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收入计算公式是什么

2024-04-29

1. 主营业务收入计算公式是什么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本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营业收入。
 
 利润表中就有这个公式: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资产减值损失。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

主营业务收入计算公式是什么

2. 主营业务收入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主营业务收入计算公式有几种算法:
 
 第一种: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营业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第二种:营业利润=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资产减值损失;可以推导出,主营业务收入=营业利润+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资产减值损失-其他业务收入。

3. 怎样计算主营业务收入

计算主营业务收入方法如下: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以上公式不难看出等式右边: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
主营业务是企业的重要业务,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应重点加以核算。因此,企业应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主营业务形成的收入;设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为取得主营业务收入发生的相关成本;设置“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应负担的价内流转税及应上交的有关费用,如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上述科目应按商品的品种、劳务或业务的类别等设置明细账,以详细反映每一重大交易的收入、成本和毛利的信息。

怎样计算主营业务收入

4. 主营业务收入怎样计算?

计算主营业务收入方法如下: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以上公式不难看出等式右边: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
主营业务是企业的重要业务,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应重点加以核算。因此,企业应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主营业务形成的收入;设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为取得主营业务收入发生的相关成本;设置“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应负担的价内流转税及应上交的有关费用,如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上述科目应按商品的品种、劳务或业务的类别等设置明细账,以详细反映每一重大交易的收入、成本和毛利的信息。

5. 怎样计算主营业务收入?


怎样计算主营业务收入?

6. 如何计算主营业务收入?

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经常性的、主要业务所产生的基本收入,比如制造业的销售产品、非成品和提供工业性劳务作业的收入;商品流通企业的销售商品收入;旅游服务业的门票收入、客户收入、餐饮收入等。
主营业务收入发生时是在贷方,每到月末要在从借方转入本年利润的贷方,结转后,主营业务收入在月末没有余额,所以就没有借贷差。累计栏填写本会计年度截止到本期的累计发生额。具体情况可以具体对待。主营业务收入可以记录本月发生额也可以设置累计发生额栏。
计算主营业务收入一般包括以下集中情况:
建造合同收入:
1.建造合同与建造合同收入
⑴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资产或者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数项资产而订立的合同,包括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⑵建造工程合同收入包括合同中规定的初始收入和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⒉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应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相关的合同费用。
⒊在完工比例法下,应采用下列公式计算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⑴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⑵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合同总收入-合同预计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毛利
⑶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以前会计年度预计损失准备
⒋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则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确定合同收入,此时当合同成本能够收回时,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确认收入;当合同成本不能收回的,不确认收入。
分期收款销售:
1.分期收款销售,是指商品已经交付,但货款分期收回的一种销售方式。分期收款销售的特点是销售商品的价值较大,收款期较长,收取货款的风险较大。因此,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下,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确认销售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表
2.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的企业,应设置“分期收款发出商品”账户,核算已经发出但尚未结转的商品成本。
⒊分期收款销售会计处理实例:
[例]大华公司于20X0年6月1日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A商品一台,售价500 000元,增值税率为17%,实际成本为300 000元,合同约定款项分5年平均收回,每年的付款日期为当年6月1日,并在商品发出后先支付第一期货款。每年收回货款100 000(500 000÷5)元。
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假定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所有条件):
①发出商品时:
借: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300 000
贷:库存商品  300 000
②每年6月1日: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117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000
③同时结转商品成本=300 000÷500 000×100 000=60 0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60 000
贷: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60 000
销售退回和销售折让:
[例1]大华公司售给达兴公司一批商品,增值税发票上的售价80 000元,增值税额13 600元,货到后买方发现商品质量不合格,要求在价格上给予5%的折让。
①销售实现时,大华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达兴企业  93 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 600
②发出销售折让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4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0
贷:应收账款──达兴企业  4 680
③实际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88 920
贷:应收账款──达兴企业  88 920
[例2]若上例中达兴公司要求退货,则
①销售实现时,大华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达兴企业  93 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 600
②发出销售退回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8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 600
贷:应收账款──达兴企业  93 600
涉及现金折扣的销售:
[例]大华公司在20X1年5月1日销售100件商品,增值税发票上注明货款为10 000元增值税额1 700元。公司为了及早收回货款,在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如下:
2/10-1/20-n/30,假定计算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公司对于现金折扣采用总价法核算。
⑴5月1日销售实现时,应按总售价作收入:
借:应收账款  11 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700
⑵如5月9日买方付清货款,则按照售价10 000元的2%享受200元(10000×2%)的现金折扣,大华公司应记录:
借:银行存款  11 500
财务费用  200
贷:应收账款   11 700
⑶如5月18日买方付清货款,则应按照售价10 000元的1%享受现金折扣100元(10 000×1O%),大华公司应记录:
借:银行存款  11 600
财务费用   100
贷:应收账款  11 700
⑷如买方在5月底才付款,则应按全额付款,大华公司应记录:
借:银行存款 11 700
贷:应收账款  11 700
不跨年度的劳务收入:
不跨年度的劳务收入,按照完成合同法核算的会计处理
[例]某洗衣公司为某宾馆完成一批被服的洗涤工作,在宾馆收到被服时取得3 000元的支票一张,并存入银行,则该洗衣公司应记录:
借:银行存款  3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 000
交款提货销售:
[例]大华公司于9月15日售给南山公司A商品500件,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商品价款42 735元、增值税额7 265元,共计50 000元,商品已经发出,同时收到南山公司的转账支票并办妥进账手续。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5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2 73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 265
若此例中大华公司收到的是南山公司开出并承兑的商业汇票,则大华公司应记录:
借:应收票据 5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2 73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 265
托收承付或委托收款销售 [例]大华公司于9月15日根据合同售给南山公司A商品500件,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商品价款42 735元、增值税额7 265元,共计50 000元,商品已经发出,大华公司以银行存款代垫运费2 000元(发票已经转交)。货款及代垫运费已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取得托收承付结算凭证回单。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南山公司  52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2 73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 265
银行存款 2 000
当公司收到银行转来的南山公司承付货款及代垫运费52 000元的收账通知时,应记录:
借:银行存款  52 000
贷:应收账款──南山公司  52 000
预收货款销售 [例]大华公司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按照合同规定,5月8日,公司收到丁公司预付的货款6 000元。15日,公司向丁公司发出A产品200件,售价为10 000元,应交增值税1 700元。
⑴5月8日公司收到丁公司预付的货款时,应记录:
借:银行存款 6 000
贷:预收账款──丁公司 6 000
⑵5月15日公司向丁公司发出商品时,应记录:
借:预收账款──丁公司 11 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700
⑶5月25日企业收到丁公司补付的货款时,应记录:
借:银行存款 5 700
贷:预收账款──丁公司 5 700
出口商品销售 [例]大华公司销售给境外A公司一批商品,按FOB计价,货款为US$20 000,商品已经发出,并向银行办理交单手续,当日美元汇率为¥8.80。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A公司──美元户(US$20 000) ¥176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外销(US$20 000) ¥176 000
接银行通知收到A公司货款,当日美元汇率为¥8.70。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US$20 000) ¥174 000
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2 000
贷:应收账款──A公司──美元户(US$20 000) ¥176 000
视同买断 代销方式销售(视同买断)
⒈视同买断方式的代销指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所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的销售方式。
⒉如果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议明确标明,受托方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能够卖出、是否获利,均与委托方无关,那么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代销商品交易,与委托方直接销售商品给受托方没有实质区别,在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时,委托方应确认相关销售商品收入。
⒊视同买断的代销方式的会计处理实例
[例]A企业委托B企业销售甲商品100件,协议价为100元/件,该商品成本60元/件,增值税率17%。A企业收到B企业开来的代销清单时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票上注明:售价10 000元,增值税1 700元。B企业实际销售时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上注明: 售价12 000元,增值税为2 040元。
⑴A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①企业将甲商品交付B企业时:
借:应收账款──B企业 11 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7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6 000
贷:库存商品  6 000
②收到B企业汇来的货款11 700元时:
借:银行存款 11 700
贷:应收账款──B企业 11 700
⑵B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①收到甲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10 000
贷:代销商品款  10 000
②实际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14 04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 04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 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  10 000
借:代销商品款 10 000
贷:应付账款──A企业 10 000
③按合同协议价将款项付给A企业时:
借:应付账款──A企业  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700
贷:银行存款  11 700
代销方式销售:
代销方式销售(收取手续费方式)
⒈收取手续费方式的代销是受托方根据所代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的销售方式。对受托方来说,收取的手续费实际上是一种劳务收入。
⒉在收取手续费代销方式下,委托方应在受托方已将商品售出,并向委托方开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受托方在商品销售后,按应收取的手续费确认收入。
⒊收取手续费代销方式的会计处理实例
[例]A企业委托B企业销售甲商品100件,该商品成本60元/件。假定代销合同规定,B企业应按每件100元售给顾客,A企业按售价的10%支付B企业手续费。B企业实际销售时,即向买方开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甲商品售价10 000元,增值税额1 700元。A企业在收到B企业交来的代销清单时,向B企业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增值税发票。
⑴A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①A企业将甲商品交付B企业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6 000
贷:库存商品 6 000
②A企业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B企业 11 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700
借:营业费用──代销手续费 1 000
贷:应收账款──B企业  1 000
③收到B企业汇来的货款净额10700(11700-1000)元时:
借:银行存款 10 700
贷:应收账款──B企业 10 700
⑵B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①收到甲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10 000
贷:代销商品款  10 000
②实际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11 700
贷:应付账款──A企业 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7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 700
贷:应付账款──A企业  1 700
借:代销商品款 10 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  10 000
③归还A企业贷款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时:
借:应付账款──A企业 11 700
贷:银行存款  10 700
主营业务收入 1 000
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跨年度的劳务交易(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⒈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劳务的完成程度应按已完工作的测量、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或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⒉在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时,收入和相关费用应按以下公式计算:
① 本年确认的收入=劳务总收入×本年末止劳务的完成程度-以前年度已确认的收入
② 本年确认的费用=劳务总成本×本年末止劳务的完成程度-以前年度已确认的费用
⒊会计处理实例
[例]某物业管理公司与客户签订一项服务合同,合同规定服务期自20X1年7月1日至20X3年6月30日,服务费总额为60 000元,客户分三次平均支付,支付的时间分别为20X1年7月1日、20X2年6月30日及20X3年6月30日,估计工程总成本为48 000元,假定成本估计十分准确,不会发生什么变化。各年成本发生情况如下:

年度
20X1

20X2
20X3

合计
发生的成本
16 000
22 000

10 000
48 000
该项劳务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应的成本,劳务的完成程度按照时间比例确定。
除以上方法之外,还有:
1.未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记收入的征税筹划
企业未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收,主要指企业未遵循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对应计的销售收入采取拖后或记入往来账户不及时转销售收入。我们进行征税筹划时,应注意:⑴审查企业的销售是否合理,通过确认企业的销售方式进行稽查。对一般销售业务,如交款提货、委托收款、托收承付等结算方式,其销售成立的标志有两个,一是商品、产品已经发出;二是货款已经收到,或者已取得收取价款的凭证。对其他销售方式,按财务惯例规定,分别确定收入的实现时间。⑵审查企业的销售发票、运费结算等原始凭证,结合“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生产成本”等贷方明细账和企业“产品(商品)出库单”,查明企业销售发票是否已经开出,商品产品是否已经发生。
⑶审查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应收账款明细账、预收账款明细账记录,将有关会计凭证与产品销售合同相对照,查明企业是否已经取得货款或取得索取货款的凭证,有无将应记销售收入款项长期挂在往来账上,不记不转销售收入的现象。
⑷审查“主营业务收入”贷方明细账,将企业销售的原始凭证与销售收入的入账时间相核对,看其是否相符,如果不符,应进一步审查企业有关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查明企业是否故意推迟收入的入账时间。
销货退回、折让及折扣的征税筹划。
企业发生销货退回,不论本年度的还是以前年度的,都应冲减本期的销售收入。企业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减折扣额。企业发生销货退回、折让和折扣,实际工作中会发生虚拟销货退回,或者销售额和折扣额不在同一张发票上,而把折扣额从销售额中扣减的问题。

7. 怎样计算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本月总销售额-销售返还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本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根据各行业企业所从事的不同活动而有所区别,如工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产品销售收入”;建筑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工程结算收入“

怎样计算主营业务收入

8. 主营业务收入等于?

主营业务收入指企业从事某种主要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营业收入。本项指标在各行业会计制度中的名称叫法不同,但一律按各行业会计制度或报表定义的口径进行填报,其中农业企业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工业企业是指“产品销售收入”;交通运输企业指“主营业务收入”;建筑企业指“工程结算收入”;批发及零售贸易企业指“商品销售收入”;房地产企业指“房地产经营收入”;其他企业指“经营(营业)收入”。本项指标应按企业集团各成员企业相加汇总的数据填报,简单的说,就是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中注册的主营和兼营的项目内容。主营的业务内容就是主营业务收入,兼营的业务内容就是其他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
  指各类企业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日常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核算企业根据收入准则确认的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
  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投资性房地产、出租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和商品、销售材料、提供劳务、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或债务重组等实现的收入均属于其他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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