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互助保障金是什么

2024-05-15

1. 工会互助保障金是什么

工会互助保障金是指职工自愿参加,自愿缴费,互助合作,保障共享的专项救助。参加医疗互助保障的职工在享受国家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一定的补助。职工互助保障旨在发挥工会维权职能,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是工会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帮扶解困的有效方式。其主要任务是在职工自筹资金、自愿参加的基础上,开展与职工生、老、病、死、伤、残等有关的互助保障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要求纠正,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办理。

工会互助保障金是什么

2. 工会互助保障金是什么

工会互助保障金是指职工自愿参加,自愿缴费,互助合作,保障共享的专项救助。参加医疗互助保障的职工在享受国家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一定的补助。 工会互助保障金的作用: 1、重大疾病补助。保障期限内首次确诊罹患办法规定的重大疾病的,给予一次性补助3万元;2、职工住院自付费用补助。职工住院收费专用票据中 “个人自付”栏的金额,扣除超出普通住院的床位费用部分,按20%的比例予以补助,最高补助金额20万元。未经医保机构结算的全自费不在保障范畴;3、职工亡故慰问金。参保职工在保障期内身故,给予一次性慰问金5000元;4、事故致残补助。因工伤或意外事故致残的,根据伤残等级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元;5、一般住院补助。根据住院天数给予每天50元的补助,一个保障周期内累计补助住院天数最高30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四)人民政府的补助;(五)其他收入。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第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要求纠正,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第二十条  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工会签订集体合同,上级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企业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工会互助保障金是什么

        工会互助保障金是什么?     
       工会互助保障金是指职工自愿参加,自愿缴费,互助合作,保障共享的专项救助。参加医疗互助保障的职工在享受国家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一定的补助。  
         扩展材料     
        根据《工会法》规定    
       第三章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要求纠正,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办理。  
       第二十条  
       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工会签订集体合同,上级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企业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  
       企业、事业单位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职工认为企业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二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企业、事业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   (一)克扣职工工资的; (二)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 (三)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的; (四)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的;   (五)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  
       第二十三条  
       工会依照国家规定对新建、扩建企业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行监督。对工会提出的意见,企业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二十四条  
       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五条  
       工会有权对企业、事业单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  
       第二十七条  
       企业、事业单位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代表职工同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有关方面协商,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解决意见。对于职工的合理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解决。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做好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工作秩序。  
       第二十八条  
       工会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地方劳动争议仲裁组织应当有同级工会代表参加。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各级总工会可以为所属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第三十条  
       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工作。  
       第三十一条  
       工会会同企业、事业单位教育职工以国家主人翁态度对待劳动,爱护国家和企业的财产,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活动,进行业余文化技术学习和职工培训,组织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  
       第三十二条  
       根据政府委托,工会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第三十三条  
       国家机关在组织起草或者修改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规章时,应当听取工会意见。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同级工会的意见。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劳动就业、工资、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时,应当吸收同级工会参加研究,听取工会意见。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召开会议或者采取适当方式,向同级工会通报政府的重要的工作部署和与工会工作有关的行政措施,研究解决工会反映的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  

工会互助保障金是什么

4. 工会互助保障金是什么

法律分析:是指职工自愿参加,自愿缴费,互助合作,保障共享的专项救助。参加医疗互助保障的职工在享受国家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一定的补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二十条 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工会签订集体合同,上级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企业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 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工作。

5. 工会互助保障金是什么

是指职工自愿参加,自愿缴费,互助合作,保障共享的专项救助。参加医疗互助保障的职工在享受国家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一定的补助。
一、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什么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离职后医疗保险可以再报农保吗
可以。目前有两种基本医疗保险,一种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即职工医保,另一种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即新农合,两种都是医疗保险类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指由政府组织、强、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其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三、补充医疗保险含义
与基本医疗保险不同,补充医疗保险不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而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是在单位和职工参加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后,由单位或个人根据需求和可能原则,适当增加医疗保险项目,来提高保险保障水平的一种补充性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与补充医疗保险不是相互矛盾,而是互为补充,不可替代,其目的都是为了给职工提供医疗保障。

工会互助保障金是什么

6. 工会互助保障金是什么意思?

工会互助保障金是指职工自愿参加,自愿缴费,互助合作,保障共享的专项救助。参加医疗互助保障的职工在享受国家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一定的补助。
一、二等救助大病卡怎么报销
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大病保险报销一年度结算一次。同时,六项医疗自付费用可二次报销。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主要是四大类人员,包括学生儿童、城镇老年人、无业居民、残疾人等。参保人员享受当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已享受民政部门医疗救助金额做相应扣减)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简称起付线)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大病医保依据医保信息系统数据进行报销,就医时请参保居民一定要持卡就医,以确保就医报销数据完整,报销费用准确。同时,参保居民要坚持社区首诊制度,合理就医。在社保卡丢失补换期间,参保居民需留好就医单据,手工报销时,医疗费用也将通过信息系统上传。如参保居民需查询就医报销明细,可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所查询个人医疗费用报销情况。
二、农村合作医疗和社保本身没有什么区别
农村合作医疗:由国家政策牵头,并由当地的政府组织、引导的一种医疗保障体系,资金一般由政府补贴、村集体扶持、个人联合缴费的形式,以建立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形式。
社保: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是一种社会性的一种福利保障制度。
区别:1参保对象不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是农村户口的农村居民,且通常情况下为资源缴纳。社保参保对象为在职职工或城镇居民,如果为在职职工,则是社会强制保险,必须缴纳。
2享受待遇不同.农村合作医疗:是在农村必须是农村户口才能参加新农合,当年缴费,次年需再交钱才可以享受新农合。
社保:是覆盖所有单位和职工的,参保人在完成交费年限后便可以终身获得享受。
3.保障力度不同.新农合:基金由于是多方筹资的关系,所以在保障力度上还稍稍欠缺了点。社保:实行“低水平、广覆盖”的特点,因此一经参保,标准都是统一享受的。
4.缴费方式不同.新农合:个人承担为主,国家会给予一定的补贴。各地标准不一,每年都会在特定的时间收取费用。
二者不能同时使用。
三、四级残疾人要交农村合作医疗吗
四级残疾人用交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其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医疗保险的作用如下:
1、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
2、调节收入差别,体现社会公平性;
3、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保障;
4、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手段;
5、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保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要求纠正,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办理。
第二十条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工会签订集体合同,上级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企业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企业、事业单位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职工认为企业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二十二条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企业、事业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
(一)克扣职工工资的;
(二)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
(三)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的;
(四)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的;
(五)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
第二十三条工会依照国家规定对新建、扩建企业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行监督。对工会提出的意见,企业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二十四条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五条工会有权对企业、事业单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第二十

7. 工会互助金补助标准

工会互助金补助标准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门诊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指起付线至封顶线最高支付额度以内),由职工承担的“自付一”部分的费用,扣除1800元起付线后按20%(劳模和特困职工按25%)比例核算互助金。2、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指起付线至封顶线最高支付额度以内),由职工承担的“自付一”部的费用,首次住院扣除1300元(二次含二次以上住院后扣除650元;特困职工首次住院扣除650元,二次含二次以上住院扣除325元)起付线后按20%(劳模和特困职工按25%)比例核算互助金。3、门诊、住院医疗费用在封顶线以上的费用:职工门诊、住院“自付一”费用达到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后,仍发生医保范围内自付一费用,在封顶线以上至50000元以内,可享受40%的互助金,最高报销额为20000元;50000元以上至100000元部分,可享受60%的互助金,最高报销额为30000元;100000以上至150000元部分,可享受80%的互助金,最高报销额为400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工会互助金补助标准

8. 工会互助金补助标准

法律分析: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指起付线至封顶线最高支付额度以内),由职工承担的“自付一”部的费用,首次住院扣除1300元(二次含二次以上住院后扣除650元;特困职工首次住院扣除650元,二次含二次以上住院扣除325元)起付线后按20%(劳模和特困职工按25%)比例核算互助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四十四条 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的监督。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