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 提取流程?

2024-05-13

1. 南京公积金 提取流程?


南京公积金 提取流程?

2. 南京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同南京人
不常用的比如死亡啊什么的我就不说了,说点常见的几种:
1、租房提取,每年提取一次,目前是单身1200一个月,一年是14400,夫妻的话双倍,不管提取多少,只能一次,1月1号以后可以操作,直接南京公积金APP就可以操作
2、买房提取,拿到房产证之后,带着契税发票去南京公积金中心提取,现在好像也可以在app上操作了,前提是房产证拿到
3、离职提取,记得是非南京籍的外地户口,可以销户提取,注意,销户后,好像是2年内不能再建新账户
4、还有比如医药费提取,装修提取等等,基本都可以在南京公积金APP上操作
ps:手打不易,满意请采纳

3. 南京什么时候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只要符合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即可申请提取。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南京什么时候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4. 南京公积金提取怎样提取

1、这种情况该怎么提出来?  
    这种情况建议你别提;
    或者先到社保局办理社保转移,开一个“社保缴费凭证”

2、现在个人账户状态是封存,但公司给我了张公积金的自取支票,有十天期限,如果过期没提出来,该不会直接把我账户注销了吧?感觉银行不会,但也说不准。。。
     10天不提,这个自提单失效,但公积金依然在,以后任何时候可以再去办理。

3、南京公积金提现后,个人账户注销了,会影响将来在南京再次开户吗?不知道,账户能不能封存个2~3年,等我读研回来。。。
    会有影响的,销户后一定时间内不能在开户。  但影响不大。
     公积金封存后,继续有效。等你回到南京,可以启封续缴。
是否可以解决您的问题?

5. 南京公积金提取流程是怎样的

一、南京公积金提取流程
1、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由职工本人办理。确需由他人代办的,除职工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外,代办人还应当提供其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当提供本细则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交所在单位核实,单位核实后在《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加盖预留印鉴并出具《现金(转账)支票》。
3、职工持本细则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到管理中心各办理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理网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书面通知职工。准予提取的,职工持相关证明材料、《现金(转账)支票》和管理中心出具的受理回执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4、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督促单位办理,单位经督促后,在15日内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职工申请予以办理。
5、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指定办理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6、因特殊情况需由单位代职工统一领取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当提供代领职工花名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职工按本细则规定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并在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二、南京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房屋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提取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本人银行储蓄账号、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购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复印件,如果所购房屋为二手房,还需提供房产证、契税缴纳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等。
三、南京公积金提取额度是多少
一、南京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60万。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元/人、60万元/户。二、贷款额度及年限确定原则:单笔公积金贷款以夫妻为单位,贷款额度取以下三项额度的最低值:(一)按照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12(月)×实际可贷年限。共同借款的,贷款额度为借款人与配偶分别计算的贷款额度之和。(二)按照规定的贷款金额占房屋总价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三)规定的贷款最高限额。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借款人申请的贷款期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5年以上且具有稳定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贷款期限可以延长1至5年。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南京公积金提取流程是怎样的

6. 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怎样提取

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无房户支付房租的可以提取;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可以提取;退休的可以提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可以提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
一、公积金可以自己个人交吗
原则上来说个人是不能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假如个人是个体工商户的话,是可以给个人缴纳公积金的,因为我国国家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为自己缴纳公积金。但是假如你可以找到挂靠单位,自己缴纳也是可以的,只不过你需要承担所有的公积金费用,然后让该单位帮你缴纳,这也是很多人通常采用的一个方法。
(一)根据我国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个人是无法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当然也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而是必须由单位来进行设立和缴纳,而且交公积金的话是必须有单位财务的公章才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二)公司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时候,是需要准备如下材料的: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以及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由所在单位在发放工资的时候进行代扣的,并且要加上单位为职工缴纳的部分,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缴纳,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住房公积金专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公积金封存后怎么提取
(一)购买二手房的,凭购房契约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或房产证、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凭证》或契税完税证、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一次性全额提取。(二)购买新建住房的,凭购房合同或房产证、首付款或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一次性全额提取;(三)退休、死亡或宣告死亡;在国外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户籍迁出本市时可以取出公积金。(四)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男性年龄满50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可以销户领取。

7. 南京公积金提取的方法是什么

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并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在《申请单》上加盖预留印鉴并出具《现金(转账)支票》。带起资料,到单位缴存公积金的网点办理提取。
1、新房提供资料:市房产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首付款发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果房子上有配偶名字提供结婚证,现金(转账)支票。
2、
二手房提供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完税证、存量房买卖合同(商品房现售合同、存量房交易合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金(转账)支票。
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一、南京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租房申请提取公积金时,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房租完税凭证及家庭收入证明。租住廉租住房的还要提供《廉租住房租赁合同》。
①租住单位或房管部门公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以下材料:
1、公有住房租赁契约;2、职工夫妻双方收入证明;3、当年全部租金发票;4、婚姻状况证明和户口簿;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租住公共租赁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以下材料:
1、《公租房租赁合约》;2、职工夫妻双方收入证明;3、当年全部租金发票;4、婚姻状况证明和户口簿;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租住私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以下资料:
1、与出租人签订的租房合同;2、房产管理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3、职工夫妻双方收入证明;4、当年全部租金发票;5、婚姻状况证明和户口簿;6、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在校研究生住在学校宿舍的,供如下资料:
1、学校出具的当年住宿费发票或收据;2、婚姻状况证明;3、学生证身份证及复印件。

南京公积金提取的方法是什么

8. 南京公积金提取步骤是怎样的

步骤:职工提供要件资料——到单位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加盖预留印鉴)——到各服务网点办理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主城区各服务网点缴存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分中心各服务网点缴存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一、南京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是什么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有哪些
1、职工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且该住房剩余产权未变动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本市行政辖区以外购房,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申请提取职工配偶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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