券多为商业银行所发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制定的《巴塞尔协议》是国际银行业公认的监管标准,在协议中规定的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必须至少达到8%,资本充足率=资本额/经风险加权的资产额。
要达到这一目标,一是通过增加资本金来提高分子值;二是通过调整资产组合,选择风险权数较小的资产或减少资产总规模来降低分母值。而要在短期内提高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最有效的做法就是通过补充资本金来提高资本充足率。根据该协议规定,银行资本金由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构成。一级资本即核心资本,由实收股本/普通股和公开储备构成;一级资本必须占银行资本总额的50%以上。二级资本也称附属资本,由非公开储备、资产重估储备、普通准备金、(债权/股权)混合资本工具和次级长期债券构成。由于清偿风险的存在,次级债券的信用评级要比同一发行体发行的高级债券低一到两个级别。
次级债券属于附属资本的范畴。作为附属资本,次级债券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50%,银行可以发行不超过其核心资本总额50%的次级债券和有偿还期的优先股,超出部分不能记入资本金。在利息和本金的偿付顺序上,次级债券位于高级债务之后、股权之前;次级债券的期限不得少于五年,且不能加速偿还;次级债券必须是未经担保的。次级债券在最后五年的存续期间内,其资本额须每年累计折扣(或摊提)20%,已摊销部分用于反映资本价值缩减情况且不能再作为银行资本金,其作用只相当于银行的高级负债,而高级负债的融资成本要低于次级债券。这就产生了一个所谓的利差支出,对于银行来说,可能会是一笔相当大的费用。为消除(部分消除)次级债券非资本处理带来的额外成本,市场上较为通用的次级债券工具结构为10年期债券5年内不可赎(10-Year Non-call 5-Year),并附有一个附加(Step_up)条款,具体情况为:10年期债券,前5年发行银行不得赎回,前5年结束后,银行有权购回该次级债券。如果届时银行放弃行使该权利,则在其余5年内,银行须对次级债券持有者支付较原定利率更高的票息。
对于发行银行来说,这一结构赋予它更大的选择权,在前5年到期时,银行行使赎回权可避免在剩余5年内资本摊销的发生,也消除了由此产生的利差成本。如果届时市场融资成本高于此类资本工具的发行成本,或银行难以在市场上筹集资本金,则银行也可选择不赎回该次级债券。对于投资者而言,附带优惠附加条款(Coupon Step-up)结构的债券通常意味着银行会在5年期的时候赎回该债券。这样,名义上10年期债券的实际期限变成了5年,迎合了多数投资者对期限较短、票息较高的债券的偏好。即使银行到时未将债券赎回,投资者也可享受更高的票息。
[编辑本段]次级债券的分类
作为附属资本的次级债券根据有无偿还期限还可分为高级附属资本(Upper TierⅡ)和低级附属资本(Lower TierⅡ)两类。
高级附属资本为无规定偿还期限、可累积的次级债券,具体包括可累积优先股、次级可转换债券和永久次级债券。低级附属资本指次级长期债务,包括普通的、无担保的、最初期限至少五年以上的次级债券资本工具和到期可赎回优先股。由于长期次级债券工具有固定偿还期限,而且除非银行倒闭清盘,长期次级债券工具是不能用来冲销损失的,因此,有必要对列入二级资本的此类债务进行数额限制。巴塞尔协议规定,长期次级债券最多只能相当于核心资本的50%,而且在最后的五年期间,须每年累计折扣(或摊提)20%,以反映资本价值缩减情况。在银行发生破产和清偿时,高级附属资本工具(Upper TierⅡ)的偿付次序位于高级债权人和低级附属资本工具持有人之后,且银行有权推迟支付此类资本工具的利息,并且可以无限期暂停支付所有本息,高级附属资本工具的最低期限为10年或为永久性。与此相对的是低级附属资本工具(Lower TierⅡ),在银行发生破产和清偿时,其偿付顺序仅仅位于高级债权人之后,此类资本工具的最低期限为5年。银行通常是在市场状况不适宜发行股票的时候发行低级附属资本工具,用以提高银行的资本充足率。
[编辑本段]次级债券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中的意义
(一)次级债券是补充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加速器
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补充资本金的主要来源是每年的税后利润留成。但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改制以及为国企改革承担的巨额成本使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不断下滑,自我补充资本金的能力削弱,资本充足率水平普遍偏低。为了达到巴塞尔资本协议8%的资本充足率要求,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1.下调四大银行所得税税率;2.财政部定向发行2700亿元的特别国债以筹资拨补四大银行的资本金;3.成立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接受四大银行相当一部分由于政策性贷款及在转轨期间形成的不良资产。这些措施提高了四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增强了自我积累和核销不良资产的能力。但由于四大银行的资产规模增长速度远高于同期资本金的增幅,并且资产结构单一,风险权重较高的信贷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相当高,其中又存在大量不良贷款,尤其是被直接作为资本扣减项的呆账贷款的比例上升,因此,经过1998年注资达到的8%的水平后,资本充足率持续下跌,到2000年,四大银行的平均资本充足率仅仅达到5%,远低于同期国际上著名的大银行。从我国四大银行的资本结构来看(见下表)。
核心资本在银行的资本总额中占有绝大比例,为85.76%,附属资本占比是14.24%.即仅有按规定提取的三项普通准备金,既没有资产重估储备,也没有资本性债券。而从国际银行业的情况看,附属资本及扣除项占总资本的比重是比较高的,例如渣打银行为49.81%.单一性的资本结构不仅降低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充足率,难以达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要求,而且,这种资本结构表明了融资渠道的狭窄,不利于风险的分散,是我国商业银行脆弱性的体现。次级债券的发行拓宽了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金筹集渠道,有利于提高资本充足率,缓解银行经营的风险。
(二)发行次级债券是分流居民存款、降低挤提风险的需要
据统计,我国居民存款在2003年9月底已突破10万亿大关,个人、机构和企业的银行存款余额加总已达20万亿元,我国商业银行存在潜在挤提风险,特别是那些并没有得到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隐性担保的股份制银行更是如此。由于我国并未建立存款保险机构,一旦这些银行因经营失误而出现支付危机,则银行存在发生挤提的风险。
目前,银行业并未对内和对外完全开放,利率也未完全放开,所以,银行业的竞争还不是很强,挤提风险并未充分暴露。但是,我们应该未雨绸缪,提早采取措施来分流银行潜在的挤提风险。由于资本型金融债券期限都在5年以上,并且规定不得提前赎回,所以,金融债券负债基本上不存在挤提问题。如果将银行的一部分存款负债转换成金融债券负债,则一方面可大大降低银行尤其是股份制银行的挤提风险;另一方面,也可以丰富个人和机构的投资品种。
(三)通过发行次级债券来补充资本金也是国际大银行通用的做法
一方面,由于银行在一国经济中占有较特殊的地位,政府对其运营进行严格的监管,因此,金融债券的资信通常高于其他非金融机构债券,违约风险相对较小,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另一方面,虽然金融债券的利率通常低于一般的企业债券,但要高于国债和银行储蓄存款利率,因此在市场上金融债券也易于被投资者接受。由于近几年欧美、日本股市不景气,利率水平也普遍走低,所以一些大银行更愿意通过发行次级债券来补充资本金。
根据美林证券的分析,在国际大银行的资本结构中,普通股所占比重平均为69%,次级债券所占比重达到25%,优先股、少数股东权益和其他形式的资本占15%.1998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对十国集团的一些国际性业务较为活跃的大银行作了资本金构成的抽样调查,结果表明,附属资本中最重大的变化是次级债券份额的快速增长。到1998年底,德国、日本、瑞典次级债券占附属资本的比例已超过40%,英国该比例达50%,美国、法国、意大利、比利时这一比例约为70%,而在加拿大、卢森堡和荷兰,这一比例高达80%以上。美国最大的10家银行控股公司在1998年的资本金构成中,通过发行长期次级债券所筹集的附属资本大致为核心资本的40.6%.近几年,次级债券的发行在世界范围内仍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
[编辑本段]次级债券发行中的定价问题
(一)次级债券定价——案例分析
银行次级债券的金融特性与一般债券及可转换债券具有明显差异。与一般的金融债券相比,发行一般债券的主要目的是为满足特定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而发行次级债券的主要目的则是为弥补金融机构资本不足。正是由于次级债券具有某种资本特性,因此其在原始期限、偿付顺序、担保设置方面具有较多限制,并比一般金融债券的清偿风险要高出较多。因此,次级债券定价可首先类比“国开债”等金融债券,并按信用差别、受偿等级差别及流动性差别进行差别化定价。
自2003年以来,已有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和浦东发展银行率先发行次级债券。其中兴业银行于2003年年底发行30亿元次级债券,期限为5年零一个月,采取浮动利率计息方式,年利率为一年定期存款利率加2.01%,当前年利率为3.99%,发行对象为3家保险公司及国家邮政储汇局;招商银行于2004年4月发行35亿元次级债券,期限为5年零一个月,每年固定利率为4.59%,发行对象为太平洋保险公司单一买家;浦东发展银行于2004年6月发行60亿元次级债券,期限同为5年零一个月,采取浮动利率计息方式,年利率为一年定期存款利率加2.62%,当前年利率为4.6%,发行对象为“中国人保”等8家机构。
从以上已有发行案例来看,次级债券期限集中在5年期的下限区间,发行利率则明显高于当期可比“国开债”。如“招商固息次级债券”的发行利率比期限略短“国开固息品种”的当月市场收益率要高出约80个基点,而“浦发浮息次级债券”的发行利率比稍前一月招标但期限更长的浮息品种04国开08要高出约110个基点,比同期定价发行并由建行江苏分行担保的10年期“长航浮息企业债”也要高出60余个基点。可见,商业银行不同信用水平次级债券的发行利率水平较高。预计银行次级债券的定价区间应在期限相近的“国开债”品种收益率基础上上浮100个基点左右,并视发行人的具体信用状况而有所差异,其总体高息特征将较为明显。
(二)次级债券定价还需考虑的因素在银行次级金融债发行条款设计与定价时,发行人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其中发行银行的财务状况、融资成本及资本充足是较为重要的。同时,次级金融债投资者对产品结构的喜好也是发行条款设计的关键。发行规模、发行频率、期限结构、赎回条款、目标市场、发行方式、利息结构等众多因素都对银行次级金融债定价产生影响。
此外,银行次级金融债的定价与其他信用产品相似,除利率风险外,信用风险的分析十分重要。从国际银行业的发展情况来看,银行业倒闭的事件时有发生,因此在定价时须将银行的信用风险考虑进去,还要考虑到次级债券的流动性风险及市场供求等因素。
[编辑本段]次级债券具备约束功能
次级债券的特性决定了其持有人会成为相对坚定的“银行看护者”,密切关注银行的风险状况,并通过市场机制对银行经营形成制约。
中国银监会发出了《关于将次级定期债务计入附属资本的通知》,决定增补中国商业银行的资本构成,将符合规定条件的次级定期债务(不得由银行或第三方提供担保,且不得超过银行核心资本的50%),计入银行附属资本。由于资本金融资渠道的限制,中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普遍偏低,特别是在目前股市融资渠道不畅的情况下,对商业银行开放次级债券市场对于缓解中国商业银行资本不足、资本补充渠道单一的状况意义重大。
但同样值得我们关注的是,次级债券除可助银行业提高资本充足率之外,还具有明显的市场约束功能。
市场约束是《新巴塞尔协议》提出的新资本框架的三大支柱之一,主要是指存款人、债权人、银行股东和银行的交易对手等利益相关者会随时关注其利益所在银行的经营情况,并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采取一定的措施,影响与该银行有关的利率和资产价格,从而通过金融市场对该银行的经营产生约束作用。
我们知道,次级债券在银行破产清算时,其获得偿付的顺序是相当靠后的,仅排在银行的权益之前,风险非常大;而作为债券,其持有人只能获得发行条件载明的固定利息和本金金额,虽然其利息可能高于同等发行条件的高级债券,但毕竟是相对固定的。也就是说,次级债券持有人不可能分享银行的超额收益,但却承担了较大的违约风险。
次级债券的特性决定了其持有人会成为相对坚定的“银行看护者”,密切关注银行的风险状况,并通过市场机制对银行经营形成制约。
一、次级债券能够通过一级市场激励银行控制风险。次级债券的发行定价是直接与银行的风险相联系的,如果债券市场的投资者认为银行处于高风险状态,其要求的次级债券发行的风险补偿也会提高,发行条件也要苛刻,银行必须为次级债券支付更高的利息才能保证对投资者有足够的吸引力,这对银行的总体负债成本是不利的。
二、次级债券在二级市场的表现客观上对银行起到一种约束作用。次级债券持有人在该债券存续期间,都有最强烈的动机随时监督该银行的风险状况,一旦其持有人认为银行风险超过他们可接受的程度,他们就会毫不犹豫地抛售所持债券,该次级债券在市场上表现就很差,就会造成银行声誉的损失,使得该银行以后在市场中难于被投资者认同。这在客观上对银行也起到了一种约束作用。
可见,在当前商业银行监管亟待加强的形势下,次级债券的市场约束作用将形成对中国商业银行监管的有力补充。但由于目前中国银行业的透明度不高,信息披露不规范;债券市场发育还不成熟,发行量和交易量都没有形成规模;此外,国有独资银行缺乏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银行的管理者业缺乏有效的约束和激励,这些方面都有可能削弱次级债券的市场约束作用。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