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公积金如何网上提取

2024-04-28

1. 哈尔滨公积金如何网上提取

法律分析:1、网上预约流程。2、打开公积金网站,点击“网上办事大厅”,进入网上办事大厅。3、点击“个人登录”,进入系统登录界面。4、在系统登录界面输入职工公积金账号、密码、验证码后,进入“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5、进入“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后,可选择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密码修改或预约业务。6、选择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密码修改业务(首次登录)。7、在“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点击“联名卡密码修改”。输入卡号、旧密码、新密码后,联名卡密码修改成功。8、选择办理业务预约业务。9、点击进入“发起预约”,选择提取原因、地区、机构以及具体网点后,页面下方将显示该网点可预约人数、已预约人数和可预约时间(每日共6个预约时段)10、首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须到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发卡银行的任一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业务,预约时应选择发卡银行中的一家网点。11、选择预约内容后,点击“提交”,系统预约成功。提交成功后,选择“确定”,则直接打印预约回单择“取消”,可在需要打印时进入打印预约菜单进行打印。12、点击进入“取消预约”,职工可取消预约。13、职工在预约成功后如需要打印预约信息,可点击进入“打印预约”。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哈尔滨公积金如何网上提取

2. 哈尔滨公积金提取怎么办理?

代取公积金,张生131 - 7522 - 3828:1、 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变业满五年的; 5、出国、出境定居的;6、户口迁出本市、县行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7、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资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尚不足的,可以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的,应当凭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去管理中心办理 。 (一)到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或房屋委托代管单位出具证明,以证明其自住房的确需要大修;(二)到房屋修缮公司开具修缮预算证明,以确定所需费用; (三)借款人持上述证明、个人贷款申请、单位担保证明、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等到主管部门申办贷款;(四)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批意见,确定贷款额度、偿还期限和偿还方式;

3. 哈尔滨公积金怎么提取

除销户外,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二)所在单位不得欠缴住房公积金;

(三)除托管职工外,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正常缴存状态。职工销户时,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同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本人和配偶无所有权住房,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哈尔滨公积金怎么提取

4. 哈尔滨公积金如何网上提取

哈尔滨可以办理网上提取的有购房提取、退休提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提取还贷,可在电脑办理。      网址: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第一步:申请人登录个人业务系统后,单击【业务办理】→【购房提取】,打开页面      第二步:确认无误,勾选“已阅读”,点击“同意”。      第三步:录入购房信息并确认个人信息,核对收款账号信息,确认无误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录入提取金额,并再次确认收款信息,如确认无误点击“确认”。      第五步:确认无误点击“确认”,如需再次确认点击“取消”;点击“确认”后系统自动处理,系统提示操作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注意:      1.公积金初始查询密码为111111。为了您的信息安全,请及时到公积金中心查询机上更改密码。      2.不需要将公积金信息上网的单位和个人,由缴存单位和职工本人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撤销网上查询业务。

5.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提取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无房职工租房自住的详见正文。哈尔滨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指南一、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住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的;      3.无房职工租房自住的;      4.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满6个月未再就业的;      5.老旧小区改造及加装电梯的;      6.离休、退休的;      7.出境定居的;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其中,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提取:      1.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      2.纳入违规提取不良行为记录且未解除的;      3.职工家庭成员(包括职工及其配偶,下同)公积金贷款当前存在逾期的。      职工家庭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对购建住房、租房、法院扣划、老旧小区改造及加装电梯等提取暂不予支持,在公积金贷款无逾期情况下,可提取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二、提取金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每个职工家庭、每套住房可提取一次。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金额不应大于实际支付的购房款(共同购买住房的,不应大于共有权人实际占有份额);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金额不应大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实际支出。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家庭可以分次提取,累计提取金额不应超过偿还贷款本息总额。      无房租房自住的职工家庭,可分次提取,提取上限为市区(包括呼兰、阿城、双城)18000元/年、户,县市12000元/年、户,历年未提取额度不并入下一年度计算。      第九条 职工家庭申请老旧小区改造及加装电梯提取的,可以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实际出资部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取金额应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并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1.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满6个月未再就业的;      2.离休、退休的;      3.出境定居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三、办理方式      提取申请人可通过公积金网上营业厅、 公众号、手机APP等电子渠道以及公积金中心各经办机构、受委托银行网点办理提取。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提取

6.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式如下:1、个人向单位申请,填榷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提交各条件下对应的支取证明材料;2、单位审查通过后通报公积金中心,职工销户提取时单位还需往经办银行办理相关人员公积金封存;3、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公积金提取申请进行审批;4、公积金中心转账至单位,由单位转入职工银行账户。领公积金要的材料如下:1、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2、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所属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4、公积金卡原件及复印件;5、其他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在签定购房合同一年内或办理房屋权证一年内的;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3、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在房屋竣工一年内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7. 哈尔滨公积金如何网上提取?

法律分析:1、网上预约流程。
2、打开公积金网站,点击“网上办事大厅”,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3、点击“个人登录”,进入系统登录界面。
4、在系统登录界面输入职工公积金账号、密码、验证码后,进入“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
5、进入“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后,可选择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密码修改或预约业务。
6、选择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密码修改业务(首次登录)。
7、在“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点击“联名卡密码修改”。输入卡号、旧密码、新密码后,联名卡密码修改成功。
8、选择办理业务预约业务。
9、点击进入“发起预约”,选择提取原因、地区、机构以及具体网点后,页面下方将显示该网点可预约人数、已预约人数和可预约时间(每日共6个预约时段)
10、首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须到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发卡银行的任一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业务,预约时应选择发卡银行中的一家网点。
11、选择预约内容后,点击“提交”,系统预约成功。提交成功后,选择“确定”,则直接打印预约回单择“取消”,可在需要打印时进入打印预约菜单进行打印。
12、点击进入“取消预约”,职工可取消预约。
13、职工在预约成功后如需要打印预约信息,可点击进入“打印预约”。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哈尔滨公积金如何网上提取?

8. 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1、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在相应栏内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印鉴。
2、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提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办理提取。
3、管理中心将职工提取的公积金,委托银行划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中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职工到所在单位财务部门领取。
4、凡单位撤销、企业破产,职工现无单位管理的,可由职工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上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由职工本人办理公积金提取。
5、职工提取管理中心代管户内的公积金,应由职工本人携带相关手续办理,如职工死亡,应由法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携带相关手续办理。
一、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职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非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配偶或同一户籍的直系亲属可以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二、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答疑
网友提问:
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律师回答: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
2、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交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职工同户籍的家庭成员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