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快要破产的耐克公司,为什么可以够签下篮球之神乔丹?

2024-05-15

1. 当年快要破产的耐克公司,为什么可以够签下篮球之神乔丹?

耐克和乔丹的情缘应该感谢阿迪达斯的傲慢。当年的乔丹虽然在NCAA的决赛上完成过绝杀,虽然代表美国队拿到了奥运金牌,可是在大多数人的眼中,他只是一个不错的新秀,一个不错的得分手,在那个时候,并没有太多人意识到乔丹会是未来的篮球之神,多年后,当年公牛队的管理层也承认我们当年只是认为乔丹可能成长为优秀的得分后卫之一。

作为进入NBA的新秀,乔丹必然是要面对选择和运动品牌签约,当年的阿迪达斯在NBA是一家独大,乔丹本人倒是很想加入阿迪达斯,但是阿迪达斯对于乔丹并没有太多的热情,甚至可以说是傲慢,这也给耐克留下了绝佳的机会。

在乔丹为被阿迪达斯冷落 而生气的时候,几乎快破产的耐克找上了门。口袋几乎没有什么钱的耐克为乔丹开出了5年250万美元的天价代言合同,为了说服乔丹,耐克为乔丹制作了篮球短片打动了乔丹父母。甚至为了得到乔丹,耐克答应以乔丹的形象创建子品牌(AJ),乔丹将终生拥有AJ的销售分成(这也是耐克为什么现在每年要分给乔丹上亿美元代言费的原因)。250万美元的代言合同以及成为第一个拥有个人运动鞋品牌的NBA球员,耐克的诚意打动了乔丹,两者最终走在一起。
或许连耐克都没有想到,一个乔丹,单单一个乔丹,让他们迅速完成发家致富,甚至他们在篮球场上几乎已经把阿迪达斯挤了出去,耐克和乔丹的签约,也被认为是运动届历史上最经典的签约。

当年快要破产的耐克公司,为什么可以够签下篮球之神乔丹?

2. 当年快要破产的耐克公司,为什么能够签下篮球之神乔丹?

因为耐克公司的诚意打动了乔丹一家人。

当乔丹加入NBA时,那年,耐克公司面临很多困难。运动鞋的销售业绩下降,股价遭受严重挫折。当时,耐克在NBA中没有任何的地位,在体育用品市场上也面临着更为严峻的竞争环境。当时的情况是,匡威是美国的统治者。当时,NBA主力魔术师约翰逊和伯德·伯德追求黑白双刹,他们俩都是匡威的人。可以想象一下匡威在NBA中的市场地位,此外,耐克还面临外国品牌的竞争。在这种凶险的竞争中,他们签约了乔丹,并顺利地走出了当时公司被困的泥潭,这个签约结果让耐克成为全球最大的体育用品公司。

耐克和乔丹之所以能够签订合同,还需要感谢阿迪达斯。尽管乔丹在NCAA决赛中完成了绝杀,尽管代表美国赢得了奥运会金牌,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他只是一个出色的新秀和出色的得分手。当时,没有人知道乔丹未来会有很大的成就,所以阿迪达斯对乔丹的态度很是傲慢这也让耐克有了可乘之机。当乔丹对阿迪达斯的离开感到愤怒时,濒临破产的耐克找了过来。耐克当时已经快要破产了,但它为乔丹提供了一份为期五年,价值250万美元的代言协议。耐克为了乔丹能够同意签约给乔丹制作了运动裤,在这一点上就能看出耐克的诚意,也是因为他的诚意感动了乔丹一家人。

凭借乔丹的稳健成熟和连续两届三连冠的荣誉,乔丹已完全获得了联盟第一人的头衔。它是所谓的大树,有了乔丹的大树,耐克也成功地得到了世界上所有人关注 ,成功排挤其他竞争对手,并且将来签约球员总能赢得联盟的第一人称代言合同,这使耐克得以继续加强,阿迪达斯赞助的球衣也被他们逐出了成功。

3. 当年快要破产的耐克公司,为什么能够签下篮球之神乔丹?

 为什么一个19岁的锡安会引起耐克、阿迪达斯、安德玛、李宁、安踏等运动品牌的疯抢呢?因为一个新秀身材迸发的能力完全和刮刮彩一样,比如当年乔丹和耐克,如今安德玛和库里。只因为有了这次刮刮彩的机会,这些运动品牌是赚的盆满钵满。SO,问题来了,为什么当年都快要破产的耐克公司能够签下篮球之神乔丹呢?那啥,还请诸君听我往下细细道来。
     
   
   耐克和乔丹的情缘应该感谢阿迪达斯的傲慢。当年的乔丹虽然在NCAA的决赛上完成过绝杀,虽然代表美国队拿到了奥运金牌,可是在大多数人的眼中,他只是一个不错的新秀,一个不错的得分手,在那个时候,并没有太多人意识到乔丹会是未来的篮球之神,多年后,当年公牛队的管理层也承认我们当年只是认为乔丹可能成长为优秀的得分后卫之一。
     
   作为进入NBA的新秀,乔丹必然是要面对选择和运动品牌签约,当年的阿迪达斯在NBA是一家独大,乔丹本人倒是很想加入阿迪达斯,但是阿迪达斯对于乔丹并没有太多的热情,甚至可以说是傲慢,这也给耐克留下了绝佳的机会。
     
   
   在乔丹为被阿迪达斯冷落 而生气的时候,几乎快破产的耐克找上了门。口袋几乎没有什么钱的耐克为乔丹开出了5年250万美元的天价代言合同,为了说服乔丹,耐克为乔丹制作了篮球短片打动了乔丹父母。甚至为了得到乔丹,耐克答应以乔丹的形象创建子品牌(AJ),乔丹将终生拥有AJ的销售分成(这也是耐克为什么现在每年要分给乔丹上亿美元代言费的原因)。250万美元的代言合同以及成为第一个拥有个人运动鞋品牌的NBA球员,耐克的诚意打动了乔丹,两者最终走在一起。
     
   或许连耐克都没有想到,一个乔丹,单单一个乔丹,让他们迅速完成发家致富,甚至他们在篮球场上几乎已经把阿迪达斯挤了出去,耐克和乔丹的签约,也被认为是运动届 历史 上最经典的签约。
     
   1984年乔丹加入NBA的时候,是耐克公司发展的第十二个年头。那一年的耐克公司面临着很大的困境,球鞋的销售业绩下滑,股价严重受挫。
   当时的耐克品牌在NBA中没有什么地位,并且在 体育 用品市场上也面临着比较严峻的竞争环境。
     
   当时的局面是,美国本土的扛把子是匡威。那个年代NBA主力追捧的黑白双煞,魔术师约翰逊和大鸟伯德,他们两位都是为匡威代言的。可想而知,匡威品牌在当时的NBA有着怎样的市场地位。
   还有耐克也面临着国外品牌的竞争,有我们比较熟悉的德国的阿迪,英国的锐步。
     
   在这种四面楚歌的环境下,他们抓住了乔丹这根救命稻草,顺利的走出了公司当时陷入的泥潭。并且,其结果影响至今,也使得耐克成为全球最大的 体育 用品公司。
   那么这里面有着怎样的故事呢?
     
   当年刚进NBA的乔丹,他的本意也是要和匡威或者阿迪签约的。但是,当时呢,这两家公司没有太在意乔丹这个首轮的三号秀,所以两家都是不愿意在乔丹身上花比较大的价钱。
   而此时,耐克当时的总裁罗伯特·斯特拉塞给了乔丹一份5年1250万美元的合同,顺利的把乔丹纳入麾下。
   到了1986年的时候,耐克的销售额突破了10亿美元,1990年耐克成为了 体育 用品制造业的老大。
     
   即使乔丹已经退役多年,但是耐克旗下的乔丹品牌的销量反而愈发的强劲。在乔丹系列的鞋子衣服帽子上面,这些年的盈利达到了26亿美元。
     
   乔丹的出现推动着篮球这项运动大跨步的前进,他把NBA推广到了世界的每一个角落。自然而然的,依靠着乔丹巨大的个人影响力,耐克取代了阿迪,匡威等品牌成为这个行业的龙头,
   所以,莫欺少年穷,不要小看任何一个对手。
   当年在美国霸占球鞋市场的是世界巨头阿迪达斯和本土品牌匡威,Nike因为宣传失败年年亏损,并传出要被阿迪收购的消息,老板菲儿奈特倾其所有,准备每年拿出250万美元签约4-5名顶级运动员,做最后一搏,当时的市场总监好像叫大卫法尔克(真记不清了)之前是个球探兼赌徒,他看过一次乔丹NCAA的比赛(当时还没进NBA),他建议菲儿奈特用所有的宣传费用只签约乔丹,菲儿奈特以为他疯了,但他非常坚决并拿自己的饭碗做担保,最终菲儿奈特还是不情愿的签了乔丹,而且是有条件的,如果三年内乔丹无法进入最佳阵容,或者全明星阵容,合同将立即中止。而乔丹也并不买账,他把合同发给了阿迪达斯并声称只要开出和耐克同样的金额,他会选择阿迪,但阿迪当时最大牌的代言人一年才50万,所以阿迪并没有给予回复。就这样,乔丹第一年就拿到最佳新秀,最佳二阵和全明星首发,耐克在他的五年合同期内市值翻了十多倍,成为世界最大球鞋品牌    
   因为当时乔丹最喜欢的球鞋品牌是阿迪达斯,当时他自己主动找到阿迪达斯,想要让品牌方签下他,但是阿迪达斯当时拒绝了他,后来心灰意冷的乔丹遇上了Nike,耐克为其奉上5年250万美元的合同,这在当时可以算上是一笔巨额代言合同了。因为魔术师当时和湖人签订的合同年薪也只有每年一百万美元。此后,1985年,耐克推出了air Jordan1,从此开启了乔丹品牌的传奇之路。
   耐克和乔丹的情缘应该感谢阿迪达斯的傲慢。当年的乔丹虽然在NCAA的决赛上完成过绝杀,虽然代表美国队拿到了奥运金牌,可是在大多数人的眼中,他只是一个不错的新秀,一个不错的得分手,在那个时候,并没有太多人意识到乔丹会是未来的篮球之神,多年后,当年公牛队的管理层也承认我们当年只是认为乔丹可能成长为优秀的得分后卫之一。      
   作为进入NBA的新秀,乔丹必然是要面对选择和运动品牌签约,当年的阿迪达斯在NBA是一家独大,乔丹本人倒是很想加入阿迪达斯,但是阿迪达斯对于乔丹并没有太多的热情,甚至可以说是傲慢,这也给耐克留下了绝佳的机会。        
   耐克砸出了5年250万的球鞋合同,要知道那个时候的大牌,像魔术师、贾巴尔他们的球鞋合同一年连10万都没有的,为什么会给一个新秀这么高的球鞋合同呢?    显然耐克是想豪赌,赌他能够成为超级巨星,当然耐克也不傻,他在这份合同里添加了3个条件:“1入选全明星、2拿下最佳新秀、3场均20分。”如果完成1项这份合同就会保持下去,如果不能完成那么这份合同将会只有3年,另外乔丹代言的签名鞋如果在三个赛季卖出400万的收益,那么合同仍旧生效。当然耐克赌对了。
   现在耐克公司混的风生水起,垄断了北美甚至影响整个欧洲的 体育 市场,可当初的耐克公司差点就破产倒闭,乔丹的出现与合作,让耐克公司重新看到了生机,当初两个不起眼的家伙联手,现如今一个成为了万人敬仰的篮球之神,一个则是打进了全球500强公司。    当时的耐克相比较于其他运动品牌来说,不过是一个后起之秀,国内要面临着老大哥匡威的打压,国外要面临着当时的球鞋巨头阿迪达斯竞争,用夹缝中求生存这句话来形容最好不过了,当时的耐克签不到人,卖不出去产品,差一点儿就破产倒闭转卖了,偏偏这个时候他们遇到了还是新秀的乔丹,命运也就是发生了变化。    耐克能够成功签约乔丹和阿迪达斯的疏忽有很大的关系,此时的阿迪重点主要是在足球上,对于篮球并不是太多的重视,况且当时的乔丹不过是一个菜鸟新秀,长着一对招风耳,也看不出有什么特别的潜力,也没有后来的那种王者之气,阿迪达斯根本就看不上乔丹,给他开出了一年10万美金的合约,并且拒绝了乔丹签名球鞋的要求,这等于白白送乔丹到耐克阵营中去。    当时的耐克公司已经没有任何退路可言,他们选择孤注一掷,将所有的宝压在乔丹身上,满足乔丹的一切要求,不仅给他开出了5年250万美金的高薪代言合同,还给他出签名鞋,并且以他的名字开创耐克的子产品AJ,如今的AJ可以说已经火遍全球,这就是乔丹所带来的影响力,事实也证明他们的确压对了。    随着乔丹越发稳重的成熟,以及连续两个三连冠的荣誉,彻底让乔丹坐稳了联盟第一人的称号,正所谓树大乘凉,有乔丹这棵大树,耐克公司也成功翻起身,成功挤掉了其他竞争对手,并且在以后的球员签约中总是能够拿下联盟第一人的代言合同,这让耐克公司不断的增强,阿迪达斯赞助的球衣也被他们给成功挤掉,而耐克和乔丹的故事也成为了NBA的一段佳话。
     今年4月,在一篇报道中,球鞋行业的传奇人物桑尼.瓦卡罗曾预测“小詹皇”锡安将获得1亿美元的球鞋代言合同,他认为,以锡安的人气,包括耐克,阿迪达斯,新百伦,安德玛,彪马和安踏在内的六家运动大牌都将为其报价。为什么那么多运动大牌愿意出那么高的价格签约锡安呢?  
   我们都知道,知名运动品牌都需要一个好的运动员为其品牌代言,因为一个好的运动员将会给运动品牌的销量带来不可估计的影响。运动员的球风,社交媒体上的粉丝都会为运动品牌的营销带来好处。所以,品牌在选择运动员的时候十分认真谨慎,都想要挑知名球星,但也不是他们想签哪个运动员就签哪个,这也需要和运动员互相协商,达成合作关系。
   那为什么当年快要破产的耐克公司能够签下篮球之神乔丹作为它的品牌代言人呢?或者说,篮球之神乔丹为什么不签约其他如日冲天的运动品牌,反而选择了快要破产的耐克呢?
   首先,当时的乔丹还不是篮球之神,还没有今天那么大的名气。当年的乔丹只是在NCAA的决赛上表现突出,完成了绝杀,代表美国队拿到了金牌。在那时的人们看来,他只是一个比较厉害的新秀而已,认为他将来可能成为比较优秀的后卫,谁也没有想到当时的小小新秀会是未来的篮球之神。当时的阿迪达斯很有名气,是许多球星球迷的心头好,也是运动员们最想签约代言的品牌,当然乔丹也不例外,但是阿迪达斯已经是一个知名品牌了,有傲气是很自然而然的事情,所以情理之中,阿迪达斯并没有看上乔丹,这就为耐克提供了机会。  
   其次,耐克请乔丹做品牌代言人的诚意足够大。虽然当时的耐克公司资金有限,已经处于即将破产的状态,但因为看好新秀乔丹,认为他前途无量,未来会给自己的品牌带来巨大的收益。所以为了体现自己的诚意,也为了能够顺利签约乔丹,还是给乔丹开出了5年250万美元天价的代言费。除了金钱上的诚意外,耐克还给出了 情感 上的诚意,他们为乔丹制作了篮球短片,更是答应以乔丹的形象创造子品牌(AJ),而乔丹终身将拥有AJ的销售分成。耐克的诚意打动了乔丹,双方也就达成了合作。   
   合作是双方的,耐克看上了乔丹的潜力,乔丹被耐克的诚意所打动,双方对彼此都很满意,所以就达成共识,完成合作。也就有了当年快破产的耐克公司签下今天篮球之神乔丹的事件。

当年快要破产的耐克公司,为什么能够签下篮球之神乔丹?

4. 当年快要破产的耐克公司,为啥能够签下篮球之神乔丹?

乔丹是神,因为90年代属于他,每次比赛关键的时候,他都会伸出舌头,用他标志性的动作告诉你答案。冠军和MVP,他用这些荣誉影响了整整一代人,让其他运动的球迷只能看着乔丹把篮球的艺术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耐克孤注一掷签下乔丹并设定3个条件自救!那么乔丹是怎么回应的呢?他是NBA历史上最好的球员,集球员、运动能力、竞技意识于一身。他可以做任何事情,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球员比他做得更好。他已经连续三个赛季赢得得分和窃取冠军。他的巨大影响一直持续到。

我们都知道乔丹的Jorand Brand对运动鞋市场的影响,以及乔丹给耐克带来了怎样的影响。1984年耐克只是一个正宗的小品牌公司,并没有被大家熟知。相反,当时最优秀的阿迪达斯和匡威是乔丹的选择,但一切都有回报,乔丹最终选择了耐克520万美元的5年合同。当时520万绝对是一笔巨款,乔丹的工资也就55万。同时耐克为乔丹拍了短片,给乔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乔丹的纪录片《最后的舞蹈》播出之际,据NBA商业记者达伦·罗维尔(Darren Rovell)报道,1984年,迈克尔·乔丹在NBA选秀第一轮被公牛队选为第三名后,耐克与他签订了一份5年250万美元的高价鞋合同。

为什么乔丹是上帝?耐克给了他一份大合同,但设定了隐含条款,新秀乔丹完成了这一切那时候的NIKE还不如现在。当时NBA被匡威和阿迪达斯统治。耐克只有很小的市场份额,他们迫切需要一个进入NBA市场的机会。耐克当时准备了250万美元,打算把这笔钱分给乔丹、鲍伊、巴克利等1984年的新秀。然而,耐克球探瓦卡罗是乔丹的忠实粉丝。见过无数人的瓦卡罗,第一次看到乔丹在球场上的表现,顿时“惊为天人”。他意识到这个年轻人有很大的商业价值,于是他向耐克提出全力以赴签下乔丹,甚至不惜付出250万的代价。

要知道,那时候的NBA,只有贾巴尔拿到了年薪10万美元的球鞋合同!贾巴尔当时在NBA是什么水平?为什么一个菜鸟能拿到这么大的球员合同,肯定是耐克内部很多人反对的。然而,在瓦卡罗的不断劝说下,耐克开始重新考虑迈克尔·乔丹,最终向他提供了一份250万美元的五年合同。然而,为了保护耐克的利益,这份合同包含了一些隐含的条款。如果乔丹新秀赛季表现不尽如人意,合同将被终止。

5. 当年快要破产的耐克公司,为什么能够签下篮球之神乔丹

说到底还是耐克给的利益足,诚意够。本身就是双方合作,耐克当时本身也快要倒闭了,于是就来打算搏上一搏,和乔丹签约,没想到居然成功了,而且现在还是世界第一大运动品牌。
签约新秀,是耐克的老套路了。因为耐克签约的新秀,基本上都是非常有名气的新秀,耐克看重他们的潜力,认为他们以后应该算是会打出名堂的,但是也不会挑明了和他们说,毕竟以后的事情谁知道呢。而且新秀时期就和他们签约,一方面是利用了他们的人气,另一方面就是便宜,因为新秀始终是新秀,不是大牌,当然锡安除外,乔丹直接是非常大气的给力他一个天价合同。签约新秀,其实算得上是一种另类的赌博,赌他们以后能不能打出来,想当年乔丹也是这样,耐克选择和乔丹一起赌一把。
当年的乔丹,还不是篮球之神。乔丹成为篮球之神还是以后的事情了,当时的乔丹只是一个非常有潜力的后卫罢了。当年的NBA还是内线中锋的时代,外线后卫是不受重视的,所以当时的体育大牌阿迪达斯根本就没有重视乔丹,没有和他签合同。毕竟当时的乔丹只是在NCAA上表现突出,当时并不代表能在内线时代吃香,连当时的公牛都承认他们完全没有想到乔丹会成长到令他们难以置信的程度。于是这就给了耐克机会,耐克主动上门来找乔丹。
耐克虽然要破产了,但是还是很诚意的。它不同于阿迪达斯的冷淡,反而耐克很热情,它主动给了乔丹天价合同,要知道当时耐克都要破产了,能那出天价合同对他们来说完全是拼上性命在赌博了,而且他们还答应给乔丹一个子品牌,确实让乔丹很感动,所以两者就一起合作,才有了现在的耐克和乔丹帝国。

当年快要破产的耐克公司,为什么能够签下篮球之神乔丹

6. 快要破产的耐克公司,为什么能够签下篮球之神乔丹?

说到底还是耐克给的利益足,诚意够。本身就是双方合作,耐克当时本身也快要倒闭了,于是就来打算搏上一搏,和乔丹签约,没想到居然成功了,而且现在还是世界第一大运动品牌。
签约新秀,是耐克的老套路了。因为耐克签约的新秀,基本上都是非常有名气的新秀,耐克看重他们的潜力,认为他们以后应该算是会打出名堂的,但是也不会挑明了和他们说,毕竟以后的事情谁知道呢。而且新秀时期就和他们签约,一方面是利用了他们的人气,另一方面就是便宜,因为新秀始终是新秀,不是大牌,当然锡安除外,乔丹直接是非常大气的给力他一个天价合同。签约新秀,其实算得上是一种另类的赌博,赌他们以后能不能打出来,想当年乔丹也是这样,耐克选择和乔丹一起赌一把。
当年的乔丹,还不是篮球之神。乔丹成为篮球之神还是以后的事情了,当时的乔丹只是一个非常有潜力的后卫罢了。当年的NBA还是内线中锋的时代,外线后卫是不受重视的,所以当时的体育大牌阿迪达斯根本就没有重视乔丹,没有和他签合同。毕竟当时的乔丹只是在NCAA上表现突出,当时并不代表能在内线时代吃香,连当时的公牛都承认他们完全没有想到乔丹会成长到令他们难以置信的程度。于是这就给了耐克机会,耐克主动上门来找乔丹。
耐克虽然要破产了,但是还是很诚意的。它不同于阿迪达斯的冷淡,反而耐克很热情,它主动给了乔丹天价合同,要知道当时耐克都要破产了,能那出天价合同对他们来说完全是拼上性命在赌博了,而且他们还答应给乔丹一个子品牌,确实让乔丹很感动,所以两者就一起合作,才有了现在的耐克和乔丹帝国。

7. 乔丹被耐克收购?

据我所知,乔丹本身就是耐克旗下的品牌。。
乔丹刚进联盟的时候,耐克只是一家濒临倒闭的制鞋公司,其竞争力与现在相去甚远,乔丹在进联盟之前就因奥运冠军,NCAA冠军这些头衔而名声大振,成为NBA明日之星似乎只是个时间问题,而耐克公司便决定“临死”前赌一把,直接给这位探花新秀开了几十万到几百万美元(具体记不清了,大概200万不过这个应该不难查)的合同,并答应分给他10%也不知道20%的股份,也就成了之后的乔丹品牌,这在当时对于一个探花新秀是不小的诱惑,最终促成了经典的乔丹一代球鞋,其黑色配色的加入还违反了联盟当时的规定,乔丹将会处以最高5000美元每场的罚款,但耐克公司自行承担一切费用,而坚持让乔丹在比赛中穿,甚至以此作为广告宣传,结果大家都懂的,球鞋大卖(当然乔丹神级的表现也是主要因素),耐克也元气大增。。。
我想你大概就是问得这个,当然我也是凭印象说的,有些地方不够准确。。。

乔丹被耐克收购?

8. 乔丹是耐克旗下的吗

BrandJordan是nike旗下的一个产品线,是美国球星迈克尔·乔丹本人自己的品牌。 
AIRJORDAN系列球鞋在销量与市场需求方面遥遥领先于其它产品,每年为整个运动鞋行业树立起一个又一个更高的设计、创新与功能标杆。系列产品的核心在于,运动员与技术的完美结合–篮球史上最耀眼的巨星迈克尔·乔丹,以及伴随巨星经历辉煌事业的篮球鞋,突显出他对功能、创新与成就的不懈追求。
而乔丹(中国)则是中国人自己注册的一个品牌,和美国球星迈克尔·乔丹没有任何关系,和nike公司也没有任何关系。 至于为什么叫乔丹,则是因为乔丹(中国)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抢注了这个商标,所以他们就一直用了,但是Jordan他们没有抢注,所以他们的英文一直在用QiaoDan,而不是Jordan。就好比目前还有科比牌,艾弗森牌,其实根球星根本没有关系,只不过汉字被福建的鞋厂注册了。

扩展资料:

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的一家体育用品企业。从2000年起,该公司先后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注册了“乔丹”、“QIAODAN”、“侨丹”、“桥丹”、“乔丹王”以及与迈克尔·杰弗里·乔丹两个儿子的名字“杰弗里·乔丹”、“马库斯·乔丹”中英文写法一致的多个商标。
2012年,美国NBA篮球明星迈克尔·杰弗里·乔丹认为这些商标的注册损害了其姓名权,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撤销乔丹公司的78个相关注册商标。
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商标文字“乔丹”、“QIAODAN”与申请人姓名“MichaelJordan”及其中文译名“迈克尔·乔丹”存在一定区别。而且“乔丹”为英美普通姓氏,难以认定这一姓氏与申请人姓名之间存在当然的对应关系。商标评审委员会还认为,争议商标的注册未构成《商标法》所指的误导公众,扰乱商标注册秩序等损害公共利益、破坏公众秩序的情形。
2014年4月,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迈克尔·杰弗里·乔丹的申请撤销理由不成立,裁定“争议商标予以维持”。迈克尔·杰弗里·乔丹不服这一裁定,向北京市一中院起诉商标评审委员会,并将乔丹公司列为第三人。北京市一中院经审理后,维持了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迈克尔·乔丹不服,上诉至北京高院。2015年5月,北京高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上述判决作出后,迈克尔·杰弗里·乔丹向最高法申请再审。
2015年12月,最高法民三庭以迈克尔·杰弗里·乔丹的再审申请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为由,裁定提审10件案件。
2016年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最高法再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令人瞩目的体坛名人的维权案件。官司的三方再次对簿公堂。主管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业务的最高法院副院长陶凯元担任审判长。各方当事人主要的争议焦点有两个方面。第一方面是迈克尔-乔丹主张的姓名权的客体和法律依据是什么;第二方面争议焦点是争议商标的注册是否损害迈克尔·杰弗里·乔丹的姓名权。该案未当庭宣判。
2016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对乔丹系列商标争议案做出终局裁定,驳回篮球飞人迈克尔·杰弗里·乔丹的再审申请,维持原判。至此,乔丹的维权之路以在商评委和从中级、高级到最高的三级法院屡战屡输的0比4的成绩画上了句号。
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12月8日宣判乔丹商标争议行政纠纷系列案,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关于涉及“乔丹”商标三件案件,最高法院判决,撤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争议裁定。
对于上述系列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分别作出如下判决:
第一,对于涉及中文“乔丹”商标的(2016)最高法行再15、26、27号三件案件,本院判决如下:
一、撤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一中行(知)初字第9161、9162、9163号行政判决;
二、撤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5)高行(知)终字第1909、1915、1925号行政判决;
三、撤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评字[2014]第052058、052091、052226号商标争议裁定;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对第4152827、6020565、6020569号“乔丹”商标重新作出裁定。
第二、对于涉及拼音“QIAODAN”商标的(2016)最高法行再20、29、30、31号四件案件,以及涉及拼音“qiaodan”与图形组合商标的(2016)最高法行再25、28、32号三件案件,共七件案件,本院判决如下:
一、维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5)高行(知)终字第1896、1911、1912、1914、1917、1918、1926号行政判决;
二、驳回迈克尔-杰弗里-乔丹的再审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乔丹(中国体育用品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