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发展历史

2024-05-17

1. 中国农业银行发展历史


中国农业银行发展历史

2. 中国农业银行的发展史?

中国农业银行是新中国设立的第一家商业银行,也是改革开放后第一家恢复成立的国家专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最初成立于1951年,1979年2月再次恢复成立后,成为在农村经济领域占主导地位的国有专业银行。1994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设,1996年农村信用社与农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中国农业银行开始向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转变。2009年1月15日,中国农业银行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由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农业银行各项业务快速发展,经营效益明显提升,资产质量显著改善。年末总资产达到70,143.51亿元,各项存款60,974.28亿元,各项贷款31,001.59亿元,资本充足率9.41%,不良贷款率为4.32%,全年净利润514.53亿元。中国农业银行通过全国24,064家分支机构、30,089台自动柜员机和遍布全球的1,171家境外代理行,以覆盖面最广的网点网络体系和领先的信息科技优势,向超过3.5亿客户提供便利、高效、优质的金融服务。
    2008年,在《财富》杂志全球500强排名中,中国农业银行位列第223位,穆迪信用评级为A1/稳定。

3. 中国农业银行的发展史是什么?

  中国农业银行(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简称ABC,农行)是中国大型上市银行,中国五大银行之一。最初成立于1951年(辛卯年),是新中国成立的第一家国有商业银行,也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中国农业银行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六个阶段。
  第一阶段(1951年—1952年):
  1951年8月成立中国农业合作银行。也就是建国后的第三年,是新中国关于农村金融体系的一次尝试。
  主要任务:按照国家计划办理农业的财政拨款和一年以上的农业长期贷款,扶持农村信用合作的发展。
  1952年,撤销。原因是农业合作银行成立后财政拨款和长期贷款业务基本没有展开。农业发展的落后和合作化运动,使得农村根本就没有贷款业务的金融需求。
  第二阶段(1955年—1957年):  1955年3月,成立中国农业银行。
  主要任务:办理财政支农拨款和农业长期贷款与短期贷款,贷款对象主要限于生产合作组织和个体农民,贷款用途限于农业生产,其他农村金融业务仍由人民银行办理。
  1957年4月,国务院决定将中国农业银行与中国人民银行合并。
  第三阶段(1963年—1965年):  1963年,再次设立中国农业银行,作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贯彻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中,国家采取加强农业的措施,增加对农业的资金支援。
  1965年11月,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再次合并。
  第四阶段(1979年—1994年):
  1979年2月,决定正式恢复中国农业银行,国务院的直属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监管。恢复设立中国农业银行是 主要任务是,统一管理支农资金,集中办理农村信贷,领导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农村金融事业。
  此后,中国农业银行再也没有撤销过。
  第五阶段(从1994年4月-1997年7月):
  以1993年12月国务院作出的《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为基础,要求通过改革逐步建立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监督和管理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密切配合、协调发展的农村金融体系。

  实际上就是把中国农业银行中的政策性银行功能、商业银行功能、农村信用社进行分离,分离的结果是:1994年4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从中国农业银行分设成立,粮棉油收购资金供应与管理等政策性业务与农业银行分离,农业银行开始按照1995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逐步探索现代商业银行的运营机制。 
  1996年8月,国务院又作出《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建立和完善以合作经营为基础,商业性金融、政策性经营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系。农业银行认真贯彻执行《决定》的有关精神,在矛盾多、时间紧、压力大的情况下,统一思想,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农业发展银行省级以下分支机构的设立和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的改革。
  1997年,农业银行基本完成了作为国家专业银行“一身三任”的历史使命,开始进入了真正向国有商业银行转化的新的历史时期。
  第六阶段(1999年-2010年): 股份制改革阶段
  1999年,农行和工中建三家银行剥离1.4万亿元不良资产给四大资产管理公司。 2004年,农行第一次上报股改方案。
  2007年1月19日至20日,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确定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总的原则是“坚持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
  2007年9月,农行选择吉林、安徽、福建、湖南、广西、四川、甘肃、重庆等八个省(区、市)开展面向“三农”金融服务试点。
  2008年1月23日,农业银行明确提出“3510”奋斗目标和发展战略。 2008年3月,农行开始推动在6个省11个二级分行开始“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
  2008年5月底,“三农”金融服务第一阶段试点结束。
  2008年8月,农行总行设立“三农”金融事业部,全面推动全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
  2008年10月,农行股改方案获国务院通过。
  2010年7月15日和16日正式在上海和香港两地上市,农行融资约221亿美元,并成为全球最大的IPO,至此,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全部实现上市。
  2011年7月22日,中国农业银行与英国剑桥大学剑桥海外留学生基金会在京签署了《中国农业银行剑桥奖学金谅解备忘录》。
  截至2011年末,总资产达11.68万亿。
  2012年11月23日,国家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信息化推进处吴旭彦处长一行来泰安就本项工作开展调研,并在泰安市公积金中心召开座谈会。
  2012年12月23日,中国农业银行2013年“金钥匙春天行动” 启动仪式在厦门举行。
  2012年农行以康复扶贫贷款为推手,不断推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贫困残疾人的自身发展能力。截至2012年末,农行累计投放康复扶贫贷款3.4亿元,较2011年增加1.7亿元,贷款支持助残扶贫企业或项目42个,辐射8731户残疾人农户,户均增收8990元。
  2013年2月20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和中国农业银行《城镇化建设与金融服务全面战略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在武汉举行。

中国农业银行的发展史是什么?

4.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发展史

为完善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1994年4月19日发出《关于组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通知》,批准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章程和组建方案。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于1994年6月30日正式接受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划转的农业政策性信贷业务,共接受各项贷款2592亿元。1995年4月底,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完成了省级分行的组建工作。1996年8月至1997年3月末,按照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增设了省以下分支机构,形成了比较健全的机构体系。1998年3月,国务院决定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承办的农村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粮棉企业附营业务等项贷款业务划转到有关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主要集中精力加强粮棉油收购资金封闭管理。 2004年以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业务范围逐步拓展。一是根据国务院粮食市场化改革的意见,将传统贷款业务的支持对象由国有粮棉油购销企业扩大到各种所有制的粮棉油购销企业。二是2004年9月,银监会批准农发行开办粮棉油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加工企业贷款业务。三是2006年7月,银监会批准农发行扩大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业务范围和开办农业科技贷款业务。四是2007年1月,银监会批准农发行开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和农业生产资料贷款业务。目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已形成了以粮棉油收购信贷为主体,以农业产业化信贷为一翼,以农业和农村中长期信贷为另一翼的“一体两翼”业务发展格局。

5. 中国农业银行发展历史

  中国农业银行最初成立于1951年,1979年2月再次恢复成立后,成为在农村经济领域占主导地位的国有专业银行。1994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设,1996年农村信用社与农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中国农业银行开始向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转变。2009年1月15日,中国农业银行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由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设在北京。是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之一,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加坡、香港设有分行,在伦敦、东京、纽约、法兰克福、首尔设有代表处,拥有员工447519人。    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   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2008年,农业银行各项业务快速发展,经营效益明显提升,资产质量显著改善。年末总资产达到70,143.51亿元,各项存款60,974.28亿元,各项贷款31,001.59亿元,资本充足率9.41%,不良贷款率为4.32%,全年净利润514.53亿元。中国农业银行通过全国24,064家分支机构、30,089台自动柜员机和遍布全球的1,171家境外代理行,以覆盖面最广的网点网络体系和领先的信息科技优势,向超过3.5亿客户提供便利、高效、优质的金融服务。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以下称“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股份公司”)。股份公司于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   股份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将完整承继中国农业银行的资产、负债和所有业务,并将继续从事原经营范围和业务许可文件上批准/核准的业务。中国农业银行已有的营业机构、商标、互联网域名和咨询服务电话等保持不变,由股份公司继续使用,各项业务照常进行。客户毋需因改制而办理任何变更手续。  中国农业银行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1951年—1952年):    中国农业银行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加强农村金融工作,促进土地改革后农村以发展生产为中心任务的实现,经政务院批准,于1951年8月正式成立了中国农业合作银行。其任务是按照国家计划办理农业的财政拨款和一年以上的农业长期贷款,扶持农村信用合作的发展。农业合作银行成立后,对所赋予的财政拨款和长期贷款业务基本上没有开展,1952年由于精简机构而撤销。   第二阶段(1955年—1957年):   为了贯彻国家关于增加对农业合作化信贷支援的要求,根据当时农业生产发展情况和参照苏联做法,经国务院批准,1955年3月成立中国农业银行。其任务主要是办理财政支农拨款和农业长期贷款与短期贷款,贷款对象主要限于生产合作组织和个体农民,贷款用途限于农业生产,其他农村金融业务仍由人民银行办理。1957年4月,国务院决定将中国农业银行与中国人民银行合并。   第三阶段(1963年—1965年):   1963年在贯彻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中,国家采取加强农业的措施,增加对农业的资金支援。为了加强对国家支农资金的统一管理和农村各项资金的统筹安排,防止发生浪费资金和   挪用资金的现象,1963年11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决议,批准建立中国农业银行,作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建立中国农业银行的决定,这次农业银行机构的建立,从中央到省、地、县,一直设到基层营业所。但是,在精简机构的形势下,经国家批准,1965年11月,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再次合并。   第四阶段(1979年—1994年):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 中国农业银行 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中明确提出“恢复中国农业银行,大力发展农村信贷事业。”1979年2月,国务院发出《关于恢复中国农业银行的通知》,决定正式恢复中国农业银行,恢复后的中国农业银行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监管。农业银行的主要任务是,统一管理支农资金,集中办理农村信贷,领导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农村金融事业。   第五阶段(从1994年4月起):   1993年12月国务院作出了《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通过改革逐步建立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监督和管理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密切配合、协调发展的农村金融体系。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安排部署,1994年4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从中国农业银行分设成立,粮棉油收购资金供应与管理等政策性业务与农业银行分离,农业银行开始按照1995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逐步探索现代商业银行的运营机制。1996年8月,国务院又作出《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建立和完善以合作经营为基础,商业性金融、政策性经营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系。农业银行认真贯彻执行《决定》的有关精神,在矛盾多、时间紧、压力大的情况下,统一思想,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农业发展银行省级以下分支机构的设立和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的改革。1997年,农业银行基本完成了作为国家专业银行“一身三任”的历史使命,开始进入了真正向国有商业银行转化的新的历史时期。  2009年,农业银行全面推进业务经营转型,价值创造力、市场竞争力和风险控制力持续提升。年末总资产88,825.88亿元,各项存款74,976.18亿元,各项贷款41,381.87亿元,资本充足率10.07%,不良贷款率2.91%,全年实现净利润650.02亿元。农业银行秉承“诚信立业、稳健行远”的核心价值观和“客户至上、始终如一”的服务理念,充分发挥城乡联动优势,依托庞大的分支机构和电子化网络,向最广大客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1]。   2009年,在《财富》杂志全球500强排名中,农业银行位列第155位;按2008年税前利润计,农业银行位列《银行家》杂志“世界银行1000强”第8位。2009年农业银行穆迪信用评级为A1/稳定。   中国农业银行于1979年2月恢复成立,总部设在北京。   1979年2月23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恢复中国农业银行的通知》。   1984年6月1日,农业银行引进首笔世界银行贷款。   1985年6月24日,中国农业银行首次统一行名字体。   1985年6月25日,中央决定成立中国农业银行党委。    中国农业银行 1997年,农行政策性业务剥离速度加快。   1999年,农行和工中建三家银行剥离1.4万亿元不良资产给四大资产管理公司。   2004年,农行第一次上报股改方案。   2007年1月19日至20日,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确定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总的原则是“坚持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   2007年9月,农行选择吉林、安徽、福建、湖南、广西、四川、甘肃、重庆等八个省(区、市)开展面向“三农”金融服务试点。   2008年1月23日,农业银行明确提出“3510”奋斗目标和发展战略。   2008年3月,农行开始推动在6个省11个二级分行开始“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   2008年5月底,“三农”金融服务第一阶段试点结束。   2008年8月,农行总行设立“三农”金融事业部,全面推动全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   2008年10月,农行股改方案获国务院通过。

中国农业银行发展历史

6. 中国农业银行发展历史

农行nóng háng 中国农业银行的简称。   中国农业银行(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客户服务热线 :95599   中国农业银行最初成立于1951年,1979年2月再次恢复成立后,成为在农村经济领域占主导地位的国有专业银行。1994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设,1996年农村信用社与农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中国农业银行开始向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转变。2009年1月15日,中国农业银行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由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设在北京。是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之一,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加坡、香港设有分行,在伦敦、东京、纽约、法兰克福、首尔设有代表处,拥有员工447519人。  中国农业银行总部
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2008年,农业银行各项业务快速发展,经营效益明显提升,资产质量显著改善。年末总资产达到70,143.51亿元,各项存款60,974.28亿元,各项贷款31,001.59亿元,资本充足率9.41%,不良贷款率为4.32%,全年净利润514.53亿元。中国农业银行通过全国24,064家分支机构、30,089台自动柜员机和遍布全球的1,171家境外代理行,以覆盖面最广的网点网络体系和领先的信息科技优势,向超过3.5亿客户提供便利、高效、优质的金融服务。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以下称“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股份公司”)。股份公司于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

7. 中国农业银行的发展史是什么?

  中国农业银行(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简称ABC,农行)是中国大型上市银行,中国五大银行之一。最初成立于1951年(辛卯年),是新中国成立的第一家国有商业银行,也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中国农业银行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六个阶段。\x0d\x0a  第一阶段(1951年—1952年):\x0d\x0a  1951年8月成立中国农业合作银行。也就是建国后的第三年,是新中国关于农村金融体系的一次尝试。\x0d\x0a  主要任务:按照国家计划办理农业的财政拨款和一年以上的农业长期贷款,扶持农村信用合作的发展。\x0d\x0a  1952年,撤销。原因是农业合作银行成立后财政拨款和长期贷款业务基本没有展开。农业发展的落后和合作化运动,使得农村根本就没有贷款业务的金融需求。\x0d\x0a  第二阶段(1955年—1957年):  1955年3月,成立中国农业银行。\x0d\x0a  主要任务:办理财政支农拨款和农业长期贷款与短期贷款,贷款对象主要限于生产合作组织和个体农民,贷款用途限于农业生产,其他农村金融业务仍由人民银行办理。\x0d\x0a  1957年4月,国务院决定将中国农业银行与中国人民银行合并。\x0d\x0a  第三阶段(1963年—1965年):  1963年,再次设立中国农业银行,作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贯彻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中,国家采取加强农业的措施,增加对农业的资金支援。\x0d\x0a  1965年11月,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再次合并。\x0d\x0a  第四阶段(1979年—1994年):\x0d\x0a  1979年2月,决定正式恢复中国农业银行,国务院的直属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监管。恢复设立中国农业银行是 主要任务是,统一管理支农资金,集中办理农村信贷,领导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农村金融事业。\x0d\x0a  此后,中国农业银行再也没有撤销过。\x0d\x0a  第五阶段(从1994年4月-1997年7月):\x0d\x0a  以1993年12月国务院作出的《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为基础,要求通过改革逐步建立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监督和管理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密切配合、协调发展的农村金融体系。\x0d\x0a\x0d\x0a  实际上就是把中国农业银行中的政策性银行功能、商业银行功能、农村信用社进行分离,分离的结果是:1994年4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从中国农业银行分设成立,粮棉油收购资金供应与管理等政策性业务与农业银行分离,农业银行开始按照1995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逐步探索现代商业银行的运营机制。 \x0d\x0a  1996年8月,国务院又作出《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建立和完善以合作经营为基础,商业性金融、政策性经营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系。农业银行认真贯彻执行《决定》的有关精神,在矛盾多、时间紧、压力大的情况下,统一思想,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农业发展银行省级以下分支机构的设立和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的改革。\x0d\x0a  1997年,农业银行基本完成了作为国家专业银行“一身三任”的历史使命,开始进入了真正向国有商业银行转化的新的历史时期。\x0d\x0a  第六阶段(1999年-2010年): 股份制改革阶段\x0d\x0a  1999年,农行和工中建三家银行剥离1.4万亿元不良资产给四大资产管理公司。 2004年,农行第一次上报股改方案。\x0d\x0a  2007年1月19日至20日,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确定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总的原则是“坚持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x0d\x0a  2007年9月,农行选择吉林、安徽、福建、湖南、广西、四川、甘肃、重庆等八个省(区、市)开展面向“三农”金融服务试点。\x0d\x0a  2008年1月23日,农业银行明确提出“3510”奋斗目标和发展战略。 2008年3月,农行开始推动在6个省11个二级分行开始“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x0d\x0a  2008年5月底,“三农”金融服务第一阶段试点结束。\x0d\x0a  2008年8月,农行总行设立“三农”金融事业部,全面推动全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x0d\x0a  2008年10月,农行股改方案获国务院通过。\x0d\x0a  2010年7月15日和16日正式在上海和香港两地上市,农行融资约221亿美元,并成为全球最大的IPO,至此,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全部实现上市。\x0d\x0a  2011年7月22日,中国农业银行与英国剑桥大学剑桥海外留学生基金会在京签署了《中国农业银行剑桥奖学金谅解备忘录》。\x0d\x0a  截至2011年末,总资产达11.68万亿。\x0d\x0a  2012年11月23日,国家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信息化推进处吴旭彦处长一行来泰安就本项工作开展调研,并在泰安市公积金中心召开座谈会。\x0d\x0a  2012年12月23日,中国农业银行2013年“金钥匙春天行动” 启动仪式在厦门举行。\x0d\x0a  2012年农行以康复扶贫贷款为推手,不断推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贫困残疾人的自身发展能力。截至2012年末,农行累计投放康复扶贫贷款3.4亿元,较2011年增加1.7亿元,贷款支持助残扶贫企业或项目42个,辐射8731户残疾人农户,户均增收8990元。\x0d\x0a  2013年2月20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和中国农业银行《城镇化建设与金融服务全面战略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在武汉举行。

中国农业银行的发展史是什么?

8. 中国农业银行的历史

  中国农业银行(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简称ABC,农行)是中国大型上市银行,中国五大银行之一。最初成立于1951年(辛卯年),是新中国成立的第一家国有商业银行,也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中国农业银行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六个阶段。
  第一阶段(1951年—1952年):
  1951年8月成立中国农业合作银行。也就是建国后的第三年,是新中国关于农村金融体系的一次尝试。
  主要任务:按照国家计划办理农业的财政拨款和一年以上的农业长期贷款,扶持农村信用合作的发展。
  1952年,撤销。原因是农业合作银行成立后财政拨款和长期贷款业务基本没有展开。农业发展的落后和合作化运动,使得农村根本就没有贷款业务的金融需求。
  第二阶段(1955年—1957年):  1955年3月,成立中国农业银行。
  主要任务:办理财政支农拨款和农业长期贷款与短期贷款,贷款对象主要限于生产合作组织和个体农民,贷款用途限于农业生产,其他农村金融业务仍由人民银行办理。
  1957年4月,国务院决定将中国农业银行与中国人民银行合并。
  第三阶段(1963年—1965年):  1963年,再次设立中国农业银行,作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贯彻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中,国家采取加强农业的措施,增加对农业的资金支援。
  1965年11月,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再次合并。
  第四阶段(1979年—1994年):
  1979年2月,决定正式恢复中国农业银行,国务院的直属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监管。恢复设立中国农业银行是 主要任务是,统一管理支农资金,集中办理农村信贷,领导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农村金融事业。
  此后,中国农业银行再也没有撤销过。
  第五阶段(从1994年4月-1997年7月):
  以1993年12月国务院作出的《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为基础,要求通过改革逐步建立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监督和管理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密切配合、协调发展的农村金融体系。

  实际上就是把中国农业银行中的政策性银行功能、商业银行功能、农村信用社进行分离,分离的结果是:1994年4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从中国农业银行分设成立,粮棉油收购资金供应与管理等政策性业务与农业银行分离,农业银行开始按照1995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逐步探索现代商业银行的运营机制。 
  1996年8月,国务院又作出《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建立和完善以合作经营为基础,商业性金融、政策性经营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系。农业银行认真贯彻执行《决定》的有关精神,在矛盾多、时间紧、压力大的情况下,统一思想,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农业发展银行省级以下分支机构的设立和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的改革。
  1997年,农业银行基本完成了作为国家专业银行“一身三任”的历史使命,开始进入了真正向国有商业银行转化的新的历史时期。
  第六阶段(1999年-2010年): 股份制改革阶段
  1999年,农行和工中建三家银行剥离1.4万亿元不良资产给四大资产管理公司。 2004年,农行第一次上报股改方案。
  2007年1月19日至20日,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确定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总的原则是“坚持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
  2007年9月,农行选择吉林、安徽、福建、湖南、广西、四川、甘肃、重庆等八个省(区、市)开展面向“三农”金融服务试点。
  2008年1月23日,农业银行明确提出“3510”奋斗目标和发展战略。 2008年3月,农行开始推动在6个省11个二级分行开始“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
  2008年5月底,“三农”金融服务第一阶段试点结束。
  2008年8月,农行总行设立“三农”金融事业部,全面推动全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
  2008年10月,农行股改方案获国务院通过。
  2010年7月15日和16日正式在上海和香港两地上市,农行融资约221亿美元,并成为全球最大的IPO,至此,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全部实现上市。
  2011年7月22日,中国农业银行与英国剑桥大学剑桥海外留学生基金会在京签署了《中国农业银行剑桥奖学金谅解备忘录》。
  截至2011年末,总资产达11.68万亿。
  2012年11月23日,国家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信息化推进处吴旭彦处长一行来泰安就本项工作开展调研,并在泰安市公积金中心召开座谈会。
  2012年12月23日,中国农业银行2013年“金钥匙春天行动” 启动仪式在厦门举行。
  2012年农行以康复扶贫贷款为推手,不断推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贫困残疾人的自身发展能力。截至2012年末,农行累计投放康复扶贫贷款3.4亿元,较2011年增加1.7亿元,贷款支持助残扶贫企业或项目42个,辐射8731户残疾人农户,户均增收8990元。
  2013年2月20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和中国农业银行《城镇化建设与金融服务全面战略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在武汉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