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保险的赔付问题?

2024-04-29

1. 关于工伤保险的赔付问题?

最高院的意见支持工伤和交通事故双重赔偿!
黄松有就《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答问五 受害人获工伤保险赔付不免除第三人的侵权责任问:发生工伤事故,工伤职工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外,能否再请求民事损害赔偿?
答:工伤保险与民事损害赔偿的关系,在审判实践中长期存在争论。从性质上看,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民事损害赔偿性质上存在根本的差别。但是,由于工伤保险赔付是基于工伤事故的发生,与劳动安全事故或者劳动保护瑕疵等原因有关,因此,工伤事故在民法上被评价为民事侵权。这就产生了工伤保险赔付与民事损害赔偿的相互关系问题。对此问题世界各国有四种处理模式: 第一,工伤保险取代民事损害赔偿;第二,受害人可以同时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和民事损害赔偿,但劳动者个人需交纳高额保险费。第三,受害人可以选择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或者民事损害赔偿;第四,民事损害赔偿与保险待遇实行差额互补。国务院今年公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将于200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伤户都要参加工伤保险统筹,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应当参保的企业违法不缴纳保险费的,发生工伤事故,也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承担给付工伤职工相应保险待遇的责任。相对于民事损害赔偿而言,工伤保险具有特殊的优点:工伤保险实行用人单位无过错责任,并且不考虑劳动者是否有过错,只要发生工伤,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就应给予全额赔偿。民事侵权考虑受害人自身是否存在过失,实行过失相抵,即根据受害人过失程度相应减少赔偿数额。此外,工伤保险实行社会统筹,有利于受害人及时获得充分救济;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分散了赔偿责任,有利于企业摆脱高额赔付造成的困境,避免因行业风险过大导致竞争不利;工伤保险还有利于劳资关系和谐,避免劳资冲突和纠纷。鉴于上述理由,我们认为,用人单位通过缴纳保险费的方式承担责任,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有利。因此,发生工伤事故,属于用人单位责任的,工伤职工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再通过民事诉讼获得双重赔偿。但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例如职工因工出差遭遇交通事故,工伤职工虽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对交通肇事负有责任的第三人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关于工伤保险的赔付问题?

2. 工伤保险赔偿问题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可以分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两部分,根据伤残等级情况,分别按工资×月数,工资×百分比计算。

3. 工伤保险及赔偿问题


工伤保险及赔偿问题

4. 工伤保险赔偿问题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可以分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两部分,根据伤残等级情况,分别按工资×月数,工资×百分比计算。

5. 关于工伤保险的赔付问题

工伤理赔金额无影响,您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咨询当地的政策。
参考  淄博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由于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按交通事故有关规定处理,其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
  (二)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三)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关于工伤保险的赔付问题

6. 关于工伤赔偿的问题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7. 有关于工伤赔偿的问题

可能还是评不上伤残的。若果可能的话,10级伤残。
十级伤残,等级最轻的那种。 

你也可能构不成十级伤残,你要去有资格的医院,也就是你能想到的最大的医院去做鉴定。如果是十级的话,伤残赔偿金是这样计算的
构不成十级伤残 

十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有关于工伤赔偿的问题

8. 关于工伤赔偿的问题

在回答你的问题之前,首先得搞清楚一个问题:就是你们那里由第三者伤害(如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受伤)所致工伤的赔偿是采用双重赔偿还是总额补差政策?因各地情况不一,建议在向当地劳动局咨询。
假如是采用总额补差政策,由于你是非主责,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基本已赔足(接近或超过工伤赔偿),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赔不了多少钱,除非肇事者逃逸或无资产可赔。
假如是采用双重赔偿政策,一般来说,除了工伤医疗费,其他的赔偿可双重享受。因此,对你的提问作如下回复:
1、9级伤残的9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你鉴定见过出来后就可以到社保机构去结算,赔偿金额的确是通过公司的账号转给你的。
2、4、即使是双重赔偿政策,医疗费也是不能双重享受的(否则,就会出现不论伤轻重,看得越多赔得就越多,显然不合理)。如果交通事故赔足了工伤医疗费(包括了后期拆除钢板是的费用),就不能再从基金报销了。如果没有赔足,将所有的病历资料和治疗费用单据由公司交给社保机构,基金会支付不足的部分。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由基金支付的,同样是通过公司的账号转给你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由公司直接给的。如果公司拒绝支付,你可以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
如果你马上要辞职,因你的伤已超过1年,马上要做钢板拆除术,建议你:1.在做完手术后再辞职,万一交通事故赔偿未赔足医疗费,还可以在工伤保险基金中报销。2.辞职时一次性向公司提出所有赔偿,免得公司不支付,要进行两次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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