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壳企业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024-04-27

1. 空壳企业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我国内地属于大陆法系,在法律规定以及司法实践中,“空壳公司”则指,在注册时通过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致使公司成立后无任何资产或者注册资本不足的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一旦“空壳公司”对外产生债务,这给债权人实现债权带来巨大的风险。因此,我国《公司法》、《刑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对“空壳公司”所涉及的相关法律责任做了系统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空壳企业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 空壳公司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一)民事责任的主体
空壳公司的民事责任主体主要是公司的股东(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同时还包括未尽到法律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实际控制人、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中介服务机构,此外还包括垫资设立公司的第三人。
一般来讲,股东是出资的主体,理应承担空壳公司出资不实以及抽逃出资的责任,但是,法律同时赋予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实际控制人、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中介服务机构诚实、勤勉尽职的法律义务,违反了此项义务,即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其出具的评估结果、验资或者验证证明不实,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除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外,在其评估或者证明不实的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法起诉的股东、债权人,请求未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而垫资设立公司的第三人,也可因协助股东抽逃出资,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构成民事责任的主体。
(二)民事责任的种类
根据民事责任承担的对象,可以把空壳公司的民事责任划分为对内责任和对外责任。
对内责任,是指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的股东、未履行法定责任的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其他股东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主要包括对其他股东、发起人的违约责任,以及向公司完全出资、返还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由于不涉及公司以外的主体,因此称为对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不依照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对外责任,主要指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的股东、未履行法定责任的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实际控制人、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中介服务机构对债权人的赔偿责任。

3. 空壳公司股东要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分析:空壳公司一般没有固定资产或者流动资产,也没有员工,也不需要进行业务处理。空壳公司一般经常会违规操作,并且可能会欠许多劳务费或者福利费。公司法人代表对公司需要承担责任,空壳公司的法人虽然不需要进行任何出资或者经营管理,但是需要承担巨大的风险,所以在做法人代表前最好对公司进行仔细的考察,以免自己验收不必要的损失。
1、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的责任主要源于“单位犯罪”。在刑事法律用语中,对“公司”、“企业”,统一表述为“单位”,单位犯罪的,单位要承担罚金责任,许多情况下还要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这里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经常与“法定代表人”是重合的。
2、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需要直接承担民事责任,但也有例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百零八条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其出具的评估结果、验资或者验证证明不实,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除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外,在其评估或者证明不实的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空壳公司股东要承担什么责任

4. 空壳公司股东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般来讲,股东是出资的主体,理应承担“空壳公司”出资不实以及抽逃出资的责任,但是,法律同时赋予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实际控制人、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中介服务机构诚实、勤勉尽职的法律义务【摘要】
空壳公司股东要承担什么责任【提问】
一般来讲,股东是出资的主体,理应承担“空壳公司”出资不实以及抽逃出资的责任,但是,法律同时赋予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实际控制人、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中介服务机构诚实、勤勉尽职的法律义务【回答】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空壳公司”的民事责任主体主要是公司的股东(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同时还包括未尽到法律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实际控制人、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中介服务机构,此外还包括垫资设立公司的第三人。【回答】

5. 空壳公司股东要承担什么责任

亲!空壳公司股东要承担的责任是:【摘要】
空壳公司股东要承担什么责任【提问】
亲!空壳公司股东要承担的责任是:【回答】
(一)民事责任的主体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空壳公司”的民事责任主体主要是公司的股东(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同时还包括未尽到法律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实际控制人、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中介服务机构,此外还包括垫资设立公司的第三人。【回答】
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的责任主要源于“单位犯罪”。在刑事法律用语中,对“公司”、“企业”,统一表述为“单位”,单位犯罪的,单位要承担罚金责任,许多情况下还要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这里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经常与“法定代表人”是重合的。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需要直接承担民事责任,但也有例外。如果空壳公司一直在手里,不去维护,也不去注销,公司就会被吊销,会直接影响到法人的个人信用,以及高铁、飞机等出行方式,还会有对贷款买房等高消费限制,对于股东来说,也会被列入工商黑名单。如果空壳公司尚未开展实际经营,帮助其它公司或者个人走账,可能会涉及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空壳公司的法人虽然不需要进行任何出资或者经营管理,但是需要承担巨大的风险,所以在做法人代表前最好对公司进行仔细的考察。【回答】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或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空-壳”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给债权人债权的实现造成了损害,则该股东在抽逃出资或虚假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刑法》第159条规定,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金;【回答】

空壳公司股东要承担什么责任

6. 做空壳公司法人会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空壳公司有两种,一是虚假验资,一是验资后抽逃。严格追究起来,有刑事责任,比如:与他人签订合同无法履行,对方可以告你合同诈骗。
公司法人代表要负虚假出资罪或虚报注册资本罪,而为公司出具验资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要负故意提供虚假文件证明的刑事责任,并被吊牌。
注册一家公司,如果此后开展正常的公司经营活动,比如买设备、发工资等,都是合法的,也不受占用资金比例的限制。而在设立皮包公司的过程中抽逃出资,用于还债等,丝毫没有经营行为,且比例较高,其行为就涉嫌抽逃出资犯罪。
一、股东抽逃出资有哪些责任
股东抽逃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抽逃出资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方式:
1、设立公司时利用过桥贷款作为注册资金,待公司注册成立后,将过桥贷款部分或全部抽走;
2、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注册资金的一部分划归股东个人所有;
3、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业技术、场地使用权等在验资完毕后,将其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4、未提取法定公积金或者制作虚假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在短期内以分配利润的方式提走出资;
5、抽走货币出资,以其他未经审计评估且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其申报价值的非货币部分补账,以达到抽逃出资的目的;
6、通过对股东提供抵押担保而变相抽回出资等。
二、抽逃出资罪新司法解释是怎么样的
一,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3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4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7. 空壳公司股东要承担什么责任

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的责任主要源于“单位犯罪”。在刑事法律用语中,对“公司”、“企业”,统一表述为“单位”,单位犯罪的,单位要承担罚金责任,许多情况下还要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这里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经常与“法定代表人”是重合的。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需要直接承担民事责任,但也有例外。如果空壳公司一直在手里,不去维护,也不去注销,公司就会被吊销,会直接影响到法人的个人信用,以及高铁、飞机等出行方式,还会有对贷款买房等高消费限制,对于股东来说,也会被列入工商黑名单。如果空壳公司尚未开展实际经营,帮助其它公司或者个人走账,可能会涉及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空壳公司的法人虽然不需要进行任何出资或者经营管理,但是需要承担巨大的风险,所以在做法人代表前最好对公司进行仔细的考察。【法律依据】:《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或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空-壳”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给债权人债权的实现造成了损害,则该股东在抽逃出资或虚假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刑法》第159条规定,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金;

空壳公司股东要承担什么责任

8. 空壳公司的法律状况

所谓空壳公司本文仅指在注册时通过虚假出资或者是抽逃出资,致使公司成立后无任何资产或者是注册资本不足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条的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这从形式上来看,一旦空壳公司对外产生债务,而该空壳公司又无资产或资产不足的,这就给债权人实现债权带来了无比巨大的难度。
一、干股要承担公司债务吗
干股是一种俗称,是指不实际出资或用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等不符合《公司法》规定出资形式的要素出资,而占用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的股东。
一般情况下,股东在全额缴纳出资后,不需承担公司债务,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第3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制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是,特殊情况下公司债务会由股东承担。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股东出资以后,资产就变成了公司的财产,股东只能通过转让的方式收回自己的出资。抽逃出资行为非法减少了公司资产,削弱了公司的偿债能力,如果债权人的债权因此不能实现,抽逃出资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股东可能会承担无限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4、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5、因下列情形致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公司的利益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财务账目严重不清的;
(2)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同,并持续地使用同一账户的;
(3)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地混同,具体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受同一控制股东支配或者操纵的。
控制股东是指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并能对公司的主要决策活动施加影响的股东;控制股东可以是持多数股的股东,但不限于持多数股的股东。
6、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的(关联交易),公司的人格即被股东所吸收而不再独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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